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周聚(山东师范大学, 济南 250014)
应该说,慕容雪村的《原谅我红尘颠倒》的确是一部有吸引力的网络小说,具有令读者拿起来就舍不得放下的诱惑力。网络小说主要靠读者的点击来获得生存、提高影响,而《原谅我红尘颠倒》近四百万的点击率虽不是网络小说中最高的,但也充分说明了其所拥有的广大网民数量。之后,它又于2008年出版了纸质版(网络小说先在网络上成名,然后出版纸质版;也可以反过来说,能出版纸质版的网络小说,大多都是有影响的优秀小说),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影响。那么,《原谅我红尘颠倒》产生如此大影响的原因何在?换言之,它何以对读者产生如此大的诱惑力?
网络小说要吸引读者的眼球,首先要有一个能吸引读者的故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吸引读者?能吸引读者的故事类型很多,其中一种,就是关于坏人的故事。张爱玲曾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关于‘坏’,别的我不知道,只知道一切的小说都离不了坏人。好人都爱听坏人的故事,坏人可不爱听好人的故事。”(张爱玲:《到底是上海人》,《流言》,五洲书报社,1943年版,第53页)作为红极一时的作家,张爱玲看透了人世和人心,把握住了读者的心理需求和市场需求(二者实质上是同一事物的两个不同方面),这也是张爱玲深刻、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按照我们平常的观点,大千世界中坏人只是少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尤其是在这个世界上,愿意读书看故事的人大都应该归到好人的类别之下。好人不像坏人那样做坏事,没有做坏事的经历和心理体验,但人类的好奇心使好人渴望阅读坏人做坏事的故事,以从中寻求刺激,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因此,关于坏人的故事从来都是畅销书的题材,能够引起广大读者的关注。在这方面,《原谅我红尘颠倒》具备这一基本特点。
《原谅我红尘颠倒》叙述了一个名叫魏达的律师如何从好人一步步堕落的故事,以描写司法界中的黑暗与龌龊为主,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我们衡量评判“坏”的标准有很多,诸如政治、道德、法律、人性等等。很明显,小说是从法律、道德、人性的层面来展开的,描述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法律的失衡、道德的沦丧和人性的堕落。
魏达在大学毕业后经过自己的奋斗成为著名律师,办大案、赚大钱、出大名,成为其理想追求和行为准则。律师本应是法律的化身,依法办案、恪守法律,这既是其职业道德,也是其作为公民必须遵守的义务。然而,魏达身为律师,却贪赃枉法,视法律为儿戏,玩弄法律于股掌之间,法律成了其追逐个人名利、达到个人目的的有效工具。前些年在民间有句流行语,说律师、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这一点在作品中得到了非常具体的描写。在作品中,作者以具体的故事、细节,展现出律师与法官的合谋,而原告与被告都成了他们的刀下肉。魏达的第一个师傅秦立夫无疑是一个通吃的能人,他每次接案子后都让当事人先打几十万,再把立案庭、业务庭的庭长全约出来一起商量怎么操作,因此,他手眼通天,无往而不胜,在纪委清查中院时,他以巨款打通上下关节,全身而退,移民美国。作为秦立夫的学生,魏达学会了秦立夫的一切招法,且比秦立夫更狠、更黑,真可谓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利用同学关系,通过钱与色,打通与法官、检察官的关系,与曾晓明、李法官沆瀣一气,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与黑社会头目王小山等关系密切,以黑吃黑,以恶抗恶。魏达的同事也没什么好鸟,胡操性、刘亚男、邱大嘴等都以自己的个人利益为核心而置法律于不顾,李法官、曾晓明、陆中原等法官更是以法弄钱、追逐女色,成了司法界的害群之马。作品中虽也塑造了一个坚守法律立场、恪守道德人格的人物形象潘志明,但正因他不同流合污而遭到周围人的排挤与诬陷,陆中原想据潘志明的妻子顾菲为己有而不得,遂对潘志明进行严厉打击,潘志明被调离法官岗位、最后因打陆中原而被判刑的悲剧结局令人动容,这也从另一个角度揭露出了司法界的黑暗与无法。
