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荣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陕西 咸阳 712000)
论《苔丝》和《红楼梦》的幻梦意识
王利荣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陕西 咸阳 712000)
《苔丝》和《红楼梦》以现实主义的创作手法,演说的都是曲折动人的爱情故事。以主人公爱的历程为主线,传达着历史转型时代人物丰富、活跃而复杂、矛盾的内心世界。其间蕴涵着创作主体对人生的参悟、对社会现实的思考,以及时代风貌的矛盾感情,并体现着同一悲剧根源意识。两部作品在内容主题和反映社会现实方式上不仅相似,而且在作者的创作意图以及矛盾心理也是相似的,表现的都是人生似梦、如同过眼云烟的主题。
《苔丝》;《红楼梦》;悲剧 ;主题;人物;观念
《苔丝》讲述的是出身贫苦家庭的苔丝被介绍到远房亲戚家帮佣,但被少主人强暴,愤恨之下回家,生下一子却数周后因病夭折。她带着悲伤之情到一无人知其身世的小农庄工作。在那里却遇到了自己生命中的白马王子,经过无数次的思想斗争,她最终接受了他的炽热的爱,并决定在新婚之夜告诉他所有她的过去。然而不幸的是,她所犯的错误却不被犯同样错误的他所接受。当苔丝的真爱被现实粉碎得不留任何痕迹时,她将所有的愤怒发泄到了强暴她的少主人身上,从而做了一个杀人凶手而被公安厅下了通缉令。
《红楼梦》的故事梗概就不作介绍了,笔者只是将两者进行简单比较来找出它们的悲剧根源。同是两部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同是作者不凡思想的体现,我们不妨从作者的经历上先比较一下:
《红楼梦》是由于曹雪芹自己的困境和矛盾,使他不可能超越文化阶级集团的观念约束。贾宝玉的形象本质寄托了他自己所向往的生活理想,这是一种非常现实的理想,而这种生活理想与时代进程是相统一的。但决不可割断他与他的家族息息相关联的温情,不可能改变他和许多人认为所谓的天经地义的文化思想因袭。所以矛盾的心理挣扎,结果使他将一切归之虚无,归之梦幻。人生如梦,是用梦来麻醉现实的愿望,是把现实的痛苦看成梦来缓解这种痛苦。一切的一切,功名、富贵、争斗、爱……都毫无疑义这是建立在人生的大悲剧上的超越一己之身的时代和文化的悲剧。人生在世尽管无意义,又必须活下去,唯一的办法就是以人生如梦作为一服精神的缓解剂来麻醉自己的悲剧意识。
正如哈代一样。哈代一生历尽沧桑,在他的文学生涯转入最后一个光辉灿烂的高潮时,大英帝国迅速扩张的维多利亚时代已告结束。虽然大多数英国人仍然对维多利亚“盛世”沾沾自喜,并对科技发展和工商业欣欣向荣的未来抱着盲目乐观的情绪。但是哈代却看到了问题的另一面。他担忧在物质文明日新月异的同时,人类的精神文明会日益销蚀,担忧随之而来的弱肉强食的战争会把人类推向深渊。哈代出身社会下层,既看到大英帝国全盛时期的表面繁荣昌盛,更看到了这种表面现象背后的各种腐败现象和贫富差距。面对矛盾复杂的社会现象,哈代感到迷惘和忧伤,希望能找到社会的根源。由于他对资本主义发展的规律认识不够清楚,对于新事物必然代替旧事物的发展规律不了解。所以在资本主义蓬勃发展的时候,在他的心灵深处是接受不了。加之他自己的世界观不正确,使他在自己的作品中加上自己的宿命论观点。对于一些他无法解释的东西,他只能用宿命论来解释。就像曹雪芹以梦来解释自己的矛盾心理一样,只是为自己的心灵找到一种寄托,在理想中找到一种安慰而已。
其次,是作者的悲剧根源。我们在哈代的《苔丝》里,完全可以看到尼采(尼采继承了叔本华的思想)关于悲剧的解释的影子:宇宙的本质就是痛苦,人类的现实和未来都是悲观的。人类的绝望之处在于:最好的是不要出生,次好的是早点死去。这些思想在苔丝和克莱尔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苔丝和克莱尔的悲剧也就是哈代的悲剧,根源就在于他永远不可能生活在梦幻与醉狂的世界里,不可能永远的不实际。他最终还是要面对残酷的现实世界,最终还是要用自己的理智来指导自己的实际生活,还是要和实际生活的脚步一致,去遵循实际的社会条文法律,让自己的心灵控制自己的行动。
