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孝如 熊 飞 张维银
如何远离危险化学品带来的隐患
罗孝如 熊 飞 张维银
7月28日上午9时56分,南京栖霞区发生了重大的丙烯泄漏爆炸事故,这是近期频发泄漏爆炸事故危害最为严重的一次。此次泄漏爆炸事件已导致13人死亡,120人住院治疗。事故还造成周边近两平方公里范围内的3 000多户居民住房及部分商店玻璃、门窗不同程度破碎,建筑物外立面受损,少数钢架大棚坍塌。这次重大泄露爆炸事故给人们敲响了化工安全警钟,那么我们该如何从这件事情中吸取教训,远离危险化学品带来的隐患?
山山/CFP
我国颁发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凡距下列地区1 000米范围内不得规划和兴建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厂(即厂点围墙到上述区域边界不少于1 000米)。这些地区包括居民区、供水水源及水源保护区、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自然保护区、畜牧区、风景名胜旅游区、军事设施。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原来在城市边缘兴建的化工企业已逐渐被居民区所包围。如果确因城市发展需要,化工企业阻碍城市的发展进程,那么,化工企业必须整体搬迁。比较成功的例子是北京首钢的搬迁,首钢的成功搬迁就是企业给城市发展让道的鲜活例子。此外,国家建设部2006年发布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其中明确规定: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立一级加油站、一级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和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而目前在我国的大中城市,此类违规现象还比较普遍,这就要求城市建设规划部门严格按照行业规定,坚决制止违规建设此类设施。对已建立起来的,应则令其限期搬迁。
南京“7·28”泄漏事故,是由于缺乏有效的丙烯管线监控,施工方在不清楚地下管线的具体情况下施工,致使事故的发生。因此对危险化学品行业的运行,应将监督防范放在首位。经济贸易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等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并负责以上事项的监督检查。质检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
这次南京“7·28”事故泄漏的丙烯就属于危险化学品。丙烯常温下为无色、无臭、稍带甜味的气体。易燃,爆炸极限为2%~11%,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其泄漏可造成水体、土壤和大气污染。
发生丙烯泄漏后,应迅速组织泄漏污染区人员撤离至上风方向,并对泄漏现场进行隔离,严格限制人员出入,同时切断火源。应急处理人员佩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关闭丙烯管线阀门。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用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人员吸入丙烯后,应迅速离开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果呼吸困难,应立即输氧。如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