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民德
(聊城大学运河文化研究基地,山东聊城252059)
德州位于京杭大运河北段,北接京、通,南连临、张,是明代运河重镇。素有“九达天衢”、“神京门户”之称,有着突出的政治、经济、军事、交通地位。作为卫运河畔的城镇,德州的兴亡是与漕运的兴废分不开的,德州城最初因粮仓而建,亦因粮仓而兴。德州水次仓作为明中央政府的五大水次仓之一,对明代政治、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起了巨大的作用。对德州水次仓进行研究,不仅可以了解明代德州水次仓的兴废,而且对于分析德州城的兴起和明朝的漕运政策也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和学术价值。
德州“枕卫河为城”、“控王齐之肩背,为河朔之咽喉”,是明清时期江北重要的运河城市。德州的兴起是与运河漕运的发展分不开的,优越的地理位置刺激了德州商品经济的繁荣与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其中,明代国家级水次仓在德州的设立更促进了德州粮食贸易的扩大,提高了德州的政治、经济地位。
德州历史悠久,汉代称平原郡,隋置德州,地理位置非常重要。德州自古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历代封建政权为满足军事方面的需要,往往在此设仓存粮,其中金代的将陵仓就是典型的代表。将陵仓最早设于金天会七年(1129),设立目的在于通过御河储存河南省的漕粮。元至元三年(1266)年改将陵仓为陵州仓,中央政府在此设盐支纳、大使、副使各一员管理仓务①。会通河开凿后,陵州仓储粮规模进一步扩大,成为元代重要的漕粮中转站。
明朝建立后,因德州位于南北通衢之处,其政治、经济、军事地位进一步提高。明洪武九年(1376)设德州卫。为更好地保护德州仓粮,建文帝元年(1399),都督韩观筑十二连城于卫城北,以护北厂仓廒。在“靖难之役”中,德州成为明军和燕军反复争夺的焦点,“建文帝元年十一月,李景隆及燕兵战于郑村坝,败绩,奔德州,诸军尽溃”,“建文帝二年五月,燕兵陷德州,遂攻济南”②。明、燕两军之所以在德州地区如此大费周折,其原因就在于德州“盖川陆经途,转输津口,州在南北之间,实必争之所也”③,不仅地理位置重要,而且有着大量保障军需的漕粮。燕军攻陷德州后,收粮百万石,从而为战争的最后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
明成祖朱棣夺取帝位后,为加强对北部边防的控制,于1421年迁都北京。由于当时的经济中心在江南地区,所以大量的漕粮需要通过转运才能到达京城或北方军事要地。永乐五年(1427),“山东布政司量起车夫,将济南府并济宁州仓粮运送德州仓,候卫河船接运”④。由于这时运河尚未全线贯通,德州仓转运漕粮的数目非常有限。永乐九年(1441),会通河疏浚后,明政府沿大运河设立了天津、德州、临清、徐州、淮安五大水次仓转运东南漕粮。德州水次仓又称广积仓,是在旧陵州仓的基础上改建而成,同时设立的还有被称为常丰仓的预备仓,水次仓由户部分司管辖,常丰仓分司通辖⑤。德州仓在永乐时主要接纳来自淮、徐、临等水次仓转运的漕粮,然后由山东、河南两地的卫所军队运送到通州。即“江西、湖广、浙江民运粮至淮安仓,分遣官军就近挽运。自淮至徐以浙、直军,自徐至德以京卫军,自德至通以山东、河南军”⑥。宣德四年(1429),“开封、彰德、卫辉粮运德州仓,其后山东、河南皆运德州仓”⑦。宣德五年(1430),德州水次仓增建为德州、常盈二仓,储粮规模进一步扩大。这一时期每年通过德州水次仓转运的漕粮达三、四百万石,有力地维持了明政府的统治。宣德六年(1431)实行兑运法后,漕粮由民众运往淮安、瓜洲水次,然后由卫所官军运往京城。兑运法的实行使五大水次仓地位有所下降,但支运法并没有废除,德州、临清等水次仓仍然存储大量漕粮。正统初年,“运粮之数四百五十万石,而兑运者二百八十万余石,淮、徐、临、德四仓支运者十之三四耳”⑧。
