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和
(吉首大学 哲学研究所,湖南 吉首 416000)
文本对象与文本意义双重致思维度的统一
——也谈“如何回到马克思”
崔永和
(吉首大学 哲学研究所,湖南 吉首 416000)
文本是作者用于传达本人思想的客观存在,虽然是不以读者意识为转移的特殊定在,但是它之所以成为文本对象的本质规定,就在于它是对象性存在,即一方面是作者的对象性存在,另一方面是读者的对象性存在;而文本意义则是读者与作者思想相遇的产物,是读者与作者“合作”的思想过程或结果。在这里,离开了作者的文本,也就脱离了文本的意义旨归;而离开了读者的能动选择和重新创构,就谈不上对文本的意义解读。因此,文本是静态的、唯一的、不可替代的,文本意义则是流动的、多样的、差异纷呈的。
文本对象;文本意义;致思维度
文本是作者用于传达或宣示自己意图和思想的创造成果,因此,文本实质上是依托于一定载体的精神存在。但是,文本作为对象性的存在,它一方面是作者本质力量的外化或对象化,具有客观性、特殊性、唯一性或不可替代性,独立于读者的意识之外,相对于读者及其主体意识来说具有优先性;另一方面,优先于读者及其主体意识的文本并非永远地或绝对地外在于读者而独立存在,相反,文本一旦成为读者的选择对象而被读者所实际地选择和解读,就必然与读者的主体意识及其认知能力、思维方式、实践能力和价值选择能力彼此相互关联,具有主体性、实践性、多样性或一定的社会生活特质。因而,不能把文本视为与读者无关的或者外在于读者的纯粹的“客观存在”,因为一切外在于人的客观存在都是意义世界之外的不可言说,是“无”。
实际上,文本一经被作者创造出来并进入社会历史领域,它就不再是专属于作者个人的孤立存在,而成为沟通作者与社会、作者与读者、作者与历史的现实中介,它既是作者人生价值生成过程的历史延续,又是读者实际发挥主体意识创造或主观能动性的客观依据。于是,从文本出发,便同时生发出作者与读者双重主体活动的彼此对接与思想交会,即是说,文本作为现实的对象性存在,既不专属于作者,也不专属于读者,而是作者与读者所共同拥有的对象,是作者的文本维度与读者的解释维度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这里存在一个如何全面看待文本及文本意义的方法论问题。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曾经批评过一种传统形而上学的片面方法,他指出:“日常的理智和具有这种理智的大多数自然研究家都把必然性和偶然性看作永远互相排斥的两个规定。一件事物、一种关系、一个过程,不是偶然的,就是必然的,但是不能两者兼而有之。”[1]如何正确把握文本及文本意义,它究竟是由作者赋予的,还是由读者赋予的?对于科学思维和传统形而上学思维来说,这个问题只能有一种回答,即要么是前者,要么是后者,而断然不能是二者“兼而有之”。然而,事实上,在这里却恰恰存在作者与读者“兼而有之”的关系,即文本意义是作者与读者所共同赋予的。
近来,有论者把张一兵的两部著作(《回到列宁》与《回到马克思》)的不同理解范式加以比较之后,认为:“‘回到马克思’的解释学立场,肯定理解既然有客观的对象,理解的目的和结果便是把握文本的意义或作者的思想”,“而‘回到列宁’的解释学立场,认为理解的对象是由理解主体建构起来的,文本没有自身固有的不变的意义,文本的意义是由读者赋予的,文本的意义随着读者的变化而变化”,据此便得出结论:《回到列宁》较之《回到马克思》,是一个“后退”[2]。在这里,从《回到马克思》到《回到列宁》,其解读方式究竟是“退步”,还是“进步”?只要正视文本与文本解读的内在关联,尊重文本解读的真实逻辑行程,那么,正确的答案显然不是前者,而是后者,是进步,而不是退步。
按照哲学解释学的观点,解读本身不仅是读者对文本的理解与继承,而且是读者在文本基础上的重构与创新。例如,在伽达默尔看来,解读活动中经常会出现诸如成见的限度、理解不可还原对象、理解不可穷尽对象等情况,其中透射出哲学解释学的原则与范式的主观创造性本质。正如有学者早就指出的那样:“理解不是追求作者的原意,而是通过‘视界融合’去扩大意义和寻找新的意义的过程,实际上是人的世界经验的基本模式。”[3]面对文本,如果单方面用“客观性”原则来规定文本解读,那就必然在所谓的尊重文本和尊重作者原意的原则下使解读过程成为鹦鹉学舌式的重复思维,甚至令解读蜕变为教条主义的文本搬家的模仿思维、刻板思维或“剽窃思维”。如果在尊重文本、尊重作者原意的基础上,同时兼顾和尊重读者所置身于彼此差异和实际变化了的具体历史条件,兼顾和尊重读者的价值选择和能动创造,那么文本意义就必然是一个多样化的差异纷呈的思维过程。这样一来,多元化创新的文本意义就既包含作者的原意,又包含读者的创造性劳动。由此看来,《回到列宁》较之《回到马克思》就不仅不是什么“退步”,而且是一个可贵的、具有时代创新意义的进步。
