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文义
发挥检察职能为经济科学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文◎朱文义*
第二十一期全国基层检察长轮训班学员
贯彻执行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要围绕经济发展这个主题,立足监督,着眼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把检察职能发挥到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上,推动市场经济秩序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思想认识是行动的指南,工作上的突破,来源于思想上的解放、观念上的更新。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程度进一步加大,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千差万别,尤其是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差距进一步拉大。所以,基层检察工作面临的情况和具体问题不尽相同,基层检察工作要与时俱进,迎接挑战,就要从思想认识抓起,把检察队伍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三项工作,地方经济发展战略上来,把基层检察工作置于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之中,把维护社会稳定,为地方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制环境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站在这样的高度来总揽、谋划检察工作。在新形势下,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理念的树立,通过召开领导班子会、工作会、中层干部会议、经济界人士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宣传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重大现实意义。
把握服务角度,防止独立行使检察权认识的片面化。检察机关要多思考应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并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中创造性地开展检察工作。把握服务温度,防止“打击”、“保护”的极端化。在大力发展经济的今天,检察机关在执法中必须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从有利于经济工作的角度出发,采取慎重、稳妥的态度积极推进工作。把握服务力度,防止服务经济建设的做法形式化。检察机关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绝对不能只唱不干、只说不办。既然担负了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责任,我们就要有敢于干的勇气、干得了的底气、干得好的豪气,做好应对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准备,持之以恒地做好为经济地方建设服务的各项工作。
坚持科学发展观,找准服务经济建设的“出发点”。检察机关应站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农村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高度,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服务经济建设的出发点,在服务的坚定性、自觉性、有效性上下功夫,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每个环节上,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优质、高效的服务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坚持检察职能,找准服务经济建设的“切入点”,保障和维护经济建设的良好发展态势,保障市场安全健康稳定发展;要坚持机制创新,找准服务经济建设的“增长点”,积极探索服务经济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在服务基层中转变作风,在服务群众中树立形象。
要做到组织指挥到位,提高贯彻落实重大决策的执行力,形成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合力;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委有关经济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及时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积极稳妥地为经济建设服务。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提高经济建设的能力。要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契机,组织检察干警进一步学习金融、财政、投资、知识产权等经济知识和法律知识,增强在复杂形势下的规范执法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要做到职能发挥到位,提高服务经济建设的实效,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加强涉检信访工作,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全面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强化职能作用,“稳、准、狠”地打击犯罪分子,努力为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保驾护航。反贪、反渎职侵权部门要从维护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创造公正、廉洁的发展环境和稳定的经营环境出发,认真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受贿、索贿,行政执法部门在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执法过程中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等侵害企业利益的犯罪行为;侦监、起诉部门要积极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坚持“从重从快”的方针,对盗窃、诈骗、哄抢、毁坏、强占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犯罪行为和聚众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以暴力手段强装强卸,强买强卖,以及对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雇佣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犯罪行为进行快捕快诉,严厉打击。控告申诉、民行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对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及隐藏在司法不公背后的贪赃枉法、徇私裁判的申诉和控告认真审查。依据职务犯罪预防职能,在积极参与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预防的工作原则指导下,与发展计划、建设、经贸、国土资源、林业、水利、农业、旅游、煤炭、安监、招商等具有资源管理职能的部门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机制,将预防职务犯罪引入到市场经济机制调节的各个环节,为促进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制度保障。
在办理涉及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犯罪案件时,一是对重大的案件由检察长、主管检察长亲自指挥,选调主办、主诉检察官办理,各部门紧密配合,保证车辆和经费,加快办案进度,尽最大努力缩短办案时间,尽可能减少办案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二是因案件需要确需查询、冻结企业流动资金和银行帐户的,必须按规定依法进行;确需对涉嫌犯罪的有关工程技术人员采取强制措施的,建议做好交接工作,保障工作的衔接,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基础上,依法慎重进行,并将案件结果及时反馈。三是尽可能挽回经济损失,并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及时返还涉案企业,使其遭受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74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