成化七年(1471)实行长运法,支运法逐渐废除。淮、徐、临、德四仓原支运的七十万石漕粮也全部改在水次交兑。临、德二仓转运作用削弱,只存预备米十九万石作为填补漕粮缺额所用。由于德州仓存预备粮过多,年久不用,以至于谷多腐朽。明中后期改折之风盛行,本色上仓者日减,在这种情况下德州仓也存粮渐少。据《明史》记载,明神宗时临、德二仓还有一定的积蓄,淮、徐等仓则无粒米,经过漕运总督舒应龙的建议,征山东、河南本色粮于临、德二仓,使每仓存粮数量达到五十万石。神宗后期,由于运河浅阻和改折愈盛,以至于万历三十年(1602)运往京城的漕粮仅为138万石,不及明初的三分之一。天启、崇祯年间由于少数民族入侵和阶级矛盾尖锐,国家更疏于对水次仓进行管理,到清初时原明代的德州水次仓倾毁倒塌。
水次仓作为明代中央政府重点建设的仓储,受到了封建统治者的高度重视,为了维持仓储管理秩序的稳定,国家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系列机构对水次仓进行管理,这些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数量既与运法的变化有关,也与水次仓规模及漕运状况密不可分。
明代管理五大水次仓的中央机构是户部。为了防止水次仓官员徇私舞弊,明政府还不定期地派御史巡查各水次仓场,发现贪污现象直接上报中央刑部,根据官员罪责大小进行不同程度的惩罚。德州水次仓户部分司最早设于永乐年间,第一任监督为主事王浚。户部分司在初期并不直接对仓务进行管理,由德州地方管辖,后来由于“军横难制”,仓务收归户部。监仓主事为户部尚书属下的从六品官员,级别不是很高。但是这些官员权力很大,在仓储管理中起着“司内宰之分职,而外方伯之事”⑨的功能。
水次仓的具体管理人员有大使和副使,另外还有劳役性人员攒典、斗级、修仓夫等。仓大使为一员或两员,副使二到四员,弘治年间裁减为每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仓大使主要管理水次仓的日常运作,攒典数名掌管漕粮的接纳和输出,斗级数十名负责粮食的日常晾晒和存储,修仓夫上百名负责粮仓的维护和修理。明初五大水次仓规模很大,往往有上千间仓库,据《漕运通志》记载,徐州广运仓有仓廒一百座,房一千间。临清广积仓有仓廒七十二座,房七百二十间。德州水次仓正统年间有东仓廒二十九座,共二百六十三间;西仓廒十二座,一百一十七间 德州仓虽然在仓储数量上不如其他水次仓,但是由于其处于“神京门户”的位置,对明代的漕粮存储和转运有着极大的意义。
明初实行支运法,德州仓不仅接纳由江南转运来的漕粮,同时还接收山东、河南等省税粮,储粮规模很大。为更好的保护粮仓,明政府用仁、义、礼、智、信等封建纲常用语将粮仓分类,“各仓门以致仕武官二,率老幼军丁十人守之,半年一更”⑪。水次仓收粮有着严格的规定,必须以户部下发的样米为标准,达到圆、干、净的要求。宣德六年(1431)实行兑运法后,支运法并没有完全废除,由德州等水次仓转运的粮食仍达一百多万石。成化二年(1466),“以各处折粮银四万两命官平氽米粟,以实临清、德州水次仓”⑫,弘治以后,由于“准赴运司纳银,遂致边地不耕,廒尽废”⑬,大臣进言“江宁、临清、德州、沧州但便水次有廒处,趁熟收买米粟,以备四方灾伤分豁之数,则民困苏、国用足,一举起而两得也”⑭。
