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抒望
不断创新和丰富以人为本的实现形式
■李抒望
坚持以人为本,就要着力克服妨害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和丰富以人为本的实现形式,使之真正落实到研究和解决我国当代社会的现实问题中,把以人为本的思想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对策、体制和行动。
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实现形式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其内涵和要求,是具体的、历史的、实践的、客观的,决不是抽象空洞、虚无缥缈、束之高阁、一劳永逸的教条。它是过程与目标的统一,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因此,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就要着力克服妨害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多方面着手,深化改革,不断创新、拓宽、丰富以人为本的实现形式,使之真正落实到研究和解决我国当代社会的现实问题中,把以人为本的思想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对策、体制和行动。
首先,必须明确,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绝不是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否定,而是为了更好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即把以人为本的理念注入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之中去。在人类思想史上,尽管有各种各样的发展理论,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强调经济发展。科学发展观的第一位要求,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发展的,不能离开发展这个主题,离开了发展这个主题就没有意义了。发展首先要抓好经济发展。”所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党的基本路线,要坚持一百年,这是不能动摇的,是坚定不移的。如果在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之后,我们反而模糊了这个认识,偏离了这个方向,那就恰恰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第一位要求,也从根本上违背了我们党的政治路线。因此,学习实践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需要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搞清楚发展什么,首先是经济发展,这个要毫不动摇。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实现了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促进了我国生产力的发展,提升了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但是,由于在不同程度上忽视了人的地位和作用,把“以经济建设中心”完全等同于“以增长速度为中心”,而且把经济的增长主要建立在依赖资源和能源的消耗、依靠外部需求的拉动上,而忽视劳动者素质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在生产发展中的主导作用;片面强调生产,而轻视消费,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而是为生产而生产。结果,我们在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一方面,过度依赖资源和能源的消耗,使资源和能源不堪重负,环境和生态的压力加大;另一方面,过分地依靠外部需求,忽视了内部需求,导致了产能过剩,带来产业结构的压力。要从根本转变传统的发展模式和经济增长方式,就必须冲破“以物为本”的思想禁锢,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到生产实践活动中,贯彻到生产和消费的全部过程中。毫不动摇地坚持人在生产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把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生产发展的驱动力;毫不动摇地坚持生产和消费的辩证关系,把扩大需求、特别是国内需求作为促进生产的重要拉动力,推进我国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只有这样,才能摆脱资源环境的压力和产业结构的困境,沿着科学发展的道路前进。
坚持以人为本,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物质生活的富足固然是硬道理,但并非是全部真理。因为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其幸福快乐和尊严,不仅来自于物质需要的满足,还在于甚至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上更来自于精神需要的满足。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好实现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包括政治利益。政治利益的本质,是在平等、自由的旗帜下公民权利得到保障、得以实现。为此,必须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严复曾经阐述民主和自由的关系,提出“以自由为体、以民主为用”,也就是说,民主是实现自由同时保障自由最好的工具。民主也是实现和保障人的利益和尊严的最好的途径,公民具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才可能有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人的尊严体验。因此,对于党和政府来说,必须在加快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快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真正实现社会的公正、公平,切实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尊重民众诉求,提高民众对国家事务的参与度,使广大民众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拥有更大的发言权、选择权。法治,就是人民实行法律下的治理。没有法治,就没有安全和秩序,也没有自由和民主,自然更没有人的权利和尊严依存的环境。如果人的权利和尊严不能内化为宪法精神或上升为宪法内容,保障人的权利和尊严就不能成为国家和政府的最高价值目标。国家和政府理应承担起尊重、保护、促进和实现人的利益和尊严的义务,理应通过宪法和法律使每个人赢得尊严。在一定意义上说,依法治国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公民权利和幸福、保护人的尊严的同义语。
