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6年版ISO/IEC指南2,GB/T 20000.1将标准定义为:“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或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在该定义的注解中指出:“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
对国民经济各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称为技术标准。技术标准一般分为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和方法标准三类。
1)基础标准是以通用的符号、代号、术语、制图等为标准化对象的标准;
2)产品标准是以工业、农业或其他行业产品为标准化对象的标准;
3)方法标准是以试验、检验、施工、制造等方法为标准化对象的标准。
我国国家军用标准GJB 6000—2001中对规范的定义是:“规定产品应符合的要求及其符合性检验等内容的一类标准。”其要点如下:
1)从对象来讲,规范只适用产品;
2)从内容来讲,包括产品技术性能要求和检验这些要求是否得到满足的检验规则、检验方法等;
3)从属性上讲,规范是标准的一类,与标准之间是隶属关系;
4)从结构上讲,规范的编写有别于通常的标准,它采用 6章固定格式: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要求;4.质量保证规定;5.交货准备;6.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