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节能标准制修订、建立能源标准体系。制定绿色建筑,绿色住宅,绿色社区等绿色消费技术标准和工业产品节能降耗技术标准;做好三峡库区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制定突出特色农业产业的重要技术标准;完善企业节能标准审查制度,制定能源消耗定额和物耗定额技术标准,建设节能型企业。
二是加强节能产品认证工作。组织修订《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加强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工作,建立获证企业分类管理机制,对获证企业实施巡查制度及黑名单制度,设立获证企业动态档案。
三是加大生产许可管理。严格高耗能和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受理、审查、检验和审批发证工作,加强涉及国家产业政策产品生产企业的证后监管,对生产条件已不能满足节能减排要求的暂扣、撤回或撤销生产许可证。
四是落实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减排各项措施。研究、开发与应用特种设备节能新技术、新方法,开展锅炉房节能管理达标活动,确保 全 市 750个锅炉房的节能管理达标、全市 50%以上适用范围的工业锅炉水处理达标。
五是夯实企业能源计量基础。加强能源计量数据管理,组织能源审计,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计量评价工作,提高企业能源使用效益。
六是加大节能产品的质量监督和执法检查。严查商品过度包装,开展对高耗能产品、能源计量产品和能效标识的执法检查,重点加大对节能产品和实施能效标识管理的“家电下乡”中标产品的监督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