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 锦
(江西省抚州市政法委,江西抚州 344000)
构筑和谐平安新农村
——开展“法律进农家,服务到村民,矛盾化基层”活动的调查与思考
万 锦
(江西省抚州市政法委,江西抚州 344000)
近年来,江西省资溪县立足县情,大胆创新,整合资源,举全县之力,在全县农村开展了“法律进农家,服务到村民,矛盾化基层”活动。这一活动顺应了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强化了乡镇基层干部服务村民的意识和服务水平,提升了乡村两级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影响力。同时,这一活动也提高了老百姓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并为创建和谐平安新农村探索出一条新路。
资溪县;平安创建;和谐;农村
自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以来,为顺应发展的新形势,适应社会的新要求,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中央政法委在全国政法系统推出了“平安创建”活动,各地纷纷响应。有关“平安创建”的相关研究成果也非常丰富[1-4]。全国平安县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立足县情,大胆创新,整合资源,举全县之力,在农村广阔的天地里,开展了“法律进农家,服务到村民,矛盾化基层”活动,探索出一条农村和谐平安创建工作的新路。
素有“民风骠悍”之称的资溪县,位于江西省东部、武夷山脉西北麓,下辖 2乡 5镇 5个国有林场,共 70个行政村、8个社区居委会。全县总面积1 251 km2,人口 12.6万,其中 1/3本地人、1/3浙江移民、1/3全国其它地区人,是一个典型的老区、边区、山区小县[5]。
该县位于赣闽两省三市四县交界处,人口、交通复杂,地势独特,各类矛盾纠纷突出,上访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有些群众动辄就到市赴省进京越级上访,扰乱了正常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处理这些问题耗费了县乡两级政府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影响了正常工作的顺利开展。据统计,近三年来,全县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2 065起,其中85%以上的矛盾来自农村,主要集中在林权改革遗留问题、山林水田道路纠纷、征地补偿问题、农民工劳资纠纷、家庭婚姻争端、交通事故赔偿、邻里矛盾、医患纠纷等方面。这些矛盾纠纷绝大部分是由于农民群众法制观念淡薄,不懂法律、不理性诉求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群众上访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破坏了地方形象,留下了深刻惨痛的教训。
经过认真总结,深刻反思,资溪县决定从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入手,深入开展“和谐平安资溪”创建,推出了“法律进农家,服务到村民,矛盾化基层”活动,把法律送进千家万户,使村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乡村两级组织依法依规从源头上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夯实社会稳定的根基。通过活动的开展,全县村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他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村规民约,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发生矛盾纠纷主动依法依规调处。活动开展一年后,全县共发生各类矛盾纠纷 265起,与上年相比,下降了 32.16%;调处矛盾 259起,调处率达 97.74%,同比上升了 6.25%。这一活动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而农村的社会稳定,又促进了全县的和谐平安。
其主要做法有以下几方面。
综合治理关键在于“综合”,重点在于落实。资溪县委、政府非常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领导高位推动,部门强势推进。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政法委 (县综治办)、县委宣传部、公安局、司法局、农工部、信访局、法制办、民政局、教育局、文广局、工商局、建设局、交通局、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国土局、卫生局、团县委、妇联、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药监局、移民局等 23个重点涉及民生民情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并落实了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在活动中的目标任务、责任要求和工作措施。县委、政府两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法律进农家、服务到村民、矛盾化基层”活动实施意见》和具体操作的《实施细则》,形成了分工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各部门、各单位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操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要求和活动载体内容。活动中,注重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理”为内容,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化解能力”为手段,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教育引导农民群众遵规守法、依法维权、理性诉求,在农村大力倡导干部群众自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风尚。
资溪县坚持机关与基层、干部与群众、普遍宣传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活动的全过程,注重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高密度、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大造声势,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广泛调动了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活动中,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注重结合实际,强化举措,创新特色,开展新颖别致、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村民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并适时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县电视台创办“法律进农家”电视专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宣传;县文广局组织业余文工团编排法制文艺节目,开展“送戏下乡”活动,深入到各乡镇村组巡回演出,寓教于乐,寓法于情;县农工部组织调研组深入农村调查了解村民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开展“讲法规,解民惑,帮民困”活动,并制作了30块涉农政策和法规展板到农村巡回展出,解答村民涉农政策咨询2 000余人次;县信访局联合公、检、法、司及民政、林业、城建、国土等部门到上访群众较多的乡镇开展“为村民下访、约访”活动,散发《信访条例》宣传资料 3万多份,对 16件重点信访问题落实了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县教育局注重发挥农村小孩带父母“1+2”的作用,开展“小小普法宣传员”活动,影响带动家长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团县委对 