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国(上海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上海 200234)
传统大厦是怎样倾覆的
——《莫斯卡特一家》的文化意象
□王长国(上海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上海 200234)
家族史小说传统信仰兴旺解体
辛格的家族史小说《莫斯卡特一家》虽然展示的是莫斯卡特一个家族的从兴旺到解体的过程,但从中我们可以窥见犹太社会的百态人生以及犹太传统悄然解体的路向,从而警示现代社会的人们:表面兴旺发展的犹太社会,内部潜藏着怎样的危机。当今世界随着现代性“春风”的劲吹,人们用完全相对的思维方式判断是非,势必造成人类价值观的崩塌;人类若不能在精神维度成长,传统价值必然会在现代性中逐渐丧失。
辛格精心构筑的家族史小说《莫斯卡特一家》描写了莫斯卡特家族从兴旺到解体的过程,反映了犹太社会的百态人生以及传统思维遭遇现代意识的撞击之后是怎样悄然解体的。像许多家族史小说一样,辛格通过一个个主人公寻求自由爱情受到传统势力阻碍的故事,记述了每个家族成员各行其是,与古老传统背道而驰,与家族的历史发生冲突以至于使家族难以维系。这部寓言般的小说通过一个家族分崩离析过程的演示,让人们惊心动魄地看到了表面完好的犹太社会内部潜藏着的危机,从中我们看到,传统犹太文化在势如破竹的现代文明面前是怎样的不堪一击,给置身现代性的犹太人甚至整个人类都敲响了一个警钟。
犹太传统所面临的困境是,一方面,那些试图脱离传统的世俗犹太人拼命丢弃民族性的东西;另一方面传统卫道士们竭力维持传统秩序,努力挽回不断丧失的传统。他们之间的矛盾和对抗最终造成了两败俱伤——年轻人不能如愿追求自己的理想,一切努力归于虚妄;传统在浩荡的现代性潮流中也无可挽回地渐行渐远。
在《莫斯卡特一家》中,欧洲犹太人状况的不断恶化是推动这部巨著情节进展的力量。散居欧洲各国的犹太人不断遭受驱逐,纳粹势力的迫害危在旦夕。在这种背景下,犹太人一方面逃离居住国,纷纷前往巴勒斯坦、美国以及其他相对安全的地方。在人身安全和传统失落的双重危机中,“正统”犹太人还是渴望弥赛亚的降临;而年轻人则在这种剧烈动荡的社会中竭力改变自己,改变这个民族千年不变的状态,他们认为,犹太人在历史上屡遭不幸,正是因为犹太社会落后愚昧的传统。落后挨打是无法避免的,因此,他们希望积极主动地行动起来,融入现代社会,创造美好家园,他们不愿被动等待弥赛亚降临改变他们的命运。更有甚者,正如这部小说中的许多人物那样,他们希望通过寻求违背传统的罗曼蒂克式爱情,甚至违背伦理、违背犹太律法的通奸,来满足感官刺激和实现个人“幸福”。这些行为无疑遭到了传统卫道士们的激烈反对。辛格通过这部作品意在说明,违背传统的所谓爱情不啻是始乱终弃,对于传统无异于饮鸩止渴,其结果是绝无幸福可言的。
贯穿《莫斯卡特一家》全书的主要是阿萨·赫舍尔·巴涅特与海德萨·莫斯卡特这对男女的爱情、婚姻、离婚和通奸的故事——阿萨与海德萨相互爱慕、两情相悦,但他们罗曼蒂克式的恋爱遭到了犹太教“正统”派特别是拉比们的激烈反对。他们认为,罗曼蒂克式的恋爱正是动摇古老犹太教基础的因素,对他们来说无异于洪水猛兽。因为这种恋爱不仅否定了传统婚姻双方繁衍后代的真正目的,而且体现了恋人们背离宗教一味地寻欢作乐。所以,拉比们认为,跟理性主义、社会主义、民族主义等西方舶来品相比,罗曼蒂克式的恋爱对传统的威胁更大。因此,梅书兰把外孙女海德萨抗拒传统包办婚姻、追寻自由恋爱的行为看成是对他的权威挑战;拉比听到海德萨执意抗婚的消息时认为,海德萨也许已经坠入爱河,他祈愿上帝这样的事情不要发生,因为浪漫之爱是犹太教所不容的。
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是这位犹太传统代言人的拉比,其女儿基娜·杰南代尔居然抛弃了自己的丈夫,与华沙的异教徒和玩世不恭之徒鬼混到一起。这个悖谬的现实摄人心魄,它告诉我们,现代性给年轻一代的犹太人带来多么可怕的后果。书中阿萨与海德萨之间的恋爱故事,凸显了犹太教新旧传统人物之间观点的迥异和现实生活中的激烈冲突。
