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知识:一个新的视角

2010-08-15 00:47张隽隽
巢湖学院学报 2010年5期
关键词:法律文化

张隽隽

(北京语言大学,北京 100083)

地方性知识:一个新的视角

张隽隽

(北京语言大学,北京 100083)

吉尔兹提出的“地方性知识”这一概念在人文科学的各领域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使人们得以从一个新的视角重新打量各种文化的地位和价值。这个概念所具有的内在的反思性,使西方文化普世性的神话出现破绽。而对于我们重新定位自己的传统文化在这个全球化了世界上的位置,确立其合法性,进而为其打开继续生长的空间,同样不无启发。

吉尔兹;地方性知识;普世性;中国传统文化

1 “地方性知识”及其反思性

克利福德·吉尔兹是20世纪下半叶以来阐释人类学的领军人物,他在理论方面的建树对人类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地方性知识”这一术语是吉尔兹在1982年出版的论文集 《地方性知识》一书中提出来的,很快成为人类学研究异文化的有利工具。

吉尔兹注意到,法律与民族志有相似之处——两者都“致力于在地方性实际状况中看到概括性的原则”。[1]因此,在《地方性知识:从比较的观点看事实和法律》一文中,他对三个与法律有关的文化符号“haqq、dharma、adat”进行了详尽的解读,结合田野作业中遇到的案例,他详尽阐述了与这三个符号在各自文化中的涵义——阿拉伯语中的haqq有“现实、真理、现实性、事实、神”[1]等含义,“把事实作为一种强制性的东西来看待,……真实在这里是一种深深道德化了的、积极的、有所要求的真实”;[1]梵语中的dharma则是一种先验的东西,与社会等级、道德类型及每个人在社会中的义务相关;印尼语中的adat更像是所谓的习惯法,是一套在生活实践中形成的传统规则,其关键词就是“得体”,目的在于维护礼仪。

这三个术语,“来自有各不相同的道德观的世界,并且也与各不相同的法律意识相联系”。[1]它们与其说是现代意义上的法律,不如说是当地人心目中的“正确”,是一种原始的、内在的、含糊的东西,即使是当地人,也未必能够三言两语就准确地表达其意义。但在处理具体的人事纠纷的时候,这些术语却清晰地展示了其特定的内涵。当地人根据这些观念的原则和要求叙述已经发生的事件,对事件进行排列、编码,组成一个完整的因果序列,并赋予其特定的意义和道德色彩,从而判断当事人的行为是否适当,如果有人犯下了过失,又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追踪这一过程,我们会发现,“法律上的事实不是自然产生的,……是由社会构造的,”被构造出来的“事实结构……吻合程序本身制造出来的对现实情况仔细整编后的图表”。[1]因此,我们不妨“把制度看作是对世界及其中现象的明晰准确的描述,而把措施看做是一种有步骤的努力以使这种描述准确无误。”[1]不同的制度下,对事情进行描述的准则是不同的,因此描述的结果往往大相径庭,更不用说依据了不同标准作出的判决了。法律用来维护什么,禁止什么,不同地方的人们并没有一致的要求。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非正义的标准也各不相同。因此,在一个地方看来是公正的判决,另一个地方可能认为是无法接受的,是对当事人的损害和侮辱,乃至对法律的亵渎。

总之,作为“想象真情的一种独特方式”,法律是“一种地方性的知识,这种地方性不仅指地方、时间、阶级与各种问题而言,并且指情调而言——事情发生自有地方性特性并与当地人对事物之想象能力联系。”[1]

这一结论与我们平常对法律的想象或许截然相反。我们总以为,神圣的法律表达的是永恒不变的公理,在世界各地都应该一致,在不同时代也不应该具有千差万别的形态。它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条款为内容,依据已经发生的客观事实,对当事人的行为做出正确的判决,维护社会秩序,保证公平和正义得以贯彻。如果有什么法律不能做到这一点,它就不是好的法律,需要改进,使之符合人们关于法律的最高理想。但通过上面的罗列和对比,我们发现,不同地方的法律之间竟然有着巨大的差异。而且,这些法律似乎并没有必要进行什么改进,因为它们已经相当妥善地处理了当地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