35岁以下青少年贫困家庭进行调查,多方筹资给每户 200元的扶助,并招募了 300名青年志愿者组建“青年法制宣传队”,进行涉农法制法规培训,统一着装组织他们深入农村进行法制宣传;县司法局开展“送法进乡村、服务老百姓”活动,上门入户、面对面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活动,散发宣传资料 5 000余份;县交通局开展“看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以《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进行集中宣讲,并开展农村道路交通运营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县林业局开展“农村林权纠纷调处”专项活动,健全落实“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一系列制度;县人劳局开展“企业用工环境和农民工现状调查”活动,对青云竹地板厂、精细化工厂、新科机械配件厂等企业发生的 4起劳动纠纷进行了妥善调处,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县药监局开展“农村药品专项整治”活动,在电视台开辟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专栏,并在部分乡镇召开了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会议,发放联系卡,加大对非法药品的举报力度,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使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有了新的认识;县农业局开展农资现场识别演示活动,重点传授农民对农资的识假辨假知识,严厉打击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县工商局开展“守法经营,诚信经商”竞赛活动,印制了5 000份《消费与责任》资料,加大执法宣传,并与经营户签订了责任状,规范了农村集贸市场经营秩序;县公安局开展“打击乡村地痞流氓和地方恶势力”活动,印发 4万多份流动人口调查表格,下发到各村小组,对全县流动人口进行了排查登记,同时,排查了农村恶势力,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县妇联开展“农村妇女学法用法守法”培训活动,分片区在全县乡镇、场进行了农村妇女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了广大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
县活动领导小组十分注重加强对活动情况的调度和日常督促检查指导,制定了各单位开展“法律进农家、服务到村民、矛盾化基层”具体活动安排一览表,规定了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具体活动内容,结合各单位的具体职能,实行定人、定责、定时间的“三定”要求;先后多次召开工作调度会,听取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了活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强化了部门责任,部署了工作任务,落实了活动具体措施,并且将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各部门单位年度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重要内容;同时,县活动领导小组不定期地对各成员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及时通报,促进工作落实;此外,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创办了《工作简报》,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活动的进展情况,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确保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为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县里还专门选拔政法系统中德高望重、退居二线的老同志组成督导员办公室,由一位原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现为县委调研员的老同志牵头,不定期地督促检查此项工作。组织部门还专门建立干部参与此项活动的档案,进行实地跟踪考察。县政府还拔了专款用于此项活动,并要求各个单位年底要写出此项活动的总结,年初在全县政法工作会上进行总结表彰,对此项活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为卓有成效地开展这一活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这一活动给资溪县带来了明显的变化:资溪县由原来的群众上访全市倒数第一,跃居全市顺数第一,连续 18个月全县无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截止 2009年底,已经连续 12个月无一人越级上访,创造了到市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和集体上访“零”纪录;2008年、2009年被评为“全省综治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被评为“全省控制赴京非正常信访工作先进县”;2008年至 2009年,连续二年刑事破案率居全省前列,八类主要刑事案件中三类 (绑架、爆炸、劫持)未发生,实现了“六无”和“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目标;2008年、2009年度先后获得全市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第一名,实现“双连冠”,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嘉奖;全省公众安全感测评,2008年荣获全省第八名、全市第三名;2009年荣获全省第四名、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2009年光荣地跻身“全国平安县”之列。
第一,这一活动顺应了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在“刑事案件高发、对敌斗争复杂、人民矛盾凸显”的新时期,又面临金融风暴带来的巨大冲击。作为肩负“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任务的政法战线,就必须按照周永康同志反复强调的“顺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指导思想、思维方式、实际行为上实现新的转变,真正的科学的理念、和谐的方法,以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来谋划,改进政法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要求、新期待:不仅要求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还期待保护社会政治权利;不仅要求对社会政治生活的知情权,还期待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参与权;不仅要求执法公正,还期待公开透明;不仅要求社会平安,还期待社会和谐;不仅要求提供社会服务,还期待态度热情、优质高效等等。只有把握这些新要求、新期待,政法工作才能达到人民满意的效果,才能赢得人民的拥护。而要做到这点,必须结合自身的实际,创新载体,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资溪县开展的“法律进农家,服务到村民,矛盾化基层”活动就是结合本地实际,回应新时期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创造性开展“和谐平安创建”活动的具体形式。它进村入户,直面群众,坚持政法工作与群众路线的结合,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强化乡村两级的控制力,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筑牢夯实和谐平安社会建设的基层基础。
