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的委托,“上海市节能产品”的评审、推荐工作现由上海市节能协会具体负责。为做好此项工作,《关于评审、推荐“上海市节能产品”的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已在上海市节能协会的“上海节能”网站http://www.shjn.cn上公布,有关单位若有需要即可从网站的“推荐”栏下载填报或赴协会索取相关资料。
评审、推荐“上海市节能产品”是促进本市节能产业发展,有利于推进本市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工作,上海市节能协会负责该项工作后,将认真负责搞好评审,确保评审质量。
对已取得“上海市节能产品”称号的产品,协会仍将给予承认,三年到期的继续受理申请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