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叶婷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 成都 610071)
论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初步探索
张叶婷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 成都 610071)
新中国成立后,为加速实现中国工业化、现代化,毛泽东十分注重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他强调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必须遵循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要求正确认识社会基本矛盾,在国民经济安排上主张有计划按比例协调发展,实行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按农业、轻工业、重工业的顺序,坚持价值法则。毛泽东认为认识和运用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
毛泽东;社会主义建设;规律
毛泽东思想是第一个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形态,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在毛泽东思想体系中,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党人艰辛探索的积极成果,给我们留下了极为宝贵的政治和精神遗产。学习和研究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思想,对于我们深入学习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加深认识社会主义发展规律,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认识和探索社会主义发展的规律,是毛泽东研究社会主义建设问题的根本出发点,他领导党和人民搞社会主义建设,最核心的就是不断教育全党和人民群众深入认识和运用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规律。
关于社会主义建设,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提出过一些一般原则,但由于条件的限制,还只是一些初步的设想。十月革命后,列宁和斯大林在领导苏俄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从理论和政策策略方面提出并解决了一系列重大课题,发展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但由于斯大林晚年的错误,使这一探索停止了,甚至倒退了。毛泽东在领导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既深刻研究了苏俄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又科学总结了我国民主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建设的经验和建国初期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着重从规律上来探讨问题,希望找出社会主义建设中的规律性。他说:“只要我们更多地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更多地懂得自然科学,一句话,更多地懂得客观世界的规律,少犯主观主义错误,我们的革命工作和建设工作,是一定能够达到目的的。”[1](P64)
毛泽东深知,在中国这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要搞好社会主义建设并掌握其发展规律,绝非易事。为此,他不断提醒全党和全国人民应尽可能了解社会主义建设的知识,在实践中要努力取得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经验,弄清它的规律。1954年6月,毛泽东在领导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时,就特别指出,宪法“总结了历史经验,特别是最近五年的革命和建设的经验”,即“总结了近几年来社会改革、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政府工作的经验”[2](P501)。1956年他写《论十大关系》更是有感而发,在正确认识苏联方面暴露的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一些缺点和错误后,毛泽东指出“鉴于他们的经验教训”,“要引以为戒”。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十对矛盾,其目的就是为了在寻求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道路上开辟一条新路,使之符合社会主义发展的客观规律。
在上世纪50年代末期和60年代中期,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积累,他更加注意研究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问题。面对因大跃进违反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使我国各项建设付出的惨痛代价,毛泽东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时进一步转到理性的轨道上来,开始从实践的层次来考虑规律问题。他坚信社会主义建设有其客观规律性,要求人们在实践中将它总结出来,以克服盲目性。1958年底,毛泽东在一篇读书笔记中谈到:社会主义经济规律是客观必然性,要研究它;时间要几年,或要十年,甚至更长。1960年6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上海扩大会议上,他又说:我们过去十年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间经历过许多错误的认识,逐步改正这些错误后,才归于正确。毛泽东认为中国要探索出正确的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还需要很长的时间,他虽然表示,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已经有了十年的经验了,已经懂得了不少的东西了,但他更突出强调:“我们对社会主义时期的革命和建设,还有一个很大的盲目性,还有一个很大的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我们还不深刻地认识它。我们要以第二个十年时间去调查它,去研究它,从其中找出它的固有的规律,以便利用这些规律为社会主义的革命和建设服务。”[3](P198)
三年自然灾害后,毛泽东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要搞好社会主义建设,全党的知识都非常不够。他要求全党上下和全国人民都要努力学习,积累经验,在实践中逐步地加深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弄清楚它的规律。在1962年初召开的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更是以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党的民主革命的历史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说明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必然有一个艰辛的过程。他说,讲这些历史的目的,“是想引导同志们理解这样一件事: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的规律的认识,必须有一个过程。必须从实践出发,从没有经验到有经验,从有较少的经验,到有较多的经验,从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到逐步克服盲目性、认识客观规律、从而获得自由,在认识上出现一个飞跃,达到自由王国”[4](P826)。毛泽东认为进行社会主义建设首先应该对社会主义的“建立”与“建成”作出明确的区分[5](P33)。他表示,社会主义的“建立”是件不太困难的事情,即只要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公有制主体地位、按劳分配原则和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能够确立下来,再加上广大人民群众选择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愿望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就可以宣布我国建立起来了社会主义制度。但是,要把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劝同志们把困难想得多一点,把建成社会主义的时间设想得长一点。后来随着实践的发展,他对“建成”社会主义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即社会主义这个阶段,又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个阶段比前一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他的这一思想认识为后来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提供了思想依据。
