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左昌莉
农用车目前已成为我国农村人口的主要交通工具。农用车(特别是农用三轮车)在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的同时,也带来了安全问题。因此加强农用车驾驶员培训已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目前农村货运量每年均以10%~15%的惊人速度增长。农村运输是农村经济繁荣发展的重要组成。
1980年全国农用车产量大的几百辆。
1983年正式有了农用车统计,其年产量为3万辆。
1999年农用车产量320万辆。(农用车产量最高峰)。
2003年全国农用车产量268万量。
2005年前3季度全国共生产农用车1443279辆,销售1438490辆,其中四轮农用车产量为316816辆,销售31357辆,三轮车产量1126463辆,销售1124833辆,目前全国农用车年产销300万辆,社会保有量已超过2000万辆。
2003年3月29日上午9时40分左右,恩施市白杨坪乡境内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农用三轮车在白奉公路白杨坪乡大湾村路段失控翻覆,车上包括司机一家3口在内的5人全部遇难。
2003年5月20日上午8点,巴东县官渡口镇四季坪村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载有15人的“方圆”牌农用车翻下高崖,包括司机在内的7人当场死亡,其中有5名小学生。
2007年5月29日,麻城市龟山乡,一辆载有21名幼儿面包车被一辆满载灰砂砖的农用车追尾翻至右侧山崖,造成1名幼儿当场死亡,6名幼儿送往途中死亡,14名幼儿受伤。
2009年4月26日,湖北325省道鸦来线五峰县渔阳关境内发生旅游大巴与农用车相撞事故,相撞后大巴车发生了侧翻。该事故导致6人死亡、19人受伤。
2009年6月2日下午6时18分,长荆铁路京山到天门路段,宜昌至武汉的K8086旅客列车与一辆挤满18人抢道的无牌农用车相撞,农用车上9人死亡,9人受伤,所驾驶的农用车无牌照,司机也无执照,多年来以农用车拖货载人谋生。
原本给农业生产运输带来便利、时速又不高的农用车为什么会成为“马路杀手”呢?笔者通过分析大量农用车事故案例,认为导致农用车频繁肇事的“罪魁祸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原因一:生产不规范。一般用于短途运输的农用车结构简单、安全系数低。一些农用车生产厂家在生产过程中,为迎合部分驾驶员“多拉快跑”的不良心理,促进销售量,生产时不执行国家标准,随意改变技术参数。结果使其产品的速度、载重、制动等基本性能发生根本改变,车辆整体功能不协调,安全系数大打折扣。这些不安全因素都为农用车肇事创造了“便利”。
原因二:管理难度大。据了解,各地都有数万辆农用车处于漏管状态,这些车辆不挂牌、不年检,无法纳入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内。对于这些漏管的车辆,交警部门只能发现一次处理一次,而地域广大,加之公路里程长,警力严重不足,国省主要干道管理存在大量盲区的特点,使得这些车辆失去监控,成为“祸源”。
原因三: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差。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差、法制观念淡薄是农用车事故多发的一个不可回避的原因。一位从警20载的交警说,从他处理的百余起农用车事故来看,农用车驾驶员绝大多数都是文化程度低的农民,交通安全常识匮乏,缺乏严格的技术培训。他们只顾开车赚钱,粗暴驾驶、超载、超速、酒后驾驶、客货混装、争道抢行等严重交通违章屡禁不止。他给笔者归纳了农用车发生事故原因的13种情况:
(1)无牌行驶。农用车不上牌子就行驶,使农用车得不到应有的年度检验,不能及时地维修处理存在的故障。
(2)无证驾驶。不办驾驶证就开车,没有经过理论学习和实践培训,不能掌握过硬的操作技术。
(3)车辆异驾。有的机手,自己的车坏了或卖了,需要临时装载时就向朋友或熟人借,乱载乱拉。由于机械性能的生疏,加之自身的不适,往往酿出大祸。
(4)开拼装车。驾驶拼装、改装、改型车,甚至开早已报废的车,车辆技术状态差,不安全因素大。
(5)疲劳出车。为了赶活,机手加班加点,不休息,昼夜兼程,造成反应迟钝,行车时打瞌睡。
(6)违章抢道。违反道路交通规则,不在专用道上行驶,与汽车、行人抢道,争夺路面。
(7)多拉快跑。只顾换钱,超载、超速、超时现象严重,产生的巨大惯性力超出了车辆本身的制动能力。
(8)客货混装。许多机手在运输途中收费捎客,或让亲朋好友搭乘,一旦发生事故,就不是一般事故。
(9)酒后逞强。刚喝完酒觉得行,上路风一吹酒劲发作,手脚不听使唤,机车失控。
(10)麻痹大意。在弯道、窄道、路口处及雨雪、大雾天气没有提高警觉,甚至行车中抽烟、闲聊,遇突发情况处理不了。
(11)灯光不良。机车无灯、单灯亮、照明亮度不够,若在夜间行驶,因看不清前方路面情况,不是碰了对方,就是被对方撞到。
