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文刚,徐曾光,林勇远,秦小平
(1.黄冈师范学院体育学院,湖北黄冈438000; 2.黄冈广播电视大学体育部,湖北黄冈438000;3.湖北团风实验中学,湖北黄冈438000)
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基于公平正义的视角*
:
樊文刚1,徐曾光2,林勇远3,秦小平1
(1.黄冈师范学院体育学院,湖北黄冈438000; 2.黄冈广播电视大学体育部,湖北黄冈438000;3.湖北团风实验中学,湖北黄冈438000)
公平正义,作为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是建设和谐社会最基本的原则.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公平正义,其特征包括公民在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的过程中机会平等、权利和利益平等、规则平等.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让每一个公民公平地享受到改革开放发展带来的成果,实现公平正义.基于如何保障公平正义的视角,指出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现阶段体育事业所面临的各种矛盾,协调好各方利益关系,正确处理效率(金牌)与公平(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系,健全弱势群体体育需求表达机制,完善民主权力保障制度,健全专门的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法律法规,夯实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法制基础.
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和谐;公平正义
近年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成为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现代化的一个价值导向,它反映了我国在发展过程中对于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关系的一个中心认识和理解,成为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契机.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1].在社会分化中,公平正义表现为国家通过制度安排,使各利益群体的社会资源和社会地位得到合理分配和切实实现.它的基本要求在于任何一个公正的机会,都应该以充分有效而又公平合理的方式,确定每个阶层基本权利和发展机会的平等实现;都应该承认、尊重各个利益主体间的能力差异,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和促进社会总财富的不断增长;都应该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培育良性的社会流动,构筑和谐的社会整体.
什么是公平正义?公平与正义是同一个词(justice),尽管有人认为公平与正义有细微的差别,比如公平是政治的属性,正义是道德的属性,但在这里不将它们作过细地区分.“公平”的核心意义是均衡和合理,是一个社会与其成员之间以及社会成员包括个体、团体之间的均衡协调相处的状态和方式,是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中,按照不偏不倚的原则,在政治、经济、法律、道德伦理等关系上,社会与其成员之间以及社会成员包括个体、团体之间权利义务的统一.一个对象是否被评判为公平,其依据是它是否满足和实现了主体的某些价值目标、目的或理想,因此,公平体现着合目的性,也体现着合规律性.合规律性指的是符合社会存在与发展的规律.一种社会现象,只有当它有利于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时,它才能合理的存在,因而才可能是公平的.可见,公平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它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社会问题.公平分为分配性公平和关系型公平,分配性公平包括收入、财产、职业、受教育权利等方面,关系型公平是使人们正确理解人与人、区域与区域之间是以重要的社会方式相互作用的这一基本事实.
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党的三代领导核心都把建立以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观的社会主义社会作为毕生的奋斗目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公”,涵义很丰富,其中很重要的内容是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胡锦涛同志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正式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目标和内容.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和谐社会是指以各方利益大体均衡为基础的社会,这就要求充分考虑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诉求,形成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利益平衡机制,达到社会公平正义,而这恰好与社会主义社会的蕴意一脉相承.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首要价值取向,已经成为我们党最重要的执政理念,也成为我们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价值取向[2].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提出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其实质也就是追求公平正义.
公平和正义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取向和基本特征,社会主义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其内涵包括机会平等、权利和利益平等、规则平等.
机会平等是指在特定社会中所有的人在享有平等自由的前提下,都有获得一定地位、权力、财富的均等机会.对每个社会成员而言,机会是一种资源,机会公平是最大的公平.机会公平的具体含义如下:第一,生存和发展机会起点的平等.这就是说,具有同样潜力的社会成员,应当拥有同样的起点,以取得同样的前景.我们平时常听到有人说:“你连机会都不给我,还谈什么公平不公平.”这话反映着一种现实:各种人为的门槛,从起点就剥削了人们的各种机会.第二,机会实现过程本身的平等.机会的实现过程必须排除一切非正常因素的干扰,包括:阻碍某些人发展的任何人为的障碍都应当被清除;个人所拥有的任何特权都应当被取消;国家为改进人们的状况而采取的措施应当同等地适用于所有的人.只有起点和进程均是公平的,才有可能保证结果的公平.
权力公平是指社会共同体中的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当具有同样的基本权利.这些权利是由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个人及其组织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我们的党和政府一再强调“以人为本”,推崇人的权利平等,保障公民合法的生存、居住、劳动、发展等权力.显而易见,只有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得到切实的保障,才能从最本质的意义上实现社会发展的基本宗旨,亦即以人为本的发展的基本理念.体育权力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是既要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体育权力,又要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体育权力的平等性.另外,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必须让全体公民平等地分享经济增长所带来的丰硕成果.体育作为增强人民体质、丰富人民文化生活的主要载体,理应公平地服务于每一个公民.通过宏观调控、社会保障等制度安排,把人们之间各方面的体育利益差距控制在社会普遍接受的合理范围之内,使人与人之间所享受的利益及结果大致均等,以保持社会的协调稳定.