社会的污浊黑暗与人性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或者说二者之间具有一种互动的关系,社会的污浊黑暗会导致人性的堕落,而人性的堕落反过来又会加剧社会的污浊黑暗。从这一角度来说,社会的污浊黑暗只是一个表面现象,而人性的黑暗才是其深层的内因。对作者来说,揭示人性的恶是其创作这一作品的主要目的。魏达出生于农村,自幼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家虽穷,却很善良;在大学学法律时,一心向善,想用法律来改变社会。但当他进入法律界、成为律师后,却一步步堕落。法官的贪婪、社会的污浊无疑是导致其堕落的外在社会原因,而人性的弱点——对金钱的贪婪和对女色的迷恋则是其自甘堕落的内在原因。外在原因与内在原因的双重合围,使魏达加速堕落,“人生如水,脸越洗越白,心越淘越黑。三十七年红尘颠倒,我已经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坏蛋。”(P64)
魏达作恶多端,为了保全自己而杀死了陈杰,这使他走上了不归之路。之后,他计划通过移民来逃避惩罚,偷偷地办好了各种手续,欲抛弃肖丽外逃。然而作者在魏达即将堕落到底的时候,又描写其良心的发现、人性的回归,给作品加了一个善良的尾巴。魏达在即将离境时给肖丽打了个电话,正是这个电话改变了其命运,蹲监狱、被枪决成为其最后结局。先描写魏达从好人变成坏人,再描写他良心发现从坏人变成好人,好像揭示出人物性格、思想的复杂变化,但综观全书,感觉魏达从坏人到好人的转变显得有点突兀,有点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意味。这样写当然可以,但与作品前半部分形成很大的反差,也与作者的目的、风格有较大的出入。
仅有一个好的题材并不等于就有了一部好的作品,作者还必须具有驾驭题材的能力,能够运用一系列的叙述技巧,将粗糙的题材加工、打磨成能引起读者兴趣的艺术品。在这方面,慕容雪村表现出良好的讲故事的才能,善于运用多种叙述技巧来增强故事的可读性。
在许多人看来,中国传统的叙述方式已经过时,因此,从“五四”时期开始,大部分作家都学习运用西方现代小说的表现技巧来进行创作,这在现代主义小说创作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如20世纪90年代的先锋小说。现代主义小说虽然具有创新性和陌生化的艺术效果,但对一般读者而言,却非常难以理解和接受,从而成了阳春白雪,曲高和寡,先锋小说因此而没有了读者,自然也就没有了市场,最终丧失了生命。中国传统小说的叙述模式虽然已成套路,缺少新意,但却能产生曲折动人、跌宕起伏的艺术效果,吸引读者的注意力。从这一角度来看,《原谅我红尘颠倒》合理地吸收了中国传统章回小说的叙述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对之加以改造。全书以魏达为主人公,以其思想行为为主要线索贯穿始终,将全书分成三十五部分,各部分篇幅大致相当,每一部分有一个相对完整的故事情节,在每一部分结尾都设置一个悬念,在故事发展到关键时刻停下来,产生一种“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讲解”的悬念,刺激读者的好奇心,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小说并没有完全照搬中国传统章回小说的叙述套路,而是将其加以改造,使之具有现代小说的特征。其具体表现,就是在下一部分的开头并没有接着上一部分留下的悬念开始叙述,而是岔开上一部分的悬念,另起一个故事进行叙述,在适当的地方再运用插叙或倒叙等手法衔接上一部分留下来的悬念,这样,悬念就会得到较长时间的保留,从而在读者的心中产生较大的张力,读者为了得到悬念的答案,必须继续往下读。如第一部分叙述魏达应邱大嘴的邀请去陪李法官打麻将,按约定只能输不能赢,实质上是变相的送钱贿赂,而魏达挡不住金钱的诱惑,在关键时刻忘了“规矩”,赢了李法官五万多,叙述至此戛然而止。赢了李法官的钱后果很严重,会有什么故事发生呢?接下来第二部分开头并没有直接回应第一部分留下的悬念(赢了之后如何),而是先介绍其所在的“正大联通律师事务所”,介绍邱大嘴,然后再衔接上一部分留下的悬念。这样,悬念就有了一个回旋的余地,在读者大脑中逗留了稍长的时间,故事不是平铺直叙,而是具有了曲折变化。这一悬念甚至在之后的部分中也会浮现出来,李法官找机会敲打魏达,都与这一悬念有关。作者熟练运用插叙、倒叙等叙述手法,如用插叙的手法交待魏达与前妻陈慧之间的恩怨情仇,从而使得故事复杂多变,引人入胜。
当然,作者在作品中也运用了一些现代小说技巧来增加故事的可读性,甚至运用了先锋小说的叙述方法。如第二十一部分在描述海亮和尚的住处新添了不少装备时如此写道:“两双名牌皮鞋、一个蒸汽熨斗,桌上放着LV真皮钱包,旁边还有一本《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作者名字极骚,估计是个日本人。”将自己的作品写进作品,拿自己插科打诨,这是先锋小说才有的套路,给读者提供了阅读的乐趣。小说结尾部分描写魏达的梦境,尽管从小说情节及内容的角度来看,这一交代有点画蛇添足,但从叙述技巧的角度来看,却是一种现代小说叙述技巧的大胆尝试。
