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君君
秦国太尉
柳君君
“太尉”是始自秦的一种重要的古代职官。但在太尉是否是秦官这一问题上一直存在争议,相伴随的另一个问题是,“太尉”又是否是最高军事长官。相关的资料也很少,本人就现在掌握的资料进行整理并浅析,望学者们能指正。
“太尉”,国尉
关于“尉”之称呼由来已久。古时“尉”通“熨”,据许慎《说文解字》载:“尉作尉,从尸,又持火,以尉申曾也。”指代“用火熨烫缯布使之平展”之意。应劭注:“自上安下曰尉。”后来,“尉”字逐渐被附载到了古代官名上来。如:在春秋时期,齐国有“里尉”之称。
《管子·立政》载:分国以为五乡,乡为之师,分乡以为五州,州为之长。分州以为十里,里为之尉。分里以为十游,游为之宗。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皆有长焉。筑障塞匿,一道路,博出入,审闾闬,慎筦键,筦藏于里尉。置闾有司,以时开闭。闾有司观出入者,以复于里尉。凡出入不时,衣服不中,圈属群徒,不顺于常者,闾有司见之,复无时。若在长家子弟臣妾属役宾客,则里尉以谯于游宗,游宗以谯于什伍,什伍以谯于长家,谯敬而勿复。一再则宥,三则不赦。凡孝悌忠信、贤良俊材,若在长家子弟臣妾属役宾客,则什伍以复于游宗,游宗以复于里尉。里尉以复于州长。州长以计于乡师。乡师以著于士师。
据上可知,“里尉”是一种带有军政合一性质的地方政治组织。晋国则有“军尉”“元尉”“舆尉”军事性质的官名之称,“立军尉以摄之。祁奚为中军尉。羊舌职佐之。魏绛为司马。张老为候奄。铎遏寇为上军尉。”(《春秋左氏传·成公十八年》)
“公知祁奚之果而不淫也,使为元尉。知羊舌职之聪敏肃给也,使佐之。知魏绛之勇而不乱也,使为元司马。知张老之智而不诈也,使为元候。知铎遏寇之恭敬而信强也,使为舆尉。”(《国语·晋语七》)
战国时期,尉职范围进一步的扩大,出现了国尉、士尉、都尉等多种尉职。《商君书·境内篇》载:“其攻城围邑也,国司空訾(莫)[其]城之广厚之数,国尉分地,以徒校分积尺而攻之。”《战国策·齐策一》载:“士尉以证靖郭君,靖郭君不听,士尉辞而去。”《战国策·赵策三》载:“秦、赵战于长平,赵不胜,亡一都尉。”不仅如此,还有、卫尉、门尉、中尉等等,在此笔者不做过多的罗赘。
由此可见,尉职源于军事,而并非源于司法[1]。《尉缭子·兵教上》载:“伯长教成,合之兵尉。兵尉教成,合之裨将。”《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引张晏曰:“有卒徒武事,故曰尉”。(安作璋、熊铁基两位先生的《秦汉官制史稿》释“尉字从寸,”引《说文》云:“有法度者也,从寸”。又曰:“秦汉‘掌刑辟’的廷尉,是符合尉的原始意思的,是司法官。”庄春波先生认为“兵狱同制”并没有说出兵与狱孰先孰后之意,所以不能仅从“兵狱同制”就推说“尉”本意为司法官。他认为,先有对外的军事职能后然后才有对内的司法制度,故“尉”应为主“卒徒武事”的军事职能。)
关于秦置“太尉”。先秦时期,文献对此记载甚少,其有见于两处:一是出自《吕氏春秋·孟夏纪》:“立夏之日,天子亲率三公九卿大夫以迎夏于南郊,还,乃行赏封侯庆赐,无不欣说。乃命乐师习合礼乐,命太尉赞俊杰,遂贤良,举长大,行爵出禄,必当其位”言太尉主赏罚。”二是出自《礼记·月令》:“乃命乐师。习合礼乐。命太尉。赞桀俊。遂贤良。举长大。行爵出禄。必当其位。”据上不难发现,两则史料几乎同出一辙,其中也没有详细记载秦国是否有太尉之职,所以,两则史料实不足为证。基于此,“太尉否是秦官”引起了后世部分学者对此的极大争论。
有关秦置“太尉”,明确的文献记载是在汉代。《汉书·百官公卿表》:“太尉,秦官,金印紫绶,掌武事”。《汉官六种·汉官仪》:“太尉,秦官也,武帝更名大司马。”《礼记·月令》郑玄注曰:“三王之官有司马,无太尉,秦官则有太尉。”《汉官序》云:“汉承秦曰太尉。”[1]秦中央设三公,以丞相、太尉、御史大夫辅佐皇帝,郡设郡丞、郡尉、郡监御史辅佐郡守,县设郡丞、县尉、县监御史辅佐县令。这种自上而下的垂直官僚体制决定太尉应为秦官无疑[2]。皆言秦时置有“太尉”。还有部分学者认为,在汉朝建立之初,由于时间仓促,尚无足够时间创制出一套新的职官体系,只能沿袭秦朝的政制。《汉书·百官公卿表》云:“自周衰,官失而百职乱,战国并挣,名变异。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汉因循而不革,明简易,随时宜也。其后颇有所改。”[3]由此可见,无论是在赐爵制,职官制度,地方行政制度,户籍制度和上计制度,法律制度,礼律制度,博士制度和朗吏制度等方面看“其基本精神是承袭秦制的”,而太尉作为秦官制中的一种也不例外,所以,才会有“太尉,秦官也”的说法。