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扶持和有关部门的积极引导下,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迅猛发展,在发展过程中,涌现出一批象宰山村蔬菜专业合作社、中和杨老九植保专业合作社等的专业合作社。但各地发展不平衡,仍存在着一些问题。近日,笔者走访了一些专业合作社,通过问卷调查、座谈对全区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情况进行了一次初步调查。
到目前为止,全区注册登记的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共98家,入社成员16852人,占全区纯农户总数的6.8%,成员出资总额1731.7万元,贷款5370万元。
1.按行业划分 粮油7家,占合作社总数的7.1%;中药材种植43家,占总数的43.9%;蔬菜种植27家,占总数的27.6%;水果业16家,占总数的16.3%;其他5家(植保2家、园艺植物种植2家,食用菌1家),占总数的5.1%。
2.按运行质量划分 运行效果较好的合作社10家,占总数的10.2%;运行效果一般的8家,占总数的8.2%;运行效果较差的9家,占总数的9.2%。2009年生产经营亏损的17家,占总数的17.5%;2009年没有生产经营的14家,占总数的14.3%;长期没有生产经营建议注销40家,占总数的40.8%。
3.主要特点
(1)组建主体多元化 一是由原来的专业协会过渡而来的专业合作社,大多基础条件好,合作实力强;二是由种植大户或经纪人牵头组建的专业合作社,大多提供服务力度较大;三是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兴办的专业合作社,大多农产品加工与农产品生产相联合;四是由村委会组织建立的专业合作社,成员信得过,抵御风险能力强,但数量较少。
(2)组织形式多样化 一是“种植大户+农户”的户户合作形式;二是“经纪人+农户”的产销合作形式;三是“公司+农户”的产供销一体化合作形式;四是种植业技术部门与农户形成的“技术+农户”的种植技术合作形式。
(3)产业覆盖面广 合作社生产经营覆盖水果、蔬菜、粮油、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几乎涵盖了种植业的所有方面,有力地促进了我区农村经济发展。
(1)组织松散,民主管理流于形式
合作社虽然都设立了成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但在重大事项的决策上还是由1~2个人决策,缺乏民主管理。成员各打各的鼓,各敲各的锣,组织效能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合作社没有凝聚力。
(2)章程制度不健全,不具体,可操作性差 合作社没有把章程制度作为组织的核心来认真制定。合作什么?怎么合作?权利义务、分配机制没有根据自身实际具体制定出来,甚至是按示范章程硬搬照抄,致使实际操作无章可循。部分合作社没有建立财务制度,对合作社的领导和成员没有约束力。市场上农产品价格高时,成员的产品直接销售,市场上农产品价格低时,成员的产品要求合作社收购。合作社对成员的产品在市场上有利润时就收购,价格低时就不收购。双方时有违约现象,合作社对领导、成员约束机制没有落实。
(3)分配机制不紧密,二次分配难体现 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是实现合作社运行成果的终极目标,怎样分配必须要有紧密的分配机制。然而一些合作社不是按照章程规定来进行分配,致使合作社没有生命力。
(4)部分合作社生产经营差,生存发展困难 由于成立的目的不明确,盲目性很大,没有结合本地的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发展自己的主营业务,部分合作社从成立起就没有生产经营,有的是较长时间处于亏埙经营,有的是生产经营一年半年就停业。
(5)理事长、管理人员自身素质及业务水平不高 理事长及合作社的管理人员缺乏组织指挥、决策能力、号召力不强,监管人员、财会人员不懂业务,更谈不上管理,对合作社的自身发展没有完整的工作思路,计划、目标不够明确,使合作社没有引导力。
(1)宣传力度不够,认识不到位,运行质量不高 由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力度小,群众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认识不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质量不高。
(2)目的不明确,管理不到位 有相当一部分专业合作组织,成立合作社目的不明确,只成立不工作,甚至有的建社目的就是坐等政府给钱。基层政府组织缺乏管理和引导,只注重登记,不注重管理,专业合作社登记多个名称,造成一套人马,多个牌子,有一人注册登记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却没有实际开展工作。少数基层组织对办合作社仍然是在抓政绩,凑数量,搞花架子,政治色彩浓厚,使合作社一哄而起,一哄而散,工作有名无实。
(3)市场信息不灵,营销网络不健全 目前我区还没有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平台,获取市场信息的渠道少,对市场价格不了解,但市场价格的杠杆因素是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成败的重要问题。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其生存发展的命运,基本上都系在市场产品的价格上。由于我区种植业专业合作社尚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小,积累少,市场信息不灵,营销网络没有形成。无法承担市场风险,经受不起价格风险的考验,还是属于比较脆弱起步阶段。
(4)扶持政策、力度不到位 一是支持政策不完善、不到位,扶持力度不大。落实不理想,税收优惠和财政扶持十分艰难。资金少、贷款难、免税难。尤其贷款难,虽然有关政策规定对农民合作组织贷款给予倾斜,但实际操作中很难,全区种植业专业合作社只有28个获得贷款,占总数的20.3%。其中:有19个合作社是由2家企业领办的专业合作社,这些合作社贷款4599万元,占总贷款的85.64%。从事种植业农户大多没有获得贷款,想获得政策支持非常困难,加上没有多少积蓄,无法生产或扩大生产。
(5)基地基础设施差,产品质量和数量波动较大 合作社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差,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造成农产品数量和质量随年份的变化而发生波动很大。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从而拉动市场价格的大幅变动,造成市场定价权的混乱。
1.集中力量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和培训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的宣传和多种形式的有步骤的辅导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才能有效地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使社员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更好地促进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2.检查核实,加强规范化建设 全区要围绕全省万人帮扶行动计划,组织检查,对“空头社”给予注销,对部分有发展潜力的合作社要加强规范化指导,合作社要围绕我区水果、蔬菜、粮油(花生、油菜)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发展自己的主营业务。督促其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收益分配、公开透明、奖惩等制度。特别要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实行独立建帐,规范会计核算,定期要向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向成员公布财务状况,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业务部门的指导。