现代小说越来越强调叙述视角的重要性,同一题材选择运用不同的叙述视角进行叙述,常常会产生不同的艺术效果。《原谅我红尘颠倒》选择运用第一人称叙述视角,以“我”的口吻进行叙述,更容易对读者产生诱惑。
第一人称叙述具有第三人称叙述所不具有的优势,即可缩短与读者之间的距离,令读者产生真实性的感觉。尽管我们都知道小说是虚构的产物,与现实生活并非一回事,但读者在阅读时常常忘记这一点。有的读者希望从作品中得到一种感情补偿,误把虚构的小说当作现实的生活世界。而聪明的作者往往能够把握住读者的这一心理,通过一定的叙述模式产生真实性的效果。《原谅我红尘颠倒》用第一人称“我”进行叙述,交代“我”的所作所为、所见所闻,以“我”为中心,牵连出众多的人物、故事,构成一个复杂的故事网络,产生一种类似自叙传的艺术效果。作品中的“我”是一个律师,这一点与作者曾经的职业身份相一致,从而产生一种“作者等于人物”的叙述效果。正因作者曾经当过律师,对司法界的人与事非常熟悉,写起来得心应手,如鱼得水。这些人物、事件可能是作者在当律师时亲身经历过的,稍微加工,就成了作品的有机构成部分,从而达到了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的合一。
从叙述视角的角度来看,第一人称属于内聚焦的有限叙述,它不像全知视角那样可以随意变换叙述眼光,也不能像全能的上帝那样无所不知,而只能叙述与“我”有关的事情,一旦超出这一限制,第一人称就会失效。因此,小说写到魏达被枪决就要结束。但内聚焦的叙述方式也有其自身的优点,即在描述“我”自己的内在思想变化时有着其他叙述视角所不具有的特殊功能,特别便于作者在作品中直接抒发感情,发表议论,作者的思想感情可得到直接的表现。作者声称自己是希腊神话中嘲弄之神摩摩斯的中国传人,“我也没有什么建设性,也不喜欢歌颂和赞美,只能做一个嘲弄者。世间万般红紫,我只愿在一旁冷冷地翻着白眼,这就是我的事业”(慕容雪村:《不让梦想死在自己怀中》,《〈原谅我红尘颠倒〉序》,珠海出版社,2008年版,第3页)。作者以此作为自己的创作追求,而用第一人称进行叙述,能够恰到好处地完成这一任务。小说中虽也有对“我”的复杂精神世界的心理分析,但小说最有特色的地方却是将作者与小说中的主人公魏达融为一体,作者经常借魏达之口来发表自己对人生、社会的看法,对社会、人生中的黑暗面进行冷嘲热讽,从而形成嬉笑怒骂的语言风格。“我”是一个自甘堕落、玩世不恭的坏蛋,但他具有律师的精明与智慧,因此,他对社会人生的看法异于常人,其发表的议论精辟深刻,其中不乏哲理名言。在写到“我”与丁总合伙算计刘亚男时写道:“我和老丁素称大贼,都快成精了,真要被她玩了,那还不如买条卫生巾一头撞死,以后别混了。这世界并不像她想的那么简单,路有操刀客,平地生荆棘,人群即是蛇窟,尖牙耸动,毒汁流淌,每一吻都足以致命。”(P71)这样的议论,幽默风趣,既符合魏达的性格特征,又符合作者的人生观,同时也揭示出人生的险恶。“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有着清醒的认识,知道自己在社会上所扮演的复杂角色:“此之蜜糖,彼之砒霜,虎狼面前我是麋鹿,麋鹿面前我是猎枪。而生命不过是一场注定惨败的棋局,我们无路可退,跌撞前行,以死亡为最终使命,从来不问前路是一袭红尘,还是万丈深渊。”(P123)这样的独白,既揭示出“我”心狠手辣、孤注一掷的赌徒心理,又揭示出其身上所具有的阿Q式的欺软怕硬的国民劣根性。类似这样的议论,在作品中随处可见,既增强了阅读兴趣,又增加了作品的深度。
如上所述,《原谅我红尘颠倒》以揭露批判司法界的污浊黑暗与人性的堕落为思想主题,以中国传统章回小说的结构模式来结构全篇,以第一人称的叙述视角进行叙述,三者融合为一个有机整体,形成一部对读者具有诱惑力的作品。当然,作品也有美中不足之处,如作品中的细节描写稍嫌粗糙,对人物复杂性格、内心世界的塑造、描写有待深入。这些问题与网络写作本身有一定关系(网络写作相对于传统的写作而言,享有一定的自由,可以不经出版社编辑的审阅、修改就可发表,但这也给网络写作带来一定的局限,有些问题作者自己难以发现,虽然贴到网上后读者可提出不同意见,作者可以边写边改,但总不如专业优秀编辑的意见更中肯。同时,网络写作追求速度、效率,作者没有充裕的时间对作品进行反复的修改与打磨),但也与作者的写作风格密切相关。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网络小说除了给读者提供快餐之外,是否也可以给读者提供精致的艺术大餐?这也是网络小说作者所面临的一个艰难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