也有学者质疑说,既然太尉是秦官,又是掌全国军事的长官,那么这一煊赫的职官为什么在秦统一、伐匈奴、征南越、镇压农民起义中,却无一语道及。其实,按史料记载,秦中央设三公,以丞相、太尉、御史大夫辅佐皇帝,郡设郡丞、郡尉、郡监御史大夫辅佐郡守,县设郡丞、县尉、县监御史大夫辅佐县令。这种自上而下的垂直官僚体制决定太尉应为秦官无疑。但见诸史籍仅有国尉事迹而无太尉,究其原因,应该知道,秦朝统一全国后实行的是中央集权制,而且秦始皇本人独断专行,不可能由臣下长期掌握军事大权。据《礼记·月令篇》云:“命太尉赞杰俊,遂贤良,举长大,行爵出禄,必当其位”。《吕氏春秋·孟夏纪》也有同样的记载。所以我们从史料看,秦朝的太尉也不是所谓的专掌军事的长官,也不是如汉太尉位列三公的尊官。秦朝的三公只是一种象征崇高的地位的统称。既然不是常设的专“掌武事”的职官,地位也不高,自然就没有在相关的战役记载它。
关于“囯尉”。在先秦的相关文献记载中,尚未发现有“太尉”之称,其多言其“邦尉”、“囯尉”。而“邦”与“国”之间互通,汉代以及其后的文献中所谓的“国尉”实际上指的是秦的“邦尉”。王国维在《匈奴相邦印跋》中说:“六国执政者均称相邦。秦有相邦吕不韦(见戈文),魏有相邦建信侯(见剑文),今观此印,知匈奴亦然矣。史家作相国者,盖避汉高帝讳改。”《资治通鉴》周赧王二十九年有“秦尉错伐魏襄城”事。注云:“尉,盖国尉也。”然而于豪亮先生却认为,文献中的国尉,应为汉代避汉高祖刘邦之讳而后更之名,在秦时,应称为邦尉[4]100。由此可见,称“囯尉”的主要原因是为了避刘邦之讳,故多将“邦”字改作“国”字。近年来,随着考古工作的不断深入为其提供了实物证据,出土了一批未曾被世人所知的秦封泥,其中有“邦尉(国尉,盖是为刘邦避讳)之玺”和“太尉之印”[5]。既然有“太尉印”,就说明秦有太尉一职。据“邦尉之玺”和“太尉之印”实物证实,我们暂且可以推测秦“国尉”是指代“太尉”。《吕氏春秋·孟夏纪》中载有太尉“立夏之日,……命太尉赞俊杰,遂贤良,举长大,行爵出禄,必当其位。”综合以上史料不难看出,汉代文献多将“邦尉”改成了“国尉”。据《商君书·境内篇》载:“其攻城围邑也,国司空訾(莫)[其]城之广厚之数,国尉分地,以徒校分积尺而攻之……”《史记》也屡次提到有国尉一职。《白起列传》云:“起升迁为国尉”。《秦始皇本纪》云:“秦王政任尉缭‘以为国尉’”。对此,唐张守节在《史记正义》中云:“言太尉”,“若汉太尉,大将军之比也”。林剑鸣先生认为:“太尉,原称尉、国尉。统一全国后称太尉。”[6]马非百先生认为:“国尉,汉代谓之大尉。盖秦时本名国尉。”“国尉”是“邦尉”之变,其确定无疑据。
关于太尉的职掌,因在秦时是否有太尉这一问题上存在疑问,所以也一度影响到秦太尉职能的研究。有的还说“国尉掌全国军政如大司马”[7]。林剑鸣先生认为,秦太尉是“总领全国军事的长官”。汤其领先生认为是“国家最高军事长官”。卜宪群先生认为“太尉主管军事”是武官之长。《史稿》云:“也许仅仅是起到高级参谋的作用”。通过前面的综述,我们知道,其实太尉在秦朝时并不是主管军事的全国最高军事长官,也不是所谓的三公之一。位列三公是汉制。从材料看,太尉的职掌与将军、邦尉类似,也应该是领军作战。在君主专制的秦朝,太尉一职并不是常设的,只是在国有战乱之时重设,而且没有调兵权。另外,从秦时与尉有关的职务看,基本都于军事或治安有关,如邦尉、都尉、郡尉、县尉、中尉、卫尉等。而《说文解字》也说:“自上安下曰尉”,综合这些情况我们认为,太尉的主要职能应该是带兵打仗,但并不能证明其就是最高军事长官。《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太尉,秦官。金印紫绶,掌武事”,但并没有说是最高军事长官。太尉位列三公,为最高军事长官是在汉朝。
[1]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M].济南:齐鲁书社,1984.
[2]向红伟.从《史记·绛侯世家》看太尉与君权的矛盾[J].太原大学学报,2007(6).
[3]陈治国,韩凤.秦汉国尉太尉考辨[J].秦汉文史研究,2008.
[4]于豪亮.于豪亮学术文存[M].北京:中华书局,1985.
[5]陈治国,韩凤.秦汉国尉太尉考辨[J].秦汉文史研究,2008.
[6]林剑鸣.秦史稿(上)[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
[7]高亨.商君书注释[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
K233
A
1673-1999(2010)24-0140-02
柳君君(1983-),甘肃庄浪人,西北师范大学(甘肃兰州730070)文史学院硕士研究生。
2010-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