毛泽东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艰辛过程及丰硕成果,给我们以深刻的启迪。从毛泽东的中国式社会主义道路到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其间经历了半个多世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30年中,我们的探索正是在毛泽东开辟的建设社会主义已有的思想和实践基础上,才变得更加自觉,对于“社会主义这个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才逐渐找到了它的奥秘。经过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几个理论形态的总结,今天我们才有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发展规律和执政党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把毛泽东预期的目标大大地向前推进了。向着这个目标继续前进,我们将会获得更多自由,进而实现向“自由王国的飞跃”。
理论是对客观规律的认识。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是他探索和领悟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些基本规律的认识,是对客观规律的科学反映。
社会基本矛盾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石,是推动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普遍规律。1895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将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着的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这三个层次的关系,归结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并指出它们是贯穿人类社会始终的,只要人类社会存在,就一定会有这两对矛盾。列宁在俄国社会主义革命实践中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他针对布哈林提出社会主义社会无矛盾的错误,严正地指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对抗将会消失,矛盾仍然存在。”[6](P12)毛泽东则根据马列主义的这一基本观点,在总结了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在我国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之时,更是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4](P767)1959年,毛泽东又进一步指出:“我们要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平衡和不平衡,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平衡和不平衡,作为纲来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问题。”[3](P130-131)毛泽东的这些思想,为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与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基本矛盾,具有不同的性质。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之间是基本适应的,也有不适应的方面。这种既基本适应又有不适应的矛盾不断产生和不断解决,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不断发展。新中国建立初期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是我国生产关系大变动、大改革的时期,我们党将马列主义的社会基本矛盾理论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遵循社会主义基本矛盾发展的客观规律,创造性地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较为顺利地推进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但也必须指出的是,后来发生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及文化大革命,都与毛泽东本人有很大关系。这些运动完全违背了马列主义和毛泽东自己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学说,严重地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遵循社会主义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在经济体制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改革,在政治体制方面进行了有领导、分步骤、有秩序的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找到了顺利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正确方法和途径,即“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结合起来,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坚持改革开放结合起来,把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同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结合起来,把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发展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把推动经济基础变革同推动上层建筑改革结合起来,把发展社会生产力同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结合起来,把提高效率同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把坚持独立自主同参与经济全球化结合起来,把促进改革发展同保持社会稳定结合起来,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结合起来”[7](P10)。这十个方面的有机结合,使中华民族能够立于时代潮流的前头,迎来了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
毛泽东十分赞同恩格斯提出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社会生产成为可能”的思想,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有可能经过计划来实现平衡”,但是,“不能说这些计划都是完全合乎规律的。实际上是,有些计划合乎规律,或者基本合乎规律,有些计划不合乎规律,或者基本上不合乎规律。”他还特别指出:“认为对比例关系的认识,不要有个过程,不要经过成功和失败的比较,不要经过曲折的发展,这都是形而上学的看法。”[3](P118)
