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炜
(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政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68)
为减轻国内市场竞争压力和获取海外资源,发挥生产社会化和专业化优势,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国际化经营已成为湖北企业的必然选择.然而,企业国际化经营面对的是一个更加开放的、充斥着各种风险的国际市场,由于没有正确认知企业国际化经营的风险并制定正确的规避策略,一些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周期缩短甚至终结.既有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介绍国外关于企业国际化经营及其政治风险的一般理论、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政治风险及其规避策略.这些研究成果的主要特点:一是偏重于理论研究,可操作性亟待加强;二是重视对全国企业的一般性研究,对各个具体省份所属企业的研究欠缺,针对性不强;三是关于湖北企业国际化经营问题的研究,也仅一般地探讨了其存在的问题、机遇与对策[1-3].依据湖北企业国际化经营的现状及其特点,剖析其面临的政治风险并制定有效的规避策略.
企业国际化经营这一概念尚没有统一的界定.北欧Carlson、Forsgerm&Johanson等学者指出,企业国际化经营是企业由国内市场向国际市场发展的渐进演变过程;芬兰学者 Lawrence S.Welch和Reijo K.Loustatinen等认为企业国际化经营是指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分工,由国内企业发展成跨国公司的过程,包括内向国际化经营和外向国际化经营.美国密西根大学教授Cavusgil提出五阶段说,即国内营销阶段、前出口阶段、实验性地卷入阶段、积极投入阶段和国际战略阶段;麻省理工学院 Richard Robinson教授认为它是企业有意识地追逐国际市场的体现;美国著名国际商务专家Richard D.Robinson则把它界定为产品及生产要素流动性逐渐增大导致的企业对国际市场而不是对某一特定的国家市场所做出的反应.英国Stephen young教授则认为是指企业的跨国经营活动,而这些活动包括产品出口、直接投资、技术许可、管理合同、交钥匙工程、国际分包生产、特许经营等.中国的梁能教授认为企业国际化是指企业走向世界的过程.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笔者认为,企业国际化经营是指企业以国际市场为舞台,以追求企业利益为目的,在世界范围内从事资源配置、出口、合资、合作和直接投资等一系列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总和.
关于风险问题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美国学者提出风险管理的概念.20世纪60-70年代,由于第三世界民族解放运动中发生的没收、征用、国有化现象不断增多,政治风险分析逐渐进入学者研究视域,并根据自己的理解对其进行了界定.Fitzpatrick收集了27个政治风险的定义,并把它分为三类[4].
1)认为政治风险产生于政府和国家主权的行为,这些行为对企业造成有害的后果.如Jeffreg D Simon在其«政治风险评估:过去的倾向和未来的展望»论文中认为,政治风险可视为政府的抑或社会的行动与政策,或源于东道国或源于其外,对有选择的或者大多数国外经营与投资产生不利影响[5].
2)认为政治风险是指政治事件或限制对特定行业或特定企业产生影响.如Wenlee Ting在其«多国风险评估与管理»的论著中将政治风险界定为环绕某一国际项目或企业的设定经营结果(收入、成本、利润、市场份额、经营的连续性等)而可能源自于东道国政治、政策、抑或外汇制度的不稳定性的非市场不确定变化.
3)认为政治风险是由环境的不确定性产生的.如Stefan H Robock在其«政治风险:识别与评估»一文中指出:国际经营中政治风险存在于:1)经营环境中出现的一些不连续性;2)这些不连续性难以预料;3)它们由政治变化所带来.经营环境中的这些变化必须具有对某家企业的利润或其他目标有重大影响的潜在可能性时才构成风险".[6]杨德新教授认为:政治风险包含的四个要素,一是经营环境的不连续性的可能性,特别是经营环境的剧烈变化的可能性;二是政治力量作用使然;三是不确定性,这实际上也表明了风险的本质特征;四是由政治力量的作用而导致的经营环境出现难以预测的变化,构成可能显著影响某个企业的利润或其他目标的潜在力量.上述要素中任何一个要素缺乏,都不构成政治风险[7].综上所述,政治风险可以作如下界定:由于发生的政治事件或政府政策的不连续性所形成的经营环境的变化或各种事件对企业的赢利及经营目标实现造成影响的不确定性.
一般认为,政治风险的潜在来源可分三个层次:国际、区域以及国家本身.发生在这三个层次的事件都有可能造成政治风险.表1将可能引发政治风险的主要情境分为国际政治环境、区域政治环境和国家政治环境三个层次,基本概括了可能引发政治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类型.
