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本市液化石油气行业发展趋势研究

2010-09-28 11:33上海市燃气管理处冯震华
上海煤气 2010年6期
关键词:石油气液化气本市

上海市燃气管理处 冯震华

“十二五”期间本市液化石油气行业发展趋势研究

上海市燃气管理处 冯震华

“十一五”时期,随着“川气东送”、LNG一期工程和“西气东输”二线工程的启动,本市燃气供应结构发生改变,天然气将逐渐占据主导地位。而液化石油气作为城市燃气的必要补充,依然是城镇居民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在城市燃气供应体系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随着本市液化石油气市场的逐步发展,截至到2009年末,本市共有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35家,供应站点405座,年销售液化石油气40万吨,面对市场的挑战和激烈的竞争,如何进一步规范液化气市场的经营秩序,不断提高液化气企业的竞争能力和抗市场风险能力,形成规模效应,提高供应服务质量和水准,从而达到提高经济、社会、服务效益,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液化石油气行业在“十二五”发展期间值得思考的重要问题。

1 本市液化石油气行业的发展及现状

本市的液化石油气供应起始于 1972年,主要是为配合上海对石油炼化厂液化石油气的利用和发展,补充人工管道煤气供应的不足。1988年以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液化石油气销售也走上了市场,打破了由原市煤气公司独家统一管理的局面。由于城市煤气短缺,城乡居民需求迫切,本市的液化石油气行业得到了蓬勃的发展,表现为一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齐全,全市已拥有液化石油气储配站19座,储罐总容积达到25 090 m3;日充装能力近2 000吨,并拥有专用液化石油气海运码头及铁路装卸等水、陆、铁路的运输装卸能力,基础设施初具规模。二是用户大量增加,销量量逐年上升。截止到2009年底,本市液化石油气用户达314万户,占全市燃气用户总数的 37%左右,年销售量达到 40万吨,液化石油气的应用领域正在扩展,部分车辆及燃气助动车也在使用液化石油气。三是经营网络形成,供应能力增加,全市已有 24家企业获得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资质,405座站点获得供气许可证,形成各郊区均有储配站,各乡镇均有供应站的液化石油气经营网络,供应能力完全能满足社会需求。

2 目前本市液化石油气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安全储备能力薄弱,抗风险能力差

液化石油气行业的市场化程度较高,上海市液化石油气的储备工作基本上由企业自行完成。为了实现资金的快速流转,提高对存储设备的利用率,同时由于气源储备建设不仅投资巨大而且受资源、投资效益等多种因素的限制,多年来在本市液化石油气企业在资源储备方面一直采用以销定储的方式,实际储备量仅为全部罐容的 30%左右,长期处于较低的状态。按照 2009年日销售量分析,只能满足本市4天的供应量,在保障安全供应方面始终存在相当大的隐患。由于部分企业风险的应对能力薄弱,当液化石油气成本上涨、上游气源供应能力发生变化、自然灾害引起设备故障或运输困难时,维持正常供应将出现困难,如 2008年春节前的雪灾、上游液化气价格剧烈波动及上海高桥石化或金山石化设备检修时,本市都不同程度的发生了液化气供应困难的局面。一旦上述情况出现,可能严重影响社会正常的生活和生产秩序。液化石油气资源实际储备量不足所带来的供应安全隐患也就随之反映出来。

(2)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专业化程度低

长期以来,本市液化石油气行业存在着“一头重,一头轻”的倾向,重站点建设、轻服务档次的提高。在本市液化石油气有开始供应的近30年来,其供应模式几乎没有改变,基本上都是用户自己拿着用完的钢瓶到附近的供应站点去调换,这种传统的供应模式几乎没有改观。“十五”期末上海市大部分地区开始推广采用配送制,由配送中心负责供应调度,送瓶工送瓶上门并负责钢瓶的拆卸和安装。但由于对送瓶管理存在不足,上门送瓶也易引发了“缺斤少两”,“掺水灌装”等问题的产生,影响了用户对企业的信任。

同时液化气企业对于用户市场也未进行细分,针对价格承受能力较高的工商业用户未开发相应的增值服务,而专业化的服务程度低,企业各自为政,无论是资源优势或服务资源均无法共享,也造成了服务成本的居高不下,抑制了用户的需求。

(3)液化石油气价格机制反应较慢,与其他替代能源相比存在劣势

根据沪发改价公(2008)016号文件精神,目前本市各经营企业可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兼顾各方利益并充分考虑用户承受能力,在零售中准价上下 20%的浮动幅度内确定实际零售价。各经营企业拟按规定对零售价进行浮动调整的,应提前10个工作日,报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公共产品价格管理处和市燃气管理处备案。每次浮动调整间隔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月,每次上浮幅度一般控制在10%以内。同一经营企业所属的各供应站点,应严格执行本企业已经报备的统一零售价,无权自行调整。

