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试点地区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2010-08-15 00:53:10水利部副部长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水利信息化 2010年3期
关键词:试点工作普查试点

水利部副部长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矫 勇

今年 4月22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级试点地区水利普查机构在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健全了工作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开展了大规模的培训,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很多好的经验、好的做法,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今天,我们邀请水利普查 7 个试点省、21 个试点市、56 个试点县的普查办公室主任,召开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试点地区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旨在认真总结前段时间的水利普查试点工作,研究整改有关问题,推动下一阶段工作,确保如期圆满完成水利普查试点工作。刚才,7 个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查办公室主任全面介绍了本省水利普查试点工作,5 个试点县普查办公室主任的典型发言讲得很好、讲得很实,国务院普查办和有关技术支撑单位也就大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和沟通。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普查试点的重大意义

水利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在我国尚属首次,可借鉴的经验少,并且内容全面、技术复杂,是一项全新的、极具挑战性的工作。能否为全国水利普查探索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能否将国务院部署的这项工作做好,关键在于要做好前期的普查试点工作。试点的目的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是充分检验普查内容的合理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已经对水利普查的工作内容进行了明确。普查试点工作,首先是要检验为体现普查内容而设定的 346 项指标的概念和定义是否科学、是否合理。刚才,部分试点县对一些指标的概念和定义提出了疑问,就是已取得了的试点效果。其次是要检验指标的合理性,即检验这 346 项指标是否都合理、是否都有用,各项指标的规模是否合适。第三是要检验指标的可操作性,即验证普查的指标是否可填报、可统计、可汇总。普查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需要通过试点进行完善。

二是充分检验普查方式和技术路线的合理性。本次水利普查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普查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在现代技术方面,广泛运用了地理信息系统、现代编码技术、遥感空间影像、数据自动录入、软件自动处理等大量现代技术,试点工作将验证这些技术的应用是否都合理,是否能够被基层普查员全面掌握,提高普查的工作效率。此外,水利普查还采用了很多传统方法,需要进行大量的走村入户、野外调查,开展大量的取样和数据录入。试点工作将检验这些现代化技术与传统普查方式是否能够有机结合,发挥应有的工作成效。

三是充分检验普查工作机制的可行性。围绕国务院确定的 6 方面工作任务,水利普查需要建立 4 方面工作机制。首先是“一个机构”,即国家、流域、省、地市、县(市)等各级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和普查办公室。二是“一个方案”,即已经印发的全国水利普查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试点用),这些方案都需要通过试点进行完善;各地区也需根据本地特点编制自己的普查实施方案。三是“一支队伍”,即国家、流域、省、地市、县(市)等各级普查组织人员、技术人员、普查员工作队伍,以及这支队伍能否准确掌握、运用普查方案。四是“一套支撑”,水利普查不能仅依靠行政部门的推动,必须落实技术支撑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体系,国务院普查办已建立了完整的技术支撑体系,省、地市、县(市)也要尽快建立有力的技术支撑体系。以上四方面工作机制都需要通过试点进行全面检验。

四是充分检验普查总体经费预算的合理性。通过普查试点工作,摸清各地区普查工作对经费保障的需求,为国家和地方各级水利普查经费预算的编制提供准确的依据和参考。

总之,通过水利普查试点工作,能够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普查方案,健全普查工作机制,为全国水利普查奠定良好基础。

二、充分肯定前一阶段水利普查试点工作成绩

水利普查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试点地区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在短暂的时间里边摸索、边推进、边创新,迅速展开试点工作实属不易,工作进展较为顺利。

一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所有试点省、地市、县(市)均已组建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各级试点地区政府都进行普查工作布置,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工作保障。

二是建立了完善的工作机构。目前,各试点地区都已组建了普查办公室,设置了业务处室,基本落实了专职工作人员,组建了专业队伍。据初步统计,各试点地区普查机构已落实专职工作人员 600 余人,普查指导员已达 2104 人,普查员已达10783 人。

三是制定了试点实施方案。各试点地区根据国务院普查办印发的普查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试点用),制订了本地区的普查试点实施方案,保证了普查试点工作能够在国家总体方案的统一指导下,结合本地区特点和实际情况,稳步向前推进。

四是开展了大规模的培训。按照分级培训的方式,全国已统一培训各级试点地区普查技术骨干1 115 人,统一培训师资力量 174 人;除个别情况外,各试点地区县级试点培训均已完成,共培训普查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13114 人。

五是宣传动员工作逐步展开。各试点地区采取多种形式,将宣传动员工作做得有声有色,为普查试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六是部门协作初见成效。各地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普查保障工作,尤其是试点县(市)的部门协作成效显著。在上下沟通方面,各级普查机构通过监督检查、调研等多种形式,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

七是普查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各试点地区都已进入试点清查工作,部分试点县(市)已完成了试点清查,形成了清查成果,并已进入填表上报阶段。

三、充分认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 个月以来,在各试点地区的精心组织下,水利普查试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需加强整改。一是总体进度相对滞后。按照试点工作进度要求,5 月中旬应完成县级试点培训工作,6 月份要完成全部试点清查工作。但目前,普查试点工作进度总体有所滞后,各地区工作进展也不平衡,有的地区清查工作刚刚布置,有的地区培训工作尚未全部结束,有的地区普查清单尚未理清。二是人员力量相对不足。多数地区工作人员数量不够、素质不一,还未能完全掌握普查的技术路线和要求。三是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不够,在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气象等资料的获取以及经费支持等方面还存在问题。四是普查实施方案有待完善,水土保持普查、河湖基本情况普查、数据处理软件、工作底图等技术环节尚存在一些问题。五是普查试点的工作经费尚未落实。