3.协助合作社完善内部各项制度,引导理性健康发展 一是完善内部运作机制。要通过管理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奖励制度等,处理好服务与盈利的关系,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二是要引导多主体、多形式创办合作社。要继续发挥农村经纪人、种植大户和农村能人作用,鼓励有一定销售渠道、有一定生产加工技术、一定资金实力和一定市场拓展能力的经纪人牵头联合农民创办合作社,同时,要积极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领办合作社,建立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组织模式,开展农产品种植及其生产、加工、销售等系列化经营,但要防止龙头企业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融资,拆借专业合作的资金,形成“空头社”。对于一些经济条件好、干部素质较高的行政村,可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合作社,特别是要发挥村级集体组织的双带作用和区域优势。三是促进合作建立互助发展渠道。鼓励现有专业合作社之间的联合或合作,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整合。充分发挥寻求“以企带社、以社带社”的资金援助渠道,拓宽资金来源,增强发展动力。
4.加强培训,提高合作社人员素质
一是加强种植业技术培训,建立和完善区、乡镇二级农村专业合作社指导服务体系。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将一大批成熟、实用的先进技术、优良品种运用到生产实践中,提高种植业产品科技含量和效益,二是鼓励合作社人员主动学习,主动向专家咨询,提高社员专业生产技术水平。三是建立管理业务培训制度,培养一批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和优秀的财会人员,尽快把先进管理理念引进来,为合作社社员所用,提高合作社社员的思想观念、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进而提高合作社的整体水平和发展经济的能力,提高合作社管理能力。四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没有较高的道德素质,就没有合这格的合作社带头人;合作社就无法发展壮大。
5.建立完善区、镇乡二级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归口工商部门管理,各镇乡工商所负责本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工作,镇成立农民专业联合会,加强本镇合作社的相互联系,增加本镇农产品在市场中的比重。区级成立专业合作总社下设一些专业分社,建立信息平台,加强与科研院所、市场、超市、营销大户、农产品加工企业对接活动,为合作社成员搭建沟通平台,实现生产、加工、推广、服务多面合作,信息共享。积极与省内外知名专业合作社合作,借船出海,提高知名度,壮大实力,争取获得更多的市场定价权。
6.加强基地建设,组织标准化生产
合作社发展的基础是生产基地的建设,有良好地生产基地才能有优质的农产品。因此一是抓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小型水利设施,如蓄水池、排灌水渠、硬化机耕道,确保农产品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减少因自然灾害造成农产品数量和质量大幅度波动。二是抓产业建设。为形成区域特色,合作社要狠抓规模经营,培植种植专业大户、示范户,建立农药、肥料、种子等农用生产物资的技物联销服务、良种试验示范、反季节大棚蔬菜生产、露地蔬菜连片种植生产和优质粮油的无公害绿色生产基地的建设。三是抓信息跑市场。为了使合作社切实成为农户与龙头企业和市场之间的桥梁,在大中城市设立网点直销处,培育市场,培养经纪人;与加工企业挂联,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与外地批发市场挂钩,搞活流通,抢占市场的经营策略;四是抓服务质量。以章程为宗旨,坚持质量至上,严把种、药、肥质量关,开展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及时组织货源,确保供应及时,并配套相应的技术资料;以植保服务队为纽带,由合作社统一预测预报,统一开方配药,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机械服务。以育苗大户为基点,以村组为基础,实行统一供秧、供苗。五是合作社实行“六统六分”经营管理模式,即统一规划种植品种,分户单独种植;统一生产技术标准规程,分户田间具体操作;统一农资供应标准,分户控制使用,统一产品质量标准,分户分级包装;统一注册产品商标,分户使用;统一订单销售,分户核算分红。合作社要为农业标准化的推广提供有效的载体,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推广提供组织保证。积极打造优质知名品牌,推广绿色农产品的生产,极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7.加强信贷财政政策扶持,助推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 一方面,政府应加大财政资金、信贷等方面的支持,抓好信贷扶持服务工作,切实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运作资金难的大问题。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贴息信贷扶持专项业务资金,及时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贴息贷款帮助,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增加财政扶持预算资金。另一方面,政府对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应有所为,有所不为,政策扶持要侧重于对示范性、规范化、骨干型、品牌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奖励,侧重对专业合作社教育和培训经费的安排,防止“空头社”的产生。
8.树立典型,示范带动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农民自愿组建的互助性合作组织,政府应当正确引导和支持,不能干预、行政捏合,要继续坚持分类指导、典型示范、逐步推进的原则,区级重点抓3~5个专业合作社,每个镇乡重点抓4~5个专业合作社。通过示范性合作社的辐射带动作用,帮助农民群众增强合作意识,带动农民群众开展专业合作。在技术服务、生产资料供应和农产品销售等方面,促进合作社运作更趋规范、市场更趋稳定、效益明显增加,真正起到“拨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带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