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东县农机局 甘小平
(作者系邵东县农机局局长)
至今年6月底,邵东县农业机械拥有量达10.9万台/58.4万kW,其中耕整机14210台、拖拉机3689台、联合收割机372台;农机专业合作社4个,农机大户120户;机耕率达72%,机收率达45%。随着农机化发展,邵东县委县政府,于今年上半年出台了关于土地流转的实施意见,其宗旨和目的是通过土地流转政策的鼓励,进一步发展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机化水平和农业生产效益。为此,邵东县农机局经过专题调研后认为:加快土地流转,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需要农机化的强力支撑;而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大力培育农机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是加快土地流转、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前提。农业机械化与土地流转相互促进,相辅相成。
邵东县总人口122.49万,其中农村人口102.76万,占83.89%,农户数27.6万,耕地面积41020 hm2(61.53万亩,其中水田面积44.56万亩)。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机合作组织通过租赁或转包等形式促成耕地流转10000 hm2(15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24%;涉及农户10万余户,占全县农户37%。全县农机大户中,种植水稻3.33 hm2以上的有85户,6.7 hm2以上的有20户,13.4 hm2以上的有6户,67 hm2以上的2户。流转土地逐步向农机大户和种粮大户集中。
(1)农机化是土地流转的前提和后盾。只有高效率的机械化作业才敢接受耕地的流转。1台插秧机一天的插秧是人工的30倍;1台拖拉机一天耕田是人工、畜力的20倍以上;1台联合收割机一天收割水稻是人工的40倍以上。黄陂桥镇楠木村李玉亮深有感触:“我以前承包1.33 hm2(20亩)稻田,‘双抢’时搞人海战术。现在承包了33.33 hm2(500亩)稻田,机械化作业10多天时间就能完成。”农机化为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经营和效益提高提供了强力支撑。邵东县百姓农资公司在两市镇荣山村租赁、转包水田千余亩,打造高标准双季稻生产基地,其负责人林睦约介绍说:“公司大规模的转包水田种植水稻,全靠农业机械化做后盾。我们投资100多万元,购置了收割机、旋耕机、插秧机、机动喷雾器等20多台套农机具,水稻生产基本实行了全程机械化。”
(2)农机化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业机械的广泛应用,使农民逐渐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繁重农业劳动中解放出来,转移到第二、三产业。据统计,全县有14.8万农村劳动力常年在外务工或经商,占农村劳动力的36.1%;9.4万个家庭有劳力外出务工,占农户总数的48.2%。他们把土地流转转包给有实力的种田能手或农机合作组织以及农业生产企业。农业生产机械化和农民工合理转移形成良性互动,加速了土地流转。
(3)农机化使土地流转后节本增效。一是节约成本。目前邵东县农业生产作业的劳动力成本为:耕地150元/亩、插秧 150元/亩、收割 200元/亩、田间管理 50元/亩,总计成本550元/亩;采用机械作业的成本为:机耕100元/亩、机插 80元/亩、机收 100元/亩、田间管理 30元/亩,总计成本310元/亩,比人工减少240元/亩。同时规模生产可节约种子、化肥、农药等成本10%左右。二是增加效益。采取深耕法、机械化插秧可提高每亩单产,全程机械化作业可节约工时,增强水稻抗倒伏、抗病虫能力。2008年的实测数据表明,机插秧早稻亩产500 kg,较人工栽培亩增产25~50 kg。机械化作业,提高了土地效益,为土地流转创造了条件。
(4)农机化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一是大中型新式农机具的引入和推广应用减少土地抛荒。黑田铺乡金玉亭村唐求林说:“以前使用人力畜力,种田成本高,除去工钱,一年下来几乎没利润,看着大片被抛荒的土地,只能心疼。现在买了2台收割机、1台旋耕机、2台耕整机,除自己家的几亩田外,还转包了13.3 hm2(200亩)。2009年盈利近15万。”尝到农机甜头的唐求林满怀信心地说:“现在有了大型农业机械,谁有田不种,我就把它转包过来。”二是机械化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土地效益。黑田铺乡村民姚辛增有3台拖拉机、1台插秧机、2台联合收割机和5台机动喷雾机等农机具,去年转包水田26.7 hm2(400 亩),收获两季水稻后,还种了 6.7 hm2(100 亩)油菜和蔬菜。
