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 旭,赵玉萍,张强华
(淮阴工学院生命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江苏 淮安 223003)
学院制是国际上综合性大学普遍采用的一种管理机制,在中世纪的大学中就已出现。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高等教育已进入大众化阶段,大学必须更多地承担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职责,由此促使大学的组织结构、管理体制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起,越来越多的办学规模较大、学科门类较多的综合性大学开始推行学院制改革,实行管理重心下移,建立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新建本科院校由于办学历史不长、规模有限且大多数以单纯教学型为主,长期以来实施的是集权式管理模式。近几年,随着办学规模快速增长和功能的不断扩大,相当一部分院校开始了系改院工作,推行学院制管理。但由于对学院制管理的内涵有着不同的认识和理解,使得各校在具体操作方式上大相径庭,也存在着一定问题和阻力。
近些年,高校无论是从办学规模、学科设置、专业设置都有了显著的变化。以淮阴工学院为例,2000年升格为本科高校,10年的发展,从最初的20多个专业、不足8000名学生,发展到今天近50个本科专业、近18000名学生;从以工科为主发展为理、工、经、管、文多科发展。传统的以单一学科教育为特征的系级教学实体,普遍存在着课程和实验室重复建设、人力和物力浪费的现象,资源得不到优化配置和充分发挥效益。推行学院制管理改革,一方面可以通过资源的重新整合,充分调动资源、实施有效管理、同时能够使办学资源配置的主体由学校向学院转变,拉近办学资源与教学科研第一线的距离,充分调动学院对教学资源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自我发展的新机制。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学科综合趋势的加速,社会与市场对复合型人才培养需求的增加。由于学院比系具有更大的学科包容性,易形成较强的办学能力,更有利于培养知识面宽厚、适应性强的高级专门人才,也有利于学院间和学院内各学科与各专业教师间的交流,促进相近、相邻学科间的交叉、渗透与融合,同时为学生在不同学科、专业间选修有关课程,拓宽知识面提供方便,从而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随着高校办学规模扩大和改革的不断深入,管理的跨度和难度不断增大。过去的学校集权式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必须按照现代大学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能够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管理体系。学校实行宏观管理,简政放权,努力实现管理权限重心下移,学院实行微观管理,在学校的领导和调控下,建立责任清晰,责权分明,目标责任与权利义务相统一管理体制,这样才能在学科专业建设及管理更加复杂的情况下,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办学活力,形成更加科学的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
新建本科院校大多采用了由系直接升格(或进行一定的学科调整)学院,扩招后带来新专业数量猛增,基础性建设工作繁重,由于长期处于学校集权式管理模式,大多数管理者缺乏两级管理经验,在推进两级管理过程中不宜一步将管理跨度加得太大。以淮阴工学院生命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为例,学校于2006年将学科相近的原生物与化学工程系与农业与食品工程系合并成立了生命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试行校院两级管理的试点。合并后,二级学院有化工、生物、环境、食品等7个本科专业,在校生近2000人。学科专业建设任务繁重,管理工作量倍增。为此,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在学院内部机构设置上,采取按相近专业设立教学系,并成立了院教务管理、学生管理以及学术管理等部门,实行校—院—系的管理模式。在校、院与系的管理职责上,学校对学院进行宏观管理与目标考核,学院则实行微观管理,对全院的资源配置,人员、教学管理等具有自主管理权,教学系则主要负责所在专业的教学组织与建设等工作。采取这样的组织形式,减轻了学校管理层的负担,由于管理跨度减小,有利于学院更好地进行管理和协调。
学院制管理改革的核心是权力下放,新建本科院校在推进“重心下移,权力下放”管理改革中,校、院间的权力有了一定变化。但大多数学校普遍是将事务性的权力更多地下放到学院,如学校负责总体的规划的制定,学院负责具体的操作;学院要承担更多的教学、学生管理、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的责任。而如职称评定、人员调配和经费使用等诸多权力还都集中在学校及其职能部门,学院只是被动执行的一级,没有较大的自主权和决定权,造成学院对推进两级管理缺乏足够的热情。
由于新建本科院校长期以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形成了相应的岗位管理职责。大多数管理部门或学院管理者习惯于按老的规章制度和程序办事,对两级管理中校、院和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还不明晰。职能处室的职能转换也未真正到位,管的太细或不管的现象时有发生,学校与学院间普遍存在管理错位或脱钩的现象。
二级学院的目标责任没有明确界定,缺乏目标管理以及以目标管理责任为中心的监督、考核及奖惩制度。经费分配和管理人员配置也没有与工作质量和工作增量挂钩,导致干多和干少一样,影响了院级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制约了院级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
长期以来,对学院制管理的内涵有很多学者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探讨。目前普遍认为学院制管理是指对学校教育资源重新整合和优化配置,形成学校、学院两级管理层次,建立以学院为中心的管理体制,通过明确校院职责和权限,进行权力下放和资源的优化,提高学校的办学效益和办学水平。改革的关键是权力下放和资源的优化,改革的宗旨是提高教育质量,其根本目的是要解决高校发展的动力机制问题,提高学校的办学效益和办学水平。因此,新建本科院校在推进学院制管理改革中,不能简单地将系更名为学院即认为就是进行了改革,而应该准确把握高等教育发展的形势和学校的发展定位,深入分析本校现有资源的特点和问题,大胆地进行资源的重整与优化配置,并真正转变管理职能和重心,建立相应的运行方式和配套的政策体系,才能保证学院制管理改革的深入。
如何科学合理地界定校院两级的管理职责和权限,是实施校院两级管理的关键和难点。为此,必须打破陈旧的思想观念,深入分析学校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正确树立学校行使对教育事业的宏观管理权,学院对教学工作拥有微观管理权的理念,在此基础上明晰学校、职能部门、学院的管理范围及工作职责,并且做到职能、责任、权力、利益相一致。一方面学校需要把一些权力集中起来,行使包括制定目标、监控考核、研究政策、宏观调控、对外联络等职能。另一方面进行适度的分权,把基层学科和课程的调整与设置权、科研项目管理权、教师聘任权、资源分配权、人事权等学术、行政权利下放给学院,使学院具有包括自主用人权、自主管理权和自主配置院内资源权,扩大学院的学术自主权,实现学校管理重心与权力真正的下移。
推进学院制管理应强化学校宏观调控职能,充分发挥学校的协调、监管和整合作用,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要全面实施二级学院(教学部)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切实可行的责任约束制度和权力制衡机制,加强对管理者尤其是院党政领导班子的培训和教育,使其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建设,合理地核定管理的岗位和编制,明确岗位责任,形成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相统一的管理机制。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制度,完善激励和奖惩机制,充分调动所有人的工作积极性,
推进学院制管理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既不是组织形式的简单变更,也不是单纯的管理权下放,而是责、权、利的再分配过程。因此,必须明确学校和学院在组织人事、教学科研、财务资产等方面承担的职责和权限,合理划分学校和学院的责、权、利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从制度上、程序上把该放的权利放下去,把该给的政策给到位,并建立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这样才能保证学院制管理体制改革的成功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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