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民,李书强
(渑池县水利局,河南 渑池 472400)
“水土保持”一词于1934年由李仪祉、张含英等先辈针对治黄工作,为防治黄河泥沙问题首先提出,并作为我国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变山区、丘陵区、风沙区面貌,治理江河,减少水、旱、风沙灾害,建立良好生态环境,发展农业生产的一项根本措施[1]的专用术语,一直使用至今。其主要任务是保护、改良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2],也就是单纯地进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进入 21世纪,我国水土保持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由过去单纯的对自然征服和改造的思维方式,转变为尊重和顺应自然规律,把人与自然和谐作为指导工作的核心理念。在人与自然和谐理念的指导下,水土流失防治理念不断发展和丰富,以人为本、保护优先,强调对原生态、原地貌植被的保护,可持续保护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充分发挥生态自我修复能力,遵循植被的地带性规律,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开放式搞好水土保持等等,都成为新时期水土流失防治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3]。
新理念给当前水土保持工作任务带来了新变化,即水土保持由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评价、水源保护和人居环境改善等组成[3]。与早期的水土保持任务相比,增加了预防监督、生态修复、监测评价、水源保护和人居环境改善等五项内容。原“水土保持”一词已不能包括新时期水土保持的全部内容。
孙发政等 2004年以来多次提出用“水土生态保持”替代“水土保持”一词。他认为水土生态保持是研究植被破坏、生态失调、水土流失产生的原因、规律和水土生态保持基本原理的一门学问,据以制定规划、加强监督和运用综合技术措施,保护、修复和改善生态,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充分发挥水土生态资源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维护和建立人类生产、生活和居住的良好生态与环境的应用技术科学。其内涵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对水土流失进行预防、监督和管理;二是依靠大自然循环再生能力对生态进行保护和修复,包括对生态景观的保护;三是为防治水土流失而进行的生态综合治理以及人工生态系统的重建;四是对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和评价[4]。水土生态保持的内涵基本包括了新时期的水土保持工作任务,因此笔者认为把“水土保持”一词适时调整为“水土生态保持”是必要的,同时建议将“水土生态保持”调整为“水土生态保护”。
不仅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新理念突出保护优先[3],而且水土保持的六大任务——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评价、水源保护和人居环境改善等,皆以“保护”为主线,贯穿水土保持工作的始终。
2.1.1 预防监督是从法律上对水土生态的保护
预防监督工作是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新理念和任务进行调整的要求和体现。加强水保执法,突出预防为主,改事后治理为事前保护,依法加强对新的人为水土流失的控制,在我国现代化、城镇化大规模开发建设过程中有效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3],是国家从法律上对水土生态强制性的保护行为。
2.1.2 综合治理的实质是保护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免受破坏和损失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是在水土流失区域,通过对工程、生物、耕作等措施的科学布局与实施,建立起层层设防、节节拦蓄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从而达到保护水土资源的目的。此项工作是原“水土保持”一词的核心和主要任务,也是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基础和治本措施,也称水土保持工作的硬件。其实质是保护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免受破坏和损失,使得治理区内水土资源相对稳定和平衡。
2.1.3 生态修复的核心是加强对修复区的保护
生态修复是指对生态系统停止人为干扰,依靠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与自组织能力使其向有序的方向演化,或者利用生态系统的这种自我恢复能力,辅以人工措施,使遭到破坏的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或使生态系统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主要内容是通过落实管护制度、设置围栏、补植补种、生态移民等措施,给修复区提供植被恢复和发展的一些条件,利用大自然的力量,实现大面积、低成本、快速高效治理水土流失,保护现有水土资源的目的,其核心是保护。
2.1.4 监测评价是对水土生态保护成效的评价
水土流失监测是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治理工作的基础,通过对治理区包括开发建设项目治理区的水土生态环境、水土流失动态、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等的科学监测,取得一系列实际数据,分析治理成果,评估保护水土生态的成效和经验,为水土保持规划设计、科学研究、治理示范、预防监督和管理决策提供大量、准确、及时、详细的信息资源[5],为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决策、政策制定、项目实施等提供科学依据。
2.1.5 水源保护是通过建设清洁小流域实现对水源区的防护
水土流失导致生态环境恶化,水源涵养能力下降,大量泥沙下泄,降低水利设施调蓄功能,加剧洪涝灾害。同时,水土流失还携带面源污染物进入水体,对维护水源区优良水质构成威胁[6]。通过在水源区建设清洁小流域,实现涵养水源、净化水质、减少蓄水工程泥沙淤积等目的,达到对水源区进行防护的效果。实践证明,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对于保护水源、改善水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7]。
2.1.6 人居环境改善是新时期水土保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目标
人居环境改善是新时期水土保持实现可持续发展,同小康社会建设相结合,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相结合,同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而提出的一项新的目标。通过开展城市水保和乡村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提高治理区域内人居环境品位,保护和改善人居环境。
孙发政在《关于水土生态与水土生态保持的再认识》一文中提出了“水土生态”的系统观点,他认为地球上的水和土不是孤立存在的,影响水和土存在的最大因素是植被(含农作物),水土和植被是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的有机统一体[4],水土生态理应属环境范畴,可称谓水土生态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条把水土流失的防治作为农业环境保护的一个方面进行界定,可见水土流失也是一个环境问题,并且是中国的头号环境问题[8]。我国的环境工作称为“环境保护”,因此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用“水土生态保护”代替“水土生态保持”似乎更妥。
笔者基本赞成孙发政等关于“水土生态保持”的提法,同时也希望将“保持”改为“保护”,以更贴近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任务和理念。
[1]余汉章.水土保持工程[M].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88.
[2]王礼先,朱金兆.水土保持学[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6.
[3]刘震.新时期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特征[J].中国水土保持,2009(10):1-4.
[4]孙发政,孙源.关于水土生态与水土生态保持的再认识[J].中国水土保持,2010(1):7-9.
[5]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淤地坝监测[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5.
[6]蒋巨峰.总结成功经验 不断开拓进取全面开创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J].中国水土保持,2010(1):1-4.
[7]刘震.扎实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J].中国水土保持,2010(1):5-6.
[8]焦居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