宣德十年(1435),为防止监仓主事日久生贪渎之心,规定监仓之职“三年一代”,后更改为“一年一代”。正统十年(1445),为加强对水次仓的管理,中央政府赋予京通仓场侍郎“兼提督临清、徐州、淮安等处仓粮”的权力,水次仓收粮或出粮时由御史监督。尽管水次仓管理制度周密,但在执行过程中仍然出现了种种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监仓太监违法乱纪、贪污受贿、扰乱仓务。明代太监势力渗透到仓储部门大约在宣德年间,并且数量越来越多,到正德时达到数十人。由于德州、临清水次仓距京师较近,所以深受其害。史料中关于太监对水次仓侵害的记载较多,如成化间户部主事王璠督临清仓时,监仓太监违法乱纪,无恶不作,并且祸害波及到仓储周围的郡县,王璠据理力争,一个月之内就抓捕到祸害仓务的胥吏二十多人⑮。宋明督临清仓时,监仓太监为所欲为,完全不遵守国家法度,宋明按法律对太监进行了惩处⑯。德州水次仓作为明代漕粮的重要中转站,受太监侵害的程度应该不在临清仓之下。虽然大量官员纷纷上书指责太监监仓的弊端,但是直到嘉靖十四年(1535),因监仓中官王奉、季慎相互揭发对方的贪渎,朝廷才最终撤销了监仓太监⑰。
德州水次仓位于运河重镇,担负着国家四百万石漕粮转输的重任,所以统治者对仓储官员的选择非常重视。明朝一代,德州仓出现了大量勤政、廉洁的官员。如天顺间进士陶玺任户部员外郎督德州仓储时,“先是邾城所输未足额,当事者积其粟于河岸,而逮系其官吏三年犹未结,玺至廉得其状,即日释之”⑱。成化时蒲县人曹鼎的父亲任德州仓大使时,卒于任上,因为父亲为官廉洁,两袖清风,曹鼎只好跟妻子用绳子拉着父亲的棺柩归葬故里。⑲周蹟山“督德州仓储,后榷崇文门商税,皆利权易,染君绝无所近,如置玉涅中,渐而不入,其白皜如也”⑳。
纵观明朝一代,德州水次仓在明初支运法时发挥作用较大,期间由于国家管理制度的严格,运作效率较高。明中期随着运法的改变,特别是“正统中增置京卫仓凡七,自兑运法行,诸仓支运者少,而京通仓不能容,乃毁临清、德州、河西务仓三分之一,一改为京通仓”㉑,导致德州仓存粮日少。长运法实行以后,德州水次仓基本不再作为漕粮中转站,只是作为漕运军丁口粮供应地。但是直到明末,德州水次仓仍然断断续续的发挥着漕粮水次兑运的功能,仍然对区域经济的发展起着促进作用。
明代德州水次仓的功能主要体现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政治功能和军事功能主要是指转运、存储国家漕粮以供应京城官僚、皇室、军队的粮食需求。经济功能则用于灾荒时期的赈济、填补漕粮缺额等。
明政府定都北京后,京城不仅有数千的行政官员,而且有数十万的驻防军队。为满足巨大的粮食开支,明政府每年转运的漕粮大约在四百万石,通过淮安、徐州、临清、德州、天津等水次仓转运到通州仓或京仓。永乐五年(1407),“命右军都督佥事马荣、参议郭良率河南、山东官军运天津及德州仓粟储通州”㉒。兑运法实行以后,支运法仍然发挥重要作用,正统二年(1437),“运粮四百五十万石,内兑运二百八十万一千七百三十五石,淮安仓支运五十万二百六十五石,徐州仓支运三十四万八千石,临清仓支运三十万石,德州仓支运五十万石,通州仓收六分,京仓收四分,南京仓收二万石”㉓,可见正统年间德州水次仓转运漕粮的规模也是比较大的,仅次于淮安仓而多于临清仓与徐州仓。
明代之所以能够在较长的时间内保持政治、经济秩序的稳定,是与水次仓转运漕粮密不可分的。德州等水次仓不仅在和平时期起着调节粮食余缺、满足京城供应的功能,而且在战时也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如万历二十年(1592)十二月,为了支援朝鲜的抗倭战争,户部命山东、天津储运军粮,临、德二仓各发仓粮五万石供应援朝明军。正是由于有着充足的军粮补给,中朝联军才取得了最后的胜利。明政府除了在运河沿线重镇设立国家级水次仓外,在县、镇也设立便于民众缴纳漕粮的水次仓和供应运军口粮需要的水次兑军仓。隆庆年间,“沛改置水次仓于夏镇,丰改置仓于夏镇”[1],仅在张秋镇附近就有九座水次仓,分别是曹州水次仓、曹县水次仓、定陶水次仓、郓城水次仓、寿张水次仓、范县水次仓、濮州水次仓、朝城水次仓、观城水次仓[2]。
