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安情报源的分布、评估与利用

2010-08-15 00:55彭知辉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0年4期
关键词:情报公安规律

彭知辉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情报学系,北京100038)

论公安情报源的分布、评估与利用

彭知辉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情报学系,北京100038)

对情报源不平衡分布及流动特征的科学描述,就是情报源分布规律。公安情报源的分布规律有:集中——分散规律、变迁规律和扩散规律。对公安情报源的评估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情报量、准确性、新颖性、时效性、适用性、情报获取的便利性和情报使用的经济性。为有效开发利用公安情报源,应提升公安民警的情报意识和能力,创造性地开拓情报源;建立健全机制,强化情报源的开拓;坚持实用性,从情报源中精心筛选情报;利用情报的再生性,深化情报源的开发。

公安情报源;情报源分布;情报源评估;情报源利用

公安情报源,就是公安机关借以获取情报、满足情报需求的来源。围绕公安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形成信息传播交流活动,产生各式各样的公安情报源。公安情报源广泛分布于社会生活实践的各个方面,是一种动态的情报信息资源,也是一种伸缩性很强并可以不断提取的资源。公安情报源是公安情报工作的基础,加强公安情报源的开发与利用,是开展公安情报收集工作的基础,是公安机关专业情报机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公安情报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保障。大力开展公安情报源建设,如广泛开辟各种情报源,建立各种信息资源库,为公安情报工作提供丰富的情报资源,是公安情报机构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

一、公安情报源的分布

情报信息是事物的基本属性,从绝对意义上说,一切事物都可产生情报信息,因此,宇宙万物莫不是情报源,情报源分布广泛,无所不在。从情报交流角度而言,情报源不断积累情报,与情报吸收源之间存在情报位差,即拥有相对的情报势,形成情报流,才能称之为情报源。了解和掌握公安情报源的分布,是开展公安情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因为明确了公安情报源的分布规律,公安情报工作就能做到有的放矢。对情报源不平衡分布及流动特征的科学描述,就是情报源分布规律。公安情报源分布的规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安情报源的集中——分散规律

英国情报学家布拉福德在对科学文献的统计调查中,研究和揭示了相关论文在科学期刊中的集中——分散现象,即科学期刊论文通常大量集中在一定数量的核心期刊上,剩余部分则依次分散在大量的相关期刊上。布拉德福定律在情报领域具有普遍意义,情报源的这种集中——离散分布现象,不仅仅存在于文献情报源领域,在许多其他领域,尤其是在社会科学领域内更是一种常见的分布现象。

公安情报源的分布也符合布氏定律,即情报源的分布也存在核心情报源,存在核心趋势和集中取向。以禁毒情报源为例,公安部禁毒局建有全国禁毒信息管理系统,其中包括涉毒人员、案件和线索等信息,就是全国禁毒情报的集中,而其他部门如刑事侦查部门、边防管理部门也掌握有一定的禁毒情报源,但都比较分散,明显没有禁毒局的优势。而且,禁毒局的优势还在不断地积累,每天都有来自全国各地的最新的禁毒信息的录入,刑侦、边防管理等部门有关毒品情报也会主动传递给公安部禁毒局。公安情报源的这种富集效应,有利于公安情报的集中存储、集中处理、集中研判等,也有利于充分发挥情报的整体效应。在收集情报时,根据公安情报源的集中——分散分布规律,可以突出重点,如加强重点场所、重点行业和重点人员等方面情报的收集。当然,布氏定律也有不利于公安情报工作的一面,主要表现为优势和劣势的积累,容易导致公安情报获取盲区的出现,即忽略非重点情报源所隐藏的情报[1]。

(二)公安情报源的变迁规律

公安情报源的变迁规律包括公安情报源随时间的增长规律和随时间的老化规律。情报源增长规律揭示情报源所含情报量随时间而呈指数增长的规律。产生于人类社会中各种信息不断汇集,构成了人类可以利用的社会信息资源,随着人类社会人类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记载其内容的情报量必然随之不断积累、增加。以公安机关内部为例,全国190多万民警参与情报信息采集,目前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所存储数据达到了100多亿条。通过对情报源增长规律的研究,可以间接反映情报增长的速度,从一个侧面揭示情报源的动态规律,还可为情报的收集、管理提供一种定量预测方法。

