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麦
加拿大荒漠草原上,生活着一种叫白大角羊的动物。
传说中,它们的一对大角能够带来好运,然而不想却因此遭到人类大量猎杀。为了生存,大角羊自身进行了“基因革命”,不但角越长越小,并移居到高耸、陡峭的山谷中生活,练就了一套特殊的爬山本领。
它们那特别的蹄子,可以紧紧地抓住打滑的岩面,在陡峭的石壁上如履平地,疾步如飞,身上的毛色也变成易于保护自己的黄褐色。除了盘旋在高空的金雕能够叼走新出生的、体质羸弱的小大角羊外,陆地上的肉食动物,历来对它们望“羊”兴叹。
然而,有一次,一只小大角羊独自跑到山谷下,不幸沦为一只饥肠辘辘的猎豹的点心。这只猎豹,从此落下了非大角羊不吃的毛病。天天蛰伏在山下,守候大角羊的踪影,甚至不顾生命危险,追上嶙峋的山峰。猎豹“顾嘴不顾命”的疯狂行为充分显示,大角羊肉,是它无意中发现的一道无比鲜美、可口的美味。很快,附近的猎豹也发现了这个秘密。可怜的大角羊又多了一种凶猛、彪悍的天敌,猎豹潜伏在山谷周围,“豹”视眈眈、守山待羊。
聪明的大角羊当然不会坐以待毙,每次遭遇劲敌猎豹的袭击,就撒开四蹄,左冲右突,向最最陡峭、嶙峋、崎岖的岩壁奔逃躲避。令人奇怪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一只“横刀夺爱”“半路杀出”,而是一律安静地“隔山观斗”。这是为什么呢?
万分好奇、匪夷所思的动物学家们经过多次观察、研究,终于找到了令人惊叹不已的答案:越是危急關头,大角羊选择逃生的路径越是陡峭、险峻,犹如万丈深渊上的窄窄独木桥。而猎豹体积庞大,奔跑速度快,狭路上猛不丁跳出“第三者”,另一只猎豹立马会因此而摔下悬崖、粉身碎骨。所以,猎豹捕猎大角羊时,严格遵守一条原则:任何同伴从追逐大角羊直至美美享受完战果,其余猎豹,绝不干扰、抢夺。哪怕馋得“口水飞流三千尺”。
我们口中所谓的禽兽尚且如此,以道德者自居的人呢?为了争名逐利,勾心斗角,甚至不惜伤害、诋毁同伴、朋友——这大概就是我们中的一部分人的“共守原则”。
(王群摘自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