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对手,力求共赢“自然之友”上海小组会员顾训中:

2010-11-09 06:30
中国新时代 2010年1期
关键词:之友民众政府

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当下世人关注的焦点。正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不管其结果是否符合人们的期待,已充分凸现这一关注发展到了何等程度。当地媒体称之为“一场关于人类命运的交锋”,一向严肃的英国《金融时报》更是夸张地称其是“二战以来最重要的国际会议”。而此次会议触及的还仅仅只是环境问题的一个方面。水环境问题、土地问题等更为严重的领域尚未涉及。

人们常常将政府、企业、NGO、民众视为影响环境问题的四大因素。其中,政府、企业无疑又是起着决定性作用的重大因素。政府主导着政策法规的制定和监管权力的掌控,企业则拥有资本并因此有着追逐利润的无穷动力,从而使环境发生或正面或负面的巨大影响。因此,人们通常看到这样一幅画面:政府因为需要兼顾经济发展、民众生计、辖区进步以及政绩收益等自身利益而常常在环境问题上左顾右盼,进一退二,其作为实在难以让人满意;企业在环境问题上更是通常以“反派”面目出现,被视作为了利润最大化而制污排污的罪魁祸首。

事实上,许多重大污染事件确实与企业脱不了干系。一些跨国公司甚至搞起了“中外有别”,在中国经营业务时将其向世人公开承诺的社会责任抛在了一边。

不久前,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公布了自2008年5月中国政府出台《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来18家名列世界500强和中国100强企业存在隐瞒污染物信息的违规行为。

人们看到的更为可怕的画面则是,在一些政府与企业利益叠加的领域,一些地方政府不但不是环境问题、民众权益的守护者,反而充当起了污染企业的保护伞。这种现象往往越到基层越严重。

据报载,日前中央纪委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组长傅雯娟严肃指出,在个别地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依然存在;“越权审批”、“拆分环评”等违规审批现象时有发生;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两高一资”(即高污染、高排放和资源性)产业有所抬头,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依然突出。而这些违规审批现象的背后,无一不有官方的违法作为。正是有着官方或明或暗的支持,这些早为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才得以堂而皇之地公然出现。

相对于强势的政府和企业,环境NGO与民众则明显处于弱势地位。面对日益严重并深受其害的环境问题,尤其是那些官商一体的利益集团,无论NGO还是民众,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与付出的艰辛努力相比,难以获得期待中的实效。

因此,在为环境问题的这种不对称的抗争过程中,NGO和民众往往内心焦躁,容易演化出一些对政府或企业的非理性行为来,从而激化矛盾甚至引起冲突。然而这样的情况却与原先环保NGO组织的目标渐行渐远,始终是NGO人士心中的痛。

平心而论,政府所关注的经济、民生、社会种种,其重要性并非永远低于环境问题。当一地的民众生计都成问题时,政府自然不能置若罔闻。企业只要是合法经营,即使是在追逐利润最大化,也无从指责。更何况,企业家们的努力不只为自己赚利润,也在促进经济发展、满足社会需求、扩大就业消费。这些似乎都是常理,无人不知,但环保组织在为环境问题而努力时,却十分容易忽略这些问题,最终导致将对方当作对手来对付。再进一步看,无论政府成员,还是企业家们,无一例外都是地球公民,只要良知未泯,都会或早或迟意识到环境问题与已息息相关。仅此而言,NGO与政府和企业并非始终处于对立状态,不应以对手相向。人们看到,已有越来越多的政府人士有了觉醒,不只环保部门在努力呼吁、履行职责,还有更多部门、更多主官在由觉悟而开始行动。这便有了一年前保定市政府在中国诸多政府机构中第一个提出了碳减排目标;有了2009年11月杭州市委提出的“低碳新政42条”,勾勒了一幅低碳经济、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生活、低碳环境、低碳社会“六位一体”低碳城市的美好蓝图。人们也欣喜地看到,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加入了环保行列。许多跨国公司也当仁不让,在中国亮出了自己的社会责任承诺,以得到中国公众的监督。以往不知社会责任为何物的一些中国企业家也开始行动起来。此次哥本哈根大会就有了他们的身影,有了得到200多位企业家支持的“中国企业界哥本哈根宣言”。他们向全世界承诺,“中国企业愿与世界各国的同行合作,与各国政府和民间组织合作,承担起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承担起对人类子孙后代的责任。”诚然,政府、企业的这些表现或许多少有着作秀的成分,如何行动尚有待观察。但至少也是环保的“秀”,值得欢迎。依此而言,环境NGO与政府和企业会有共同的目标和理想,完全可以通过协调、合作,以达致共赢。

毋庸讳言,基于理念和愿景的NGO是最为执着的环境倡导者和行动者,无论出现什么样的情形、状态,都不应放弃。因为这是我们立足的基点,舍此便没有了环境NGO的一切。这是我们与政府和企业交往时必须坚守的原则与前提。

而当下摆在NGO面前更为严峻的课题是,在坚守理念与愿景的同时,不能不同时思考方法与策略,不仅要敢于、更要善于推进环境问题的切实解决。这就需要智慧,需要学会和运用谈判、协商、宽容、妥协、合作这类公民社会的民主之道,来处理与政府、企业的关系。

近年来,“自然之友”进行了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企业污染问题调查与干预等项行动。在这些行动中,不可避免会与政府、企业打交道。在与环保部门的接触中,“自然之友”让他们知道,环境信息的公开其实是在协助政府监督污染企业、更好履行职责;在与企业的联络中,也让他们感知,NGO其实是他们与受害民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有利于双方在理性的氛围中妥善解决问题。在环境保护这一根本原则上,我们不仅有共同利益,也有共同语言。

其实,NGO组织与政府、企业的合作远不止于此。时下许多环境问题的解决还与政策指导、高新技术相关,这更需要各方联手。以“自然之友”正在推动的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行动为例,如要真正实现以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前端处理方式来最大限度地解决垃圾问题,减轻后端处理压力的行动目标,就十分需要政府适时出台相关政策、企业提供技术支撑。

没有对手,力求共赢,这是NGO应该秉持的一个视角。唯其如此,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才会有更为美好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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