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文亚 唐福生 姜威 张麟
天津是一座资源型和水质型缺水城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160m3,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15,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60,远远低于世界公认人均占有量1000m3的缺水警戒线,属重度缺水地区。水资源的短缺严重制约了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可持续发展。为解决缺水问题,天津市在引滦入津、南水北调跨流域引水的同时,始终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的原则,将城市污水资源化、再生水利用产业化作为解决水资源短缺的重要措施之一。2002年底,天津市纪庄子污水回用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标志着天津市再生水利用进入推广应用阶段。目前,天津市中心城区已建成纪庄子、咸阳路、北辰和东郊4座再生水厂,总处理规模17×104t/d。随着再生水工程的建设和运营,天津市再生水利用将逐步扩大。
为对天津市现有及拟建再生水厂的运行、维护、操作等进行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急需建立一套完整的针对城镇再生水厂运行、维护、安全等方面的技术规程。与供水和排水行业相比,再生水行业在水源、处理工艺、核心处理设备、供水标准、用户类型等方面都具有特殊性,不能照搬供水和排水行业的相关标准。因此,编制了DB/T29-194-2010《城镇再生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希望对再生水厂的运行和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也对今后再生水行业其他相关标准的制定起到指导和借鉴作用。
DB/T29-194-2010的编制以GB50335-2002《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CJJ60-1994《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 58-2007《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GB 50336-2002《建筑中水设计规范》和DB29-167-
2007《天津市再生水设计规范》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为基础,以城市再生水厂运行、维护、操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为目的,结合目前天津市现有的再生水厂运行管理的实际经验及再生水制水设备技术特点编制而成。
规程制定的目的是使再生水厂建立标准化的运营机制,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在安全、稳定的前提下,确保优质供水、节能低耗;规程的适用范围包括天津市对污水进行常规处理或深度处理后进行回用的城镇公共再生水厂的运行管理、操作维护及安全管理等方面。
再生水处理工艺种类较多、水厂经营中涉及了一些专有名词和术语,规程针对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过程中使用到的概念、再生水处理工艺所涉及的工艺参数,特别是膜处理术语进行了介绍和解释。
城市公共再生水厂是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为原水,经过适当再生工艺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提供给用户使用。因此,产品水水质是再生水厂应首要确保的一项指标,规程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的内容,结合天津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的具体情况,在原水水质及水质监测、再生水水质及水质监测、项目频次、监测方法、净水原料的监测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再生水厂应结合自身不同的处理工艺,建立起针对出水水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内容解释如下。
(1)DB29-167-2007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城市再生水水源时应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根据该规范颁布以来的执行和天津市污水处理实际情况,DB/T29-194-2010要求:“城市再生水厂以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水源时,水源水质应符合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2)水样采样方案设计、组织、保管的要求是根据《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实施指南》确定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12997-1991《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GB/T12998-1991《水质采样技术指导》以及GB/T12999-1991《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目前,天津市再生水处理的核心工艺是双膜法,工艺流程:混凝沉淀+微滤/超滤+部分反渗透+臭氧+氯消毒工艺。针对再生水生产工艺,为了城市公共再生水厂供水稳定合格,处理工艺环节需要严格控制,规程规范了再生水生产环节各项工艺、工序参数的制定原则;参数的检测和动态控制方法,通过调控达到整体工艺运行高效、低耗的要求。主要介绍了混凝沉淀、膜过滤、滤池、消毒、清水池、送水泵房等工序的工序质量控制和工艺技术要求。
再生水厂处理工艺的设备设施的完好性是保证水厂稳定运行的基础,因此规程从再生水厂运行维护管理的实际情况出发,对各工序段设施设备运行使用做出规定,规范了设备的维修维护标准,包括设备日常保养、定期维修及大修的内容和质量要求。同时,根据再生水工艺流程,针对进水泵房、混凝沉淀、膜过滤、普通快滤池、臭氧系统、消毒、清水池和送水泵房等工艺构筑物进行了详细的要求,并对再生水厂的生产运行报表、计划统计报表、维修维护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等报表的主要内容及传递模式进行了规范。
与其他供水厂、污水厂相同,再生水厂中的通用机械和设备应建立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大修理三级维护检修制度。日常保养就是由运行值班人员负责,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的保养和清扫灰尘;定期维护是由维修人员负责,每年进行 1~2 次专业性的检查、清扫、维修、测试;大修是由专业检修人员负责根据设备状况进行的周期性维修。再生水厂通用机械和设备主要包括进水泵、膜附属设备、臭氧附属设备、加氯/加药附属和送水泵共5类,规程中就处理工艺中的各种水泵、电动机、减速机、空气压缩机、鼓风机和管道阀门的运行和维护进行了规定并规范了以上设备的日常维修、定期维修及大修工作的内容和质量检测。
目前再生水厂采用了大量电气自动化设备和仪表,自动化程度高。因此规程中对电气设备、自控系统、仪表与仪器进行了相关规定。电气设备方面主要包括各种变压器、断路器、软起动器和变频器等运行规定、维修维护内容和质量检测;自控系统方面规定了水厂自控的控制模式、上位计算机、PLC站的运行维护事项;仪表与仪器方面规定了仪表运行维护的通用方法并分别根据各种不同仪表仪器的技术特点,规定了运行规定和维修维护内容和质量检测手段。
城市公共再生水厂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原则。规程主要规定了再生水处理厂生产运行过程中涉及到电气安全防护、有毒有害气体防护、消防要求、危险品保存等安全工作的注意事项。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对水厂内的重大危险点源,特别是液氯的储存和使用进行了详尽的规范。
DB/T29-194-2010应本着因地制宜、灵活运用的使用原则,参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城镇公共再生水厂的工艺设计特点、运行人员水平、用户类型和用户需求执行。例如:工艺段间的水质检测应结合水厂实际情况设置;工艺控制及运行维护在参考规范的同时,应积极摸索规律形成符合自身特点的运行经验;机电设备的操作和维护,结合具体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并遵照规程规定实行;安全方面除遵照规程之外还应参考相关国标和地方标准。
为更深刻理解DB/T29-194-2010的特点,将其在内容、结构上和CJJ60-1994、CJJ58-2007进行了对比研究。
CJJ60-1994的构架是按照工艺段构筑物分章节,逐一介绍本构筑物内所属设施设备的运行、操作、维护和参数指标等内容;CJJ58-2007将工艺设施和设备分为制水和供水两类,分别用不同的章节介绍其运行和维护内容。由于再生水处理厂在工艺和运行上与供水厂有着较多的相似之处,因此DB/T29-194-2010结构上借鉴了CJJ58-2007的布局,按照设备设施的技术特点将主要内容分为工艺设施的运行与维护、机电设备的运行与维护、电气自控仪表运行与维护,门类清晰,体现了运行与维护相辅相成的关系。
再生水处理本质上是污水的深度处理,工艺上需要继续脱除一部分污水处理中涉及的污染物,同时再生水厂又是供水企业,出水标准上使用了给水处理的很多控制指标,有着一种工艺同时使用在污水、给水和再生水处理中的情况。因此DB/T29-194-2010内容涉及了CJJ60-1994和CJJ58-2007的一部分,但在工艺参数设定、控制、调整上针对再生水处理的特点,紧密结合实际情况,总结日常运行经验,形成了能够良好适应再生水处理规律的一套体系。
天津市的再生水处理相比污水处理和给水处理起步较晚,还处在探索阶段,DB/T29-194-2010难免会存在疏漏和不合理的条目,希望大家在参阅本规程的过程中对不妥之处多提宝贵意见,使规程日臻完善,实现提高城镇再生水厂的运行、管理水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