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时代意蕴中的教育改革与个性发展

2010-08-15 00:42:42
关键词:人格制度改革

王 帅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论时代意蕴中的教育改革与个性发展

王 帅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直至今日,我们的教育改革依然存在着某些不利于学生个性发展的现象。在进一步的教育改革过程中,我们应当准确把握个性发展的时代意蕴,通过实施有选择的而非大一统的、一刀切的教育,挖掘每个人的独特潜能和创新个性。为此,应在反思原有改革实践的基础上,进行更加积极、更进一步、更为有效的革新和改造,并防止已经证明是错误的观念和实践的干扰。

教育改革;个性发展;时代意蕴

个性发展始终是我国教育改革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例如,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应试教育”虽然受到强烈抨击,但仍有相当的市场。对于应试教育压抑个性发展,人人都能说出一二三,承认是个严重问题,但慷慨陈辞、痛心疾首之后,弊端依旧。因此,在新的环境条件下,重新解读教育改革与人的个性发展的关系,无论对于当前的教育改革的持续深入,还是对于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的制定,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个性发展的时代意蕴

个性是一个多视角的概念。在哲学意义上,“个性指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个别的、特殊的性质。它使事物具有各自的特点。”[1]从教育学的视角看,个性是指“一个人与所有其他人的区别处;个人的独特性,个人特质的综合。”[2]在日本新近的教育改革中,个性则主要包括了以下含义[3]:每个人的尊严和完善的人格;每个人在生理、心理等诸多方面的独特性;每个人的独自主见及其创造性思维和能力。

综合上述认识,可以认为,个性是人的人格尊严、独特性和创造性的统一,主要包括三层含义:一是人的人格尊严,它使“人”区别于“物”,并真正成其为“人”,表现为对人的基本人格和基本人权的肯定和认同;二是建立在人的人格尊严基础上的人的独特性。在“人”与“物”区别的基础上,它使“人”区别于“人”,指明“我”与“你”的不同,表现为对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性和多样性的肯定和认同;三是由独特性不断发展而表现出的创造性。它是个性的核心内容,是人的独特性的最高表现形式,是独特性更深入、更进一步、更完美的展现。

由此可见,时代意蕴中的个性发展,其基本理念应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它强调个性发展是以人为本的基础,没有个性发展就谈不上以人为本;个性发展也是科学发展的条件,没有个性发展,科学发展也无从谈起。它强调个性发展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社会提倡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不是不要个性发展,相反,个性的充分发展是社会实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重要条件。而且,个性发展与社会创造力的发展紧密相连,良好的个性发展,其总体表征就是社会创造力的充分发展。个性发展必须与时代契合,着眼长远,明确“人既是发展的第一主角,又是发展的终极目标。”[4]

二、促进个性发展的理论诉求

不是所有的教育改革最终都能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更不是只要一“改革”就会有“发展”。我们有必要反省以往异化的教育改革扼杀学生个性发展的错误,消除“改革就会发展”的简单等同论。

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人格是人与一切“非人”相区别的本质特征,个性则是人与人相区别的本质特征。个性是在人格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个性的发展也能促进人格的完善。没有个性,人格是单调、枯燥的,难以丰富和升华;没有人格,个性就会失去依托,也就谈不上发展。学生个性的发展要在人格基础上进行,没有人格意识,缺少人格尊严,就没有个性发展。因此,教育改革要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需要尊重学生的人格,经常从人格的角度理解学生的需要、愿望和价值追求。在教育改革中,学生尤其不能被贬抑为单纯受到改革行为支配的客体而在根本上损及其作为一个人的尊严,更不能为了成就“特定人群”的个性发展,而牺牲“其他人群”的个性发展,甚至将“其他人群”视为达成目的的手段。学生不同于“物”可以听任摆布,学生也生活在教育改革的现实中,他有自己独特的生活和经历,他带着自己的经验、价值观念和心理状态进入教育改革过程;学生不是一块任人随意涂抹的白板,他是一个活动的能动体,具有自身独特的能动性,他不是消极被动地“被改革”、“被改造”和“被塑造”的。因此,在教育改革中,必须把学生看作是具有自主性的人,是具有自决能力的人,应尊重学生自主选择与发展的权利,把学生的快乐、幸福和尊严作为他们自主、自决的重要组成部分。