试点工作存在以上问题,既有水利普查尚属首次、缺少经验、技术方案复杂、没有专业普查队伍、当前防汛等水利工作任务繁重等客观原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上、工作上的原因,主要是:

一是国务院普查办与地方各级普查机构的交流、沟通还不够,对基层普查工作的调查研究、指导帮助还不够。

二是省级普查办尚未全面承担起组织推动责任,造成省级工作缺位。做好水利普查,县级工作是基础,省级工作是关键。省级普查办一定要充分发挥以下四方面职责:第一要“推动”,国务院已经明确水利普查是各级地方政府的责任,具体工作由各级水利部门负责,水利普查的推动职责首先在省级普查办。第二要“指导”,水利普查技术复杂,各地区特点不同,要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准确掌握技术路线和要求,仅仅依靠国家的培训和指导是不够的;省级普查机构和技术支撑单位不能当二传手,要先吃透、消化普查方案,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切实承担起指导责任。第三要“协调”,水利普查涉及面广,部门协调的工作任务重,省级普查办一定要充分利用普查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通过政府主管领导,做好部门协调。第四要“监督”,省级普查办要督促基层落实责任,做好调查研究,及时整改和解决问题,确保试点工作的按时完成。省级普查办在推动、指导、协调和监督方面的工作力度不够,是试点工作出现诸多问题的直接原因。

三是县级普查工作基础不牢固。第一是人员不足,部分县(市)工作人员数量还不够到位。第二是业务不熟练,试点县(市)的专职工作人员、普查员等来源多样,对普查技术要求的掌握还不够。第三是责任意识有欠缺,数据质量是普查的生命,决定着普查的成败,普查工作人员还需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确保普查数据的科学和真实。

希望大家认真分析普查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以上各方面原因,及时研究整改,进一步推动水利普查工作。

四、全力保障试点工作任务的完成

水利普查试点是按照水利普查的全部工作流程进行的一次真枪实弹的演练,直接关系到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的成败,一定要努力克服困难,想方设法圆满完成任务。各试点地区要进一步树立做好水利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要加强对各试点地区工作的组织和检查指导,研究制定流域、省级普查机构的考核及情况通报制度,要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完善普查总体方案。要加强沟通,做好工作衔接,保证普查任务统一布置,加快推进。做好普查工作,县级是基础,省级是关键。省级普查机构要强有力推动普查工作的全面开展,要及时指导地方水利普查的技术方案、路线等,要在各地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各方力量,争取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要加强监督检查,多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任务按时完成。县级普查机构要保证人员到位,尽快使普查员熟悉相关业务知识,切实增强普查员的责任心,保证普查数据科学、真实。

二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快进度。水利普查试点工作周期短、工作任务重,所有工作环节都是环环相扣,要倒排工期,以时不我待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试点总体方案所确定的各项工作控制时间节点的要求,强化工作的组织推动,加快工作进度,确保 6 月底完成试点清查,7 月中旬完成填表上报,8 月上旬完成地方试点总结,以利于全国在 8 月底完成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的修改完善,为 9 月份国务院全面启动水利普查工作创造必须的条件。各省市要按照整体与重点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选取部分县(市)做好整体的、全尺度试点,对水利普查的人、财、物保障需求及整体工作组织进行检验;另一方面,要根据各县(市)具有代表性的试点内容,突出重点,抓好特色内容的试点工作,选取部分代表性强的乡镇或一定数量的普查对象进行模拟,在对普查技术和组织方案进行检验的同时,有效提高试点效率。

三要进一步探索创新,完善方案。在试点工作中认真探索,对普查技术路线、指标设置、规模界定等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向上级普查机构汇报和沟通,反映在试点工作中提出的各类问题,为普查实施方案的完善提供第一手资料。国务院普查办、各专项普查工作组及各技术支撑单位,要组织技术力量,选择典型地区,针对水利普查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和重点蹲点,认真分析各地区在试点实践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听取各地区通过试点实践提出的建议,认真总结各地区的试点经验,切实做好普查实施方案的修改完善。针对部分试点地区县级培训质量不高的问题,国务院普查办要对普查培训方案进行研究完善,增加省级培训的环节和职责;要结合基层工作的实际,编制全国统一标准质量的培训教材和课件,做好培训师资队伍的集中培养和储备,切实提高师资力量、教材质量和培训水平。

四要进一步强化沟通,密切配合。各试点地区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工作沟通和协作,统一步调,共同完成好水利普查试点工作。全国各级水利普查工作机构,要分级建立工作信息直报制度,通过水利普查工作旬月报、督促检查、重大事项报告、网络联系等多种方式,对各级试点地区的水利普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掌握。国务院普查办要加强对各试点流域机构、各试点省市普查试点工作的沟通和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各试点地区出现的问题,要加强对国务院各部门的协调,为地方各部门之间协调创造良好条件;同时,要加强对各专项普查工作组、技术支撑单位的工作组织与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好水利普查试点的各项工作任务。

确保如期圆满完成水利普查试点工作目标,是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是对各试点地区普查机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的重大考验。我们一定要按照国务院和水利部党组的部署和要求,再接再厉,真抓实干,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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