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 荣 冯永德
(四川省蚕业管理总站,四川 成都 610041)
蚕桑产业是我省农业传统的支柱产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但是,随着社会经济和城乡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致使蚕区劳动力匮乏,养蚕量下降,弃桑不管或有桑不养蚕的现象突出。解决养蚕业劳动力缺乏的问题已刻不容缓,除了在生产中推行少回育、省力化蚕台育和自动上蔟等省力化技术外,有效解决养蚕适度规模经营和开展蚕桑综合利用,提高单位劳动生产效率是目前研究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蚕桑生产要摆脱传统家庭生产模式,形成户营适度规模经营,必须要有与之相配套的生产条件。现结合我省部分基本养蚕户的生产实践,探讨蚕桑生产基本养蚕户适度规模生产与经营,为蚕桑规模化生产、生态化发展、组织化经营,取得规模经济效益提供技术管理支撑。从而实现蚕茧优质高产,蚕农增收,产业稳定、持续发展。
蚕桑生产基本养蚕户是指 1个家庭,2个劳动力,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有四边桑、间作桑、大多是小桑园 5亩以上,以成片栽桑为主,年养蚕20张以上,产茧 700kg以上的养蚕农户。一般蚕桑生产基本养蚕户年养蚕收入 2万元以上,通过蚕桑资源综合利用,家庭年收入达到 3.5万元以上。这种模式的农户,家庭年收入可以相当于外出务工的收入,而且可以照顾家中的老人和小孩,可能是当前稳定蚕桑生产的最佳经营模式。
四川蚕桑生产由于历史和自然环境等原因,过于分散,不适应现代蚕业发展的需要,加之劳动力价格上升,大规模工厂化雇工养蚕其效益不够理想。据南充、绵阳、内江、雅安、乐山等地调查,蚕茧价格超过 25元/kg,大规模雇工养蚕才可能有效益。因此,在现有条件下,可以考虑充分利用部分农户弃养的桑园,通过代管桑园或土地流转的方式承租桑园,重点发展蚕桑生产基本户是四川蚕业稳定发展的基础。如眉山市东坡区崇仁镇桂树村 3组黄仲才,一家 3口,承包地全部栽桑,加上开垦地桑园面积 5亩,2009年养蚕 20张,产茧 800多kg,销售蚕茧收入 16000元,加上共育小蚕 220张收入 4840元,养蚕收入 20840元;桑园间种榨菜17t,收入 10000多元,加上养猪、鸡、鸭等收入近 10000元,人均纯收入达到 10000多元。
1.2.1 推进蚕桑生产力的发展。蚕桑生产基本养蚕户都是蚕桑生产者或直接间接为茧丝绸生产服务的。他们有文化、懂技艺、善经营,能较好地把生产力的各种要素组合起来,使自然资源、生产设备、劳动力、资金和技术得到充分利用,推动蚕桑生产向广度和深度进军,从而大大促进蚕桑生产的发展。
1.2.2 蚕桑生产走向可持续发展的必然产物。蚕桑生产基本养蚕户的不断产生和发展,势必进一步推动蚕桑生产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推动茧丝绸生产的协作和联合。
1.2.3 采用相对先进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具有示范作用。为了获得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率,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蚕桑生产基本养蚕户必然要采用相对先进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这就会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有利于蚕业机械和科学技术的推广,加速蚕业现代化的进程。
1.2.4 辐射带动作用明显。蚕桑生产基本养蚕户勤劳致富,收入较高,是农村中先富裕起来的一部分人。在他们的带动和帮助下,其他农民也会更快地富裕起来。
2.1.1 养蚕规模。一般蚕桑生产基本养蚕户 2个劳动力,全年养蚕 4次,季养蚕 4~6张,年养蚕 20张以上,产茧 700kg以上,年养蚕收入 2万元以上。可积极推行滚动式养蚕,全年养蚕 6~8次,2个劳动力季养蚕 4~6张,年养蚕 30张以上。
2.1.2 饲养形式。小蚕 1、2龄采用片叶蚕盒重叠式防干育,重点指导推行小蚕专业化共育,专业经营。其中春、晚秋小蚕在专用共育室内饲养,夏秋蚕可在专用大棚内饲养;3龄饷食后将蚕移放到大棚内蚕台或地面蚕座上,实施一日两回育。养蚕前大棚内要对室具和地表实施严格消毒,并做好防蚁防鼠等工作。