弘扬学生的独特人性。以往的教育改革,在高度集中统一的要求下,全国大一统,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给个性发展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后果。改来改去,实质依然是忽视个性的教育,视不同个性的学生为一律,把主要目标放在特定知识的传授方面,忽视学生的独特性。在课堂教学中,讲究提高教学效率,要求学生整齐划一,搞“一刀切”,似乎这样才“最美”、“最规范”,除了大纲规定的东西,其余都被视为多余。教学和师生关系处于一种僵化状态,教师站在讲台上就是讲解、提问、呈现、灌输,学生的任务就是听讲、回答、应对、接受,充满人性、富有个性的学习和体验变成了枯燥、机械、虚假的训练。这不能不让人反思。注重独特个性的教育改革,应是根据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学生学习的独特方式而采取的教育改革。这样的教育改革帮助学生“在无数的生活道路中,找到一条最能鲜明地发挥他个人的创造性和个性才能的生活道路。”“在每一个人身上发现和找出能使他在为社会谋福利的劳动中给他带来创造的欢乐的那条‘含金的矿脉’……我们的任务就在于,在学校里不要使任何一个学生成为毫无个性,没有任何兴趣的人。每一个学生都应当从事一件他自己感兴趣的事,每一个学生都应当有一个进行心爱的劳动的角落。”[5]

培养学生的创造品性。当前,学生具有优越的学习环境和年龄优势,教育改革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不应仅仅停留在以愉悦身心为基础的活动开展上,应从形式到内容、从方式方法到具体行动都充分展现创新的火花。在理念层面,赏识、激励每一个学生,保护学生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尊重学生的独立人格,使他们勇于探索,乐于实践。在实践层面,充分利用现实生活中的教育资源,拓宽教育的内容、形式与渠道,引导学生在活动中动手、动口、动脑,鼓励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求异、求新,以表现自己的个性与创造性。教育改革鼓励创新性,还应避免过分强调创新性培养的短期效果。在一些地方和学校,似乎学生有了小创造、小成果就是创新教育的结果,就说明创新教育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其实不然。创新性培养不能模式化、固定化,也不能一味追求成果化,囿于“成果”和“效果”的创新性培养不一定是真正的创新性培养,追求立竿见影的创新教育改革很可能是短视的教育改革。这样的改革往往忽视对个体长远发展、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考虑,不过是为了出成(政)绩而开辟的一个急功近利的途径而已。它使学生表面光彩夺目、“创新”累累,实质却底蕴浅薄、思维机械、缺乏灵性。因此,教育改革鼓励创新性,应放眼长远,避免鼠目寸光,搞面子工程。

三、促进个性发展的实践举措

促进个性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实践举措涉及到教育改革的方方面面。从当前教育改革实践的突出问题来看,则应着重如下四个基本层面。

(一)观念层面:“认识到”更应“做得到”

值得玩味的是,在现实的教育改革实践中,具备“正确”教育改革观念的教师,却常常毫不动摇地将学生的个性发展框定在应试和升学的条条框框里,所谓的转变“观念”,不过是口号、言行上的转而非内心由衷的转,更非实际改革行动上的转。在一些教师的眼里,俯首贴耳、谨小慎微、老实本分的学生依然受到最多的认可和赞许,而标新立异、大胆质疑、勇于批判的学生则往往受到斥责和排挤。不少教师“打心眼里”喜欢的依然是“肯听话”的学生。

可见,“认识到”并不必然意味着“发自内心”地“认识到”,更不意味着在教育改革实践中“做得到”。其中的外在因素,自然需要深思,但教育者自身观念转变的深层惰性这一内在因素也要予以重视,加以消除。目前,在教育改革观念转变深层惰性的研究上,成果还显得少而粗糙,已有的研究只是一味地倡导抛弃“唯书 ”、“唯智 ”、“唯分 ”、“唯师”的陈旧教育思想,简单强调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创造适宜的环境条件,显得苍白无力。

笔者认为,要实现教师教育改革观念深层次的转而非表面性的转,需要在教育改革中增强教师的自我认识。在教育改革中,教师应把自我作为意识的对象,对自身的教育改革活动进行积极、主动地计划、检查、评价、反馈、控制和调节,逐渐形成在教育活动中反思的习惯。教师应认识到,教育改革是不断深入、持续发展的,它要反映最先进的改革思想和指导理念。因此,必须改变传统的保守、封闭的状态,要以积极的态度、开放的心态迎接新的事物,积极、热情、主动地学习新观念、新方法,正视自己的不足,虚心学习,学会与他人共同分析和解决问题,在合作中开发新的教育资源,共享新的教学经验。惟此,才可能在教育改革中实现改革观念的深层转变。

(二)制度层面:改革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首先,应明确制度与个性的关系。制度是用来形成共同行动规范的,而不是用来约束个性发展的。制度不是强制学生的异己力量,遵守制度也不应该是在外部压力胁迫下的温顺和服从,更不是外部灌输、硬性规定的结果。当前,教育制度关注社会需要、“公共”需要较多,而对人的个性发展需要则关注较少。制度往往把社会的、“公共”的内容安排得过满,而忽视给学生留出自我教育、自我调整、自我发展的时间和空间,不少制度、规章只信强制,不信自觉;只讲约束,不讲自由;勤于纠正,不善鼓励;善于规训,不愿教化。制度中充斥着“管”与“被管”的关系,气氛紧张、沉闷压抑。处于这样的制度氛围中,学生哪有个性发展可言?

