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方晓宇法治遗言说开去
今年5月,年仅57岁的中共海南省委常委、海南省常务副省长方晓宇同志英年早逝。斯人已去,但其生前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句话,将不断启人深思:“建设法治政府,核心内容是治 ‘官’、治 ‘权’。”意即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重在“驯服”行政权力,给行政机关特别是实权部门“套上枷锁”。而要“驯服”行政权力,关键之一是通过加强行政程序法制建设,使政府不仅要按照法定权限办事,还应该按照法定程序办事,这已成为人们的共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律体系不断完备,到目前为止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国现行有效法律共230多部、行政法规近600多件、地方性法规7000多件,由于这些法律法规80%以上由行政机关执行,行政机关能否严格依法行政、依程序行政,对于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和整个社会的有序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不容乐观的是,目前行政机关在运用法律、行使权力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逐渐凸现,由于程序缺失而导致的负面行政事件不断出现,如暴力拆迁、钓鱼执法、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对政府形象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为社会制造了不稳定因素。
无数事实证明,没有程序的公正,就很难保证实体公正和结果公正。政府在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时,不仅要确保权力施行的结果公平正义,而且要确保过程的公平和正义,即使为了再高尚的目的,不择手段也是不允许的。政府不仅要按照法定权限办事,还要依照法定的方式、步骤、顺序、期限等方面的程序来实施行政管理。近两年来湖南、山东、陕西西安等地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行政程序改革,由于对权力的“驯服”和对权利的保障,及其对政府形成的“倒逼机制”,进一步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和行政效率,这就是最好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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