规则是指规范社会成员行为的法规、章程和制度.规则公平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单位对社会主体参与的各种事项及社会活动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公平、公开和透明的.它是防止谋取特殊利益行为的发生和平等参与经济社会活动者心态的重要保障,是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的前提.由于受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我国的民主政治并不发达,规则的制定往往都是自上而下的.政策制定的不透明性严重影响了规则的公平性.规则制定的过程往往就是利益博弈的过程.在制定规则的过程中,普通公民特别是弱势群体很难有机会表达自己的利益,这从每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弱势群体的参与比例就可以看出.在我国体育大方针政策的制定过程中,由于弱势群体被边缘化,同样造成了规则的不公平.这也正是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所要解决的问题.
2006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都将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中长期目标,党的十七大报告又进一步提出“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从一系列的重大方针决策可以看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已开始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向着“效率和公平统筹”的方向发展.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也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提出来的,同时也成为学界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均等化的目标是追求和谐,而和谐的中心思想就是公平正义.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在体育领域里保障每一位公民的体育权力,使每一位公民公平地享受到改革发展所带来的体育利益.按照公平正义理论,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应该包括机会平等、权利和利益平等和规则平等.而由于政治、经济及历史等原因,我国公民在体育公共服务方面机会不平等、权益不平等,甚至规则不平等.如我国长期实行的城乡二元发展模式和公共服务供给城乡区别对待原则,首先就使农民失去了享受体育公共服务的机会.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东部与西部、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在享受体育公共服务的机会也不平等.由于制度的缺失,我国体育政策在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的不平衡,使弱势群体的体育权力得不到保障,弱势阶层也没有有效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所享受到的利益也不平等,这同时也是规则不平等的表现.对于体育领域公平正义的缺失问题,学界已有很多论述.笔者在这里重点从如何保障公平正义的视角探讨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路径.
因为有矛盾,才要有和谐,也正因为要和谐,才要协调矛盾.认识和谐,首先要认识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前提是协调矛盾.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告诉我们,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是事物存在的普遍规律和根本法则,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内在源泉和动力;要学会用对立统一的观点,即矛盾的观点来看待和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矛盾不存在有没有的问题,也不存在好与坏的问题,无所谓有矛盾无矛盾,也无所谓好矛盾和坏矛盾.矛盾不解决是坏事,矛盾解决了是好事.旧矛盾解决了,新矛盾又产生了,事物就是在不断解决矛盾中前进的.所谓和谐社会,不是否定矛盾,而是强调社会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求得统一和谐,实现公平正义.
中国体育经过建国后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后所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尤其是竞技体育,这是值得肯定的.但体育的繁荣不能只是竞技体育一方面的繁荣,体育的发展也不能单是竞技体育的发展,竞技体育单方面的繁荣和发展不能掩盖我国体育在随着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矛盾.如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的矛盾,国家投入与市场投入的矛盾,效率(金牌)与公平(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矛盾,这些矛盾是体育发展过程中必然要出现的,是无需回避的.建国之初,为了使我国竞技体育得到迅速发展,让国人在世人面前抬起头,丢掉东亚病夫的帽子,再加上国力有限,采用举国体制重点发展竞技体育的决策是历史的选择、正确的选择.但这也成了群众体育处于弱势地位的开端,也使政府垄断了国家所有的体育资源,包括所有的规则都由有关政府部门来制定,市场及民众失去了参与体育发展的机会,这些矛盾在近年来逐步暴露出来.如清华大学跳水队,由于代表政府部门的“管理中心”规定只有在某些指定的地方注册的队员才有可能被选入国家队,这就架起了其他方式培养运动员的门槛,让市场只能当体育发展的观众.我们应该清楚,政府部门所掌握的资源是一个个民众所缴纳的税收,是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利,从纳税人的角度来看,所交税款一部分用于为国争光的国家利益上无可厚非,但主要的应该用于人民自己身上这才是正义.政府部门为了自身利益,使市场资源远离体育发展,实际上就是少了人民的利益.另外还有如何协调效率(金牌)与公平(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矛盾.目前,社会弱势群体的体育利益被边缘化,一方面是因为国家资源大部分被用于竞技体育;另一方面是由于区别对待的体育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及弱势群体的体育利益没有法律保障所引起的.这些矛盾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必将被激化.
我们要用对立统一的观点来正确认识目前我国体育所面临的各种矛盾,并正确处理好各种矛盾,理顺矛盾之间的关系.只要科学规划,矛盾之间是可以互相转化、互相补充的.抓住主要矛盾,大胆进行改革,自觉改革,加强政府转型,建设服务型政府,做有实效且让人民满意的事情,是实现体育和谐发展、实现公平正义的关键,也是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的基础.