文本解读实质上是读者的精神生产过程,不过,这种精神生产活动是站在作者的肩膀上、以文本作为先在前提和客观参照,构建出一个特殊的中介情境(有人称之谓“构境”也未尝不可),这个中介是作者与读者的思想交流与意义对接的桥梁,是作者的历史时代与读者的社会实践相互参照、相互影响与相互作用的桥梁,是作者的生活情境与读者的生活情境彼此比较与沟通的桥梁。通过这样的中介,一方面,继续延伸着作者思想的历史价值,另一方面,生成着读者的思想意图和生活情境,从而引领、创造和丰富着读者所置身于其中的社会生活,更新着历史时代的步伐。这种现实构境是读者的创造,同时,也内含着作者的贡献。
对文本的基于实践经验的解读,既不能没有逻辑,也不能没有领悟,但从思维活动的实际运思过程来说,领悟比逻辑更重要。对于文本意义的领悟常常是基于生活的历史变迁、基于读者主观创造的多样化价值选择过程,因此,一切文本意义就必然是多变而常新的,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僵死教条。
我们强调读者解读文本过程中的创新意义,但这决不等于说读者对文本的解读可以随心所欲,相反,它必须遵循以下基本的解读原则:
第一,尊重文本的原则。解读既然是读者对文本的重新理解和领悟,那么文本作为解读对象就是首要的前提和依据,离开文本和作者原意去想当然地自说自话,就失去了解读的基本规定,或者不再能被称为解读,甚至不客气地说,这种所谓的解读就等于篡改。例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用如下的名言表达了他们的历史观:“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4]面对这一经典文本表述,我国学术界曾经出现过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一种解释认为,此处的文本原意在于强调只有社会(即一切人的自由发展)发展了,才能有个人的自由发展,因此,社会的发展是个人发展的前提、依据和目的;另一种解释则与之相反,认为此处的文本原意是强调“每个人自由发展”的优先地位,在此条件下,才谈得上社会的发展,即是说,个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前提、依据和目的,两种不同的解释一直延续和影响至今。这里的关键显然在于如何正确理解“个人”与“社会”、“每个人”与“一切人”的关系问题。这里的“每个人”并非指少数个别的或特殊的“个人”,而是指所有实际存在的个人,或者说,是一切从事实际活动的个人。于是,当现实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毫无例外、不分高低贵贱地得到了自由发展时,社会也就有了发展的现实条件或根基。这就意味着,一旦每个人都得到了自由发展,与一个个具体的、特殊的个人相对应的一般意义上的“一切人”或社会自然而然地就会得到发展。显然,前一种解释违背了文本原意,因为它把社会当作个人栖身的依赖,甚至把个人当作毫无个体能动性、难以脱脐于社会的消极附属物;后者坚持了文本原意,因为它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中坚持了人是社会的主体和能动性根基,坚持了人是目的的原则,这不仅符合马克思主义的“从事实际活动的人”的理论出发点,而且遵循了这样的历史逻辑:“要不是每一个人都得到解放,社会也不能得到解放。”[5]644
