著名的美学理论家宗白华先生指出:“文学是民族的表征,是一切社会活动留在纸上的影子。”[1]摄影作品是人的心灵和命运的反应,摄影的本质,是一种文化和心灵语言的产物。摄影本身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社会生活的纪实。摄影的社会功能与文学的社会功能都是反映社会生活,只不过摄影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与文学不同。北京师范大学著名学者王一川认为:“摄影艺术和文学各有其得失。摄影艺术长于提供逼真而直接的视觉性,但在深入思维领域时却是间接的;而文学善于造成具体而生动的思维性,却在还原视觉效果上失于间接性。把两者孤立看,各自缺失是明显的:摄影艺术无法如文学那样提供具体而生动的思维性,而文学难以像摄影艺术那般呈现逼真而直接的视觉性。但是,如果把这两门各有得失的艺术相互‘匹配’起来,却可以获得相互开启和相互补足效果;摄影艺术的视觉性与文学的思维性相互开启即互启,展现出无与伦比的新优势。”[2]由此可见,摄影可以弥补文学的视觉间接性,文学又能补足摄影的思维间接性,从而达到互补。而正是这种相互匹配产生的互启和互补效果,为摄影艺术与文学的相互渗透,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鉴于此,笔者从以下两个方面谈谈文学对摄影的影响和作用。
文学一直被人们尊为“生活的教科书”。文学为人们提供了一片广阔的自由审美天地,使人们能够在文学作品中面对自身、反观自己。优秀的文学作品都高度的融合了艺术家对人类社会、自然、人生的深奥底蕴的关照和领悟,记下了人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这就是文学的审美价值。文学的审美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人为本”,认为在天、地、人之间,以人为本;人与神之间,以人为中心。文学的审美价值对摄影的审美价值是有借鉴意义的。
从中国美术史的角度看,诗画同源是中国艺术的一个优秀的传统。文人画正是绘画文学化的产物。这当然是视觉艺术与文学的联姻。恰如潘天寿先生所指出的:“至宋初,吾国绘画,文学化达于高潮,向为画史画工之绘画,已转入文人手中而为文人之余事;兼以当时禅理学之因缘,士夫禅僧等,多倾向于幽微简远之情趣,大适合于水墨简笔之绘画以为消遣。”[3]在中国画的传统中,诗与画是无法剥离的。摄影,自然是这种传统的继承与发展,也可以说是对这种传统的光大,但其意义并非于此。摄影与文学之间的相互渗透,可以使摄影更加具有审美价值。如:发表在《文艺报•摄影文学导刊》第53期上的《图腾》、《遥远的岸》、《残荷》三幅摄影作品都是色彩、层次感、意境极佳的上乘之作,摄影作品与散文诗之间的相互交互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摄影作品使散文所描述的意境得到了生动形象的表达;同时,散文的审美价值也使摄影作品的意境得到了升华。摄影作品并非只是客观现象的记录,而是以作者的情感和审美趣味加以构织的精美艺术世界。文学的审美趣味渗透到摄影艺术当中越多,越将给摄影作品增添千姿百态的风姿。还会给摄影作品带来更具个性化的风韵。文学的审美价值对摄影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一是诱发读者的审美趣味的潜意识。每一个人的心底都埋藏着许多潜意识的审美趣味,这种潜意识必须遇到诱导才会突发出来。这是读者进入品味文学美起始阶段的一种心理活动,表现为对文学美产生浓厚的兴趣,并凝神静气地予以关注。读者通常是根据自己的审美希望和作品的审美意蕴,追寻作品的审美趣味和审美价值。品味文学的审美想象,可细分为再造性审美想象和创造性审美想象。再造性审美想象,是受审美注意的引导,把过去的生活经验调动起来,在情感力的推动下,作品中的文学形象与记忆中的形象融合,幻化出新的形象;创造性审美想象,是受情感力的推动,调动记忆储存,创造出全新的形象。一般说来,品味文学以再造性审美想象为主,文学创作则以创造性想象为主。同理,摄影师用照相机在城里和乡村的平常环境里拍摄,照片里的景物竟然会变得意想不到地美丽,或许常住此地的人会怀疑自己的眼睛,平时怎么没有看不出这景这物的美丽呢?