2.1.3 劳力安排。小蚕专业化共育,专业经营,一般每期共育 50~150张;小蚕期家中 2位劳动力负责小蚕全部饲养工作;全年专业共育小蚕。一般蚕桑生产基本养蚕户 3龄饷食后,根据大棚饲养面积,3~4龄每个大棚安排 1人负责饲养工作,5龄每个大棚安排 2人负责饲养工作,直至上蔟。
2.2.1 桑树栽植养型。一般栽桑采用“6215”或“4215”栽植模式,推行方格育苗,春育夏栽,薄膜覆盖,一步成园技术,以低干养成,便于套种和间种,“6215”可全年套种,也便于手扶式拖拉机作业。
2.2.2 桑园施肥。全年进行 4次土壤施肥,3月中旬以复合肥为主,一般每亩施 50kg,穴施;6月中下旬和 8月上中旬以尿素为主,每亩施 35kg,利用阴雨天撒施;12月施厩肥,亩施 2500kg左右。
2.2.3 修枝除虫。12月份桑树进入休眠期 1次,主要工作是修剪枯枝、侧枝、细小枝以及病虫害枝、冬季重剪等。
2.3.1 桑园套种模式。套种以马铃薯、青豆、早玉米、蔬菜为主,套种指数 100%。如宁南县主要推广“6215”大行桑间作,每年 9月底至 10月初种植马铃薯,次年 1月底至 2月初收获马铃薯。1月初至中旬进行青豆或玉米拱膜育苗,2月初使用地膜移栽,4月初至中旬收获青豆或玉米。4月下旬至 5月初种生姜、紫心红薯或花生,9月收获。马铃薯平均亩产 1500kg,产值约 1500元;青豆平均亩产 125kg或早玉米平均亩产 400kg,产值约1000元;大行桑间作生姜的经济效益很可观,以 1亩桑园种姜 2000株,每株收获姜块 0.5kg,鲜姜 2元/kg计算,种姜可收入 2000元。3项套种可亩增效益 4500元。珙县桑园套种倡导以“黑五类”为主,即黑红薯、黑花生、黑豆、黑玉米、黑土豆,同时加上部分魔芋、辣椒、大头菜等,探索发展山地桑园鸡、生态粮食猪,对所有桑园农产品实行订单收购,每亩可增加产值 500~2000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桑园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有利于桑树基础稳定和助农增收。
2.3.2 桑枝的综合利用。桑枝香菇作为一种集营养、药用为一体的保健食品,素有“山珍”之美称,在我国自古就是名贵供品。因含有各种氨基酸和维生素,并能够降低胆固醇,防治心血管病,糖尿病、佝偻病,增强人体免疫力,在国内外市场畅销不衰。据南充调查,成林桑园每亩通过剪伐,可产生桑枝条 600kg,可制菌袋 300个,每亩桑园可生产食用菌 600kg,每千克鲜菇可卖 4~5元,每亩桑园产值 2500多元。因此,通过发展桑枝栽培食用菌可以形成“5亩桑 15张蚕,袋料种菇 1500袋,综合效益翻一翻,实现蚕、菇产值 3万元”的生产模式。
四川桑枝资源极为丰富,过去大多作为柴火之用,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浪费。通过利用桑枝栽培香菇,不仅能够把桑枝变废为宝,充分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而且能够解决国家每年因香菇生产而大量砍伐林木,造成森林覆盖率低、水土流失严重的环境问题。同时桑枝栽培香菇的大力推广,能够让蚕农获得更高的经济回报,这对提高蚕桑综合效益,延长蚕业产业链,促进蚕桑业走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深远的意义。
2.3.3“桑园鸡”养殖。在学习、借鉴金堂县生态鸡饲养经验的基础上,各地开展桑园鸡试养。每户桑园面积 5亩,投放鸡苗 500只,预计 3个月左右出栏,每只鸡纯利润可达 15元左右。年养 2~3批,亩增收入 2000元以上。
2.3.4 蚕沙产沼气。沼气是一种环保的清洁能源,燃烧产生的物质主要是二氧化碳和水,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是国家大力提倡推广的农村燃料。据介绍,用蚕沙作发酵料,反应迅速,产气量高,100 kg蚕沙可产生沼气 8m3,每立方米沼气可供一户家庭烧水做饭一天的能源。5亩桑园年产蚕沙 (包括杂物)约 10t,可产沼气 800m3,可为 2户家庭提供一年烧水做饭的能源,对维护生态环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随着蚕桑生产不断的发展,养蚕量增加,但栽桑养蚕又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且用工又不均衡。近年来外出打工增多,养蚕又与农活抢争劳力,为了解决劳动力缺乏的问题,大力推广省力化养蚕技术,即:“少回育”、“大蚕省力化蚕台育”、“大蚕地面育”、“熟蚕自动上蔟”,可缓解劳动力缺乏的矛盾,劳动生产率提高 20%~30%。