那么,为什么会有差异?为什么不能使它们达到一致?法律不是一个孤立的社会事物,它是当地生存经验的积累和总结,与当地的历史和传统密不可分。它在日常生活中应用、实践——调节人际关系,化解财产纠纷,起着建设性的作用。“法律与其说具有道德(或非道德)规模的社会的一种技术性附加物,不如说是社会的一个更积极的部分,”[1]它不是死板的、冷冰冰的条款,而是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其中,天理和人情贯通一气,事实、规则、信仰交织在一起,人们对它有着天然的认同感和亲切感。所遭遇的事实不同,法律当然也就无法达到一致,否则,必然与它所面对的现实生活发生错位,无法发挥对当地社会它所应有的作用。这个结论使我们可以解释,为什么许多前殖民地国家的法律制度如此 “不完善”——它们移植了前宗主国的法律制度,然而面对的语境却已经如此不同。移植过来的法律对于当地生活而言,有许多的多余和空白之处,其适用性自然要大打折扣,对社会的规范和约束的力量也就远远达不到所需要的强度。

通过对当地法律的解读,人们可以“理解围绕着它们并赋予它们意义的社会体制和文化系统。”[1]这也正是吉尔兹进行比较法律研究的旨归所在——以法律为镜透视和理解当地的文化。——关于文化,吉尔兹是这样定义的:“文化是一种通过符号在历史上代代相传的意义模式,它将传承的观念表现于象征形式之中。通过文化的符号体系,人与人得以相互沟通、绵延传续,并发展出对人生的知识及对生命的态度。”[1]在他看来,文化是一张意义之网,以象征性的符号表达一个民族的自我意识和人生哲学,并且一代又一代地延续下去。不仅是法律,宗教仪式、交际礼节、政治制度、生活常识、文学艺术等等,也都是文化的符号,它们相互关涉,把所有这些事物联系起来,就构成了一整套连贯的、自成体系的知识网络,可以解释文化持有者观察到的一切现象,形成该群体特有的世界观。它们也是有效的技术手段,人们利用这些手段处理人际关系,收集生活资料,保障个人和群体的生存。这一知识和技术系统,就是吉尔兹所谓的“地方性知识”。

或多或少,各民族都会有一些我族中心主义的观念,认为自己的知识系统是自然而然、天经地义的,而其他民族则是古怪的、不可理解的。但如果“地方性知识”的视角出发,我们会发现,不同文化的持有者对这个世界会有不同的阐释方式,赋予事物的意义也不尽相同。我们如果能够正视这种多元化,学习异族的智慧,欣赏与自己不同的处事方法,认识到不同于我们的地方性知识的价值,就能在一个层次更为丰富、色彩更为斑斓的世界里存在,人类的认识能力也将会大大地扩展。

尊重地方性知识,也是这个全球化的时代的必然要求。在世界各地的人们交往如此频繁的状态下,不懂得尊重他人的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人们就不可能有效地相互理解和沟通,更谈不上什么和平共处,偏见和自私、狭隘的心理会造成“文明的冲突”,造成不该发生的悲剧。不同民族之间的流血战争,固然有政治经济方面的诉求,但文化之间的隔阂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历史上的种族屠杀,正是极端的我族中心的观念在作祟,把其他民族看作与自己相反、不可理解的绝对他者,毫不留情地予以灭绝。

2 西方文化也是一种地方性知识

世界上存在着丰富多彩的知识体系,它们都是所谓的地方性知识,包括西方文化也不例外。这种观念,对于破除认识论上的西方中心主义的神话有着巨大的作用。

长期以来占据着人们头脑的西方中心主义认为,先进的科学技术充分证明了西方的优越性。继承了理性主义传统的西方人能够用逻辑的方法思考问题,对具体事物进行抽象,得出普遍的、客观的规律;其他民族则落后、愚昧、智力低下、毫无逻辑,他们的“知识”充满了迷信和幻想,他们的制度不合常理,他们的法律更多是某种没有理由的习惯,违反人性,不能保证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一句话,“我们(西方人)富于逻辑,你们都是头脑糊涂的野蛮人。”因此,他们必须接受西方的先进科学技术,建立民主制度,改进法律体系。摒弃旧有的一切,按照西方的模式重新组织自己的生活。

