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师声乐教学适应中小学音乐新课程的思考

2010-08-15 00:53龙亚君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报 2010年6期
关键词:高师声乐新课程

龙亚君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音乐系,湖南 长沙 410205)

高师声乐教学适应中小学音乐新课程的思考

龙亚君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音乐系,湖南 长沙 410205)

高师声乐教学承担着为中小学培养声乐教学师资的任务。它是以声乐演唱为主要内容的一种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对高师声乐教学的现状、音乐新课程的变化与发展以及高师声乐教学如何适应中小学音乐新课程需要三方面进行考察,在当前中小学音乐新课程实施的背景下,高师声乐教学应针对不适应新课程需要的观念、教学体系等进行改革。

声乐教学;中小学;新课程;音乐教师;专业素质

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是以培养中小学校音乐师资,输送合格的中小学音乐师资人才为主要目的和任务的。声乐课是音乐教育专业学生重要的必修课程,在高师音乐教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声乐教学是以声乐演唱为主要内容的一种教育实践活动,也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一门重要技能学科。它具有表现性与实践性很强的特点,是培养学生音乐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声乐“教”与“学”的过程是学生自身知识技能建设和实践的过程,也是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过程。21世纪,我国音乐教育事业出现了崭新的局面,随着中小学音乐新课程标准的实施和素质教育的不断推进,高师声乐教学中一些陈旧的教育观念已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求,传统的声乐教学模式与实际的教学目标相差甚远。因此,笔者认为,面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高师声乐教学必须开拓革新,努力建构科学合理的声乐教学体制,以适应新的音乐课程标准,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高师声乐教学现状

高师音乐教育是培养中小学音乐师资的摇篮,我国中小学音乐教师大多来自于高师院校,高师院校的音乐教育对学生音乐知识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培养将直接影响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质量。因此,高师声乐教学不单单是要教授学生“会唱歌”,更要传授学生“会教歌”的本领。这种“会教歌”的本领主要表现为:具有范唱中小学音乐教材歌曲的能力;具有中小学课堂唱歌教学的能力;具有舞台演唱的能力以及课外音乐活动辅导的能力。

长期以来,我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教学受专业音乐院校影响,其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模式等都没有很好体现出自身(师范性)的特点;随着国民教育的发展,对音乐教师的需求不断增多,高师院校为了扩大教育规模,大量扩招,使生源质量下降,给声乐教学带来了难度,旧有的教学及管理模式与新形势不适应;高师音乐教育较多注重技术训练,注重对学生“会唱歌”的指导,忽视学生“会教歌”能力的培养;声乐教学内容单一,声乐课程基本延用传统的声乐表演专业课程设置,尽管增设一些特色课,但声乐教育理论与艺术实践课程比例偏低;声乐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不积极不主动,许多教师惯用自己的方式进行声乐教学,少有互动、交流、有效的集体备课等等。高师声乐教学观念、声乐课程设置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新课程改革对中小学音乐教师素质的要求。随着基础教育音乐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推进,2004年12月教育部印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以下简称《课程方案》),《课程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化高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的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适应学校音乐教育需要的高素质人才”。该《课程方案》不仅提出“必修课程学科化”,确定了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和类型,同时要求“各校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自主开设课程”。《课程方案》的出台非常及时,它将有力地推进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科和课程建设。

近年来,高师的声乐教学改革意识逐渐增强,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首先在教育思想上明确了声乐教学目的和任务不是培养歌唱家,而是通过全面系统的专业教育,培养合格的中小学校音乐教师,走出了过去几十年大多数高师声乐教学沿袭专业音乐院校教学内容及教学模式的误区。其次,声乐教育理论研究也有了新的发展,许多教育理论刊物相继发表了关于高师声乐教学改革研究的思辨性文章,这些文章对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教学改革的必要性、教学改革原则、教学改革理念、教学改革模式等方面的论述都有所涉及,但大都是一些理论性探讨,缺乏与基础教育新课程衔接的实践成果。目前还没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声乐教改方案、修订完善的教学大纲和适用中小学新课程的高师《声乐》教程。

二、音乐新课程的变化与发展

音乐新课程是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发展起来的充满生气与新意的课程。音乐新课程是以《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以下《标准》)为依据,在我国现有音乐学科课程基础上构建的具有新的课程理念、目标、内容、新的教学和评价方式,充满了生机与活力的音乐课程。它突破学科中心的模式,打破学科知识的逻辑体系,教学活动从学科基础转向更广泛的生活和人的发展基础。它是建立在对传统课程观不断进行批评与反思基础上的,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产物。音乐新课程强调音乐教育应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使学习内容生动有趣、丰富多彩,有鲜明的时代感和民族性,重视音乐实践,尊重个体音乐体验和学习方式,倡导在以音乐为主线的艺术活动中加强与其他学科的联系,将我国优秀的民族音乐纳入音乐教学之中,让学生在生动活泼的音乐表现中,发展他们的创造才能。音乐新课程的实施不仅对我国音乐教育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而且对从事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教学的广大教师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音乐新课程是相对于音乐教学大纲而制定的,相对于传统音乐教学音乐新课程实现了以下变化与发展:

1.在课程性质上,由关注音乐教育的辅德、益智、健体价值转向关注音乐教育在情感、兴趣、想象、创造等方面的审美体验。突出了音乐课程的人文属性,音乐新课程倡导“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在淡化知识、技能的同时,更加关注学生的生活态度,对人对事的情感意向和价值取向,以及宽容乐观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其人文教育价值主要体现为:通过各种音乐实践活动,使学生的音乐经验不断得到丰富和升华,获得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和健康的审美情趣;在音乐实践活动中,引导学生不断发现自己,强调每个人都应该成为他自己,寻求一种“个体的真实性”,以达到音乐学习与个性培养并行和谐的发展;通过营造宽松、和谐、民主、平等的教学氛围,培养学生尊重、关心、友善、合作、分享等人文素养,丰富学生的情感和精神追求,促进个性的完善与身心和谐发展;让学生走进大自然,感受自然与人的生生相息,学会尊重自然,爱护环境,培养良好的公民意识和对他人、对民族、对国家、对世界以及对人类的责任感。

2.在教学目标上,由偏重音乐知识技能的传授转向关注学生整体人格的发展。音乐新课程突出了音乐教学的课程价值,将“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作为音乐课程的总目标。音乐新课程相对于传统教学目标进行了重大调整和突破,确立起新的课程观、知识观与学生观。在课堂教学目标价值取向上,从过去强调“双基”到现代课堂教学目标多种价值取向并存。从“学会生存”、“学会关心”到“学会发展”,这是对传统教育观念的一个超越。音乐新课程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置于首位突出了音乐教育的审美价值与理念。注重音乐教育的“育人”功能。把学生的发展视为课程的根本目标,走出了课堂目标的知识技能取向,注重课程与社会生活的联系,使新课程植根于生活的土壤。音乐新课程对音乐学科内容进行了整合与拓展,强调了审美创造与文化素养的培养。体现了课程目标、过程与方法、音乐素质的完整统一。

3.在教学内容上,由注重传授单一、高深、繁难的音乐技能转向学生提供基础性的丰富多彩的音乐内容和信息,拓宽艺术视野,使音乐学习更有趣更容易。音乐新课程把传统音乐教学内容设定为“教学领域”。从“教学内容”到“教学领域”不单纯是名词的更换,而是教育理念的变化,教学思路、范围、内容、侧重点等都发生了新的变化。音乐新课程设定的“教学领域”,既整合也扩大了传统音乐教学的内容。把过去的唱歌、唱游、器乐、识谱与视唱听音整合为表现,将音乐欣赏扩展为感受与鉴赏,增加了体验音乐的层次和参与的态度,新拓展了音乐创造以及音乐与相关文化的内容。这样的整合与拓展,突出了音乐听觉审美体验的艺术特征,在观念上熔化了理论知识和技能技巧的专业性,在降低知识难度的同时,更注重学生音乐素质与能力的培养,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方法的有效性,与过去过分强调学科本位知识体系、过分强调学习结果的传统教学内容相比,新课程标准更具有人文性、艺术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4.在评价考核上,由强调甄别优劣、比赛选拔、确定等级转向促进每一个学生音乐能力的提高,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和程度差异,使每个学生获得成功感。传统音乐教学评价大多注重知识与技能方面的指标。而音乐新课程评价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不仅关注学生的音乐基础知识和技能,而且更加关注学生对音乐的兴趣、爱好、情感反应、参与态度和程度,以及教师引导学生进入音乐的过程与方法的有效性,评价内容从过分注重学业成绩转向注重多方面发展的潜能,评价范围从学生扩大到教师、课程管理与课程发展。传统音乐教学把考试作为考核评价的惟一手段,采用的是简单的定量评价,评价手段比较单一。而音乐新课程比较注重评价方式的多样化和灵活性,不仅有定量评价、定性评价、终结性评价、形成性评价,还有自评、互评、他评等,并且做到多种评价手段相结合,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进行评价,使教学评价更科学、更全面、更完善。

5.在师生关系上,由教师中心转向学生中心。新课程强调以学生为本的教育实践活动,关注学生的兴趣、态度与需要。重视师生平等对话,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交流互动关系。应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采用与之相适应的教学组织形式,创设充满音乐美感的课堂环境。要突出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便于学生参与各项音乐活动,便于教学过程中的师生交流。