二是引导读者审美注意和审美情趣达到共鸣。例如我们读“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诗句,在审美注意的引导下,会在脑海里产生辽远、壮阔、雄浑的画面,特别是一轮巨大的夕阳悬浮在半空中的形象更是鲜明无比。这些元素在审美情感的推动下,它们被重新调动、组合起来,成为全新的画面。摄影师拍摄时也常常有意无意应用了这种方法,通过角度、焦距、光圈、光线、时间的选择进行创作,自然会诱发读者的联想、想象,自动生成美丽的画面。审美想象只关注想象事物中的美的表象和特征,情感力的推动尤其不可缺少。审美注意越集中,审美想象就越易于激发;投入的感情越多,审美想象的天地就越加宽阔。也就是说审美想象并不会由记忆自然生发,需要情感的推动,情感如同双翼,给审美想象以飞翔的动力。
意境是我国文学艺术中一个重要的传统美学概念,是审美主体和自然物象特征相吻合时达到的一种物我交融的绝妙状态。富有意境的摄影作品,既鲜明直切、具体可感,又空灵超脱、含义深远。
在我国,自古以来凡作文或绘画,一直都把意境作为文章和艺术作品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古来向有“情在意中,意在其外,含蓄不尽,斯为妙谛”的说法。我们在摄影艺术创作中,要借鉴文学对意境的营造手法,文学处理情与景的关系主要有:触景生情、情景相生、显情隐景,这几种方法对构成摄影的意境将有一定的帮助。摄影作品的意境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情与景、意与象的结合。摄影的意境是摄影家借助于千变万化的大自然给人的内在精神的外化造就出的外部景物和心灵的对应物,是摄影家依照自己特定的思想情感、品格、性情将自然景物人格化并通过摄影技术(镜头的选择,景深的运用,色彩,线条,质感的表现等)把自己的品性渗透到景物中去,使之反映出自己内在精神的象征和寄托。其作品具有真善美的现实审美意义,能引起观赏者的强烈共鸣。
触景生情是指当人处于一种环境之中或突遇某种情况激发出本来储存在胸中的某种思想感情凝结而成。这里需要有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有能够激发作者的客观事物,二是作者必须具备能够因客观事物激发的思想感情。例如,摄影作品《大眼睛》的作者解海龙在安徽某一农村小学看到一个小女孩求知的大眼睛,作者心灵被眼前的这个场景震撼了,他利用光和影的巧妙组合造型,突出了那双震撼人心的“大眼睛”,在创作中,作者把握住了“真实与善良是永恒的感动”这种人们共有的心理经验。《大眼睛》和读者产生了感情的共鸣,在全国范围内的《建国50年摄影在我们记忆中》的调查中,希望工程的“大眼睛”名列榜首。
情景相生是指所描绘的生活图景和表现的思想感情融合一致而形成一种艺术境界。一幅优秀的作品,渗透了艺术家的情感。这种艺术境界具有极大的魅力, 它在作品中是通过艺术形象表现出来的。这一形象必须是“形神兼备”的理想艺术形象,情景交融、物我化一而成的意蕴或形象,是启发欣赏者的联想和想象,有着超越具体形象的更广阔更深远的艺术空间,一幅作品的艺术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就决定于意境的创造。观众看了一件作品,理解了,有如身临其境,感同身受,就能对他的情感和认识产生影响,理解了艺术家所表达的和所追求的,才能说完满地实现了意境。作为直观形象表现的摄影艺术,可以说对意境的传达大有得近水楼台之势。如第九届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获奖作品中的刘贤健的《一家亲》:一家的三只猕猴,在风雪中饥寒交迫的依偎在一起,强烈的打动了观众们的恻隐之心。
显情隐景则更多体现了抒情的直接性,直接抒情虽然比较直露,但以动态的心理活动直指人心,往往能受到当头棒喝的效果,使人感情受到强烈的震撼。作品《胜利之吻》是阿尔弗雷德•艾森施泰特(Alfred Eisentaedt)摄于1945年8月14日,也就是战胜德国纳粹的日子,它深刻地反映了人类向往和平、结束战争狂喜的主题,感染了每一位读者,产生了经久不衰的魅力。《胜利之吻》拍摄在纽约时代广场,有好几位摄影家都拍到这一个场面,但他们过多了注意了周边的场景,而忽略了主题。只有该作者成功了,探究其成功原因是因为作者的当时感情喷薄而出,并未过多的关注作品主题之外的场景。
摄影作品的“意境”,含蓄、蕴藉,使观者动之以情,进而产生思考、领悟和联想。创作一幅意境深远的作品必须调动一切必要的摄影语言和构图要素。懂得含蓄与张扬,藏与露,空白与简约,象征与暗示,给观者留有联想的余地,还能为其所领会接受。摄影师亦可从诗画中借鉴意境,深化摄影创作思维,站在较高的意识层面上进行创作,取得更高的艺术成果。所以说,如此高标准的审美需要对于摄影者的要求就不仅限于一般的审美素养和拍摄技能,除了发现生动的形象后精心构思,并熟练于处理画面形式元素的构成及组合关系之外,更要从拍摄题材中发挥其文学素养。体悟到其中丰富的意蕴,饱含情感地将自己丰富的主观体验借助精湛的艺术技巧传达出来,寓意于中,使作品具有强烈的冲击力,唤起欣赏者的情感共鸣,去感受其中的奥妙和美好。这需要摄影师不可避免地受到自己生活经验、审美经验、文学修养、审美能力的影响,自觉或不自觉地按照文学营造意境的方法对画面情感进行“再创造”,丰富意境的内涵。
归纳以上所述,除了基本专业技术的掌握技巧的运用,摄影美的发现和创造以外,独特艺术风格的形成是最终目的,有助于营造作品独特的意境美感。这其中发现和创造美的能力是关键,要想做到这一点,摄影家必须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积累丰富的生活经验和艺术经验,必须有扎实深厚的文学底蕴做积淀。进而才能形成自身艺术风格的高度。
[1]宗白华《中国美学史重要问题的初步探索》1990年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2]王一川《文学概论》2004年,复旦大学出版社
[3]潘天寿《中国绘画史》,1983年版,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