第二,这一活动提高了老百姓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农村出现的一些案件、群体事件和各类矛盾纠纷,大多都是农民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所致,老百姓宁愿信访都不信法。据不完全统计,农村的刑事治安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而犯法的农民,绝大多数是法盲;在农民信访案件中有 50%以上的人不信法的。要改变这种状况,除了提高农民的基本文化素质外,很大程度上在于对农民普及法律知识和推进农村依法综合治理工作。资溪县“法律进农家”正是举全县之力,整合资源,利用各部门的职能优势,把依法治理、提高广大村民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作为主要内容,重点宣传宪法、土地法、建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农村实际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运用了各种宣传工具和现代化的手段,主动将机关干部包村挂点,进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把法律送进千家万户。资溪县公安机关在此次活动中创造的“政法干警进村驻户”做法,得到了省委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现已在全省政法工作会上予以推广。通过这一活动,最大限度地消灭了普法空白点,也使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延伸到家家户户,极大地增强了农民法制理念和法律意识,从而使农村治安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也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目前,全县已有 648户被全国和省、市、县评为“五好文明家庭”与“和谐平安家庭”。
第三,这一活动强化了机关干部服务村民的意识和水平。
长期以来,机关干部习惯于坐而论道,按部就班,发文件、打电话成了他们最基本的工作方式。干部处处以管人者自居,管人意识强、服务意识弱。尤其是政法机关的同志没有把“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资溪县通过“服务到村民”的活动,让机关干部走出大院,深入一线,沉到村民家中,以人为本,服务到人,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村民需要的地方,就是我们应该去的地方;村民需要办的事情,就是我们应该全力做好的事情;村民反感的问题,就是我们应该全力整治的问题。不能让村民受到伤害,不能让村民打不起官司,不能对村民报警求助视而不见、置之不理,更不能向村民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公安交警部门处理事故,并非简单一罚了之,而是以教育、疏导为主,融法、理、情于一体,让村民口服心服,没有对抗情绪;法院在执法办案中加强辩法析理,尊重村民的合法权益,力使当事人“胜败皆服”,案结事了;政府其它行政执法部门也更加尊重群众的意愿,在执法办案、社会管理、法律服务等方面,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满腔热情地为村民服务;关工委、民政局、妇联等部门也加强了对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帮教服务等工作,特别是启动了“关爱留守儿童”工程,招募了 300多名“爱心妈妈”,结对帮扶近 400名父母双方在外务工的小孩,使他们真正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第四,这一活动极大地提升了乡村两级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影响力。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组织战斗力和影响力加强了,社会和谐平安就有保障。近几年来,资溪县在基层基础建设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乡村两级组织战斗力和影响力不强、对村民领导不力的现象没得到根本改变,而且随着农村人口流动性加大,还有愈演愈烈的态势:应该村组化解的矛盾推至乡镇;应该乡镇解决的问题推至县市。“矛盾任意上交”成了基层工作人员不作为的惯用手段,使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防线不断后移。据统计,在群众上访案件中有 80%以上是本该乡村两级解决的事情。于是,县委政府明确提出“乡村两级组织要提升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通过“矛盾化基层”,要求“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乡村两级组织不得失控,从而丧失对自己工作对象的战斗力和影响力。县里建立了责任追究倒查机制,不允许乡村干部因工作不作为或领导无方而酿成事端。要求他们平时深入到村民中去,了解村民疾苦,掌握村民心理,增进对村民的感情,经常与村民打交道、做朋友,提高做村民工作的实际本领,使乡村两级组织真正成为维护农村社会和谐平安的第一道稳固防线。
总之,资溪开展的“法律进农家、服务到村民、矛盾化基层”活动是农村和谐平安创建工作的一种有效形式。当然,这一活动还有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比如:如何量化、细化和具体化,如何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如何建立科学长效机制等等,这些都有待进一步发展、完善。愿资溪“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坚信大家的辛勤汗水,必将结出构筑农村和谐平安新天地的硕果。
[1]阳金和.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平安创建 [J].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06(7):53.
[2]项文敏.平安创建也要讲求质量 [J].政策瞭望,2006(10):32-34.
[3]郭东明,段晓波.抓好平安创建营造和谐社会 [J].农村·农民·农业:A版,2008(9):40-41.
[4]陈国强.扎实有序地推进平安创建工作 [J].江南论坛,2005(3):47-48.
[5]资溪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资溪县志 [M].北京:方志出版社,1997:1.
The Construction of Harmonious and Safe New Countryside——Investigation and Thoughts on the Activity of“Laws into Farmhouse,Services to Villagers and Corflicts Resolved at the Basic Level”
WAN Jin
(Politics and Law Committee of Fuzhou City of Jiangxi Province,Fuzhou344000,China)
In recent years,ZIxi County of Jiangxi Province has launched an activity of“Laws into far mhouse,services to villagers and conflicts resolved at the basic level”in all the countryside of the county.This activity meets the people’s new expectations and requirements for polictical work in the new era,enhances the cadre’s awareness and level of giving service to villagers and promotes the fighting and effecting power of the two basic units——villages and tounships.At the same time,the activity also increases common people’s zeal and self-consciousness of studying,observing and using laws.
Zixi county;safe construction;harmony;countryside
D422.6
A
1674-3512(2010)03-233-05
2010-04-05
万 锦 (1964—),男,江西临川人,硕士生,主要从事政治与法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