但西方的模式是否具有普世意义?恐怕无法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甚至像自然科学这样号称最为客观、不带任何意识形态倾向和偏见的知识,其背后也有一整套源远流长的哲学理念,以及相应的教育与研究制度的支持,而作为知识主体的科学家本身的文化素质构成、社会地位,更限制了他们提出什么样的问题、搜集什么样的资料、整理这些资料的角度以及能够运用的方法和工具。脱离了这些,自然科学知识无法形成它今天的面目,也没有深化和发展的保障。

从它的有效性来看,它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并没有摆脱地方性知识的局限,从而具有普世性特征,甚至可以取消其他地方性知识的存在。也就是说,自然科学知识也有它的适用范围。首先,人类活动的范围是有限的,现在被证明为真理的自然科学法则只在我们已知的范围内有效。在更大的宇宙时空的尺度上,或者在更微观的世界,我们已经发现的自然规律未必依然适用。而在人的精神领域,自然科学法则恐怕就更没有用武之地了。如果将自然科学研究的方法应用到人文领域,无疑会给文学艺术带来毁灭。因为从单纯科学的眼光来看,艺术是荒谬的无病呻吟,历史是多余的怀旧,宗教是纯粹的迷信,伦理是人为设置的障碍,它们只会阻碍科学的发展,都是毫无用处的。但如果将科学法则作为神圣的信条,人类无疑会失去精神家园,找不到生活的意义和方向。

当然,并不因此就可以极端地说,科学也不过是一种地方性知识,只能在它的发源地(西方)发挥作用,不具有普世的效力。把科学看作一种地方性知识的含义是:作为对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的一种解释,科学是一个层面上的真理,它的存在并不能取代其他解释。换句话说,现代科学也是一套知识体系,建立在人类生活的有限范围内。人类无法突破自己的感官限制和生命的有限性,因此科学作为把握世界的一种方式,并非在任何地方、任何领域都能畅通无阻。我们不能依据自然科学而否认其它知识体系的有效性。我们应该像尊重其它地方性知识一样尊重自然科学,但不能崇拜和信仰科学,把它作为唯一的、绝对的真理,以此来检验其他知识的合法性。

如果从这个角度考虑,“中医是否是科学”的争论也就纯属多余了。中医当然不是可以从自然科学的逻辑上得以论证的科学,因为它发源于不同的知识体系。在自己的体系范围内,中医能够自圆其说,而且几千年来无数的经验和事实也表明了,中医具有治病救人的功能。因此,“不是科学”并不能否认中医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从另一个角度考虑,所谓普世性,本身也是一个华而不实的概念。英语字典中的universal的含义包括“世界性的、共同的、普遍的、宇宙的、通用的、全称的”等含义,但我们发现,在任何时空、任何条件下都适用的知识体系显然是不存在的。自然科学尚且如此,至于说政治制度和法律,当然就更没有普遍有效的、固定的模式,能够应用于所有的地方和所有的时段了。

何况,所谓的“野蛮人”自己的知识和技术体系,在他们的生活中,也发挥着和西方知识体系同样的作用。人类学家的考察已经证明,非洲或者太平洋上的“土著”有着令人惊讶的生物学和天文学知识,对动植物、对星座有着自己的分类方式;他们的建筑与他们的宗教信仰有着密切联系,既精致又实用;他们的草药虽然看起来像巫术的道具,却能够有效治愈当地的许多疾病;他们的风俗习惯也保持了部族内部的融洽生活。

所以,西方自然科学作为唯一的真理,西方生活方式才符合人性,这种神话不过是西方人自己一厢情愿的幻想罢了。那么,西方知识普遍有效性的神话是怎么建构起来的呢?自从14、15世纪的航海大发现时代以来,西方人大大扩展了自己的活动范围。在到达了新的地方之后,他们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杀戮当地的原住民,占领他们的土地,摧毁当时的经济文化,建立有利于西方国家的经济制度,并迫使当地人离开自己的家园,为殖民者的需要服务。他们把这种征服看作胜利,以为这是自己优越性的体现。于是,一种发源于西方的知识随着殖民者的脚步走向了全世界,因此具有了普世性,其他地方的知识则被以不容置疑的方式被定性为野蛮、奇怪和落后。持有这种地方性知识的当地人需要以西方的 “正确的”知识取代其延续了很多年的哲学观念和技术体系,成为现代化的新人。因此,在全球化的进程中,数千年传承下来的地方性知识被放弃和遗忘,与之相适应的神话、仪式、传说和生活方式也逐渐成为陈迹。越来越多的传统成为无人继承的遗产,成为博物馆里的展品。

