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
关于体育教学方法的定义一直存在很大的争议,究其原因,体育教学方法是个合成概念,整个概念中包括了“体育”、“教学”和“方法”三个概念,特别是人们对于“体育”和“教学”两个概念的认识上还存在分歧,这导致了对体育教学方法概念的认识存在分歧。在汉语中“体育”与Sports、Physicaleducation都是可以通用的,我们在说“体育新闻”中就主要指Sports,而在说“体育课”时就主要指的是Physicaleducation;对于“教学”来说,人们对其的认定也存在很大差异,目前大多学者都认同把教学作广义和狭义之分,其中狭义教学就指学校课堂教学。本文中对体育教学方法的认识定位在学校体育教学过程中所采用的方法和手段。
我们平常在说教学方法时很容易与教学法的概念相混淆,虽然两个概念只有一字之差,但他们却有着完全不同的内涵和外延。根据普通教育学关于教学法的定义,教学法应该包括教学方法、教学原理和教材三方面的内容(如图一所示),是教学方法的上位概念。
图一 教学法的组成
体育教学法是教学法的子概念,所以对于体育教学法来说,也应包括体育教学方法、体育教材和体育教学原理三个方面的内容。体育教学法主要是研究如何提高教学效果,更好的实现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目标的,更多的是为教学提供理论上的指导,是对教学原理、教材呈现方式和教学方法的归纳和总结,并为教学提出指导思想,比如启发教学法,发现教学法。相对来说,体育教学方法就具体的多,它是具体实现教学目标的手段,比如练习法、比赛法、示范法等等。
采取什么样的体育教学方法来进行体育课堂教学是一线体育教师经常要面对的问题,这是体育教师对于体育课的认识,直接关系到体育课堂的效率。采用哪种教学方法取决于教材、学生以及教师。在以往看来,学生的学法完全取决于教师的教法,教师怎么教,学生就怎么学,学生是被动学习,被动接受知识。随着新课程理念的深入人心,我们渐渐认识到教师教法的选择并非随心而为的,而是要在仔细分析教材、学生的基础上进行选择的。
体育技能是体育与健康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承载其他教学内容的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体育教师在技能课的教学过程中,对教学方法的选择应该是建立在学生学习方法的基础上的,而学习方法又是建立在学生对体育运动的认知规律的基础上的(如图二所示)。
图二 学生学习方法的选择
学生学习体育与健康课程时,对于运动技能的认知与对理论知识的认知相比,具有其特殊性。学生对运动技能的认知的实质也就是对自己身体的认知,一般来说,对运动技能的认知具有本体性、连续性和整体性的特征,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这些认知特点来选择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
人对体育运动认知的本质就是对身体的认知。我们知道,在静止状态正常体位下要完成对身体的控制是比较容易的,但是如果还没有很好的实现对运动动作或是自己身体的认知的情况下,就很难在非正常体位下或者高速运动的过程中要完成对身体的控制。比如,对没有经过系统训练的学生来说,他们跑短跑的姿势很可能千差万别,即使是教师在跑步时强调要前后摆臂、往前抬腿,但学生在高速跑动的过程中对这些要求还是会“充耳不闻”,他们的手脚会“不听使唤”;或者学生在学习后滚翻时要求学生在后倒后手要撑垫子,但很多学生也没有办法做得来,这些都说明学生对于身体认知的水平还不高,无法在高速运动或是非正常体位下很好地控制自己的身体。另一方面,即使我们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身体,也不一定能被大脑“意识”到,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我做的出来,但说不出来”,一个学会骑自行车的人,他可以轻而易举的把车骑走,但他却很难说出自己如何控制平衡,如何骑车的。这种对身体的认知具有本体性,其他人是无法代替的。
对体育运动认知的本体性决定了运动技能的学习具有不可传递性,人在学习体育运动技能的过程中是不能按照其他知识的学习一样,只经过语言就可以进行传递,而是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要学生掌握运动技能,完善自我身体认知,必须要经过运动的参与体验才能实现。学生仅仅“知道”动作还不能掌握动作,更重要的是学生完成动作。
对于学生来说,提高自我身体认知水平的唯一途径是练习,根据学生的认知规律,在技能课的学习过程中,教师应该多用练习法使学生掌握动作,完善自我身体认知。学习动作技能的过程中,教师应该采取精讲多练的策略,可以采取重复练习法、变换练习法等,为了巩固已经掌握的运动技能,也可采用游戏法和比赛法等教学方法。
人对体育运动的认知的连续性是指人在学习运动技能或是构建自我身体认知的过程中,不是跳跃式的,而是在原有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构建而成的。儿童是在先掌握了走的技巧之后才逐步地学会跑、跳等动作,没有走的基础,后面的动作也不可能学会。学生在学习篮球三步上篮的过程中,首先应该学会如何控制球、运球,在能够熟练的运球的基础上才能进一步地熟练三步上篮的方法,运球这一动作又是在我们平时的跑步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拍球对于初学者来说,是个“新”的动作,但把拍球的动作分解一下,它是由手臂和手的配合运动产生的结果,这些动作都可以在生活中找到原型。
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没有完全“新”的动作,所有我们要学习的动作都是建立在我们已有身体认知的基础上的。这种对于身体的认知规律就要求教师在选择教学方法的时候应该充分考虑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基础,如果要学习一个我们比较陌生的动作时,可以采取分解教学的方法,把这个陌生的动作分解成我们熟悉的动作,再把这些动作进行组合,最后完成动作的学习。比如学习分腿腾跃时,可以把完整动作分解为支撑跳跃、分腿、助跑起跳等动作进行分解教学法,而这些动作都是在以往的生活中有经验基础的,所以学习起来并不困难,最后要将所有动作完整的组合起来,教师可以采取示范法、讲解法,让学生在大脑中有一个完整动作概念,以及完成动作所需注意的细节,再加以练习,最后完成整个动作的学习。
体育运动的认知整体性是指运动技能的表达具有整体性的特点,一旦一个运动技能被掌握后,只要发出一个启动指令,整个动作就可以完整的表现出来。例如学生在学习了背越式跳高动作后,只要助跑指令发出后,到了横杆前就会把整个越杆的动作一气呵成的完成,起跳、摆臂、仰头、倒背、收腹、举腿的动作,中间不会发生停顿。就是说一旦动作技能掌握,要破坏这种整体性就有一定的难度,但并不是说这种整体性不能被破坏,在跑三步上篮的过程中,如果在跑动路线上增加一个防守队员的话,那么,整个动作的完整性很可能遭到破坏,就是说在完成动作的过程中如果增加一个新异刺激的话,是会有可能破坏整个动作的完整性的。
在进行动作纠错的教学过程中,应该采用施加新异刺激的方法以破坏错误动作表达的完整性,可以采取语言纠错法、辅助纠错法等方法,在学生最容易发生错误的地方添加一个新的刺激,以改变学生完成动作的完整性,引导学生完成正确的动作技能。例如学生在学习排球垫球的动作过程中,很容易发生垫球部位不正确,无法控制球的方向的错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在学生垫球的过程中采取语言纠错法,用简短的口令提醒学生压腕、抬肩,提示学生注意控球动作,提高控球的稳定性。
教学方法是师生双方的互动活动,是教师在根据学生的认知规律的基础上进行的教学活动,而不能简单地看成是教师或是学生的单方面的活动。体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特别是运动技能的教学过程中,应该根据学生对运动技能的认知特点来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提高体育技能课的教学效率,促进学生对自我身体的认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