要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必须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这是正确处理矛盾的关键.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矛盾,从利益上对各方矛盾进行分析,并进行协调.
在体育发展过程中,体育利益的表现形式有国家利益、部门利益、运动员和教练员利益、大众利益、市场利益等.国家利益是体育利益的最高表现形式,是为争取国家在国际体育界的地位,使国家民族获得尊重,使国人的民族自豪感增强,进而拥有强烈的民族自信心.国家利益是其他所有利益的归属,没有国家利益,其他利益都无从谈及.部门利益是指有关的政府部门在行政行为活动过程中,不适当地强化、扩大本部门及其成员的职权,巩固/扩大本部门的可控制资源.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央政府机构中的部门利益问题日益突出.在决策或履行职能过程中,有些部门过多地从本部门利益出发,过于强调、维护与谋取本部门的利益,影响了决策的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损害了社会公正与大众利益,增添了国家经济及政治风险.部门利益膨胀的突出特征有:一是部门利益最大化;二是部门利益法定化;三是部门利益国家化;四是部门利益国际化.运动员和教练员利益是运动员和教练员通过自身努力取得优异的成绩,为体育发展做出贡献而得到的各种利益.大众利益是指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大众合法的、应得的、必须享受到的各种福利和服务.市场利益是指市场通过参与竞争而获得的好处.
协调各方面的利益是我国体育和谐发展,进而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步骤,也是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先决条件.因为要使某方面的利益得到补充,在总投入不变的情况下就会损失其他方面的利益.如根据社会主义应该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体育的主要功能应该体现在为人民服务上,最直接的就是纳税人所缴纳的税款应该用在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身上.根据体育公共服务的便利性及自由选择的要求,政府应该在群众身边多修建各种体育设施,提供形式多样的体育公共服务产品,为公民配备充足的体育建设指导员等等,而这样一来,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失.每个利益都有自已的利益主体,每个利益主体都会强调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所以协调各方面的体育利益关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与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变革结合起来,只有把各方面的利益协调好了,认识转变了,其他关于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过程中的公共财政建设、政府间转移支付等技术问题才有了平台.
正确处理效率(金牌)与公平(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系,是维护社会公平,促进体育和谐发展,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突出任务.效率与公平是历史的、具体的、相对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和不同的时期下,效率与公平的具体内容是不同的.每一个阶段都有突出问题,旧问题解决了,新问题又出现了.效率与公平存在矛盾,但在一定条件下又是可以统一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效率与公平的矛盾是可以协调的,追求效率与公平的统一,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内在需要[3].注重效率,努力争取用较少的投入取得最大限度地发展生产力,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也是实现公平的前提和基础.有了效率,才能实现高水平的公平.不公平也制约和影响效率的提高,只有实现公平,才有利于争取更大的效率.效率与公平,既要讲重点,又要讲两方面,还要讲辩证法.在经济发展的一定阶段,要统筹效率与公平,注重效率,主要考虑如何把蛋糕做大;注重公平,要考虑将蛋糕分匀.
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国竞技体育的发展已令世界仰视,但竞技体育的辉煌难以掩盖中国体育的各种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对竞技体育不计成本的投入和对关乎普通公民切身利益的群众体育的漠视.其核心也就是“金牌”与体育公共服务的关系.如果把GDP看作效率,把社会公共服务当作公平的话,体育领域的“金牌”就是效率,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公平.如何正确处理体育领域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也是奥运会后学界争论的焦点.有人认为,体育应该完全进入市场,政府的职能应回归到体育的公共服务上来.也有人认为,应完善举国体制,金牌战略不能丢.笔者认为,首先,体育应该为人民服务,这是必须的、根本的.金牌战略也是为人民服务的一种表现形式,其增强国人自信心、凝聚力,推动社会主义建设的作用不容忽视.并且,我国仍然面临着一些国际国内的敌对势力和矛盾,体育仍需要作为一种文化符号来表达全国人民的意志,所以金牌战略在一段时期还需延续.然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体育功能的多元化认识和政府的投入重心应该向体育公共服务转移,这是历史的必然.政府可以对竞技体育的发展实行保障性供给,竞技体育的投入应该以市场为主、政府为辅的方式,实现责任多元化、利益多元化、风险多元化.而对体育公共服务的投入应以对弱势群体的供给为主,因为长期的区别供给使弱势群体与社会强势群体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促使早日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我们不能因为怕在一定时期损失一部分利益而不进行改革,只有坚持改革,才能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筹.