德州水次仓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救济功能。明代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朝代,在灾荒年景,封建政府为维持统治的稳定,往往采取各种措施安置灾民。通常的举措是降低物价、发谷赈灾、修建公共工程、豁免税粮等。水次仓存储的国家漕粮一般不允许挪作他用,只有在救济陷入极度危急的情况下才动用水次仓粮。如明宪宗成化九年(1469),给事中邓山奏:“北直隶、山东民饥相食,今德州、临清、天津水次三仓,去岁等减改兑运粮多,宜借拨三十万石”㉔,弘治六年(1493)五月,都察院左都御史白昂应诏言:“山东一方甚旱,请于今岁漕运粮内借四十万石以赈之”,户部议,谓:“国朝漕运之规,以岁漕四百万石为定数,盖计一岁所漕之入,仅是充京师一岁之用,今岁岂敢以江南漕米借给山东乎。况前次所以借给山东者多矣,若犹不足,请即德州、临清水次二仓发米麦十余万石减价粜之,则米价自平,民艰亦渐可济也”㉕。同年礼科给事中林元甫等应诏陈七事,谓:“今山东、河南、北直隶雨雪愆期,人民流亡哉尽,乞多方措置,或开中盐引,或借临清、德州水次仓粮数万石,特柬大臣一员亟往设法赈济”㉖。由此可见,德州水次仓在明代灾荒救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仅对山东地区,而且对附近的河南、天津等地的灾荒救济也具有重要意义。另外德州仓还经常为缺粮边军供应军需,如嘉靖户部郎中林君“在天津时值仓粟空,又寒冬,饷道阻,军无所食,君即奏请发旁近德州仓粟给天津军三月食”㉗,从而保证了军心的稳定。兑运法实行后,由于种种原因,每年运往京城的漕粮难以满足需求,需用德州、临清水次仓存储的预备粮用以填补漕粮缺额,以保证国家粮食供给。
德州水次仓由于地处德州,所以对当地经济的发展起了重大的作用。德州是一座因粮仓而建的军事重镇,大量粮食在此囤积不仅带动了粮食贸易的繁荣,而且对德州政治、经济地位的提高具有重大意义。明代专业运军队伍达十二万人,漕船上万艘㉘。为了提高运军运粮积极性,明政府允许运军携带一定的私人物品在水次仓驻地交易。大量民船和商船在德州停留贸易,使德州百业兴旺、富甲齐郡,其中最大宗的是粮食贸易,每年交易量往往在上百万石。德州市场通过运河转运返销的商品还有棉花、杂货、草编品、烟草、药材等等,从而使德州经济伴随着漕运繁荣了200多年[3]。德州的政治地位在明代也是很高的,早在洪武三十年(1397),明政府就在德州设立左、右两卫,永乐年间,设德州仓户部分司,一系列政治机构的设置对德州经济的繁荣也起到了促进作用。
明代德州水陆交通极为发达,不仅是进入京畿的门户,而且是国家漕粮转输的必经之地,对明政府的漕政建设起着巨大作用。德州仓作为明代五大水次仓之一,在明初支运法时作用巨大,不仅接纳其他水次仓和山东、河南转运来的漕粮,而且寄囤延期的漕粮,存储和转运的粮食达几十万石到数百万石。即使兑运法和长运法实行以后,德州仓仍然起着巨大的作用,只是存粮数量减少而已。崇祯元年(1628),德州水次仓兼并了毁于火灾的德州预备仓,不过这时的德州仓主要接纳本州及附近州县漕粮,粮食主要用于驻军与运军口粮和俸禄开支,功能不如明初完善。明朝后期,漕路中断,异族入侵,农民起义,面对内忧外患,统治者无法顾及水次仓的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德州水次仓的衰落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纵观明朝一代水次仓对德州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我们从中可以得到如下启示:
一是,交通与城市发展关系密切。明代德州城之所以崛起,是与其发达的水陆交通分不开的;二是,国家政策对城市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如明代漕运法的改变,对德州商品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冲击;三是,德州仓储重地的地位对德州发展影响巨大。明代德州经济的繁荣与水次仓所带来的庞大物资交易密不可分,我们今后在归纳德州运河文化方面,必须重视仓储文化的建设,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在德州恢复水次仓文化景观。
注释:
① 宋濂.元史,卷八十五,北京:中华书局,1976:2133.
② 张廷玉.明史,卷四:恭闵帝,北京:中华书局,1974:63.
③ 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三),北京:中华书局,2005:132.
④ 李东阳.明会典,卷二十五,漕运.
曾经打动过我的那个人,因为我想吃凉拌海蜇,第二天见我的时候,就端出来一份亲手做的凉拌海蜇,还说:“不知道海蜇需要泡,买回来后,问了做法,就用水泡着,隔一会儿就过去看看。”我认真地吃了这份海蜇,那也让我觉得有希望。海蜇咬起来“咯吱咯吱”的,分外有劲儿,那是我很难忘记的一种味道。多年以后,我总是记得这份海蜇,还有那个隔一会儿就去看看海蜇有没有泡发的人,想起她小心翼翼打开捆住的碗,或者用手稍微碰碰的样子,海蜇莹莹,水很清澈。我想那个时候的那个人,等待海蜇和等待着我,都是幸福的,也是爱我的。
⑤ 董瑶林.德县志(一)卷四,台湾:成文出版社,1935:84.
⑥李洵校注.明史·食货志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82:106.
⑦⑧⑪㉑ 张廷玉.明史,卷七十九,漕运·仓库条.北京:中华书局,1974:1917,1917,1924,1925.
⑨ 临清州志,卷四,艺文,济南:山东地图出版社,2001.:124.
⑩ 杨宏.漕运通志,卷六,漕仓表,江苏:方志出版社,2006:103.
⑫ 嵇璜,曹仁虎.钦定续文献统考,卷二十七.
⑬⑭ 陈子龙.皇明经世文编,卷一百七十九.
⑯ 王士俊.河南通志,卷五十八.
⑰ 御批通鉴辑览,卷一百零九.
⑱ 王轩,杨笃.山西通志,卷一百三十四.
⑲ 王轩,杨笃.山西通志,卷一百四十五.
⑳ 黄宗羲.明文海,卷四百六十三,北京:中华书局,1987:4989.
㉒明实录.卷十八,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98:422.
㉓ 明实录,卷二十二,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98:322.
㉖转引自肖立军.明代财政制度中的起运与存留[J].南开大学学报,1997,(2).
㉗㉘ 李国祥,杨昶.明实录类纂,河北天津卷,武汉:武汉出版社,1995:132.
[1]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79:187.
[2]李泉,王云.山东运河文化研究[M].济南:齐鲁书社,2006:50.
[3]王云.明清山东运河区域社会变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