(5)农机大户已为土地流转带头示范。黄陂桥乡楠木村李玉亮,2008年初结束打工返乡,承包了本村16 hm2(240亩)水田,他筹资15万余元,购置了耕田机1台、插秧机1台、全喂入联合收割机1台、盘式拖拉机1台、动力喷雾机1套。当年,机耕作业服务获利4.2万多元、运输作业服务获利3万余元、经济作物纯收入2000多元,种粮收入9万元,全年收入达16万余元。同时,还解决了该村5名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今年又投入15万元添购水稻播种机、乘坐式插秧机、中型耕田机、联合收割机各1台。农机作业已服务于周边3个乡镇的15个村,纯收入将超过20万元。现该村有种粮大户15户,拥有联合收割机15台及其它机械86台套,转包了本村92户55.9 hm2(838亩)耕地,使全村43.5%耕地面积进入流转。
(1)小型农机具利用率不高。全县拥有小型农机具的农户达60%以上,有的村户户有农机,形成小而全。而各种小型机具性能单一、油耗高、动力小,导致农机具的利用率低,农机资源闲置浪费,严重制约了农机化向高标准、高效益发展。以收获机械为例,全县全喂入收割机300余台,而高性能半喂入收割机仅5台。
(2)机械化插秧水平低。虽然翻耕、收割机械化程度较高,但机械化栽插处于起步推广阶段。目前全县已推广插秧机16台,完成机插面积200 hm2(3000余亩),仅占水田面积的0.3%。水稻插秧技术推广缓慢的原因,除传统观念影响外,投入成本偏高、地域条件限制等亦是制约因素。
(3)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一是农机化配套资金及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国家实施30%的购机补贴,但县财力追加补贴有限;二是农机管理体制不顺,乡镇农机站人财物由乡镇政府管理、乡镇农机工作者积极性不高,农机工作经费不够;三是机耕道和农机下田作业通道的缺乏,严重影响农机作业效率;四是试验示范经费少,没有农机化示范基地,先进适用的农机具试验示范局限于现场演示会,农机技术推广工作被动。
农机化在土地流转中的支撑作用日益彰显。但邵东县农机化综合水平还较低,农机社会化服务还有待提高。要通过加强农机化基础建设和提高服务水平,使农机化在土地流转中发挥更大作用。
(1)完善农机化发展机制。建议县委县政府以土地流转为契机,因地制宜,尽快依法制定关于加快邵东县农机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把推进农机化纳入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积极争取上级的农机化投入基础上,县财政每年要安排50~100万元的农机化发展专项基金,并根据财政收入增幅每年以5%~8%的比例增加投入。发展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农机具购置补贴配套资金,基层农机推广、管理、培训和安全监理的基础条件改善资金,农机科技示范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的扶持资金。
(2)鼓励农业生产标准化。一是将机耕道建设纳入农业项目建设范畴。建议县委、县政府将机耕道建设与农村道路建设共同纳入新农村建设,列入土地整理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整体规划,改善机耕道及农机化配套设施滞后的状况。二是现出台的土地流转实施意见还须细化,如对机械化种粮大户或组织给予作业补贴、燃油补贴、购机累加补贴等,引导土地向农机大户、种粮大户集中,鼓励农户实行 “统一种植模式、统一品种、统一耕作、统一播种、统一收割”的五统一,促进生产标准化,从而为农机化作业创造良好条件。
(3)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一是大力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大力扶持农机大户发展,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向农机大户倾斜;充分发挥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作用,鼓励他们带头组建片区服务实体,整合农机资源;扶持和引导农机大户联合,组建农民需求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二是加强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利用县农机化技术推广中心这块培训阵地,培育新型农民,把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成员作为培育重点,提高他们的操作技能和作业服务水平。三是推动农机产业化经营。引导农机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把服务重点由单纯的农机作业服务向土地规模经营发展,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