体育公共服务的内容比较广泛,弱势群体对体育的需求也多样化.为了掌握不同地域、身份、文化水平、收入水平的弱势群体对于不同体育公共服务的需求,我们需要有一套完整的弱势群体体育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所谓弱势群体体育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即在民主的框架下,通过赋予弱势群体合法的体育事务话语权,使其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渠道,充分表达其对承担体育公共产品成本及获取体育公共产品利益的意见,通过政府有效的回应力使一定范围内大多数的需求得以实现的制度规范[4].
在体育公共产品提供的决策过程中,单个消费者没有直接的参与权,国家范围内的体育公共物品更多的是由单个公民相分离的国家计划机构“自上而下”作出决策的.体育公共物品供给的种类、数量,基本上是在没有公民参与的情况下决定的.由于由地方官员组成的地方政府有其自身的利益,追求的是政绩的最大化,而中国传统的政绩是对上不对下的,国家以奥运金牌为纲,地方以全运金牌为纲,与普通公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体育公共服务被忽视,更不用说弱势群体的体育权力.这种与公众利益的背道而驰就会引起体育公共物品的供需脱节.另外,我国公民没有表达自身对体育公共物品需求的适当渠道,信息不对称,以及公民自身素质低下,缺乏听证制度等原因,也会造成所供非所需.没有需求表达机制不但会造成供非所需,还会让公民,特别是弱势群体无法争取自身合法的体育权力,因而得不到政府的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更不用说要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了.
按需供给是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在要求.为了落实按需供给,必须建立自下而上的供给决策程序.要改变我国体育公共物品供给中的“供非所需”现象,在制定对公民特别是对弱势群体的体育公共产品的供给决策时,应该建立一种“需求导向型”的民主需求表达机制,实现决策过程上的自下而上,以保证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有效性、科学性和真实性.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应给予弱势群体充分的民主权利,扩大弱势群体的知情权.在供给决策程序上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体育需求的多样化;另一方面也是我国民主制度发展的表现.另外,还要提高弱势群体自身的素质,提高他们对体育的认识以及参与体育事务的各种能力,鼓励他们踊跃表达自身的真实意愿,使弱势群体在“用手投票”的同时做到“用脚投票”.
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法律属于上层基础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法律虽然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但社会主义社会仍然需要法律,社会主义建设仍然依赖法律的保障.法治社会相对于人治社会来说,是社会的极大进步.
加强政府转型,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公平正义,只有通过法律的保驾护航,才能使其有法可依.由于我国法律的完善总是落后于经济发展,专门对于保障公平正义、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这种情况有碍于体育向公共服务投入,有碍于体育的市场化,有碍于体育的和谐发展,所以完善专门保障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是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的基点.目前专门的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法律法规的内容应包括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律地位、原则、均等化的内容、实现方式、步骤、阶段性目标、供给主体、各级政府的责任以及评估制度等.
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其实质就是要实现公平正义.结合我国国情,由于经济、政治、社会各方面的原因,追求公平正义之路还很艰辛.但我们只要认清不同历史阶段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协调各方面的利益,正确认识效率(金牌)与公平(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系,建立弱势群体需求表达机制,完善民主权力保障制度,健全专门的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律法规,促进公平正义,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则指日可待.
[1]董建萍.社会主义与公平正义[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7:41~43.
[2]西塞罗.国家篇·法律篇[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90.
[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333.
[4]罗纳德·德沃金.之上的美德[M].冯克利,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1
Abstract:Justice,as human beings’common pursuit value objectives,is the most basic p rincip le in building a harmonious society.The essence of socialism is the social equity and justice and its features include citizens’opportunity equality in the p rocessof enjoying social and public services,the equality of rights and interests and rule equality.Spo rts public service equalization is to let each citizen have fair opportunity to enjoy the development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 fruits so as to achieve fairness and justice. This article,based on how to guarantee justice perspective,discusses the equalization of sports public service by correctly understanding and dealing w ith the contradictions facing sports at p resent,coordinating interests,co rrectly handl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 een efficiency(gold medal)and equity(spo rts public services),perfecting the physical exp ression mechanism of the weak population,imp roving the democratic pow er p rotection system,perfecting spo rts public service equalization law s and regulations so as to lay a so lid legal foundation fo r the spo rts public service equalization.
Key words:sports public service;equalization;harmony;justice
Sports Public Service Equalization:Based on the Justice Perspective
FAN Wen-gang1,XU Zeng-guang2,L IN Yong-yuan3,Q IN Xiao-ping1
(1.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Huanggang No rmal College,Huanggang 438000,China; 2.Department of Physical Education,Huanggang Radio and Television University,Huanggang 438000,China; 3.Hubei Tanfeng Experimental M iddle School,Huanggang 438000,China)
G80-05
A
1009-1734(2010)02-0073-06
2010-01-15
樊文刚,副教授,从事体育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