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学刊》征稿启事

2010-08-15 00:52
质量安全与检验检测 2010年1期
关键词:学刊版面费光盘版

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主办的《检验检疫科学》杂志从 2009年第一期更名为《检验检疫学刊》。更名后我们将遵循《检验检疫学刊》的办刊宗旨和方针,立足检验检疫,面向科技人员,辐射相关学科和领域,传播检验检疫理论,推广检验检疫成果,交流检验检疫技术,介绍国内外最新检验检疫技术,力争把《检验检疫学刊》办成名副其实的检验检疫领域的一流学术性期刊。

更名后,本刊刊登的文章将更注重技术性、研究性、创新性,以刊载检验检疫方面各有关学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为主,内容涉及食品安全,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工业品检验和分子生物学。希望广大读者踊跃投稿,具体要求如下:

1.文章要精练,切忌冗长,一般 4~6千字为宜,即使内容较多的研究报告,最多也不要超过 8千字。

3.参考文献必须是公开发表的,作者亲自阅读过的主要文献。参考文献要在正文中的相应位置右上角用方括号标出序号,且须与文后参考文献的编排序号一致。本刊的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格式按照 GB7714-2005规定执行。参考文献的格式为:作者.篇名.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4.文中图表的选用要适宜,能用简短文字说清的最好不用图表,如果是拍照图片,最好用 JPG格式单发邮件;表要简洁,用三线表,线条图须用计算机做,应能在 Word文档中打开并能修改,计量单位要采用国家标准规定的标准单位。

5.作者单位应用全称,并应包括所在城市和邮政编码,多名作者合作的文章要在作者名右上角加注不同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工作单位前加相同数字。

6.来稿请发电子邮件,请在稿后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地址、邮编、投稿日期、项目基金及其编号等。国家重点项目将优先发表。

7.来稿文责自负,请勿一稿两投。本刊对来稿有修改权,不愿修改者请说明。

8.本刊对录用稿件一律收取版面费。对审查合格的稿件,编辑部将向作者发出录用和收取版面费通知。来稿请自留底稿,刊登与否均不退稿。投稿 4个月未收到本刊退修或录用通知者可来电来信询问稿件处理结果。

9.本刊已入编《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期刊网”、“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和《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稿件一经本刊录用,即同时被其收录。本刊所付稿酬包括以上光盘版和期刊网的使用报酬,凡不同意者请在来稿时声明。

10.务请广大作者仔细阅读本刊征稿启事,按要求踊跃投稿。

11.来稿请寄:

100123 北京朝阳区高碑店北路甲 3号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检验检疫学刊》编辑部

联系电话:010-85745896010-85773355转 2273、2274

电子邮件:jyjykx@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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