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相志 许家明
(山东师范大学,山东 济南 250014)
和谐山东建设中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府作为研究
帅相志 许家明
(山东师范大学,山东 济南 250014)
市场活动的趋利原则决定了市场自身无法完全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政府作为不可或缺。对此,政府应从和谐山东建设的高度出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宏观调控与市场导向的和谐,化解大学生就业难题。
和谐山东 大学生就业 政府作为
在当前我国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大学毕业生作为社会较高层次的人力资源,要实现培养使用效益的最大化,根本出路在于实行市场化配置,让竞争择优的市场机制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实现大学生就业与经济社会的共同和谐发展。但是,市场活动的趋利原则决定了市场自身无法完全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政府作为不可或缺。对此,政府应从和谐山东建设的高度出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宏观调控与市场导向的和谐,化解大学生就业难题。
和谐社会建设中,山东在贯彻执行国家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基础上,结合省情、地情,采取了一系列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措施。总体上看,近年来,山东大学生就业状况上要好于全国,如2006年山东大学毕业生就业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3个百分点,但也仅为75.3%, 按当年毕业26.9万学生计算,还有约6.6万人当年未能就业。2007年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统计口径和就业信息网的实际统计数据,山东省大学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为76.86%(截至2007年12月31日),就业率较上年略有上升。2008年,山东大学毕业生数量达44万人,比去年净增6万人,加上中专毕业生及省外院校来鲁就业的毕业生,毕业生数量突破55万,就业任务非常艰巨。与此同时,山东大学毕业生的数量却以年均增幅超过30%的速度递增,预计“十一五”期间山东大学毕业生总量将达到200万人,是“十五”期间的2.9倍。而社会同期却难以提供较充足的就业岗位,可以说就业形势将会更加严峻,大学生就业率不高、就业难的问题也愈加突显,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山东和谐社会的全面建设。
“高等学校要树立新的发展观,把满足社会需求作为发展的动力。”[1]为此,山东省应从现阶段的省情和国内外环境出发,继续深化高等院校改革,明确研究性大学、综合性大学和职业技术学院的分工,在对部属、省属重点大学作为能够培养高精尖人才的第一梯队进行重点扶持的同时,又要充分发挥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性,加大对高职院校的投入,把培养适应我国产业结构调整需要、能够支撑制造业和第三产业发展、支撑农业现代化的实用技术人才培养作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主攻方向,使高职教育真正为三百六十行培养“能工巧匠”。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评价体系,建立评价研究性大学、普通本科院校和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等不同的指标体系,把学生就业率、职业适应能力、用人单位满意率、学生对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满意率等,逐步纳入高等教育评价体系,以促进高等教育与社会需要更紧密的结合。
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是实现资源配置的场所,它反映着高等教育供给数量和结构达到平衡气象变化。[2]概言之,高等教育供求是通过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配置来实现,它制约着高等教育供求主体的行为(见图1)。政府的责任就是要在积极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的基础上,完善大学生就业市场机制,逐步确立企业作为劳动力市场的用人主体、劳动者作为供给主体的地位。同时,协调推进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户籍制度等项改革,切实改善劳动力市场发育的客观环境,使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其次要建立和完善以劳动者自主就业为主导、以政府法律制度为基础的市场就业机制,规范企业用人行为和劳动力市场秩序,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实现。[3]
图1 就业市场(劳动力市场)与高等教育供给、高等教育需求反应图
公平就业可以在促进效率与竞争、激发社会创造力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尤其要关注大学生就业环境的公平。虽然政府不能包办大学生的就业,但有责任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好的制度是先进的生产力。传统的就业制度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限制了人才的流动,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大学生的择业自由,进而影响了就业人口的市场化配置。因此,要完善就业体制,就要消除大学生就业的体制性障碍。目前,不同城市之间的户籍门槛无形中剥夺了大学生的就业平等权,要打破传统户籍制度附加的各种限制,淡化户籍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功能。使大学生能够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择业,转变“先择业,后就业”的观念,同时也给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以更大的用人空间,促进大学生的充分就业,从根本上扭转大学生在就业问题上的被动局面。要变革身份、等级就业制度,使人的地域身份不再成为就业的绊脚石;打破用人单位对人才流动的某些人为限制,消除人才流动的思想顾虑。进一步规范就业市场,打击不法职介,建立专门针对失业大学生的医疗保障体系和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也是防止大学生因失业而心理失衡,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有效措施。[4]
2.4.1 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大学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要围绕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并继续抓好基层就业项目带动工程,大力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激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和创业。
2.4.2 鼓励大学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渠道。要进一步清理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为他们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形成有利于大学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社会环境。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2.4.3 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大学毕业生就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创造条件,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企业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作用,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允许高校的一些科研项目和科研单位的一些科研项目,吸纳一部分大学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做项目的研究助理,来延缓一部分大学生的就业时间。在他们工作期间,可以签订服务协议,给予相应的报酬,可以用科研费来列支。
