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张甘霖研究员等最新研究成果显示,我国具有不同适宜程度的耕地后备资源约8亿亩,具有较好开发条件的占40%,主要分布在内蒙古、新疆、黑龙江、吉林、辽宁、陕西、河北、广西、山东和江西等省。
此研究刊登于《农业工程学报》2010年第4期,题为“基于SOTER的中国耕地后备资源自然质量适宜性评价”,第一作者为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张甘霖研究员。该研究为国家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为了确保我国的粮食安全,一方面要求保护现有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稳住18亿亩耕地的“红线”,另一方面,需要发现适宜的耕地后备资源,作为未来开发的保障。所以,进行耕地后备资源适宜性评价就成为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方面。迄今,中国已开展了几次全国性的耕地后备资源的调查与评价,其中以《中国1:100万土地资源图》的评价体系最具代表性。该体系将全国分为九大潜力区,采用分级的最大限制因子法进行多目标的适宜性评价。这种采用最大限制的单个因子决定土地质量的评价方法,忽略了限制因子被克服后,其他因子对土地质量的贡献作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低估了土地的适宜性。
为了更为客观地摸清中国耕地资源的后备潜力,张甘霖研究员和其研究团队相关成员,在系统建立包含土壤、地体数据的1:100万中国土壤—地体(SOTER)数据库基础上,选取了气候、地形和土壤3个方面的9个评价因子,采用极限条件和综合指数模型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耕地后备资源自然质量适宜性进行了评价。
研究表明,全国具有不同适宜程度的自然质量耕地后备资源约约8亿亩,其中约4.8亿亩处在湿润与半湿润区,约占现有耕地资源的26.9%。值得指出的是,在这些后备资源中,具有较好开发条件的只占40%左右,其余的虽有开发潜力但可能需要较高的投入,或者具有较大的生态风险。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可以重点关注黑龙江、吉林、辽宁、陕西、河北等省。研究发现,我国耕地的主要限制因子具有明显的区域分布特征,并随着适宜等级的降低,由土壤条件逐渐转变为气候和地形条件。研究指出,模糊函数以及极限条件和综合指数模型相结合的评价方法能够有效提高评价结果的合理性。
目前该项研究对耕地后备资源的自然质量进行了评价,可以作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但今后还需要进一步结合区域社会经济条件探讨开发的边际性;同时,还应考虑到土地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风险问题,需要在现有自然质量适宜性的基础上进行生态风险评价,从而建立一套完整的适合我国国情和生态安全观的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适宜性评价体系和方法,并更加精确地定位后备耕地资源开发区域,同时评估其社会经济和生态适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