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晓玲
全省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座谈会后,济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整合各部门资源,加强沟通,协调一致,形成合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效率。
该市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宣传力度,要求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循“五制”,尤其是重视项目公示制度,从项目立项至竣工都要公开,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以取得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为调动项目各参建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济源市建立了项目奖惩机制,对项目建设完成好的单位给予一定奖励,对于项目建设完成一般的单位提出通报批评,对于项目建设完成差的单位要给予处罚。
该市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要求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对违反合同约定的单位,给予扣除合同保证金处罚,严重的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
该市还不断加强项目廉政工作建设,要求项目立项、设计、验收采用专家负责制;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选择必须按规定实施招投标;项目竣工要由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项目自立项开始直至竣工验收阶段,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