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能否采取分点讨论通过的办法发展党员?
答:采取分点讨论通过的办法发展党员,不符合党的组织原则。如果多数党员分散在外,达不到召开会议的法定人数时,可暂缓讨论,并创造条件召开支部大会。如因工作分散,长期未能召开支部大会的支部,则应根据工作条件,重新组建党支部。
在召开支部选举大会时,党员在什么情況下可不计入应到会人数内?
答:为了保证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中组部曾作过说明: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