这一政策使得液化气销售价格机制比之前更为灵活,但目前液化气的上游采购价格已基本实现市场化运作,其与国际原油价格密切关联,短时间内上下波动较大(见图1、2)。

图1 高化液化石油气销售价

图2 2008年上海液化石油气价格走势

而目前实行的政策,企业虽然拥有了自主定价权,但定价需2个月才能调整,一旦液化气销售价格像 2008年那样出现大幅波动,将使得液化气经营企业无法及时传导价格,造成相当大的被动。

由于液化石油气上游市场已经基本与国际市场接轨,而其可替代能源如天然气、电力等仍实行政府定价,造成液化石油气价格与其他能源相比存在较明显的劣势。以下是最新的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与替代能源比较。

表1 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与替代能源比较

由表可以看出,同样作为城市燃气的组成部分,液化石油气与管道天然气价格相比明显偏高,造成本市居民用户对使用天然气的需求急速增长,而电力由于使用方便,应用范围广,液化石油气在没用明显价格优势的情况下,竞争力也显得偏弱。

(4)车用液化气市场发展停滞不前,助动车加气难成为主要问题

自2002年以来,上海的LPG汽车出现了逐渐滑坡的局面,LPG销量由2001年的20万吨下降到2009年的4.17万吨(其中助动车消耗占43%);正常运营的站点不足50座。由于技术、政策等一系列因素造成本市车用液化石油气市场发展停滞不前,随着助动车“油改气”的推行,本市新增30万辆燃气助动车,站点的减少造成了近30万辆助动车加气的不便,时常成为社会的焦点,近年来助动车加气难的投诉已经成为车用液化气行业的主要问题,虽然政府已经采用临时补贴措施部分缓解这一问题,但随着未来几年出租车退出车用液化气市场,造成加气站经营成本不断加大,加气难问题可能更加突出。

3 “十二五”期间本市液化石油气市场发展趋势

3.1 继续加强行业整合,形成适度经营格局

一般来说,行业供应能力的过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避免的产物,人们常说“计划经济体制什么都缺,市场经济体制下什么都有”说的也就是这种现象。只要有市场竞争,就必定会存在一定程度的生产或供应能力的过剩。一定的过剩,将有利于市场竞争,促进供应、服务能力的创新,调整企业的经营结构,提高经济效率。但过度的低水平不合理的能力过剩,将会造成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进而导致整个行业的效率低下,不利于行业的发展。因此,本市燃气管理部门有责任去引导,以达到市场发展的平衡。自 2008年新修订的《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上海加快了液化石油气行业的整合,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从整合前的110家,重组、合并为现在的 35家,各企业的规模得到了发展,抵抗风险的能力获得了提高,低层次的恶性竞争得到了较好的遏制。在“十二五”期间本市在现有的基础上,应发挥大公司的品牌优势、服务优势、资源优势,进一步扶持和鼓励一部分规模、服务、效益较好的企业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对上海市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进行重组,提高行业整体质量,形成4~5家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引领本市液化气行业的发展,进一步推进液化石油气企业完成从“量”到“质”的转变。

同时企业在整合的过程中,通过网点的收购与建立,逐步形成连锁形式的网络化经营,逐步改变目前的供应方式,引入现代化的物流概念,结合适度规模经营的需要,达到用户资源、气源资源、储配资源、站点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以储配站或区域中心供应站核心,建立配送中心,统一开展送瓶上门,即一个中心站点负责某一地区范围内的送瓶服务,统一受理,统一服务,统一送瓶,统一收费,既可以减少供应站的建设,又可使送瓶服务达到规模效应,提高供应服务水平,改善用户调瓶的困难,并提高安全用气水平。

3.2 初步建立本市液化石油气储备制度

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市能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燃气主管部门制定燃气资源地方储备方案,确定燃气资源地方储备的布局、储备总量、启用要求等。燃气企业受政府委托,按照前款规定的要求组织实施,确保燃气资源地方储备所需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

第十七条规定:燃气企业应当根据燃气应急调度预案,建立健全燃气资源应急储备管理制度,确保燃气资源应急储备所需的数量、质量和设施的安全运行。燃气企业因不可抗力或者发生突发性事故等紧急情况不能正常生产或者供应燃气的,应当根据燃气应急调度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报告市燃气管理处。燃气企业因执行燃气应急调度预案、启用燃气应急储备资源所增加的成本费用,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但因燃气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

国际上根据储备主体的不同将能源储备划分为政府储备、企业储备(又分为法定储备和商业储备)和机构储备三种,这几种储备功能不同,特点各异,只有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发挥更好的作用。根据本市目前液化石油气市场竞争性高,行业整合尚未完成,企业经营利润较低,资源储备量长期处于较低水平,这一特点,本市液化石油气储备制度应循序渐进,分阶段进行:在起步期(2011年以前),建立以政府储备为主,企业储备补充的模式;在过渡期(2011~2015年),逐步过渡到以政府储备和企业法定储备为主、以商业储备为补充的模式;在过渡期以后的成熟期(2015年以后),最终建立起以政府储备为主导、以机构储备为主体、以商业储备为补充模式,最终形成政府—机构—商业的储备模式。