其次,要改革制度制定模式。提供新鲜的制度资源和宽松的制度制定环境,应是当前制度建设的关键点。在制度建设中,学生、教师以及教育管理者应处于人格平等的地位,学生有权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想法,这样,他们对于制度颁布的条文规范有了切身的体验,遵守制度不再出于“违心”、免受惩罚或获得赞赏,而是出于对制度的认同与尊重。这样的制度才是服务于学生个性发展的制度。

再次,须改革制度的执行和实施方式。制度执行过多强调上级命令的主导作用,而忽视学生的自主性和能动作用,其直接后果就是削弱了学生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一定程度上阻滞了学生的个性发展。因此,在制度实施过程中,避免实行“一刀切”的模式,改变制度的低效率运作及非人性化执行对个性发展的制约。在这样一个时代,学生的个性也在不断生长而渐次分化,向新的维度、新的方向、新的境界蔓延扩展,教育改革的制度执行和实施也必须针对这种趋势及时提供可供选择、可为引导的内容。这就要求制度必须具有一定的伸缩性,留有余地,适度灵活,以适应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

(三)教师层面:注重个人见解和教学个性

在错综复杂的教育改革中,教师是教育改革的真正执行者,由此甚至可以说,教师是教育改革的“直接动力”。作为“直接动力”,“教育工作者个人是一个关键的起点,因为通过个人的努力变革的杠杆作用更大。”[6]这意味着,从服务学生个性发展的角度而言,教师首先需要从“个人见解的形成”及“我个人努力有什么意义”这样的起点开始。这是因为,对大多数人 (当然也包括教师)而言,追求实在的个人意义比追求虚无缥缈的、又假又大又空的“历史使命”、“时代重任”这样的外在意义往往要积极得多。

教师在改革中形成自己的“个人见解”,并自觉地赋予自己的工作以意义与价值,才可能推动自身去憧憬改革的蓝图,悦纳学生的个性发展。基于教师“个人见解”的“个人意义”追寻,能让教师把对改革的暂时困顿与理想的未来联系起来,消除教师执行教育改革的重重顾虑。当教师“个人正确的见解”在教学中得到贯彻执行时,就会把改善他人 (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与改革教育联系起来。当这种贯彻的力量大量呈现时,就会形成改革的重要力量,在成千上万的小小变化之中,教育改革期望的结果就有可能渐渐露出端倪。“但愿我们每一个人——教师、教养员都能理直气壮地说:‘教育改革——这就是我的事业,如果不是我去承担,难道还能有别的什么人吗?!’——但愿我们每个人都能说着这样的话跨进学校的大门,以这样的心情跨进教室,以这样的心情与孩子们见面。”[7]

这里,强调教师对教育改革的“个人见解”和“个人意义”,实际上还包含着教师自身个性化的问题。现实中,我们的教师自身素质上可能就存在缺乏个性的问题,因而要发展学生的个性,促进学生科学发展,教师自己首先要科学发展,尤其是要提高自己的“个性素质”。很难想象一个缺乏个性的教师会培养出富有个性的学生。正如陶行知先生指出的那样:“我们的教育向来有许多错误,小时读书便成了小书呆子,做教师时便成大书呆子。”因此,“我们从事教育的人,也要学做周处,须得自己悔悟,改过自新,再不要教成书呆的小孩子。”[8]

[1]辞海·哲学分册[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

[2]顾明远.教育大辞典[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0.

[3]毕淑芝,王义高.当今世界教育思潮[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

[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财富蕴藏其中[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

[5]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建议[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4.

[6]迈克尔·富兰.变革的力量:透视教育改革[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

[7]阿莫纳什维利.孩子们,祝你们一路平安![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

[8]陶行知.陶行知全集 (第 3卷)[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1.

[责任编辑:崔一心 ]

On Educational Reform and Individuality Development in Time Implication

WANG Shuai

(CollegeofEducation,HuazhongNormal University,WuhanHubei430079,China)

Until now,certain phenomena which do not favor students’individuality development still exist in our educational reform.In further educational reform process,we must grasp the time implication of individuality development accurately,and cultivate each student’s unique potential and the creative individuality through the implementation of selective rather than universal and across-the-board education.Therefore,we should carry on more positive and effective innovation and transformation on the basis of reconsidering the original reform practice,and prevent the disturbance of idea and practice which have already proved wrong.

educational reform;individuality development;time implication

G40-012

A

1009-7228(2010)03-0010-04

2010-03-11

王帅,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讲师,博士。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中的自由与创造”成果之一(DAA 01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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