《红楼梦》,它也是一部爱情悲剧。但是,曹雪芹的悲剧意识从何而来呢?在《红楼梦》的表述中,佛学思想、庄子虚无主义思想,与叔本华暗含(当然,叔本华哲学和《红楼梦》本身已是对佛学的厌世思想的演绎。)叔本华的悲剧哲学意念在《红楼梦》中宝玉身上就完全体现出来了。而《红楼梦》本身一个“梦”字就解读了作品的梦幻世界。伟大的、不朽的《红楼梦》中那如轻烟如梦幻的哀伤和喟叹,那种“梦醒了无路可走”的痛苦和求索,那种将荣华富贵、温柔缠绵视为无非是一场过眼云烟的红楼大梦,正是曹雪芹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主要的借喻点,这种虚无主义可以说是他对生活的必然结论。如梦如烟的富贵生活注定只是一场梦幻,而现实总是残酷的。那种“因情悟空”在大观园坍塌、贾府式微之后,曹雪芹悲从中来,唱出一曲“好便是了”的哀怨悱恻的挽歌。无可奈何,寻找不到出路便将所眷恋的一切归之梦幻。他的这个观点与哈代所遵循的“人类的绝好处在于:最好的是根本不要出生;次好是早点死去。”有着不言而喻的相同之处。
我们看看早在18世纪的《红楼梦》的哲学悲剧思想与19世纪《苔丝》的哲学悲剧思想不约而同地体现出同一个人的哲学思想,可见二者在悲剧意识上是同一根源。虽然说中西的悲剧意识有所差异,但是总的根源还可以归结为一点,都体现出了虚无缥缈的幻梦意识。
《苔丝》是一部爱情悲剧,一部在资本主义的发展逐渐波及到农村对农村产生的影响的情况下所特有的现象的再现。小说通过一个农村姑娘短短而悲剧的一生,真实地反映了19世纪末英国农村急剧变化时的情景:资本主义兴起,封建宗法制度解体,个体农民走向破产,沦为资本主义雇佣奴,以及人类从精神到肉体所受到的种种摧残,最后成为资本主义的牺牲品。在描写这一社会变化画面的基础上,作家对资产阶级人物丑恶自私的嘴脸进行了无情的鞭挞,对他们那吃人的法律、道德、宗教、婚姻制度发出了大胆的抗议。作者通过克莱尔、苔丝的事件,以及各人的品质不同程度地体现了一种幻梦意识。
《红楼梦》写于清朝乾隆年间。明清之际是中国社会急剧变化的时期。中国封建宗法制度正处于崩溃的前夜,同时也是一个新的历史时期的孕育过程。曹雪芹以一个没落贵族的伤感,抒写人物的“悲欢离合”、“兴衰际遇”。贾宝玉“历幻”的尘缘、林黛玉的还泪痴情、贾府的由盛而衰……扣人心弦的情节主题中负载着作者与这一时代相合拍的人生观:一方面是人性解放的渴求,要“将儿女之情发泄一二”;另一方面是“乐极悲生、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场梦,万境归空”的世纪末的悲亡之音。而最终都以爱情的悲剧和家族的衰亡来结终。
两部作品都反映了当时的社会背景:资本主义的发展对封建主义的冲击,以及对人类思想的影响,作者都是通过作品来表达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表达对世界的不满,以及所追求的理想国度模样。我们也能看到,两部作品的作者在书中仅仅是进行了大胆的抗议,对于宗法制度他们也是无能为力,对于宗教思想观念他们最终还是服从,所以作品都是以悲剧结束。而悲剧的结束恰恰又反映了当时吃人的社会。
(1)同喜同悲