总之,音乐新课程凸显了人文主义教育价值观,它不仅仅重视学生音乐知识技能的习得,更注重学生对音乐的感知、欣赏、表现、创造、反思、合作、交流、评价等能力的生成。它从学生的发展视角构筑课程,带有鲜明的“人本位”特点;它突出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课程理念,把对音乐美的感受、体验、表现、创造作为课程实施的基本方式,将培养审美情趣、增强审美意识、提高审美能力视为其重要价值观。同时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音乐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成为一个审美的过程,一个体验、感受,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过程。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为学生终身喜爱音乐、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高师声乐教学对音乐新课程的适应

1.转变教学观念,明确培养目标

高师音乐教育的目标是为中小学音乐课堂培养合格的师资人才,因此,高师音乐教育的目标决定了高师音乐教育必须为中小学音乐教育服务。同理,高师声乐教学必须了解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特别是唱歌教学的需要。当我们面对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中小学音乐教育时,比较高师声乐教学和中小学唱歌教学,可以发现在教育理念上高师声乐教学与中小学课堂唱歌教学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即高师声乐教学较多注重专业技能训练,注重讲解、模仿、机械反复训练,教学体现了“教师中心”、“学科中心”的特点。而以审美为核心理念的中小学唱歌教学则体现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因而,面向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高师声乐教学必须顺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高师教师要转变观念与角色,确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学观与学生观,走出“教师为中心”、“独奏者”的角色,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使教学由教师中心转向学生中心。声乐教学应根据中小学音乐教学实际,依据《音乐课程标准》的要求,规范声乐教学应学习哪些音乐内容并达到什么标准;研究如何引导、学习、促进和评价学生的声乐学习;促进声乐教师自身的专业化建设等。切实加强高师声乐教学与中小学音乐新课程的衔接。

2.革新课程内容,突出师范性特点

师范性是高师音乐教育的主要特点。作为一名合格的基础音乐教育工作者,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还要有良好的教育心理学理论知识,良好的道德职业素质以及从事音乐教育工作所应具备的教学科研能力。高师声乐教学任务(培养合格的中小学音乐师资)决定了高师声乐教学,不能只注重学生的“会唱歌”问题,更须重视学生掌握“会教歌”的本领。“会唱歌”与“会教歌”之间既联系紧密,又有很大的区别。“会唱歌”只需了解声乐、了解自我,在艺术表演中不断改进和完善自身的歌唱。“会教歌”则需要在会唱歌的基础上更懂得去挖掘学生,发现学生的问题,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办法,教会学生“唱好歌”。一直以来高师的声乐教学内容及教学模式较多仿效专业音乐院校对专业表演人才的培养方式,声乐教学较多注重技能训练,忽视理论知识,这显然与中小学音乐教师素质的发展相背离。中小学音乐教师既要会唱歌,更要会教歌。因此,高师声乐教学必须把声乐技能训练建立在科学、系统的理论基础知识之上。在注重声乐技能训练的同时须加强声乐理论课程的学习。内容可包括歌唱基础理论(发声知识、歌唱心理)及嗓音保健,声乐表演与欣赏,中外声乐发展史,声乐教学法,中小学音乐教材教法与优秀课例评析等。面对新课程改革对中小学音乐教师素质的要求,我们应突破专业音乐院校以歌唱表演(声乐技能训练)为主的课程内容,将声乐基础理论、声乐技能训练、声乐教学法以及声乐舞台实践协调统一起来,并使之构成有机的统一整体,以突出师范性的特点。通过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集声乐教育理论、演唱、教学、表演于一身的综合性人才。

3.变革教学方式,建立多元化的教学模式

高师声乐教学应区别于专业院校的声乐教学模式,打破传统的“一对一”的授课模式,采取大班课(主要讲授有关声乐理论知识,声乐教学论、中外声乐发展史、声乐艺术鉴赏及儿童嗓音训练及保健知识等)、集体课(由任课教师对学生“一对二十”的开展小组的观摩学习或典型辅导)、小组课(由任课教师与学生“一对六”的进行)、个别课(“一对二”)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根据高师声乐课程的特点及生源现状和条件,尊重学生个体差异,注意因材施教,注重课堂教学的有效性,进行多种授课形式的尝试和改革。在采取大班课、集体课、小组课、个别课上课方式的同时,设立示范公开课、集体会诊课、舞台实践分析课,同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采用仿真教学环境,模拟小剧场、模拟课堂等教学手段,优化教学过程,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乐于实践,从而提高学生掌握知识技能与综合运用知识技能的能力。此外,高师声乐教学应建立科学完善的教学评价体系。遵循声乐演唱技能与声乐相关文化知识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教师与学生的自评、互评、他评相结合的原则。在重视考察学生演唱能力,艺术表现力的同时,重视学生对声乐作品的理解、分析能力,注重学生的过程学习以及多形式考核(演唱、观摩、舞台实践、撰写演唱心得等)的综合评价,并通过用人单位的信息反馈及社会认可度等来检验课程教学质量。