2.4.4 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积极创造条件,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对大学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创业意愿的大学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可给予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建设完善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毕业生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的“一条龙”服务。
充分信息可以降低市场成本,提高效率,实现节省资源和提高效益的目标,当前毕业生就业市场中信息的缺失和不充分是影响用人单位选才和大学生就业的突出问题,信息的不对称还是造成就业市场中欺骗、违约等失德行为出现的主要原因。[5]对此,山东应进一步抓好大中专就业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工程,分省、市、县三级构建全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努力拓展网络平台的服务功能,整合部门和市县的各类招聘信息资源,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招聘活动,大力提升就业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其次要积极构建大学毕业生需求信息监测和就业预警系统,形成分析报告,及时向高校和有关部门通报,为大中专学校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等提供准确依据。目前,令人欣喜的是山东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网络工程已经启动,建设资金1000多万元已全部到位,工程所需的软硬件招投标也已经基本结束。[6]
做好困难家庭学生的就业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得人心、暖人心的民心工程。山东应继续把困难家庭大学生的就业援助纳入政府援助困难群体就业的政策体系,进行重点帮扶,并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和重点推荐。具体说来,对困难家庭大学生参加机关和事业单位主办的录用考试,实行免交报名、考试和体检费用;对离校回原籍的特困家庭大学毕业生,主管部门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数据库,实行重点推荐、优先安置,帮助参与“三支一扶”等各类计划,安排参加就业见习基地和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对推荐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成功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用人单位与特困家庭毕业生签订两年以上合同的,当地政府要给予人才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适当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毕业生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以确保困难家庭学生的和谐就业。
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社会中介组织是学校、学生与用人单位联系的纽带与桥梁。随着大学生就业人数的不断增加,而就业岗位增长的相对缓慢,加之大学生就业经验严重不足,所获取的就业信息往往与就业实际状况不对称,政府鼓励社会中介组织为大学生就业提供指导与服务就显得非常必要。完善“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也要求积极发展社会中介组织,鼓励具备条件的部门、单位建立多种形式的专业化、产业化大学毕业生就业中介市场组织,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在大学生就业中的作用。从体制上讲,人才市场或各种劳动就业中介机构应逐步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成为独立的按市场机制运行的社会服务组织,以便更好地转变观念,改进服务,在政府的指导下,承担起劳动力就业的中介和服务职能,使劳动力市场真正成为全社会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主渠道。[7]
[1]周济.统一思想 狠抓落实 全力做好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J].中国高等教育,2004(6).3-9.
[2]马永霞.高等教育供求主体利益制约下的大学生就业市场配置[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7(1).63.
[3]覃海逢.求解大学生就业难题 促进杜会和谐发展[J].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6).81-84.
[4]伍银峰.大学生不充分就业与构建和谐社会[J].前沿,2006(12).178-181.
[5]宋朝阳,钱建国.构建和谐高效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J].湖北社会科学,2005(9).139-142.
[6]李峰.2008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暨“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E B]. http://www.sdbys.cn/art/2008/5/16/art_49_5626.html,2008-05-16/2008-11-25.
[7]帅相志主编.市场经济与中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182-187.
注:本论文涉及的山东大学毕业生就业数据,均出自山东省历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公布的数据。
The Research for the Government Act in the Construction of Harmonious of Shandong Promoting the Employment of College Students
SHUA I Xiang-zhi XU Jia-m ing
(ShanDong Norm al University, Shan-dong, Jinan, 250014)
The princip le of m arket activity w hich seeks p ro fit, the market itself can not be com p letely determ ined reso lve the p rob lem p roperly, the governm ent as indispensab le. In this regard, the Governm ent shou ld build a harm onious perspective o f Shandong, give fu ll p lay to their functions, adhere to a m arket-oriented m ac ro-contro l and harm ony, to reso lve the em p loym en t p rob lem students.
harm ony Shandong; G raduate Em p loym ent; government act;
book=78,ebook=33
帅相志,(1953—),男,山东济宁人,山东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院长、教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
许家明,(1974—),男,山东莒县人,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