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按比例进行的,它由国家统一安排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调整社会生产、流通、交换、消费各个方面的关系,使社会经济各方面获得全面协调的发展。有计划才能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办社会经济中的大事,避免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和资源的浪费。应当说,计划经济是人类社会的进步,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毛泽东说:“人类的发展有了几十万年,在中国这个地方,直到现在才取得了按计划发展自己的经济和文化的条件。自从取得了这个条件,我国的面目就将一年一年地起变化。”[8](P250)在毛泽东看来,计划经济就是用“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去指导经济建设活动,是作为资本主义竞争和无政府状态的对立物而产生的,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新事物。1982年10月,邓小平也讲过:“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9](P16)这里所指的就是计划经济。在毛泽东带领下,党和人民群众在学习和运用计划经济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一穷二白的“一张白纸”上迅速建立起了独立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初步建立和改善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结构和物质基础。
计划经济,无论是思想理论还是实践运动,都不是中国人发明的。马克思恩格斯曾提出过非常简单的计划经济思想,可是没有更详细、更具体的内容和步骤,还够不上一个理论体系。但它给后人构建计划经济理论留下了巨大的空间。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在比较长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是成功的。当时,中国人民非常认真地学习了苏联计划经济的先进经验,但初始之时又不得不在许多方面“临摹”、照抄,毛泽东说:“这在当时是完全必要的,同时又是一个缺点,缺乏创造性,缺乏独立自主的能力,这当然不应该是长久之计。”[3](P305)在计划经济的实践中,毛泽东注意到了苏联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所带来的弊端,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总结讲话》中,就谈到了关于“社会主义整个经济体制问题”。他说:“过分的集中是不利的,不利于调动一切力量来达到建设强大国家的目的。在这个问题上,鉴于苏联的教训,请同志们想一想我们党的历史,以便适当地来解决这个分权、集权的问题。”[10](P52)从现有已发现的资料来看,毛泽东是我们党自觉提出改革计划经济的第一人。后来他提出了一些思路和办法,加之其他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特别是陈云提出的许多正确的思想和措施,注意了综合平衡和协调发展,使我们的计划经济体制大大不同于苏联的模式。需要表明的是,这种体制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缺点,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后对此总结说:“缺点在于市场运用得不好,经济搞得不活。”[9](P173)邓小平认为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解决得好,对经济发展就很有利,解决不好,就会糟。在毛泽东讲话几十年和邓小平讲话十几年后,我们党经过对计划与市场关系的反复探索与实践,才比较正确地处理好了二者的关系,由此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显然,我们今天运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并不矛盾,现在不是要不要计划,而是计划的内容和方法、手段与几十年前大为不同了,认识和行动也更加自觉了。
生产资料优先增长是一切社会扩大再生产的共同规律。斯大林在领导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将马克思主义的这一理论具体化为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结果是工业化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由于在计划中把农业忽略了,造成了国民经济比例失调,农民吃尽了苦头。毛泽东在认真吸取苏联教训之时,结合我国工业落后而农业人口又多的具体情况,明确将生产资料优先发展规律进一步具体化为: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条件下,实行工农业同时并举。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重工业是我们建设的重点。必须优先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这是已决定了的;我们现在的问题,就是还要适当地调整重工业和农业、轻工业投资比例,更多地发展农业、轻工业。”他说:“苏联和我们的经验都证明,农业不发展、轻工业不发展,对重工业的发展是不利的。”[3](P121)经过第一、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实践,在毛泽东的领导下,我国中央政府适时制定出了一个完整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方针: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按农业、轻工业、重工业的发展顺序安排国民经济,无论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要把农业放在第一位。毛泽东提出的这一原则,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原理,又从中国实际出发,十分重视农民和农业问题以及轻工业的发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正确方针。
毛泽东一贯重视农民问题和农业生产。民主革命时期他即认为“农民问题”是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他更是强调指出,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农民的状况如何,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政权的巩固关系极大,要求“全党一定要重视农业”。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无农不稳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经验,我们党的几代领导人都极端重视农业,并用了极大的精力抓农业。
毛泽东认为,1958年我国的经济建设出现了“一大堆混乱思想”,其中,否认价值法则,企图消灭商品生产,是最突出的例子。经过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的实践,1959年毛泽东在分析第二个五年计划第一年执行的情况时,发现要克服“共产风”所造成的一系列错误,就必须把过去“一平二调”无偿调来的生产小队和社员的资产尽快地全部还给他们,以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1959年3月,毛泽东在中共山西省委报送的一份报告中批示道:“旧账一般不算这句话,是写到了郑州讲话里面去了的,不对,应改为旧账一般要算。不算账不能实行那个客观存在的价值法则。这个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否则一切都不可能。”[11](P172)不到半月的时间,毛泽东又在中共湖北省委报送的报告上批示道:“算账才能团结;算账才能帮助干部从贪污浪费的海洋中拔身出来,一身清洁;算账才能教会干部学会经营管理方法;算账才能教会五亿农民自己管理自己的公社,监督公社的各级干部只许办好事,不许办坏事,实现群众的监督,实现真正的民主集中制。”[11](P187)