海德萨的现代、新潮思想与其母亲达查把她送到一所现代的、非犹太学校接受教育密不可分。脱离犹太社区享受了现代世界的“智慧果”之后,海德萨的“眼睛明亮”了,于是她拒绝与费舍尔·库特纳结成包办婚姻。尽管费舍尔是一个虔诚的哈西德派教徒,而且即将继承一笔遗产,但海德萨在与他举办婚礼的前夕,同阿萨·赫舍尔私奔,前往瑞士定居。然而,在奥地利边境他们被双双擒获并被捕入狱。获释后,海德萨被强行遣返到自己父母家里,全然失却了个人尊严和生活激情。风波平息之后,阿萨对梦幻般的爱情心如死灰,只好娶阿黛尔为妻;海德萨走投无路,绝望之余只好跟费舍尔·库特纳完婚,满足了祖辈们遵循传统的心愿,戴上了传统犹太已婚妇女的假发,正如她自己所说“就权当是我的十字架吧”。海德萨与阿萨的自由恋爱被粗暴阻断之后,她内心异常困惑,责怪本民族的宗教在她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没有给她所需要的安慰:“我们的宗教为什么不能让一个犹太女子走进教堂、跪在上帝面前祈祷?……圣父在上,请让我恢复自己的信念吧。”一方面是怨恨,另一方面仍然希望自己对信仰、对生活、对民族存有往日的信念。
阿萨婚后在非犹太世界闯荡多年,当他第一次带着妻子阿黛尔回到故乡小泰雷斯波尔村探亲的时候,他们在路边看到了几株遭受过雷击的枯树,书中这样写道:
路两边排列着高大的树木:栗树和橡树。有些树木的树干上残留着遭雷击后形成的巨大裂痕。顺袭痕往里看,黑洞洞的,神秘莫测,活像是贼窝匪巢。有些老树的树冠垂向地面,仿佛就要倾倒在地,裸露出盘根错节的百年老根。
这样的描写并非可有可无,它是极具象征意义的,它隐喻了古老的犹太传统文化正在被无情地摧毁,就像曾经的参天大树不幸遭致雷电重创,无可挽救地倾覆在地。这样的情景不会不令所有犹太传统守望者扼腕叹息。
由于海德萨与阿萨被逼无奈只好与各自都不相爱的“爱人”结婚,所以这种没有爱情的婚姻从一开始注定就是死亡的。婚后,他们经常背着各自的配偶,与他人在一起淫乱偷欢,其中最富戏剧性和讽刺性的,莫过于他俩在十大忏悔日和赎罪日那一天无耻而又放荡的行为。小说中这样令人触目惊心地写道:
反正已经亵渎了这神圣的日子,她索性完全听任于他的所有冲动。于是,她在椅子上委身于他,在地毯上、在费舍尔的床上委身于他。阿萨·赫舍尔打了一个盹,又被睡梦惊醒,激情燃烧起来。海德萨在睡梦中叹息。阿萨·赫舍尔从床上起来站在窗前。是的,这就是他阿萨·赫舍尔。他那半疯癫的父亲已经死在了一个肮脏的小村子加利西亚。一代一代的拉比、圣人、拉比的妻子,他们纯洁自己就是为了他赫舍尔的降生。而他却在赎罪日与另一个男人的老婆在这里过夜!①
辛格以令人震撼的笔触,一方面暴露了年轻人丢弃犹太教后的荒唐行为,另一方面也深刻揭露了“正统”犹太教阻碍有情人不能成为“眷属”的后果,造成他们只好在背后偷偷摸摸地尝食禁果。海德萨与阿萨的行为既让人心生同情又令人无比痛心。
“棒打鸳鸯”的故事在中国古代民间传说中不乏其例,不过,海德萨与阿萨的行为断不会像牛郎与织女、梁山伯与祝英台以及刘兰芝与焦仲卿等一系列中国古代那些凄美的、天各一方、生死两离的故事那样,让人们千古传诵,他们的行为实际上是“以暴抗暴”,以荒诞不经的行为来对抗传统的禁锢,特别是在赎罪日干着罪恶的勾当,这种天理所不容、伦理所不齿的行为正是辛格所要竭力摒弃的东西。
然而,辛格作品中的性描写,却引来了少数人的质疑甚至批判。格雷德夫人(Mrs.Grade)就曾猛烈抨击说:“我鄙视辛格是因为他把犹太文学、犹太教、美国文学、美国文化拖回到了摩押②地。”③格雷德夫人反对辛格作品中涉及的文化因素渗透太多的反传统甚至是亵渎传统的东西。她用摩押地来形容辛格作品中的淫乱和不合传统的因素,否定了辛格创作的正统性、犹太性。这也许正是那些把辛格解读为“以色列的叛徒”的人的根据,他们认为,辛格作品中的性描写偏离了犹太教的传统,甚至亵渎了犹太人的上帝。当然,这样的评价未免以偏概全、一叶障目。
阿萨与海德萨最终同各自的配偶离婚,两人终于名正言顺地牵手走到一起,实现了多年的夙愿。然而,结婚大喜的同时也是他们之间浪漫和激情的完结,正应验了中国文化语境中的“围城”之说:处在爱情门外的拼命想要挤进去;进去之后又觉不如想象的那么美好,试图悄悄溜出来。这场来之不易的婚姻正如它当初遭到传统卫道士们所诅咒的那样,还是以失败告终。阿萨婚后不久便爱上了另一个女人共产党员巴巴拉·费舍尔松,并与之有染。海德萨遭到了无情的遗弃,只好伤心地带着他们的孩子,与自己的母亲达查生活在一起。
