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龄恒泰杯”首届首都医药摄影大赛

2010-10-20 08:10主办首都医药杂志社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0年1期
关键词:彩色照片本社医药

主办:《首都医药》杂志社

北京利龄恒泰药业有限公司

编者按:“利龄恒泰杯”首届首都医药摄影大赛在广大读者的呼吁之下,现隆重推出。本次大赛旨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提供交流展示平台。请拿起您的相机,用精彩的图片捕捉难忘的工作瞬间和新闻事件,记录唯美的自然风光和建筑景观,展示昌盛的祖国新貌。

一、作品征集时间:截至2010 年10 月31 日,以上传日期或邮戳日期为准。

二、作品征集对象:北京市医药卫生系统内广大摄影爱好者。

三、作品内容:此次摄影大赛接收以下三个类别的作品。

A 自然景观类(山水风光、田园风光、旅游风光、都市新貌等)

B 人文景观类(民俗风情、百姓生活、节庆活动、人物特写等)

C 工作场景类(工作掠影、新闻纪实、科技创新、热点事件等)

四、作品要求:

(1)数码相机作品以及传统彩色照片、黑白照片均可参赛。

(2)数码作品可以发送电子文件(JPEG 或TIFF 格式)至邮箱sdyyzz@sina.com,图片文件不小于1MB,如文件容量超过20MB 请刻录成光盘邮寄至本社(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苇子坑路148 号《首都医药》杂志社,邮编100079);也可用光面相纸制作成彩色照片(不小于5×7 寸)邮寄至本社。传统作品应使用光面相纸制作成彩色照片(不小于5×7 寸)邮寄至本社。数码作品不得人为去除原始拍摄信息(EXIF),不得改变原始影像数据(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彩色相纸照片不得装裱。

(3)参赛作品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视为一件作品,限6 幅以内)。

(4)参赛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作品名称等,必要时请附作品简介(如拍摄时间、地点、意义等,不超过60 字)。

五、评奖及奖项设置

(1)评选方式:主办单位邀请资深摄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主任:丛骆骆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局长 主任药师 注册责任编辑评审委员会专家:任 悦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 摄影教研室副主任徐 烨 人民日报社新闻部 主任摄影记者高 军 《首都医药》杂志社 社长 主任编辑

(2)奖项设置:大赛设一等奖3 名;二等奖5 名;三等奖10 名;优秀奖若干名。获奖作品及作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及丰厚的物质奖励。获奖作品名单将在《首都医药》杂志刊登,2010年11 月将举行颁奖大会。

六、特别提示

(1)参赛作品须为原创,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2)参加本次活动的所有获奖和入选作品,主办单位享有使用权(用于相关展览、画册和相关宣传),不另付稿酬。

信心/弓艳/解放军309 医院/0033 号

禾木晨曦/高薇/北京儿童医院/0040 号

呵护/侯晓菊/北京儿童医院/0013 号

花芯/范明璋/北京地坛医院/0006 号

甜/范明璋/北京地坛医院/001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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