遵循价值法则,按价值规律办事,就脱离不了商品生产。社会主义时期还要不要商品生产,在毛泽东提出这一问题之前的相当长的时期内,人们的认识是不清楚的,苏联和我国都有过深刻的教训。1959年,毛泽东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社会里面的按劳分配、商品生产、价值规律等等,现在是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要发展下去。”在毛泽东看来,“我国是商品生产很不发达的国家”,“需要有一个发展商品生产的阶段”。他分析当时党内一些否认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心态时,指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些人怕商品生产会产生资本主义,“没有分清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区别,不懂得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利用商品生产的作用的积极性”。毛泽东认为这是不承认客观法则的表现,是不认识五亿农民的问题。他说:“商品生产,要看它同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商品生产从古就有,商朝的‘商’字,就是表示当时已经有了商品生产的意思。”[12](P437-439)毛泽东提出的这一科学论断,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特别重大的意义。只有正确认识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联系和区别,准确地把握它们的本质,才能正确地处理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的关系,才能顺利地开展社会主义建设。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研究毛泽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规律的理论,应着眼于它产生的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由于历史原因和其他复杂的因素,使毛泽东完成他的理想与实践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但是他那种敏锐的眼光,及时提出问题、发现问题并力图解决问题的理论品格,给后人留下了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启迪着我们今天的实践。
无产阶级革命同历史上以往的任何革命都有根本的不同。以往的革命是一种私有制代替另一种私有制,在革命胜利以前,剥削阶级可以将人民作为自己的同盟者或助手,革命胜利后人民群众则又成了新政权的劳役剥削对象,既享受不到革命胜利的果实,也被排除在以主人翁的身份参加新制度的建设之外。无产阶级革命是要消灭一切私有制和一切剥削制度的彻底的革命,革命的胜利使人民成为了新政权的主人,能够分享革命胜利的果实。但是这种革命的初步胜利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革命胜利后所建立起的社会主义新制度,要继续依靠人民群众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是千百万群众自己的事业,生机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并发展的。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人民群众是最重要的实践主体和认识主体,认识客观规律,运用客观规律,不能只靠少数人,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毛泽东说,社会主义谁都没有干过,没有先学会社会主义的具体政策而后搞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的客观实际非常丰富、非常复杂,要能够正确地认识它,掌握它的规律,就必须依靠广大群众的实践和智慧。他认为无论哪一个地区、部门或单位,那里的革命和建设、生产和生活,都存在着各种矛盾,而且这些矛盾一直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要认识和解决这些矛盾,就必须从矛盾的各个方面找出它们的关系,掌握它们之间发展变化的规律,单靠少数领导人的实践经验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向群众学习,把他们经验和智慧集中起来,同群众一起在实践中反复检验、修改和补充,才能做好各项工作。1955年毛泽东在党的代表大会上就曾提醒全党: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是多数人做的,少数人的作用是有限的。应该承认少数人的作用,就是领导者、干部的作用,但是,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作用,有了不起作用的还是群众。此后,他又反复教育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懂得这样一个道理:领导机关就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这一方面来说,只是一个加工工厂,而群众的实践是这个工厂丰富的原材料的来源,工厂没有原料,就不可能进行加工,更不可能制造出好的成品来。社会主义建设规律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是不能认识的,就更谈不上运用和利用。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遭受到了巨大的困难,但毛泽东始终相信中国共产党人是不会被困难吓倒的。他认为,只要大家采取认真对待的态度,讲究对付的方法,就会将一个一个的、一批一批的困难克服下去。而唯一正确的态度和方法,就是依靠群众实践,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得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规律,从而找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具体而言,就是要从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出发,了解和发现群众在生产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他们的切身经验,他们的利益和要求,正确运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规律,加快发展,使之分享到社会主义建设的成果。
认识社会主义发展的客观规律,是毛泽东考察社会主义建设问题的基本出发点,抓社会主义建设,最根本的就是抓对它的客观规律的认识和运用。但是,“必须懂得,在这个问题上是存在着矛盾的,即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我们主观认识之间的矛盾,这需要在实践中去解决”[2](P797)。马克思说得好:人类始终只能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13](P83)。对于当前来说,认识和运用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规律,就是要以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为基础,认清并抓住主要矛盾,关心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困难、最现实的问题,使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让人民共同分享。
[1]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5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
[2]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4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
[3]毛泽东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4]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5]张俊国.毛泽东国家经济利益思想与实践探析[J].毛泽东思想研究,2007,(6).
[6]列宁.《对布哈林的过渡时期的经济》一书的评语[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
[7]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R].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8]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9]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10]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11]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8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
[12]毛泽东文集:第1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张叶婷(1971-),女,重庆市人,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毛泽东思想研究》编辑部副编审,主要研究毛泽东思想。
A426
A
1671-7155(2010)04-0084-05
2010-04-10
(责任编辑 张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