既然现代西方文化的优越性只是一种建构,为什么它在与其他各地方的文化接触的过程中横扫其他文化,大有取代一切之势呢?或许,全球化本来就是西方国家在掠夺资源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因此它所倚重的科学技术有着其它技术手段所不具备的收集和利用资源的效率。人们不得不接受这一套技术和知识,否则就要在这个过程中处于不利的地位,所有有价值的资源都将被他人掠夺。敌不过机器大生产效率的生产方式不得不遭到淘汰。

但是现在,西方文化优越性的神话遭到了越来越多的人的质疑和挑战,人们也越来越认识到了文化多元化消亡所带来的危害。比如,人类学家马文·哈里斯在《文化的起源》中认为,人口的增加迫使生产强化,以便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养活新增的人口。现代科技起源于14、15世纪的欧洲,与当时贸易、航海、战争的需要密切相关。迫于生存的压力,欧洲人不得不改进航海技术,探索通往东方的新航路,制造威力更大的火炮与强大的敌人作战,降低生产成本以在贸易中获利。如果从这个角度出发,科学技术的应用和普及并非必然,相反,只是人们在耗竭了自然资源之后迫于生存压力而采取的措施。不是人类智力的进步,反而是环境的退化所致。

列维-斯特劳斯的《野性的思维》一书挖掘了长期被人们忽视的“野性的思维”。他认为,野性的思维就是没有被驯化的思维方式,它从事物的具象出发建立认知的秩序,往往更能够从整体上把握事物。被驯化了的思维方式(即理性思维方式)则不同,这种思维方式以事物能够带给人们的实际效益为出发点,对事物进行计算和抽象,因此不免偏狭。因此,我们挖掘野性的思维,恢复对事物的整体感知,对陷入了偏执的现代思维具有拯救的作用。

但还有一个疑问是,地方性知识这一提法是否依然隐含着西方中心主义的判断?在文化等级秩序中,各种地方性知识作为西方文化的镜鉴,映照出西方文化盲点与不足,自然有其不可代替的价值,但它们是否终究只是作为普世性的西方文化的补充,因此与西方文化的地位判然有别?吉尔兹再明白不过地宣称,“我们其实都是持不同文化的土著。”[1]也就是说,不存在什么普世性的文化,每一种文化都有其生成的特定情境,是应对生活压力的一种策略。西方文化也不例外。所有的文化都是平等的,不应该以其中的一种作为主导,从它的标准出发,衡量其他文化的价值。

3 “地方性知识”对我们的启示

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中国的文化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正如王铭铭所指出的,“一个世纪以来,我们以舍弃自己的思想为荣,以丧失自己为现代化,我们以消灭历史为己任。”[2]极短的时间内,传统文化失去了过去的尊贵地位,遭到全面的否定,成为一切批判的靶子。似乎中国自鸦片战争以后的内忧外患都可以从我们的文化传统中找到根源。不是西方充满血腥味、以经济利益为目标的殖民侵略,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愚昧、保守、落后以及在这一文化中熏染的中国人所具有的劣根性导致了中国的落后。传统文化是屈辱地位的最根本原因,必须予以彻底废除。同时,必须接受西方先进的文明模式,发展科学技术,建立现代化的国家。传统文化即便有所保留,也必须以先进文化为参照,“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与现代科学、民主的观念相合的酌情保留,其余的则毫无价值,消亡得越快越好。这种自我否定的逻辑导致的决绝态度使中国文化在20世纪发生了断裂。文化典籍被丢到了角落无人问津,民间习俗被当作落后的迷信遭到否定和禁止,古老的技艺失去传承。我们的饮食、居住、着装等都与过去大不相同,过去的信仰失去了物质的寄托,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生存的根基和发展的空间。