情报源老化规律研究情报源价值随着时间推移而衰减的现象,即情报源随其“年龄”的增长,内容日益变得陈旧过时,作为情报源的价值不断减少,甚至最终丧失使用价值。情报源的老化是一种新陈代谢的自然现象,是情报增长的必然结果,随着信息知识的不断更新,旧的信息知识必然会老化、淘汰;它也是用户情报需求与情报环境变化的结果,社会在不断发展,用户的情报需求也在不断变化,必然促进情报源的更替。通过情报源老化规律的研究,可以揭示情报源的动态规律,预测未来情报源发展趋势,指导情报源的开发利用。例如,公安机关人物情报源由于人的信息一直处于不断变化的运动状态中,如有的犯罪嫌疑人悔过自新,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有的继续犯罪,再次判刑;有的犯罪嫌疑人地址变迁,甚至体貌特征也发生变化,等等[2]。一方面是新的信息不断产生,另一方面是旧的信息逐步老化。据此,人员信息应及时掌握,不断更新维护。

(三)公安情报源的扩散规律

公安情报源的扩散规律主要描述公安情报源的空间分布特征。情报源扩散的原因就是在情报源和情报吸收者之间存在着情报势。由于情报势的作用,情报从情报源向情报吸收者不断扩散。公安情报源除了与情报吸收者直接交流外,一般需要有数量不等的中介环节——“情报栈”的参与。正是由于在情报传递过程中存在不同的“栈”,不同栈的组合就实现了情报向吸收者的多路传递。例如,公安机关决策者制订计划需要情报,情报可能经由的“栈”有基层情报收集人员的大脑、数据库中的情报源、情报分析人员的分析报告,也有可能直接从现有文献档案机构直接获取情报等。情报交流具有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情报栈”也存在两种类型:一是“时间栈”,主要实现情报的时间传递,包括档案馆、图书馆、样品库等;一是“空间栈”,主要实现情报的远距离如邮寄、传真、网络、直接送达等方式即时传递,包括情报机构、广播电视、出版社等。情报栈本身不是情报的终极来源,但它们的情报传递过程,也使用和吸收了情报源中的情报信息,并且对情报源进行了积累和选择,用户可以通过它们获取情报[3]。同时,情报栈对情报源的多路径、多渠道传递,形成了情报源的多领域分布。根据公安情报源分布的这些规律,可以优化公安情报的收集、传递及其管理。

二、公安情报源的评估

当今社会信息量急剧增加,在时间和空间上分布十分广泛,公安情报源的类型和载体也多种多样,有关人物、文献、实物、机构等都能构成公安情报源。针对具体的公安情报收集任务,选择最合适的情报源作为情报获取目标,事关情报质量及情报的使用价值和效益问题。因此,开发和利用公安情报源,首先需要对情报源进行选择和评估。了解各类情报源的价值和效用,是有效开发和利用公安情报源的前提。

对公安情报源的评估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不同的用户,由于自身的工作性质、工作特点不同,情报利用的目的不同,判断情报源的价值标准必然不同。例如,派出所民警主要通过信息员、秘密力量获取情报,因而对人物情报源比较重视;刑警通过犯罪现场的勘查发现犯罪线索,对有关痕迹、作案工具、被盗抢物品等实物情报源比较重视。因此,对所有情报源建立一个统一的评判标准是不现实的。当然,各种情报源之间还是存在一些共性,因而可以依据一些基本的或通行的标准或指标体系对情报源进行评估。公安情报源评估的标准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看情报源本身的功能,它所能提供的情报价值如何;二是从情报收集的角度看从这种情报源获取情报能否快捷、方便、经济。其中,情报源包含的情报价值是衡量情报源优劣的关键。在实践中,对公安情报源的评估通常包括以下指标。

(一)情报量

情报量大小是衡量情报源优劣的重要标准。用户总希望能从一个情报源中得到尽可能多的有用情报。所谓情报的“量”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情报的绝对数,即情报源中包含多少个数据或多少条信息,情报本身对公安工作有多大意义。二是情报的含量,首先取决于对事物不确定性的消除程度,即看用户从情报源中能知道多少他过去所不知道的东西,能为他解决多少问题;其次要看情报对于个人或组织的行动是否能发生调整作用,若不能适时采取行动,情报也就无价值可言了。由于各类用户有不同的情报需求,它们对同—情报源的情报量会有不同的感受。一般来说,再生情报源已对情报进行了集中、整序或浓缩,而原始情报源处于无序、离散状态,前者的情报量一般大于后者。

(二)准确性

准确性是衡量情报源价值的一条最重要标准。要多方面考察情报源所提供情报的准确性。例如,情报源的权威性,一般来说高层领导、专家教授、现场目击者、政府机构、著名高等院校等情报源权威性较高;该情报源过去提供的情报是否可靠,提供情报的动机是否良好;有无可能提供情报;情报内容是否经过核实,反映的情况是否全面,语义表达是否清晰;情报传递过程中是否会出现情报的失真,等等。在通常情况下,从所提供情报的准确性方面看,文献情报源特别是公开出版物优于人物情报源,因为它经过有效的组织整理;实物情报源又优于口头情报源和文献情报源,它不会像口头情报源那样,常常会由于对口语认识的差异和传播过程的干扰而使情报失真,也不会像文献情报源那样,在记录情报的过程中受到作者思想及文字、符号表达的限制而产生偏颇。