4.加强艺术实践,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声乐是一门表演性、实践性很强的艺术。声乐教学的过程就是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声乐的技能生成与提高都离不开艺术实践活动,艺术实践是声乐教学非常重要的实施环节,它能促使声乐教学更加完善。因此,高师声乐教学应重视与加强学生的艺术实践,给学生提供各种实践的舞台。比如定期组织学生进行班级演唱、独唱、重唱、合唱音乐会,将课堂教学与艺术实践紧密结合,促进课堂所学知识有效地转化为艺术能力。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和编排节目,锻炼他们组织、策划与创造能力,从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培养团结合作的精神。组织、编排曲目的内容与形式可以是丰富多样的,如大合唱、小合唱、表演唱、音乐剧、歌伴舞、配乐诗朗诵等,使其多元化的教学能力有一个较快的提高。另外,可充分利用校内外实训实践条件,创造不同的舞台演出、教学实践机会,努力使学生都能在不同程度的舞台实践中锻炼和检验所学知识,及时调整课堂教学状况,使训练与实践相辅相成。作为未来的中小学音乐教师的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特别要重视教学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组织学生编写声乐专业个别课教案,利用现代化手段,制作多媒体课件,尽快实现由会唱到会教的角色转变。

5.重视审美体验,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

高师声乐课程是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主干课程,作为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理念应贯穿声乐教学的全部过程,让学生在聆听音乐,表现音乐和音乐创造活动中获得一种自觉的审美体验。整个教学过程都贯穿着审美因素,并以美感的发生为根本内容。在长期和反复的美感体验中,学生必定会产生对美的认识、对美的向往、对美的追求。歌唱审美是演唱者的一种心理美的感受,是感性知识精神化。这就是说,歌唱一方面诉诸于感性,另一方面又诉诸于精神和理性。具体地说,演唱者在获得感性上的认识后,再逐渐上升到理性层面,实现精神、心灵的沟通与融合,使其成为艺术的歌唱,继而达到气息通畅美,咬字清晰美,音色圆润美,歌声悠扬美,表演自然美等。因此,作为以审美体验为核心的声乐教学应重视对歌曲艺术形象的总体把握与塑造。教师必须启发学生深入地领会作品的内涵,把握歌曲的风格,启发学生在忠实原作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把歌曲的内容和审美意境发掘出来。艺术实践证明,成功的歌唱表演,无一不是饱含深情的内心表达,所以“声情并茂”是衡量声乐艺术水平的重要准则。如果声乐教学只注重“声”,忽视“情”的抒发与表达,歌者就会有“声”无“情”。作为一种审美教育,教师在声乐教学中应创设各种有利于学生学习的音乐环境,不时点燃学生的情感火花,激活学生歌唱心理,使他们充分体验蕴涵于歌唱表演中的美和丰富的情感,为歌声所表达的真善美理想境界所吸引、所陶醉,并与之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通过歌唱陶冶情操,净化心灵,逐步提高审美能力。

高师院校声乐教学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高师教师教育教学观念的转变,声乐课程的建设与发展以及教务管理等方方面面。随着基础教育音乐新课程的不断深入与发展,高师声乐教学改革应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建立与新课程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教育机制与教学体系。高师声乐教学改革研究应立足于当前新课程对中小学音乐教师素质的要求与高师声乐教学实际。从注重“教会歌”到注重“会教歌”,不仅仅是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的变化,更是教育理念与教学行为的转变。笔者以此抛砖引玉,谨以引起有关学者与同仁的关注,参与到声乐教学改革中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2]朱幕菊.走进新课程[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3]龙亚君.音乐新课程教学论[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7.

Reflection on theAdaptation ofVocaland MusicalEducation in NormalCollegesto New MusicCurriculum Standard i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LONG Ya-jun

(Music Department,Hunan FirstNormalUniversity,Changsha,Hunan 410205)

Vocaland Musical Education in normal colleges is responsible for the cultivation ofmusic teachersof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Itsmain contents are practical activities based on vocal and musical performance.Through the analysisof the presentsituation,changesand development inmusic curriculum and the requirements that the vocalandmusicaleducation in normal college shouldmeet,we find that reform should be carried out in the education in order to adapt to the conceptand teaching system ofmusic classi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vocal and musical education;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new curriculum standard;vocal and musical teachers;specialty qualities

J616-4

A

1674-831X(2010)06-0070-05

2010-06-10

龙亚君(1970- ),女,苗族,湖南龙山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音乐系教授,音乐教育硕士,主要从事音乐教学与理论研究。

[责任编辑:胡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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