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的四个“非常”借口
因涉嫌受贿而落马的海南省海口市交通局原局长吴淑楷,在法庭上为自己的受贿行为辩护说,妻子当时得了癌症,花费巨大,自己收受贿赂是为给妻子治病,是“非常之事,非常之时,非常之机,非常之急”。(2010年2月20日《检察日报》)
吴淑楷用“四个非常”来论证自己的受贿行为,似乎他的受贿是理所应当的,也是可以法外开恩的。殊不知,吴淑楷的这番辩解不仅不能博取人们的多少同情,反而是弄巧成拙,让人们看清了吴淑楷之流的腐败分子既大肆收受贿赂,又想立廉洁牌坊的可恶嘴脸。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从2007年3月至2009年9月,吴淑楷在担任海口市交通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24次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0万余元;其中大部分行贿者为运输行业与出租车行业的人员,涉案金额从2000元至25万元不等。真是很难想象,吴淑楷的受贿行为,真会如他所说是“非常之事,非常之时,非常之机,非常之急”?如果吴淑楷头上没有交通局长、党组书记的头衔,会有人平白无故地把上百万元送上门来?无数腐败案例说明,腐败分子要找个受贿的借口,那真是信手拈来。
老婆得了癌症,治病化疗和平时吃药花费巨大,吴淑楷当年肯定家庭负担重、经济压力大,但这不应当成为一名领导干部受贿的理由。如果吴淑楷的这种所谓的理由成立,那么有的人因买豪宅别墅、子女出国读书、包养情人等而收受贿赂,是否也可以网开一面呢?对于自己的受贿行为,吴淑楷后来在接受检察机关讯问调查时忏悔说:“我心里感到确实对不起关心我的领导,确实对不起组织,确实对不起交通系统的同志们,确实对不起百姓。”设想,当初如果少想些“四个非常”,多想些“四个确实对不起”,吴淑楷想必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正确用权、洁身自好,而是热衷于以权谋私、贪图钱财,那无疑是走在一条险象环生的歧路上。吴淑楷在任交通局长期间,虽然海口交通一派乱象,他自己却是腰包鼓鼓。海口出租车起步价居高不下,公交车集体涨价,机场黑出租车猖獗。诸如此类的问题,吴淑楷有哪一样脱得了干系呢?再冠冕堂皇的借口,也掩盖不了腐败分子触犯党纪国法的事实。
(文/任和平)
book=252,ebook=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