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雨亭
陈雨亭 天津市教科院基础教育研究所
为了落实教育部提出的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要求,现在全国大部分中小学校把一小时分配在上下午,形成两个大课间,运动项目随季节、年级、学校体育特色等变化。从效果上来看,大家普遍反映阳光体育运动确实对学生体质的提高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但是离理想的效果还有一定的距离。
我认为,在这一个小时的体育运动时间里,学校应该采用集体活动和学生自主活动相结合的方式,把培养学生的锻炼意识、体育能力、自主管理能力、合作精神以及培育学校特色体育项目等诸多目标融为一体,使阳光体育运动时间真正发挥最大的作用。
集体活动一般以全校或全年级为单位,全体学生共同进行一项体育活动。一般而言,多数学校的集体活动是做广播体操,也有一些学校自己开发了校本特色操,如河西区华江里小学的体育教师自编了运动量颇大的体操,体操之后是一套舒缓的手语操。集体活动的优点是便于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展示学校的精神风貌,便于掌控大课间学生的安全等。但是其缺点也显而易见:缺乏灵活性,由于千篇一律而容易招致学生的厌烦,不利于培养学生多方面的体育才能,难以培养学生的自主管理能力和合作能力,特别是难以激发学生的锻炼热情。
为了避免学生的厌倦情绪,有些学校经常性地举办比赛,以激发学生的锻炼兴趣。如武清区杨村镇第七小学举办了跳绳比赛、踢毽子比赛、拔河比赛、会操比赛、篮球比赛、长跑比赛等。2010年该校计划增加足球比赛、羽毛球比赛、健美操比赛。这些比赛使学生对大课间活动更感兴趣。有的学校安排教师与学生共同活动,用教师的榜样作用带动学生。有的学校充分发挥体育场馆的作用,科学安排时间,让学生轮流参加一些诸如球类、健美操之类的活动。
有些学校把大课间活动与特色体育项目的创建有机结合起来,既起到了锻炼学生身心的作用,又培养学生掌握了一项体育技能,还能形成学校特色。大港第九中学普及排球运动,平均每两个学生就拥有一个排球,在大课间,学生按计划练习排球的基本动作,如颠球、传球等。特色体育项目的创建与体育校本课程开发结合起来,可谓一举两得。
自主活动并非自由活动,不是对学生的活动不加指导与规范。相反,自主活动是指学生在得到教师或同伴群体的明确指导下,在真正理解了体育活动的意义之后,理智地、充满热情地利用现有的条件开展体育活动。自主活动的形式多种多样,宗旨是充分发挥师生的创造力。例如,塘沽新港第一小学校园很小,学生锻炼很不充分,学校教职工因地制宜,把校园里除花坛之外的地方全部铺上塑胶。在自主活动的时间里,学生三五成群,开展多种多样的活动,甚至在花坛与墙壁之间的狭窄塑胶地面上,都有学生在做游戏。每个班的值班教师来回走动,指导、观察并保护学生。大港第五中学是一所初中校,2009年的大课间,他们除了传统的跑步和做操之外,还以班为单位编排了“兔子舞”。随着欢快的音乐,各班不同队形的舞蹈充分展示了学生们的集体智慧。
其实,明智的集体活动和自主活动之间并无内在的对立,只是在活动的范围和组织方式上存在差异而已。无论哪种方式的活动,都应该在尊重学生的愿望、使学生理解行动意义的基础上进行;否则,即使是小组活动也会成为禁锢学生身心的枷锁。
学生应拥有理智的和身体的自由。理智的自由指的是学生有强烈的好奇心,同时又拥有良好的学习条件。身体的自由指的是学生了解并悦纳自己的身体,具有保护、珍惜、促进身体健康的愿望,并具备创造性地使用自己的身体的条件。理智的自由和身体的自由是进行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造性人格的前提。
另外,我们还应该从课程的角度来看待大课间活动,学校的每一项活动都具有教育性,都对学生的健康发展发挥独特的作用,因此它的意义远远超出了组织学生进行体育锻炼的范畴。大课间活动的设计、组织以及安全监督等,都应该放手让学生来做,充分发挥班干部、体育特长生以及体育社团的作用。这样,不仅可以减轻教师设计体育活动的压力,而且增加了学生体验、交往、合作的机会。总之,大课间活动的组织方式也是培养学生民主精神的重要途径。一个小时的体育运动时间要真正发挥作用,还有很多制度性难题需要创造性地解决。例如,是否应该根据季节调整大课间的时间,以解决酷热或严寒的难题?是否可以把小学1至3年级每节课的40分钟改为35分钟,或者改为大课和小课相间的方式,以便在一个小时之外再增加低龄学生的课间玩耍时间?
大课间是了解、评价一所学校的便捷窗口,从中我们可以迅速地获得多方面的信息:学校的管理状况,学校资源的利用状况,学生的精神面貌和自主管理状况,教师的合作、敬业状况等。任何一所优质的学校,都会想方设法把每天一个小时的锻炼时间真正变成学生们的“阳光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