但近几年兴起的国学热,似乎又走到了另一个极端。不但中小学的语文课本里增加了古文的篇幅,京剧进课堂的措施也已经开始实施。民间的少儿读经班报名火爆,清华、北大开办的国学班,招收的学员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级别的人物或者国家处级以上干部,收费也高得惊人。以讲述中国历史掌故为主的电视节目如 “百家讲坛”等火爆一时,前不久,“开心学国学”的海选又吸引了众多的眼球……媒体、学界、政府,对国学热都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其中有经济的和意识形态的因素在起作用,反对和质疑的声音也从来没有消失,但从人们参与的积极性来看,国学之热并不见减退。一些“国学大师”也在叫嚷,西方文化已经没落,要以充满希望的东方文化,更具体地说是中国文化取代西方文化,成为未来世界的主导。

这两种观点看似相反,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特点,在于其二元对立的观点。人们发明了一系列截然对立的框架,把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分门别类地装进去,说什么中国文化注重整体和综合,西方文化注重个体和分析;中国文化天人合一,西方文化天人对立,等等等等。这种非此即彼的分类和定性符合人们对事物进行简化的心理需要,因此很容易得到广泛的传播。

但这种定性的论调却无视它所使用的概念的模糊性。无论中国文化还是西方文化都不是铁板一块、质地单纯的,它们都有着复杂的源流和漫长的历史。就中国而言,周秦时代、汉唐时代与明清时代的文化是不同的,汉民族的文化与少数民族的文化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就西方而言,它长期受到埃及、阿拉伯乃至中国这些“东方”文化的影响,希腊-罗马与基督教两个传统也不能完全相互融和。可以说,经历了漫长岁月的文化内部必然包含着异质的因子,所以这些具有绝对意味的定性失之浅薄,将两种内涵丰厚的文化阉割得面目全非。

仔细考究其语境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妄自菲薄还是妄自尊大,这些话语都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狂热的民族情绪使然,对人对己都持有一种想当然的判定。而危险在于,前者造成自己的文化失去根基,也就失去了对话的资格;后者则使文化僵死,失去与外来文化交流、生长的机会。因此,这两种态度都是不可取的。无论是已经显得陌生的传统文化还是与我们有隔阂的西方文化,我们都必须深入其中,通过对其文化符号的解读,建构其深层次的内涵,达到理解其行为和思想的目的。在这个基础上,才能真正地交流融合。

因为,虽然地方性知识是独特的,但各种地方性知识并不是一座座相互隔绝的孤岛,它们之间存在相互交流、理解和相互影响的可能性。否认这种可能性,相对主义的观点就会陷入绝对,有封闭知识,阻断交流的危险。传统文化也并不是只能放在博物馆里小心保存的化石标本,而是需要生长的。只有在新的条件下对它重新发掘和阐释,传统才不至于死亡。生长的土壤已经改变,并不代表它已经失去了生长的条件,只是说明了变异的必然性。毕竟,文化的交流和相互理解的目的不是各种文化的趋同,最后彻底失去自身的特色,而是协同发展,达到多元共存。

这种结论听上去似乎太过理想化,因为在目前全球化的进程中,西方文化(或者说美国文化)大行其道,多元文化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消失,文化生态不容乐观。

但是,希望在人们的行动中。在意识到了地方性知识的价值之后,致力于拯救自己的传统文化,使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找到新的生长空间,是对自己,也是对整个人类负责任的态度。从一元化的视角解脱出来以后,我们或许能够更准确地找到前进的方向。

[1]吉尔兹.地方性知识[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

[2]王铭铭.经验与心态[M].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LOCAL KNOWLEDGE:A NEW POINT OF VIEW

ZHANG Jun-jun
(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Beijing 100083)

The concept local knowledge,which is named by Geertz,has effected the field of social science widely.People could re-evaluate different cultures from a new point of view. This concept is internally reflective, the myth of the generality of western culture is broken from this point of view. And it is also enlightening for us to re-locate our own culture in the globalized world,and to find new room for its development.

Geertz;local culture; generality; Chinese tradition.

G04

A

1672-2868(2010)05-0055-05

2010-08-12

张隽隽(1985-),女,安徽人。北京语言大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08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化与文论。

责任编辑:陈 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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