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颁布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根据国家和兰州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防动员法的意见,及时研究制定了自治区学习宣传贯彻国防动员法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区搞好宣传教育、抓好贯彻落实。《意见》指出:5月份,自治区、市、县三级利用领导干部读书班、基层专武(预任)干部集训、军事教员轮训、党政干部党校集中学习等时机,采取编印下发《国防动员法及释义》单行本和专家辅导、研讨交流、案例介绍等方式方法,将国防动员法的有关知识普及到各级领导干部;6月份,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国防动员法“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由各市国动委协调组织本级国动委各办事机构、党政军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武部、预备役团、乡镇(街道)武装部、居委会等,在城乡人口聚集区、广场、公园等场所,采取制作宣传展板、散发宣传资料、举办文体活动等形式,进行声势较大的宣传活动;在《宁夏日报》、《新消息报》、《银川晚报》等主要报纸和地方广播电台、电视台、地方信息网、国防动员网、征兵宣传网等网络媒体上开辟宣传专栏、制作宣传网页,使国防动员法学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园,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建设的良好法制氛围;第四季度,自治区国动委要协调人大、政府法制办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学习宣传贯彻国防动员法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检查,以推动全区学习教育活动深入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