(三)新颖性

新颖性表现在情报源发出的情报能反映新的事物、新的思想、新的观点、新的设计、新的技术和新的决策计划等。所谓新,就是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现有情报源尚未包括的情报。也就是说,该情报是前所未有或未公知公用过的。它对于情报需求者来说,是前所未闻的,具有启发性和开拓性。比如在文献情报源中,—般情况下,报纸比期刊的内容要新颖,期刊比图书新颖,日报比周报新颖,而从电视、广播中获取情报比从文献中获得的情报要新颖。专题会议上,通过相互间的交流,则可以获得有关领域最新发展动态。应当看到,一些情报在被利用到一定程度后,会出现老化现象,失去其使用价值。因此,能否不断更新情报内容,是评价—种情报源优劣的主要标准[4]。

(四)时效性

时效性是情报源所反映的情报内容是否反映最新的发展状况,所利用数据的新旧以及能否以尽可能短的时间报道和传递,以较快的速度提供解决问题所需要的依据等。时效性与新颖性有一定关系,但也有区别。新颖性从实质上讲是指情报性质,而时效性主要是从情报的产生、传播到情报被接收的时差来衡量的。例如,在很多情况下,作为情报源的数据库比工具书时效性更强。利用手工检索从工具书中一点点地去查阅资料,要花费很多时间,甚至有时得到的是时过境迁的情报,而利用数据库采用计算机检索系统,可以快捷、方便地获取情报。而对于网络情报源来说,数据更新周期越短、速度越快,则时效性越强,情报源价值越高。

(五)适用性

适用性是指情报源是否与情报使用者的实际需要相符合。判断情报的适用性,首先,要把情报源与情报用户的各方面情况加以比较,看两者有哪些相同或不同。一般而言,双方条件基本相同或相似,则具有较大的适用性。其次,可从情报利用实践的效果来判断,实践证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情报是适用的,反之则是不适用的。再次,判断情报的适用性,不仅要考虑现实斗争的需要,还要兼顾长远发展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例如,通过公安民警日常警务工作所采集的业务资料情报源往往不能即刻在当前工作中发挥效用,但从长远看,它是公安机关实施打、防、控的重要依据。

(六)情报获取的便利性

穆斯(Mooers)定律指出,“一个情报检索系统,如果对顾客来说,他取得情报要比他不取得情报更伤脑筋和麻烦的话,这个系统就不会得到利用。”这一定律适用所有的情报源。任何情报源,对于情报的使用者来说,无论质量多高,如果获取非常困难,也不能说是使用价值非常高的情报源。便利性是指情报源使用起来是否方便,收集情报是否容易。比如,公开情报源与秘密情报源相比,更能被广泛利用;距离近的情报源与距离远的情报源相比,人们总是先使用距离近的;同类情报源中,分散无序的情报源和经过整理有序的情报源相比,更便于使用。

(七)情报使用的经济性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不会不计成本来获取情报。因此,获取该情报源所花费的成本也是衡量情报源价值应考虑的一个因素。经济性是指情报在传递和使用过程中所花费的经费多少,如购买、调查、复制等费用,网络通信费、知识产权支付费用以及投入的人力、物力、时间等。达到经济性的目标,要具体掌握如下的一些原则:容易获取相同价值的情报,取易不取难;针对性强,所获取的情报与用户情报需求吻合程度越高越好;工作量要小,同等效益的情况下,工作量取小不择大;工作效率要高,可以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加快情报服务进程,提高服务效果;社会效益要大,或能直接对当前工作有指导意义,或带有根本性、战略性意义的重要情报[5]。

三、公安情报源的开发利用

公安情报源是开展公安情报工作的基础,开发利用情报源将直接影响到情报的收集、加工、传递、研判、交流和利用的效率和质量。公安机关应根据国家法律所赋予的职责,广泛开辟、有效利用情报源,以满足公安民警复杂多样的情报需求。公安情报源的开发利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与公安工作相关的潜在的情报源发掘出来,以发挥其情报价值,二是对现有情报源进行深度和广度的开发,以满足公安工作的需要。

公安情报源蕴涵有丰富的情报资源,其开发与利用在公安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公安机关一直重视公安情报工作及情报源建设,特别是随着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的实施,公安情报源的开发利用取得了明显的成就。例如,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情报源体系,在人物、实物、网络等情报源的建设方面成效突出,建成八大信息资源库和其他各种类型的信息系统,公安网建立了各种网站和联网数据库,与其他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尝试建立情报交流机制等。当然,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在情报源建设上,还存在一些盲区,如忽视了内部人际网络情报源、新闻媒介等公开情报源、高档次情报源的开发利用,情报源开发缺乏整体规划和统一规范,情报源的深层次开发以及整体利用水平还不高。为有效开发利用公安情报源,应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升公安民警的情报意识和能力,创造性地开拓情报源

