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明
2010年8月3日,河南省焦作市警方发现一条重大线索:命案嫌疑人王某作案后潜逃回河南省郸城县,并于下午3时许骑一辆三轮车从郸城县赶往鹿邑县。
此前的6月8日上午,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某出租房内发现一具腐败女尸,经焦作警方侦查,最后锁定嫌疑人为王某。王某现年57岁,系河南省郸城县村民,潜逃之前曾在焦作市租房以拉人力三轮车卖水果为生。案发后,王某畏罪潜逃。
8月3日,当王某骑三轮车行至张店乡王楼村时,发现有一辆黑色轿车向他靠近,随后王某就弃车赤足向王楼村西边玉米地里逃窜。当时,天气十分炎热,气温高达40度,加上又下了一场暴雨,无形中给抓捕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但这并没有难倒前来增援的鹿邑县公安民警,他们充分发挥整体作战、协调配合的优良传统,全力以赴投入抓捕工作。抓捕行动中,鹿邑县公安局警犬中队中队长孙森携警犬“8号”到达现场后,经过现场勘查,孙森指挥引导警犬“8号”向玉米地深处进行追踪,沿途发现有赤足足迹,当警犬追到张店乡张坛村南一块豆地时,发现豆地里有倒伏、爬行痕迹。此时,警犬出现异常兴奋,突然向前冲去,当冲到约150米远的地方时,只见警犬“8”号一个跃势将藏在豆地里的王某控制住。随后,王某被民警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