表1 政治风险的潜在来源
本文认为,现阶段湖北企业国际化进程中所面临的政治风险,既决定于国外对湖北企业国际化经营所持的态度和看法,又决定于湖北企业国际化进程的现状和水平.对现阶段湖北企业国际化进程中政治风险的分析,不能囿于政治风险的一般性分析,要正确认识和解决问题,就必须把它和湖北企业国际化经营的现状和特点相结合来进行分析.
1)国际化经营的方式.以出口进入方式作为基本选择,以投资进入方式作为最高选择,以技术进入作为中间选择.2010年1-6月,全省累计备案登记各类外贸企业8 338家,对外贸易出口累计67亿美元.对外承包劳务完成营业额16亿美元,新签合同额40.8亿美元.对外承包工程向以勘测、设计、咨询为龙头的国际工程 EPC总承包方向发展的趋势明显,正在实施的70多个比较大的国际工程项目中,EPC总承包项目占了60%以上.国际服务贸易出口总额为 49 219.3万美元(商业服务出口27 037万美元,建筑服务出口16 779万美元).旅游服务出口1 320万美元.新核准境外投资企业24家,协议投资总额16 739.068万美元.截止6月底,全省已累计在全球44个国家和地区设立经营机构和创办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总额达5.96亿美元.全省2家企业办理了2个技术出口合同登记,合同金额220万美元.
2)国际化经营的区位分布.亚洲为主,发展欧美,拓展非洲、拉美和南太"的多元化市场格局初步形成.2010年1-6月,湖北企业出口国别地区较为集中,主要贸易伙伴为香港地区、台湾地区、日本、美国和德国.其中,对亚洲出口29.6亿美元(对东盟出口7.1亿美元,对香港出口7.2亿美元,对印度出口3亿美元,对日本出口3亿美元,对韩国出口3.2亿美元).对欧洲出口18.8亿美元(其中对欧盟出口17.2亿美元).对北美洲出口8.9亿美元(其中对美国出口8.5亿美元).大洋洲出口1.2亿美元(其中对澳大利亚出口7462万美元).对非洲出口2.7亿美元.香港地区是我省服务贸易最大的出口市场,1-6月出口21303万美元,占全省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43.3%.美国、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仍是我省主要承接服务外包目的地.1-5月,我省企业承接来自香港的服务外包合同额2791万美元,执行金额2259万美元;承接来自美国的服务外包合同额1777万美元,执行金额1616万美元;承接来自日本的服务外包合同额372万美元,执行金额233万美元.另外,多家设计咨询企业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在几内亚、苏丹、坦桑尼亚、印度尼西亚、缅甸等多个国家承接设计咨询及技术服务项目.对外投资区域由欠发达国家(地区)向发达国家(地区)转变,从原来传统的亚非国家(地区)为主,更多地选择进入欧美发达国家投资兴业.1-6月,我省有多家境外企业分别在美国、加拿大、瑞典及澳大利亚等国家(地区)设立境外投资企业.
3)国际化经营的行业领域分布.以加工制造业为主,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源开发、加工制造业和服务贸易成为我国对外投资的三大支柱领域.2010年1-6月,全省机电产品出口38.6亿美元,占全省出口总额58%;高新技术产品出口17.8亿美元,占全省出口总额27%;化工产品出口7.1亿美元,占全省出口总额的11%;纺织服装出口7亿美元,占全省出口总额的11%;钢材出口5.1亿美元,农产品出口4.1亿美元,同比增长33.7%,占全省出口总额的7%.对外投资领域涉及文化、包装、医药、环保、食品等行业.如宜昌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在埃及开罗投资5100万美元建立酵母生产基地.
将政治风险的潜在来源、湖北企业国际化经营的现状和特点结合起来考虑,湖北企业国际化进程中所面临的常见的、主要的政治风险如下.
1)战争、内乱和恐怖活动.战争、内乱风险主要发生在发展中国家,其中以中东及北非、南部非洲、拉美、印尼、俄罗斯为典型.在中东和北非地区,集中了由宗教冲突、领土纠纷、族群矛盾、主权独立、资源争夺等一系列的战争、内乱和恐怖活动风险,其中包括阿以长期冲突、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苏丹内战、索马里内战以及伊朗核问题等.另外,在东南亚部分国家、拉美、俄罗斯等国家,由于政权不稳、宗教流派众多,国家分裂主义、民族主义、恐怖主义较为盛行.湖北企业国际化经营中的商品运输、对外承包劳务、国际服务贸易出口、旅游服务出口、对外投资的区位分布都与这些地区相关联,战争、内乱和恐怖活动将可能直接引起湖北企业在这些地区国际化经营的政治风险.
