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炼 周薇 刘蕾
室内空间设计就是设计师运用一定的艺术技巧、借助一定的艺术表现表达方式,赋予空间以特有灵韵并达到一定审美要求的过程。这里所指的灵韵实际上是富有艺术表现力的、符合人类审美标准和舒适需求的视觉效果。通过几年的教学工作与社会实践,本人对室内空间艺术有了更高层次的感受与思考。
室内设计是建筑设计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室内设计从本质上讲是室内空间设计。室内空间设计是一门关于艺术设计实践的学问。空间设计并非随心所欲,在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多种影响因素。室内设计不仅要创造合适的物理空间,而且要形成舒适的心理空间。我们所设计的室内空间随建筑而生,良好的建筑设计是室内空间设计的前提。室内设计是对建筑设计成果的一种再创造。这种再创造是一项重要的艺术实践活动,它直接将设计师的智力成果转化为空间的艺术。
现代的室内空间都必须讲究“美”——即品位,包括文化气息和艺术欣赏性等。室内空间环境设计中多借鉴色彩学、人机工程学等相关原理,很好地利用空间的实体要素,并加以艺术化的处理,强调空间环境给人视觉上所带来的美感,甚至是极强的视觉冲击力,以体现某种设计风格,塑造出风格各异、独具风韵的空间气质。
给定一个设计空间,室内设计师就应具备对空间的整体感受和构想灵感。整体感是衡量设计作品艺术品位高低的重要标志,是设计师在设计构想过程中必须具备的一种艺术感觉。所谓整体感就是作品各个部分形成一个互为联系、互有照应的统一体,各处于一个恰当的和谐的状态。形象丰富却不觉得繁琐、破碎,形象单纯却不觉得空洞、贫乏,该突出的部分加强了,该退后的部分减弱了。重视整体、把握关系是设计师在创作构思过程中的基本要领。
如果不具备一定的文化底蕴和艺术素养,设计师就会缺乏构思的灵感。一个缺少艺术灵感的设计,很难称得上一个好的设计。同样,具有深厚功底的设计师所创作的空间都具备独特的气质,这种气质也正是空间的灵魂所在。譬如柯布西耶设计的著名的萨伏伊别墅,随着人的行进,空间不断发生奇妙的变化。整个建筑的白色几何体在内外融合的景观中被赋予了奇妙的光影变幻,它的内部充满了迷人的空间变化和舒适诗意的氛围,使空间具有了风姿绰约的独特气质。
建筑内部空间设计作为一门造型艺术,离不开点、线、面等基本要素。在室内环境中,点是随处可见的:墙面交叉处,窗子转角处,扶手的终端,或者是浮雕、字画、工艺品等,甚至可将家具等也作为点来对待。在室内设计中,点的大小是相对而言的,大点中也有小点,特别是动的点,更能引起人的注意,活跃整个空间的气氛。
点的移动轨迹便形成了线,同时面与面的交界也产生线,如顶面与墙面交界的挂镜线、地面和墙面交界的踢脚线、墙面中局部的墙裙线、工艺处理上的封口线等。线可分为“实形态线”和“虚形态线”。实形态线使人产生很明确而直接的视感,也可以被认为是一种抽象理解的结果;由材质、纹理和肌理形成的各类线条,称之为“虚形态线”,它能组成空间绚丽多彩的线条美感和丰富的肌理效果。组成图形的线有规整式、自由式与自然式三种。由规整式线条组成的室内空间给人感觉整齐而有秩序。相反,自然式与自由式曲线带有流动、速度、自然的感觉。在一个古典洛可可风格的室内,充满了涡卷、草花纹,几乎没有直线段,它使人感到浮华、纤柔。在室内设计中恰当地运用线,可以增强室内空间的艺术效果,克服空间、造型上的某些不足。
面的概念是线的动轨迹,与线比有很强的幅度感。室内空间是由地面、墙面、顶面围合而成。面的装饰特性体现室内空间的整体效果。面与形是密不可分的,形依附于面而存在。我们在室内造型中,应充分利用不同面与形给人的不同感受,组织各界面的造型,丰富、充实空间,处理好大空间、小空间之相互关系,使室内环境升华到一种新的境界。
2.3.1 空间的分解
空间的分解又称为“空间的打破”。因此,空间的分解实质上是将原有的旧空间进行分解,重新组合形成新空间的过程。如图1所示的空间设计,它是将矩形开阔的空间根据不同的功能分割成若干小的空间,各空间之间相互独立又彼此联系,这是典型的将大空间分割为小空间的实例。可见,空间分割要遵循一定的设计规律和原则,依据使用功能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用性设计。空间的分解是为了更有效地利用空间,而分解空间的手法具有多样性,所用的材料也不尽相同。空间之间的组织与联系的主要依据是空间之间的功能关系。中国传统建筑空间中的花罩、屏风就是典型的简单分隔的例子。它可以把一个住宅划分成书房、客厅以及卧室等几个部分,既划分了区域又装饰了空间。
2.3.2 空间的限定
空间的限定又可称为“空间的界定”。“界面”是限定建筑空间的物质实体。顶界面(天棚)、侧界面(墙体)、底界面(地板)合成为限定三要素,由三要素从自然环境中围合出的室内空间多呈六面体,它是相对独立完整的,并具内向性。但是,三要素中如果有一项界定被打破,那么这个空间特性则被改变,整个空间由封闭到开放,由清晰到模糊。如图2所示的回廊是一个中介过渡空间,室内外空间在此交融。从它的形式我们可以看出,面向内厅起围合空间作用的是几根柱子和玻璃幕墙,而非墙体,空间性质也就模糊了,使其成为既非室内,又非室外的中介空间,形成具有开敞特点的动态空间。
我们要赋予室内空间以特有的灵韵,给居住者以舒适和美的享受,不仅要具备扎实的学识积累,更要富有创新的灵感。设计师的责任在于充分运用所获得的知识信息,借助于一定的表现载体,充分表现自己的设计构想,展示自己的设计才华。人类对物质文化生活高层次的渴求使室内空间设计界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作为设计师,我们应该不断地对理论和实践两个不同层面的室内空间艺术进行较为广泛和深入的探讨与研究,并付诸于创作实践,努力创作更多更好的空间设计作品,以满足人类对室内空间艺术高层次的需求。
[1] 陈红卫,寇贞卫.室内空间[M].南昌:江西美术出版社,2009:22-30.
[2] 张 瀚,王 波.室内空间设计[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40-55.
[3] 王明道.室内设计[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26-37.
[4] [美]亚伯克隆比.室内设计哲学[M].赵梦琳,译.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9:46-60.
[5] 沈晓东,奚 纯.室内空间界面设计的构成意识探析[J].山西建筑,2008,34(15):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