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梅
(西山煤电股份公司西铭矿)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重点煤炭企业的保护和扶持力度,煤炭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能源,社会需求总量继续增长,煤炭价格持续回升,煤炭市场趋势看好。由此导致对煤炭的高产出和对煤炭资源采掘的无限扩张,给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事故预防、安全教育、环境保护等诸多方面,提出新的课题。无限的追求高产与高效,无视安全,给煤矿安全生产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1)安全是煤矿生产的灵魂。安全无法保证,就谈不上煤矿企业发展。从事煤矿生产,随时面临顶板、煤尘、瓦斯、水、火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所以说安全问题是头等大事,没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盲目瞎干,出事故是必然的。
2)安全生产是保障煤矿正常生产的前提。煤矿生产不安全所带来的政治、经济和心理上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它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从“屯兰瓦斯爆炸”到“王家岭透水事故”,更是给人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安全”问题决不能忽视。
3)安全生产可以帮助和促进人们自觉地按客观规律办事,这就要求煤矿企业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把安全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全面推行综合治理,以减少事故,使安全状况达到最优化。
1)国家对煤矿安全投入监管方式不合理,不到位,导致煤矿安全技术设备投入低。有关资料显示:在唐山大地震中,地下的矿井与地面灾情完全不同,从巷道到工作面没有遭受任何损失。因为,早在20世纪60~70年代的建矿之初,煤矿就在安全技术设备方面投入了巨额资金700万元。反观现在,有些煤矿业主只追求眼前利益,在矿井建设之初就有悖于地质构造或是随着井巷的延深和地质条件的复杂变化,不利于安全生产,想方设法减少安全技术设备前期投入,从而为日后的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
2)对安全责任人法律约束不严厉。要使事故多发的局面得到大的改观,必须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惩处力度,经济处罚和刑罚多种手段并行。虽然使用法律武器也不足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但严厉的行政手段却足以使安全事故大大降低。
3)瓦斯、煤尘、水灾等自然灾害多发。近年来,随着煤矿开采深度的加大.使得煤尘与瓦斯突出的危险性在不断增加,突出的危险区域也在不断扩大,而井巷工程开采深度的加大,更加剧了矿井水害的治理难度。
4)采、掘、机、运、通各大系统新技术与新设备开发相对滞后,大多数新技术新设备还处在摸索阶段,不能很好地与矿井生产衔接。
1)矿井超能力生产,忽视安全。随着煤炭市场的好转,面对难得的机遇和可观的利益,煤炭企业抓时机,满负荷甚至是超负荷生产,忽视安全,必然埋下事故隐患,导致事故发生。据一位国家大型煤矿矿工这样讲述:井下的瓦斯报警仪数据显示已达到1.0,不停地报警,井下向地面反映此情况,矿领导为完成任务,让矿工继续工作,工人们就在报警仪探头上抹一团煤泥,瓦斯报警仪不再响了 ……当“屯兰瓦斯爆炸”后他才感到“瓦斯”的可怕。这种“产量面前、安全让道、生命让道”的非理性观点,直接导致矿难频发。
2)安全管理放松、干部作风漂浮。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矿的“命根子”,但是重生产轻安全的观念还没有彻底改变,生产任务紧张时就把安全抛到脑后,面对较好的安全形势,放松了安全生产警惕性。加之一些煤矿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漂浮,不愿下井或下井次数少,对井下作业环境及安全状况不甚了解,发现不了问题,更谈不上现场解决问题。
3)安全监督不力。安全工作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安全监督检查也应当是长期性而非阶段性的工作。而目前安全检查中的集中检查和重点检查存在弊端。安全监察检查只象征性地检查职工是否佩戴上岗证、有无三违、机电设备是否有异常等,而对于矿井设计、巷道走向设计是否符合地质构造等环节具有决定作用的地方往往被忽视。另外,群众的安全监督形同虚设,没有真正发挥作用。不仅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督认识不到位,而且安全管理人员没有把职工当作企业的主人,而是把职工界定为被管理,被罚款的对象,而缺少强制约束力和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
4)安全培训不到位。
a)专业技术人员严重匮乏,尤其是煤炭院校毕业和专业人才更是缺乏。b)相当多的煤炭企业对职工的培训也只是走形式,象征性地发个上岗证。c)教育培训滞后,在新设备增加的情况下,技术培训不及时,新工人更是缺乏有效的安全技术学习。
5)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是人,人的安全意识的强弱,直接作用于生产活动中的安全行为,煤矿企业中特别是农民轮换工受短期行为的思想影响,缺乏以矿为家的主人翁思想,只求收入,不讲安全,有章不遵,有令不行,成为安全生产的最大隐患,另外,安全宣传教育的方式机械,方法单一,大多数只是贴标语,喊口号,没有真正形成安全宣传教育网络,没有体现到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行动中去,没有能够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在人、设备、环境三要素中,人是决定因素。人的素质、人的行为、人的能动性和可靠性决定着安全生产管理的方方面面,人的可靠性强,企业的安全形势就好,只有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利用班前会对上岗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排查,对不放心人员禁止上岗,有效控制和预测人的不安全行为才能达到安全生产目的。在职工群众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思想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
1)转变煤矿干部工作作风。煤矿领导干部必须做到指挥生产到现场,处理隐患到现场,解决问题到现场,落实措施到现场。深入井下一线,准确把握生产的真实情况,多与职工沟通、与职工同甘苦、多为职工谋实事,充分调动职工群众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2)搞好安全培训工作。确定培训目标,采取长期与短期相结合,脱产与业余相结合,分批轮训等多种形式。坚持理论性强的在课堂,实践性强的到现场的做法,对职工进行培训。组织技术比武来调动职工学技术、学知识的积极性。对“三违”人员及有习惯性违章行为,有冒险倾向的不放心人员重点监管,强制教育,在教育培训合格后才许准上岗。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培养现有在岗的主体专业(如采、掘、开、机、运、通六大系统)的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
3)深化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采取管教相结合的原则,以教育促管理,不能片面地以罚代教或以教代管,做到由“灌输教育”向“自我教育”发展,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增强安全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稳定的关系,真正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的观念。
4)科技创新,有效治理煤矿自然灾害。实施“科技兴煤”战略,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改革采煤方法、支护方式、通风方式和安全监测系统,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不断完善煤矿现有安全技术设备,开展瓦斯地质和抽放方式的研究,抓好水文地质探测,提高矿井安全监测监控与预测预报工作,进行合理化、科学化的开采,杜绝井下瓦斯灾害及防止水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把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不断强化安全监察工作,加强安监队伍的建设,在矿井生产线配备充足的安全检查员、安监小分队、通风瓦斯监测检查员、机电防爆检查组等形成层层安全监察网;在群众中设立“青监岗”,井口安全接待站,家属安全联保网员等大规模的群众安全管理网络,进而在煤矿企业中形成纵横交错的立体化管理网络,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激励职工家属对安全工作的参与意识,实现群防、群治、群监。
2)建立煤矿安全动态评估机制。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制定严格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和考核办法。通过开展经常不断的安全分析评估、动态检查、奖罚兑现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促进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3)规范行政审批,严格依法办事。各级管理部门要对党和国家利益负责,对职工群众生命安全负责,严格审批标准和程序,严格市场投入,同时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监察,必须以法办事,严格执法,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强有力的监管。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是煤炭企业的头等大事,安全是效益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基础,安全更是稳定的基础。只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完善技术设备,应用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法,方可使煤炭企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