(12)刹车失灵。有的机手对刹车失灵不能够及时修复,借助离合器、高低挡等辅助刹车,因此,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就手忙脚乱。
(13)无后视镜。许多机手对有无后视镜抱无所谓态度,坏了也不修,有的干脆拿掉。其实后视镜是观察后面车辆动态、控制安全距离、巩固行车安全的重要工具之一。如果没有后视镜,驾驶员既要开车,又要调头观察,无疑给行车安全带来隐患。
原因四:管理混乱。农用车成为“马路杀手”还有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农用车管理混乱。目前,农用车由农机监理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共同管理。拖拉机的挂牌办证业务由农机监理部门负责,农用四轮、农用三轮由公安机关核发牌证。交警部门无法对这部分由农机监理部门核发牌证的农用车的驾驶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造成了他们不懂交通法规就上路,任意违章,发生事故不知如何处理等混乱局面。这种管理上的混乱,导致大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农用车和交通知识匮乏的司机驾车上了路。
如何使驾驶员从教育中得到醒悟,从启发中得到提高,从血的案例中吸取教训,真正提高教育的效果,这是农机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基层的迫切需要。
(1)以“三项建设”为载体,警民共建“交通安全村”,大力提高村民交通安全意识。纵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农村的管理方式,大都以警民共建“交通安全村”的方式,在农村派驻包村的交通民警,成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指定村内交通安全员,定期上交通安全课、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资料,在村内开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栏,制作、粉刷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等来增强村内交通安全教育氛围,提高村民交通安全意识。
(2)定期开展农用车安全驾驶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近期,随着家电下乡、新车下乡的热潮,农民购买农用车非常踊跃,造成管辖区内农用车数量迅速增长。当地农机部门应制作交通安全宣传展板,针对农用车易发生违法载人、证件不全等现象,向农民朋友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引导农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时办理、完善各种车辆手续,杜绝违法行为,倡导交通文明,全力打造安全、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3)加强农用车的源头管理。当地农机管理部门结合交警加强农用车、拖拉机源头管理。严把农用车、拖拉机入户关、检验关,保证上路的农用车、拖拉机合乎安全技术要求;对申领农用车、拖拉机驾驶证的,要严格培训质量,严把考核关;现有农用车、拖拉机驾驶员在3月底将参加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凡不参加学习的,一律不予审验;各级公安机关尤其是交警部门在春运后期,加强对农用车、拖拉机违章载人的监控,绝不允许不消除违章就放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罚款的一律高限罚款。
当然,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的环境建设、道路交通设施也在不断改善,同时我国的交通法规也在不断健全和完善,农民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的渠道也在不断扩大,形式更加新颖,效果更加突出,但是,这都得依赖于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不断努力,依靠各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依靠和调动全社会力量的参与。希望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断探索农村交通安全教育的新途径、新形式、新经验,抓好农村交通安全教育,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造福农民,服务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