实行小蚕专业化共育,选择劳动力充足,有专用小桑园,有标准专用蚕房,养蚕技术比较好,责任心强的农户作为专业化共育户,共育到 3龄第 2天发给大蚕农户。实行小蚕专业化共育,既解决了劳动力缺乏和技术能手少的问题,又缩短了大蚕户的养蚕时间。过去养一季蚕要 24~26天,现在只需要 16~18天。同时保证了小蚕质量,使小蚕量足,蚕体强健,无病好养。并且有利于推广滚动式养蚕模式。提高资源合理配置,降低成本,保证质量,增加效益。
蚕桑生产季节性强,特别是我省多数地方全年仅饲养 3~4季蚕,但又集中在 5~10月半年时间内,非蚕期劳动力、桑园土地、蚕房大量闲置。因此,蚕期之间有条件开展多种经营,丰富规模生产的内涵,并从蚕桑生产外延上挖掘潜力。我省部分蚕桑规模生产基本养蚕户在桑园中开发散养草鸡、间作蔬菜等项目,取得比较理想的经济效益,有效地提高了蚕桑生产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保证土地生产率,增强了规模生产的生命力。
扶持基本养蚕户,在主产区的重点乡镇,选择一定蚕桑基础,对蚕桑生产有较好认识的村、社和农户,集中人、财、物重点投入,树立典型进行集约化栽桑、规模化养蚕示范,大力扶持蚕桑生产基本养蚕户,目标年蚕茧收入达到 2万元以上,引导蚕桑产业向养蚕大户集中,让广大蚕农清楚地认识到蚕桑适度规模经营的可行性和效益性,使他们学有典型,赶有标兵,调动他们推行蚕桑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性。
推行专业化小蚕共育,是适应现阶段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和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需要,也是实现专业化分工的需要。提倡 1次共育规模 200~300张,如共育费 40元/张,1次共育收入 8000~12000元,全年共育 6~8季蚕,专业化共育户的收入就比打工强了。龙头企业要重点抓好专业化共育的硬件和软件的建设,加大投入和扶持的力度,特别要求选派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的蚕桑专业技术人员定点指导,环环把关,加强专业化共育管理与指导工作,确保共育质量和安全。
搞好蚕业综合开发在做好解决技术措施的同时,还要做好蚕桑开发产品的销售问题,否则会造成巨大的损失,从而造成农民失去发展综合开发的积极性。通过几年的摸索,珙县、井研、金堂等县已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难题,他们采用“公司 +基地 +农户”的方式,让农户与公司形成利益共同体,企业按市场价统一回收。实践证明,此法能够大大降低生产成本和市场风险,调动农户生产的积极性。
四川人多耕地少,各承包户土地比较分散,严重制约了蚕桑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随着劳动力的转移,三缺 (劳力、技术、设备或工具)现象比较突出,土地资源浪费或土地产出率低的现象严重。因此,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对由于劳力紧张、外出务工而出现的“弃桑”、“毁桑”等现象,一方面要向蚕农宣传 《农田保护法》;另一方面针对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存在有桑无人养蚕的矛盾,政府应依法出台桑园流转的相关政策,避免土地资源浪费。各地要严格按照“适度规模、相对集中”的原则,不断探索和鼓励土地流转、交换、有偿转让、租赁、承包等形式,鼓励无人管理的桑园和土地向蚕桑生产基本户、专业户、重点户流转,大力培育蚕桑生产基本养蚕户,充分发挥蚕桑的规模化效益。
当前我省蚕桑生产组织化模式主要有农户自主经营模式、公司自主经营模式、公司 +农户模式、合作社模式四种。由于蚕业生产的特殊性,从制度上决定了合作社是其最佳组织化模式。尽管当前各地的蚕业生产合作社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建议加强对蚕业生产合作社的引导和扶持,将合作社与综合利用结合起来,形成养蚕 +某种综合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的专业合作社,充实合作社的业务内容,使其发展成为既能保持蚕农独立性,又能够通过共同体的形成克服家庭经营缺陷的,真正代表蚕农利益的自己的组织。
综上所述,蚕桑生产规模化、生态化、组织化是四川蚕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