对于这场失败的婚姻,海德萨认为是阿萨缺乏信念造成的,她说:“他对什么都不相信——不信上帝、不信人类……恐怕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爱。他只知道肉体的冲动。”④
阿萨背离犹太传统的人生态度或许与他曲解斯宾诺莎的信条有关:幸福与道德是浑然一体的,“人类的唯一追求是寻欢作乐”。但是,随着幸福的满足,对它的欲望也会不断增长,事实上永远也不会得到满足。阿萨无所顾忌、不负责任地寻欢作乐,给自身、给他人酿造了生命的苦酒——他与海德萨最终并没有找到真爱,反而背负累累创痛。正如他的第一任妻子阿黛尔所说:“他要么侍奉上帝,要么走向死亡。他既然已经抛弃了上帝,所以他已经死了——行尸走肉而已。”⑤阿萨抛弃信仰带来的恶果由此可见一斑。
辛格在《在我父亲的法庭里》曾这样说:“我在一个存在某种希望的世界中长大,这个世界中有着这样的信仰:上帝创造了世界并给了我们《妥拉》,而且《妥拉》给我们指明了生活范式。这些说法可能不一定对,可一旦人们信仰它们了,他们就有了一种生活范式。我成长于善恶观念分明的时代,几乎没有什么中间立场。要么你遵守了戒律,要么你造了罪孽。而我们现在这个时代,这种思维方式几近消失。这种状况造成了一种危机,这种危机不仅表现在人们的伦理观上,而且还表现在许多其他方面。如今的孩子在成长过程中认为,没有善恶这类事,任何事都是相对的。但用完全相对的思维方式,人类的价值观就会崩塌,人类就不能成长。道德中立的人是一个怪物。”犹太民族是一个在流浪中不断寻找上帝的民族,他们所寻找的上帝实际上就是一种信仰,当这种信仰摇曳不定甚至在他们心中不再存在的时候,上帝便离他们而去。正如辛格所言,这种信仰实际上就是“一种生活范式”,一种是非、善恶分明的伦理观。遗憾的是,当今世界中,随着现代性“春风”的吹来,人们“用完全相对的思维方式”判断是非,势必造成人类价值观的崩塌;人类若不能在精神维度成长,传统价值必然会在现代性中逐渐丧失。
海德萨与阿萨之间罗曼蒂克的恋情是始乱终弃、饮鸩止渴的行为,也是信仰与怀疑之间不可调和带来的必然结果,说明对信仰的怀疑最终是要付出惨重代价的。从《莫斯卡特家族》中莫斯卡特家族这个大厦的倾覆过程,我们隐约窥见了犹太传统这个大厦在现代性撼动下令人忧心的文化意象。
本文系上海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辛格作品中犹太文化敬畏伦理的启示”研究成果及上海高校“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研究”创新团队阶段性成果
①Isaac Bashevis Singer,The Fami1y Moskat.New York:Farrar,Strausand Giroux,1994,pp.315-316,427-428,582.
②摩押是罗得和大女儿所生的儿子,是摩押人之始祖。见《创世记19:30-37》。
③Alana Newhouse,“Dissent Greets Isaac Bashevis Singer Centennial”,in New York Times,June 17,2004.
④Isaac Bashevis Singer,The Fami1y Moskat.New York:Farrar,Straus and Giroux,1994,pp.427-428.
⑤Isaac Bashevis Singer,The Fami1y Moskat.New York:Farrar,Straus and Giroux,1994,p.582.
王长国,上海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外国小说与中外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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