由于公安情报源具有潜在的情报性,而非现实意义的情报,它的开发利用取决于公安民警的情报意识。一个人如果缺乏灵敏的情报嗅觉,即使一条稍加挖掘开发就会“身价倍增”的情报摆在眼前,他也会视而不见。因此,公安民警必须注意培养并强化情报意识,做生活中的有心人,以高度的情报敏感性,搜寻、分析、捕捉带规律性、创见性的情报源,善于从普通的、看似毫无意义的不起眼的情况中发现有价值的情报。这种强烈的情报意识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为依托,建立在对时代脉搏的准确把握和时时处处对事物的留心之上的。

除了情报意识外,公安民警还应具备必要的情报素养和专业知识能力,这样才能有效地开发和利用情报源,获取别人所不易获得的情报。这些能力包括:对信息符号的识别能力,即能够接受表达信息的各种符号,包括对文字符号的辨认和理解,对声音和图像的感知等;情报调查能力,即善于采用各种社会调查方法来收集社会原始信息;情报检索能力,包括检索策略的确定,计算机和手工检索工具的使用;情报分析鉴别能力,不但需要熟悉各类情报源的性能特点,而且还要具备科学的思维方式、推理能力以及有关的专业知识;情报处理转换能力,对信息进行筛选,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由此及彼,从而得到自己最需要、最有价值的情报[4]。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情报源的开拓

公安情报源的开发需要通过一定的制度与管理来实现。开拓情报源,关键要注重机制建设,建立开拓公安情报源的科学长效机制,保障情报源的丰富和畅通。在公安机关内部,应打破条块分割,建立情报源整合、共享机制。任何一个部门和机构在情报源建设上都不可能做到“大而全”或“小而全”,而这些部门和机构所掌握的情报源一经整合,则可以实现情报价值的增值。因此,公安情报源的开发利用必须走相互合作、实行资源整合的道路。公安情报源通过有机的整合,就能涵盖原有各子系统内部功能,使情报信息具有完整性、统一性和有机关联性,这样才能满足各用户的特定需求。用户在整合后的情报源中能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各情报源子系统之间方便、有效的交换,获得逻辑上的集成服务,这样情报源的使用价值就会得到提升。

(三)坚持实用性,从情报源中精心筛选情报

积累了一批有价值的情报源只是完成了第一步的工作,更主要的工作在于进一步加工筛选,从繁杂无序的情报源中开发最有价值的情报,反复权衡甄别,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完成由偏到全、由零到整、由低到高的飞跃,提高情报的精度。在筛选原始情报源时,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捕捉情报源时应围绕每个时期、每个阶段公安机关的全局和中心工作,获取有层次、有深度的情报。二是立足本地实际,突出“亮点”。只有依据本地实情,捕捉特色情报,才能具有较高情报价值。三是注重超前性,突出“盲点”。多扫描领导工作范围内的空白点,捕捉超前性、建议性的情报源提取、上报,这样有助于领导查漏补缺,将工作做得更好[6]。

(四)利用情报的再生性,深化情报源的开发

公安情报源的开发,不仅应重视原初性情报源的积累与存储,还应利用情报的再生性特点,加强对情报源的二次开发,形成高次情报(二次、三次情报)。只有深化公安情报源的开发层次,才能满足公安工作多样性、多层次性的情报需求。具体来说,应做好专题性资源、预测性资源、创新性资源的建设工作;建设门类齐全、内容丰富、更新及时的数据库;对现有情报源进行归类整理,有针对性地编制二次情报(索引、目录)、三次情报(报告、综述),实现情报的增值服务;开展信息资源的增值服务,包括深度分析报告和支持公安决策的情报服务[7]。

[1]辛永涛,郭永良.浅析公安情报源分布规律[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26).

[2]李东海.刑事犯罪信息[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26.

[3]严怡民,等.现代情报学理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127.

[4]甘英,李剑桥.信息源与信息收集[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5.9-10.

[5]卢胜唤.信息源的类型及评价标准[J].现代情报,1992,(2).

[6]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区委办公室.信息源捕捉方法刍议[J].办公室业务,1996,(6).

[7]魏吉华,王新才.我国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策略探讨

[J].电子政务,2007,(1).

责任编辑:仪宏斌

D631

A

1009-3192(2010)04-0104-04

2010-02-20

彭知辉,男,湖南双峰人,博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主要从事公安情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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