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个体牙医诊所卫生监管的对策探索

2010-08-15 00:42梁新歌
中国实用医药 2010年33期
关键词:行医牙医执业

梁新歌

加强个体牙医诊所卫生监管的对策探索

梁新歌

个体牙医是个体诊所中一个大的群体,虽然普遍存在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使用非卫技人员从业;口腔诊疗器械、环境消毒不合格等一系列违法问题,但由于地处农村地区,信息不畅造成“执法盲点”及存在执法风险等原因,历来是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开展医疗机构卫生监管的难点。本文结合镇江市个体牙医诊所的现状,就如何加强对个体牙医诊所的有效监管进行了探索,提出了对策。

个体牙医诊所;卫生监管;对策

1 现状

1.1 基本情况 截至2009年10月底,我市共有个体牙医诊所87家,其中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多达27家(31%),且这些无证个体诊所都位于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1]。

1.2 无证从业现象严重 有的个体牙医诊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诊疗活动;有的诊所即使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使用非卫技人员执业。

1.3 布局流程不合理,设备设施不完备 大多数个体牙医诊所都是农民自己的房子,生活区与工作区不分,有的只有一间房子,设施简陋,环境卫生差,只有一台破旧的治疗椅。

1.4 口腔器械等公用具的消毒不规范 在检查中发现沾有患者血液、牙体切割组织的牙钳、牙镊等口腔器械未及时消毒、浸泡,而是随意摆放在无任何标识的盒子内、桌子上,极易造成交叉感染。

2 卫生监管难点

2.1 医疗卫生监督服务职能界定不清 目前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除打击非法行医职能明确职责外,其他医疗卫生监督服务职能尚界定不清[2]。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初审、效验工作未明确要求卫生监督机构参与,使得医疗卫生监督工作存在“脱节”现象,现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不能掌握第一手资料,不便于医疗卫生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2.2 存在执法风险 由于这类个体牙医诊所多数都是以民房为诊疗场所,有的没有任何标志,外观看不出是一个诊所,如若进入检查未发现其开展任何诊疗,会面临“非法搜查罪”的指控;有的基层监督机构对待无证行医的情况,仅以“以罚代管”来处理,一旦日后出事,又会面临“玩忽职守罪”的指控。

2.3 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不够 目前我市部分地区的医疗卫生监督工作中存在卫生部门唱独角戏的情况,与公安、工商、计生、药监等部门的综合协调不够,未与相关部门建立应有的联动机制。使得“打击非法行医”等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存在“进门难、取证难、收缴难、执行难”等问题。

2.4 医疗卫生监督力量薄弱,方式落后 目前全市各级卫生监督部门从事医疗卫生监督的卫生监督人员共计20余人,而且缺少专职医疗卫生监督人员。大部分监督机构的现场监督方式方法落后,停留于“用眼看、用笔写”的阶段,缺少必要的取证工具,难以将医疗卫生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查清。

2.5 新闻媒体宣传不到位 正面宣传不到位,部分群众就医安全意识不强。近年来,我国虽然在《刑法》中设立了非法行医的罪名,并相继颁布了《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调依法行医的重要性,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够,我市部分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并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意识到非法行医的危害性;部分群众科普知识缺乏,存在贪图方便、省钱、省事的思想,甚至特意到无证的牙医诊所就诊。

3 对策与措施

3.1 标本兼治,建立完善打击非法行医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按照打击与建设结合、整顿与规范结合、日常监督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问题根源,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完善监督管理措施[3]。针对不同的情况分几类处理,从行政管理模式向法制管理模式转变。

3.1.1 具备了良好的诊疗场所以及能在各方面规范操作又能在当地满足患者需求的个体诊所应该加大指导和日常监督的力度,以定期培训和考核的形式帮助他们提高执业水平和自身素质。

3.1.2 既无证照又不具备相应消毒措施和诊疗场所的个体牙医诊所可以先限期整改,若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到位,就按照第一类情况管理。

3.1.3 对无符合规定的诊疗场所且各方面要求都不符合规定的,对人民群众的健康会产生危害的个体牙医坚决取缔。

3.2 加强医学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科学就医和自我防范意识 加强宣传力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媒体,通过报纸、电视等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法律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发动群众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非法行医线索,以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卫生监管部门要加强医学知识的宣传力度,使农民了解医疗、疾病预防控制方面的知识,提高农民的就医和自我防范意识,使江湖游医、冒牌名医失去其存在的市场。

3.3 全领域管理 根据镇江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相关规定,适当降低在农村或城郊结合部开展个体牙医诊疗活动的医生取得执业资格的门槛,使其合法化,便于纳入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和指导。

3.4 实施记分管理 组织对管辖的所有个体牙医诊所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规范的培训,并认真执行《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将其在医疗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载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档案”,实行年度记分和校验周期内累计积分制度并将记分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

3.5 加强队伍建设 新时期的医疗卫生监督需要集法律、临床、公共卫生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人才。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医疗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是搞好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关键。定期对卫生执法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要加强能力建设,做一项学一项,通过专项整治加强学习,提升执法能力,总结经验,再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向前发展。

3.6 加大执法力度 采用日常卫生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及时查办案件,提高办案效率。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落实责任人。认真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决不“以罚代刑”。同时,要建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建立健全《无证行医查处情况数据库》,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案件查处的基本信息。

3.7 增进部门协作 建立健全打非等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增进与公安、工商、城管、计划生育委员会、药监等部门配合,互通信息,加强联合执法。严格控制和监管黑诊所的药品来源等。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尽快与公安部门联合起草并下发《镇江市卫生、公安部门联合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联动机制》。

3.8 加强媒体宣传[8]规范个体牙医诊所依法行医,当务之急就是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转变违法行医对社会不会产生危害、无关紧要的错误观念。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着重宣传规范依法行医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违法行医对社会的危害性,使广大群众的思想能够真正被触动,不再做违法诊所的消费群。

[1] 甘和平.口腔诊疗医院感染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上海预防医学杂,2009,21(8):390-392.

[2] 顾怡勤,俞淑华,达庆东.上海市闽行区民营医院执业情况及监管对策.上海预防医学杂志,2008,20(12):609-611.

[3] 潘维良.口腔诊疗医院感染管理现况及监督管理对策.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7,14(1):58-61.

[4] 黄广欣,肖军翔.由一起医疗机构超出许可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案引发的思考.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9,16(1):63-66.

212002江苏镇江市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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