(1)起步期(2011年以前)。这一时期根据本市液化石油气市场尚未完成最终整合,企业依然呈现分散、抗风险能力差的特点,政府机构可对本市现有的富余液化气石油气储备能力进行整合(如上海液化石油气公司的富余储罐等),通过政府出资,委托相关企业管理的模式建立起本市的政府储备。结合现有的企业商业储备,进而形成本市的液化气储备格局

(2)过渡期(2010~2015年)。在这一时期,本市政府储备基本完成。同时,应通过法律、法规要求主要液化石油气销售企业在正常的商业储备以外,建立法定储备(建议可根据该企业上年日销售量的5倍定量)。企业法定储备和政府储备一起,形成本市的法定储备量。

(3)成熟期(2015年以后)。进入这一时期以后,企业法定储备的管理和运营比较成熟,本市液化石油气行业整合基本完成,可择机建立液化石油气储备联盟,使企业法定储备向机构储备转变。最终建立起以政府战略储备为主导、以机构储备为主体、以企业商业储备为补充的本市液化石油气储备体系。

3.3 优化站点布局、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为了彻底解决站点的重复建设,防止恶性竞争的不断出现,在“十二五”期间,本市应继续加强对站点的建设管理与审批,研究本市液化气站点的合理布局,通过规范性文件的方式,根据站点的大小及供应规模,结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设立相应的站点最小间隔距离与服务半径,为站点选址审批提供明确依据及处理办法,减小人为因素。

根据《条例》要求,加强对企业日常经营行为的监管,突出市区两级管理模式,结合“十一五”期间推广的“钢瓶电子标签”,通过行业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对钢瓶的安全管理水平,并对用户反映较大的“短斤缺两,残液超标”等问题加大检查及处罚力度,通过政府网站逐步公布对企业的检查情况,同时对企业的违法、违规经营记录在案,作为未来对经营资质复审的重要依据。

对燃气行业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是行业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促进行业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表现。“十二五”期间本市应继续加强对液化石油气行业的服务监管。

服务质量监管的具体工作有四个方面:

(1)建立行业的服务标准。作为企业服务工作标准和社会对行业进行监管的依据。

(2)建设行业服务价体系。测评和公布燃气用户满意度,实施监管作用。并发挥社会的监管作用。

(3)设置相关服务质量管理“窗口”。接受燃气用户的申述、了解用户的意见,发挥监管机构在燃气企业与用户的协调整作用,并监管燃气企业解决服务中的实际问题。

(4)设立燃气行业服务质量奖项。表彰和鼓励燃气企业,提高燃气服务质量,完成承诺的服务目标和内容,推广先进经验。

液化石油气企业也应根据发展的需要,不断扩大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在液化气行业同质化竞争不断加大的情况下,服务质量与服务特色将成为用户选择企业的一项重要的依据和参考。政府部门在规定了企业的基本服务行为的同时,也应鼓励企业对服务进行不断创新和尝试,对于提供优质服务的企业进行必要的政策倾斜。通过政府与企业的共同努力,使液化气行业的服务风貌得到极大的改善。

3.4 价格机制更为灵活,价格与可替代能源趋同

从上海的液化气价格从政府定价到企业备案的转变历程来看,在“十二五”期间随着行业整合的进一步完善,通过建立液化气市场价格分类体系,细分供应市场,针对不同的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将成为行业发展趋势,而更为灵活的价格制定机制将成为实现这一目标的必要条件。

随着,国家油气价格改革的日益推进,能源价格与国际同步将成为“十二五”期间国家价格改革的主要任务,而作为已基本与国际价格同步的液化石油气市场,在“十二五”期间其与可替代能源的价格差异将进一步缩小,最终实现价格趋同。

3.5 应用领域有序开拓,提高工、商业用户比例

当液化石油气价格与管道天然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逐渐趋同时,液化石油气方便、便捷、初期投入少的竞争优势将明显体现。

由于管道天然气及电力均采用了商业用户向居民用户补贴的定价机制,而液化石油气居民及工商用户销售价格基本一致。当“十二五”期间国家完成了能源价格改革后,可以预见对于工商用户来说,液化石油气可能比管道天然气存在着更大的价格优势,同时随着民营经济的不断发展,经营规模不大,初期投入不高的能源用户将更多的出现(如餐饮、旅馆等),而液化石油气与管道天然气、电力相比由于不存在垄断企业,市场竞争充分,用户往往能够享受到更好的服务与更优惠的价格。同时工商业用户对于价格的敏感性较高,可承受能力也较强,随着工、商业用户比例的提高,本市液化石油气行业成本传导也将更为顺利,行业的发展也将更为稳健。与此同时企业也应积极拓展液化气的应用领域,如在金属切割、抛射剂的应用等,使液化石油气在多种能源的激烈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十二五”期间上海液化气经营企业应积极抓住发展机遇,使得行业发展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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