2)政府违约.东道国出现主要政党轮流执政、政权被推翻、缺乏政策连贯性等现象,新政府上台后往往对上届政府执政期间签署的合同多方刁难,甚至单方面中止上届政府签署生效并已实施的合同或协议,给湖北企业国际化发展带来较大的风险.如2007年发生在俄罗斯和吉尔吉斯斯坦的禁商令"曾给湖北企业国际化经营带来巨大的政治风险.在中东及北非、南部非洲、拉美、部分东南亚等地区的国家,由于政权的不稳定导致中央政府政策的更改、政权的更迭,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政策相矛盾,第三国的干预导致政策不连续等现象时而发生.在欧美,由于执政党的更替,同样可能遭遇政府违约风险的发生.
3)人员伤亡或人身安全失去保障.这种情况常常发生在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如近年来涉及中国或湖北企业人员伤亡或人身安全失去保障的事件就有所罗门群岛骚乱、东帝汶骚乱、俄罗斯警察查抄华商事件、西班牙烧鞋事件、菲律宾大规模逮捕华商事件、法国大规模查抄华商事件等.各类恐怖袭击、绑架、抢劫、凶杀等案件,都有可能对湖北企业的海外工作人员造成人身伤害.近年来,由于全球和地区局势冲突激化,各种国际社会经济矛盾加深,尤其是恐怖主义威胁蔓延,湖北人在以色列、伊拉克、阿富汗、非洲及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的总体安全环境恶化.以色列、伊拉克、阿富汗等国,各种冲突不断,都属于高危险和高风险地带,是最容易出事的地方.湖北企业在国际化经营中,尤其是在中东和北非地区、南部非洲地区、印尼、菲律宾、俄罗斯等地区和国家经营过程中,将会面临较大的人员伤亡和人身安全失去保障风险.
4)反华排华情绪带来的风险.由于经济及商业矛盾、宗教冲突等原因,从而引发极端民族主义的事件并导致反华排华情绪产生的现象在海外市场时有发生.如印尼、菲律宾等国家反华排华情绪较强烈.欧洲的法国、西班牙、意大利等华人集中居住经商的地方近几年的排外风潮导致华人开始成为攻击目标.由于经商习惯及文化的不同,华人的成功往往招致当地人的忌恨,导致华商在欧洲受排斥的事件相应增多.在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南非、拉美等国家同样存在一股力量较大的反华排华势力.因此,在湖北企业的国际化进程中,这股反华排华势力可能给湖北企业在这些国家的正常经营带来潜在的风险.
5)限制、禁止外资进入或并购.由于部分国家中国威胁论"论调的强化,导致我国企业在这些国家的部分行业的进入或并购进行得异常艰难.湖北企业在国际化进程中将可能继续面临由于东道国政府因国际政治原因而实施的歧视性干预限制、禁止外资进入或并购风险等.例如在美国对于来自中国企业的并购案件,尤其是发生在高科技或能源行业的并购案件,中国企业所面临的歧视性干预风险、限制或禁止进入和并购风险就比来自其他国家的企业更为突出.
湖北企业国际化进程中的政治风险的规避,并不是企业自身的个体力量所能完成的,它需要政府和企业通力合作.
1)加强政治风险管理立法和政策支持.创新法律体系,为湖北企业国际化经营提供法律支持与保障.我省立法机构应该加紧制定出符合国家长远发展战略和国际惯例的科学、合理的企业国际化经营法规体系.政府要加快行政制度创新,完善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政策支持,首先应当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权限和范围,并逐步将审批制改为申报制.在条件成熟时,有必要成立一个由各有关政府机构联合组成的湖北企业国际化经营促进委员会",实现一站式"办公服务.
2)完善双边、区域和多边投资、经营保护机制.我省单方面采取的对海外投资、经营鼓励优惠措施和风险防范对策,只具有相对效力,而改善投资、经营环境,防范政治风险的主要方面则靠资本输入国.要想彻底解除企业国际化经营的顾虑,同各国发展经济技术合作,为企业国际化经营减少政治风险,切实保障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利益,应争取尽可能多的与各东道国政府签订关于相互鼓励和保护投资、经营的双边条约.