起初,克莱尔忠实于自己的理想。因为怀疑基督教教义,便毅然放弃了去剑桥读书的机会。他博览群书,有自己的理想,瞧不起等级及财富的差异,对社会习惯和礼仪明显地表示冷淡。为了获得精神上的自由,他回避宗教事业,决定从事比较艰苦的劳动事业,而且到农村去学习各种农事劳动。他能克服中产阶级身份感跟奶场的人打成一片,并且欣赏他们的才能和性格。他钦佩父亲对宗教事业的虔诚和自我牺牲的精神,同时也明白他的狭隘和局限。但是当他认识苔丝以后,他的悲剧就开始了。而他的悲剧正在于他陷入不可选择的两难境地:他深恶痛绝的,正是他仰赖的;他所反对的,正是他必须依靠的。当他第一次看到苔丝时就被她深深地吸引,并不顾身份、地位、信仰的差异疯狂地爱上她,并要娶她。当最终一切将要成为现实时,却乐极生悲。因为苔丝不愿意欺骗自己最心爱的人,所以就向他坦白了自己那“不光彩的过去”,希望能够得到自己心爱的人的谅解。然而,事实并不是她想象的那样。对于苔丝“不光彩的过去,”克莱尔从内心深处接受不了。而他之所以接受不了,正是因为中产阶级的体面、门风、地位、利害。
鲁迅也曾经说过,《红楼梦》里能呼吸和领悟笼罩贾府及大观园那种“悲凉之雾”的“独宝玉而已”。整部《红楼梦》可以说写的是贾宝玉从入梦到梦醒的精神历程。主人公那青春梦想和那梦一样的游魂,游历了红楼的家谱,超越了红楼的界畔,整个形象闪耀的正是明末启蒙思潮中要求个性心灵解放的光芒。然而社会背景从根本上还是决定了他无法对封建主义统治作出公开违抗。对宝玉来说,虽然“情”至上,个性至上,但思维的习惯依然自觉不自觉地服从于封建社会的君权和亲权。譬如,二十八回他向林黛玉表明心迹:“我的心事也难为你说,日后自然明白。除了老太太、老爷、太太这三个人,第四个人就是你妹妹了。要有第五个人我也起个誓。”至高的爱情,也必须在这血缘、宗亲之爱后边。因为他的贵族地位和主子特权来自于亲长的爱宠,是封建主义统治势力所支持的。正如自由天地大观圆的缔造是出于世俗最高势力皇亲贾妃的恩赐和福荫。而贾宝玉的悲剧也恰恰在于他陷入不可选择的两难境地:他深恶痛绝的,正是他所依赖的;他反对的,正是他所依靠的。
克莱尔和贾宝玉看似表面上都不遵循封建社会的宗法制度下的条文规定,都无视于条文的约束。但是,一到真正体现心理状态的时候,却都自觉不自觉地遵守了宗法制度的清规戒律。克莱尔接受不了苔丝的“错”;而贾宝玉身不由己不能和自己心爱的人结为伉俪。他们都对爱情追求自由、完美,但最终却逃脱不了封建宗法制度的束缚,而最终将自己的幸福作为封建宗法制度的陪葬品。虽然他们在行动上有过所谓的反抗,但最终还是做了顽固思想的奴隶。
(2)昙花一现
苔丝,容貌倾国倾城,她的悲剧就在于本性的纯洁与“不纯洁的经历”,一个冰清玉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特殊的环境下遭遇了特殊的不幸。在女人的贞操重于一切的年代里,她却不幸失去了贞操。而她遭受不幸之后所做的选择又背离了当时社会的常规,这就更加深了她的悲剧性。苔丝的选择实质上是用纯朴的逻辑对传统的贞操观的一种否定,表现了她本性的纯洁。但是传统的贞操观念依然影响着苔丝的一生。她原是个坚强的人,自从失身后却永远怀着一种犯罪感、内疚感、自卑感,一遇到这类的问题就畏缩、退让,表现软弱。她的悲剧还在于“错过的时机”,这就是说,在“这样至美至福的境界”到达之前,错过时机而造成的遗憾,那是一种“恨不相逢未嫁时”的遗恨、“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惆怅、“天于绝代偏多妒”的激奋,是无法回避的,无法超越的。
以泪还缘,一出场也带着悲剧色彩,林黛玉喜散不喜聚,就意味着她的悲剧比别人更浓。一个同样是冰清玉洁的少女,有着超人的才能,却作为寄居人篱下的孤独人,就注定她对一事一物格外地小心敏感。我们从她第一次进贾府时的一举一动就能够看出她的为人处世,能够感觉到她的坚强。她那敏感的心,怕人嘲笑、怕人指责以及一切追求完美的软弱性格正是她的不幸。她对封建的宗法制度也无能为力。听到贾宝玉订婚之后,只有以自己的死去殉情。以林黛玉为代表的女性形象寄托着作者的感情和人生理想,在小说中一起走向毁灭,所以《红楼梦》终究是梦,在作者的描述下,这个现实世界毁灭人的价值、毁灭美的事物,最后只剩下梦幻般的对于美的事物的执着怀想。
两位悲剧性的人物,都有着倾城的美貌、脱俗的气质、不凡的才能。她们在性格上的相似之处在于两个人自尊心都很强。苔丝在遭遇到被抛弃之后,在艰难困苦的日子也没有向克莱尔求助;而林黛玉自从进贾府的那一天起,就自己留心观察,不愿意在规矩、行动方面被人笑话。