文化不仅是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反映,也是人区别于其他一切生命的根本性标志。当今世界,我们每时每刻都在受着文化的影响。良好的社会文化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和约束力,能够形成浓厚的文化氛围,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民大众。加强文化建设不仅有利于人们启迪心智、陶冶情感、磨砺意志、激励理想,从而塑造出良好的公民素质,而且对推动社会进步、提高国家综合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有着重大的意义。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大力推进先进文化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已经成为中国发展的战略问题,并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我国的文化建设虽然在改革开放以后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应当清醒地认识到,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同改革开放、经济社会的要求相比较,同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相比较,文化建设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因此,我们必须更加重视文化建设,积极探索文化建设的规律和方法,以崇尚人的价值、崇尚民族精神和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为立足点,建设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首先,必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们应该立足世界文明发展的潮头,吸纳世界各国的优秀文化成果,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先进文化,为世界文明的发展作出自己独特的贡献。其次,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必须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它必须以能够推崇人的价值,表达维护中华民族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价值取向,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民族精神为根本要求,以自己独特的风格气质和创造性成果,自立于世界文化之林。第三,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必须崇尚科学。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必须以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和科学理念为基石,努力摒弃封建文化的糟粕和伪科学的荒诞。第四,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必须强调大众性。要以广大百姓喜闻乐见、通俗易懂为发展宗旨,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努力做到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
构建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很多,有两点尤为重要。一是必须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不断释放各种发展能量和生机活力。不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劳动还是其他社会阶层成员的劳动,凡是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要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创造活力、创造才能、创造成果都得到充分尊重和肯定。要从政策上支持、从制度上保证社会充满创造活力,使社会各阶层的人们各尽所能、各得其所,为社会成员充分施展才能提供平等机会和宽广舞台,造就一种积极的、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和谐。二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们的物质利益关系,解决贫富差距扩大问题,实现利益关系的和谐。贫富差距的扩大,是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我国贫富差距的扩大,固然和发展市场经济有关,但需要明确的是,发展市场经济绝不是我国贫富差距扩大的唯一原因,更不是主要的原因。今天贫富差距的扩大,除了市场经济的平等竞争之外,主要的原因是不平等竞争,包括城乡二元结构、行业的垄断和权钱交易。这些不平等竞争,不仅严重干扰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且导致了贫富差距的扩大。从这个意义上说,贫富差距扩大和分配不公现象,说到底是个权利问题。只有确保人们的权利的平等,才能从根本上防止和克服贫富差距扩大的问题。因此,解决贫富差距扩大的问题,必须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一方面,要毫不动摇地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保人们平等竞争的权利。只有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才能实现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繁荣,才能保障人们的劳动和就业的权利,才能提高劳动报酬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对贫富差距的调节作用,确保人们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市场经济不是万能的,市场经济不能解决由于自身的平等竞争所导致的贫富差距扩大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政府的力量。只有通过政府对贫富差距的调节,才能维护人的基本权利,保障人的生存权利和发展权利,既要确保机会平等,又要实现结果平等,使贫富差距保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实现利益关系的和谐。
政府在实现以人为本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中国传统社会,政府较注重对人的管制,一定意义上是一种管制型政府。这种管制型政府得以存在和延续的理念支撑,就是“官本位”。在管制型政府的框架内,难以真正实现“以人为本”。要真正实现以人为本,就必须从管制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所谓服务型政府:首先,个人的政治权利、独立人格、主体性以及民意能受到政府的保障;其次,政府的职能主要是为个人能力的充分发挥提供一种相对平等竞争的机会与平台、政策与规则、管理与服务。在这里,政府管理体制创新显得尤为重要。我国传统社会遗留下来的身份制、等级制、劳动管理体制和户籍制,以及不同单位和不同行业之间缺乏的合理流动机制,是影响以人为本实现的体制障碍。市场经济自身也在要求社会转型,即由权力社会走向能力社会,由身份社会走向实力社会,由依附社会走向自立社会,由静态社会走向流动社会,由人治社会走向法治社会。这样的社会要求创新政府管理体制,如改革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和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等,其目的就在于把被束缚的、依附的和狭隘的“单位的人”变成开放的、独立的和靠能力素质立足的“社会的人”,并给人以相对平等的权利、人格、机会和规则。这种人的解放,不仅可以克服人的自身局限、地域局限、职业局限和社会关系局限,还可以促进个人与他人、集体、社会和世界的广泛交往与交流,并在这种交往和交流中,充分学习和利用社会的发展成果来发展自己的能力。最后,在政府的政治生活中,人们政治行为的理性自觉程度较高,多数人遵循法大于权、理大于“情”的原则,注重使自己的政治行为受法治、制度和程序约束,限制公共权力运行中的随意性。显然,在这种政府与个人的关系中,以人为本的地位得到了应有体现。
(1)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4-4-5.
(2)温家宝.政府工作报告[N].人民日报,2010-3-16.
责任编辑 谢培丽
D 616
A
1008-679(2010)03-0064-03
2010-04-20
李抒望,中共山东临沂市委党校教授。主要研究方向:邓小平理论、政治学。(山东临沂,276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