3)拓展为企业国际化经营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的渠道.目前企业国际化经营主体自身对政治风险的防范能力有限,急需拓展为企业国际化经营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的渠道.湖北商务厅首先应加快成立企业国际化经营促进机构,为企业提供国外政治、经济、法律、社会风俗、市场、产品和行业等方面的信息,减少企业在海外投资和生产经营时所遭遇的风险.其次建立完善的境外投资、经营中介服务网络,充分发挥法律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作用,加强与国外中介组织的合作,建立市场化的境外投资中介服务部门,为企业国际化经营提供国外市场信息、法律、财务、认证等服务咨询服务和必要的技术帮助,并逐步发展为湖北企业国际化经营的风险诊断机构.再次加强和商务部、驻外使领馆的联系,为湖北企业国际化经营创造各方面有利条件.
规避政治风险的微观策略指的是企业在国际化经营中自身采取措施,规避、减弱政治风险的行为.依据湖北企业国际化经营的现状、特点及其面临的可能的政治风险,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8大策略.
1)强化风险评估.企业在开展国际化经营前要充分利用多家机构及组织定期发布的相关投资、经营对象的政治与社会发展的评估报告,对其对象进行政治风险评估,尽量避免或减轻政治风险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当投资、经营对象的政治前景不确定时,企业应当短期放弃经营.
2)政治风险保险.企业在进行国际化经营前可以通过投保将政治风险转嫁给保险机构,从而化解政治风险.
3)合资经营或特许经营协定.为避免国际化经营中本企业独自承担政治风险,企业应当和当地其他投资者在东道国对某一项目合资经营.另外,与东道国当地的所有者分享所有权,可以使得当地人和企业的利益结合在一起,使东道国政府顾及到本国的利益从而不会滥施权力,降低被征用或国有化的风险.企业也可以在进行海外投资之前和东道国达成特许经营的协定.在协定中列明企业在东道国当地经营将享受的各种政策及应该遵守的规则,明确发生争议时应援引的仲裁法及仲裁地点等.尽管这些协定在很多发展中国家常常因为政权的更替被终止,但它毕竟可以为企业的跨国经营活动提供某种法律保证.
4)提高征收、征用成本.针对东道国政府对企业实施国有化或征用的政治风险,通过控制产品出口市场、运输路线、技术、商标等来提高东道国征用的成本效益比,从而增加东道国政府的征用难度,迫使东道国维持与跨国公司的合作,达到分散政治风险的目的.
5)限制技术转移和控制技术溢出效应.企业在跨国经营时将研发设施、专利技术的使用等关键性因素留在母国,使企业在先进的技术、独特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诀窍方面保持一种垄断地位,即使海外的子公司被征用或国有化,企业发展也失去了后劲,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政治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6)多元化融资.企业多元化融资使得更多方面的利益参与子公司的生存与发展,可以加大东道国征用或国有化的难度,从而达到分散政治风险的目的.企业在东道国当地举债而将子公司的债务和东道国当地金融机构的利益相结合,这样一方面能够减少跨国公司资金的投入,把政治风险转嫁给东道国金融机构,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外汇风险的发生.另外,企业在组建海外子公司时邀请国际银团、外国银行、大型财务公司入股,形成子公司多元融资主体的资本结构,迫使东道国在考虑征用时,不得不更多考虑这些融资主体所代表的国家或集团的利益.
7)有计划撤资.当企业感受到政治风险明显加大而严重威胁到海外子公司在东道国的生存时,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向当地的投资者或合资一方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从东道国逐步撤出投资.
8)有效降低政治风险损失.企业在国际化经营中可以采取种种措施降低政治风险,但政治风险不可完全避免,在风险发生后应采取相应策略来尽量减少政治风险所带来的损失.一是保险理赔.企业在对项目进行政治风险保险后,在风险发生后则可以向本国保险机构索赔,并积极与其合作,配合其通过官方渠道行使代位求偿权.二是施加压力.企业风险发生后,通过合资伙伴、贷款银行等渠道向东道国政府施加压力,也可以通过切断原材料供应等方式终止子公司的生产发展.三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在遭受东道国政府的征用或国有化政策时,企业可以通过国际法或者两国之间的双边贸易协定提出诉讼,寻求法律保护从而获得赔偿.
[1] 袁永友,陈万卷.湖北省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04(56):35-44.
[2] 袁永友.湖北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制约和机遇[J].对外经贸实务,2004(8):7-9.
[3] 鲍升华,李 巍.湖北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的主要问题与障碍剖析[J].江汉论坛,2007(10):34-35.
[4] M ark F.The definition and assessment of political risk in international business:a review of the literature[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83,8(2):249-254.
[5] Simon J D.Political risk measurement:past trends and future prospects[J].Columbia Journal of World Business,1982(2):62-71.
[6] Robock S H.Political risk:identification and assessment[J].Columbia Journal of World Business,1971(7):7-9.
[7] 杨德新.跨国公司与跨国经营[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