《苔丝》和《红楼梦》都不约而同地描写了历史转型时期的爱情,不约而同地表现爱情悲剧。虽然表达的是不同的爱情观念,但都表达的是人生似梦、如同过眼云烟的主题。
《苔丝》中,在苔丝遭遇猎宛事件后,她发誓以后不会再谈恋爱,不会再结婚。可是,她为了生计出外打工,却遇到了克莱尔,使她的内心产生了新的力量。她觉得不管有任何阻碍,“就算他是个有财产、有文化的人,是个农场主是个‘绅士’。而她是个既没有时间也没有钱去学习的贫困的农家姑娘,也挡不住他们的幸福。”而哈代仿佛也想实现苔丝的大胆梦想,他用一根婚姻的红线将她和克莱尔联系在了一起。但是作家指明,苔丝丈夫所出身的社会环境,改变了他的天性。崇尚自由主义又仿佛那么真诚热爱苔丝的克莱尔,在听到苔丝“可耻”的过去历史以后,认为自己受骗了。被苔丝一向奉为光明理想的人,到了紧要关头,却暴露出自私自利的、目光狭小的小市民特征。作家有意将两个人放在同等地位上:克莱尔在青年时代也曾经“陷于罪恶”。但是,根据资产阶级道德的规定,男人干了这种事并不认为有罪,只有女人——小市民宗法社会制度下的奴隶吃亏。而“吃亏的是女人”这样的不成文法条将他们的幸福推向了深渊。哈代创造了社会不公道的画面,他描绘了下层人民不堪忍受的生活条件,对英国社会的统治阶级作了严正的判决。
《红楼梦》中宝黛爱情悲剧的结终,被曹雪芹置于梦幻的框架中。宝黛爱情以“木石前缘”和“还泪说”为前提条件,所以二人是情投意又合。但是,最终因为宗法制度对人类思想的影响以及所谓的条文规定,使黛玉不符合贾家儿媳妇的标准而被为人圆和的宝钗所代替,最终造成了宝黛爱情的悲剧。作者的目的是为了表现对封建统治黑暗不平的人生悲观失望的情绪。将之归于梦境,正是作者对现实抱有幻灭感。
两位作者所描写的转型时期的爱情均以悲剧结终。克莱尔和苔丝是由于宗法制度不成文的规定将自己的幸福葬送,贾宝玉林黛玉是受封建伦理道德的约束而制造了悲剧。作者的目的无非是想强调社会宗法制度对人们心灵的戕害,以及造成的后果。
两部小说描写曲折的爱情追求经历,结果都是幻灭式的梦境。由于故事的背景均发生在历史转型时期:封建社会解体,资本主义萌芽侵入。作家笔下的形象都交叠着新旧观念的衰兴。昔日是腐朽的,但又是充满温情的;未来是符合历史潮流的,却又是不可把握的。
从悲剧意识到作品的主题、人物,以及同样的爱情悲剧表达不同的中西爱情观念。笔者在这里将之进行了浅显的比较,才知道相差将近一个世纪的作品却有着如此惊人的相似之处。就好像两个萍水相逢的人却有着共同的说不完的话语:你有你的特点,我有我的不同。但是,两部作品却同时表达出了不同时间、不同国度、不同信仰的相同主题——爱情悲剧;同时反映了不同时期的相同背景——封建主义制度解体,资本主义萌芽侵入;同时表达了不同时期的相同矛盾心理——昔日是腐朽的,但又是充满温情的;未来是符合历史潮流的,却又是不可把握的。
作为特定历史阶段的文学作品,《苔丝》和《红楼梦》都采用现实主义创作原则,都从一种“全知全能视点”的角度进行经验的叙述。作品情节的延伸、人物性格的发展都是事出有因的。这种历史与人性色彩的交织,从而呈现文化的心理性格的复杂面的作品同时存在于中西两国作家的笔下,虽然跨越了时代,跨越了国度,却体现着共同的规律。
[1]曹雪芹,高鹗.红楼梦[M].吴雪,点校.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7.
[2]托马斯.哈代.苔丝[M].上海:译林出版社,1993.
[3]陈维昭.红学二十世纪学术思想[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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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0046(2010)8-017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