第二,立足现实的原则。任何文本都不是静止不动的定在,而是具有历史流动性的思想资源。在人类历史的实际行程中,常常会出现任何文本都难以穷尽的、受随机因素影响的新情况。这时候就要求读者根据自身所面临的实际境遇来解读文本,进行适合自己生活需要和价值选择的创造或重构,对文本作出重新理解并赋之以新的意义。于是,文本的某些原意或者会随之而被放大,或者随之而被缩小,或者随之而被修正和发展……,总之,在这里将会充分展现读者对于文本解读的时代特点和生活意义。正是在文本不可能把握或穷尽历史的随机因素的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文本不仅不可能剪裁未来的社会实践和人的现实生活,不可能严格规定或制约读者的思想,相反地,却注定要被变化着的现实生活所改变,被读者所重构,但这又决不意味着文本和文本意义的消失,而是以不断变化着的内容和形式延续着特定的文本及文本意义。诚如恩格斯所曾经指出的那样:“至于说到每一个人的思维所达到的认识的至上意义,那么我们大家都知道,它是根本谈不上的,而且根据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经验看来,这些认识所包含的需要改善的东西,无例外地总是要比不需要改善的或正确的东西多得多。”在这个原则面前,任何作者都莫能例外。如果有人宣布自己已经创造出或掌握了万古不变的文本或“永恒真理”,那就等于“实现了可以计数的数不尽的数这一著名的奇迹”[5]427。可见,虽然作者和文本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但却不是不可以超越的,所谓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长青。
第三,革命批判的原则。马克思主义理论创立的价值追求和历史使命在于使整个现存世界革命化,从理论上为人的解放创造条件、指明道路。为此目的,对马克思的文本解读就须坚持辩证的革命批判原则和方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6]马克思的文本从来不是供人固守或迷信的教条,其文本意义只是在实践中、在读者的解释中不断更新的思想过程。文本是创造,对文本的解释也是创造,但却都无不具有暂时性和相对性,因而都不是最终的、最后的或不可超越的创造。于是,在人类思想的历史过程中,无论是文本还是文本解读,都是特定的思想环节,它既继承和吸收已有的思想成果,又为人类思想的演进提供特殊的思想成分和创新成果。
著名哲学解释学家伽达默尔曾经指出:“不应该把理解设想为好像是人的主观性行动,理解是将自己置身于传统的一个过程之中,在这过程中过去和现在不断地融合。”[7]258可见,面对文本的读者,并非置身于文本之外的消极静观的旁观者,而是主动参与文本之中,在重新体验和重构文本构境的实际生活与现实活动中,成为能动地传承文本原意和创构文本新意相统一的特定主体。按照这样的思维逻辑行程,任何对于文本的真正解读都必然地内含着文本的意义指向和意义对象。伽达默尔曾经借助于对语言的分析,透视人与对象世界的关系,他认为,语言是理解得以普遍实现的媒介,它既规定了理解对象,又规定了理解活动本身,从而语言本身就从交往工具而成为人的存在的一种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说,读者怎样解读,怎样言表,也就怎样生活;同时,每一种语言又因为能够带给人一种对于世界的特定态度和关系,所以“在每一种世界观里都蕴含了世界自身的存在”[7]404。因此,文本意义无论经受读者如何全新的重构,它都内含着而不是完全摆脱文本自身的意义旨归。
一般说来,文本是关于实践经验的理论总结,因此,文本及文本意义就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与之相对应,不同的读者对于同一文本就既可能有彼此一致的共识,又可能有各自独特的解读内容。比如,由于马克思创造了享誉世界的文本,所以逝世百年后的马克思在世界思想家排名中仍然屡次居于榜首,体现了不同的人群对马克思一致的肯认,但这并不妨碍不同的人们对马克思的文本作出彼此存有差异的解读。事实上,不同的读者对于同一文本的不同解读,那是历史上和现实中常有的事,而一切理论的分歧和争论的是非问题只有在不断的社会实践中才能够逐步地得到澄清或解决。
对于作者说来,文本意义是作者的历史价值的表征,是作者不在场的特殊“出场”,是作者借助于读者的解读实现自己的思想、意图和人生价值的历史过程。作为思想家的马克思,其文本的逻辑定格既非亚里士多德式的传统形而上学思维,也非黑格尔式的唯心辩证思维,而是基于人的对象化实践活动过程的解释性思维,这种特定的思维范式以“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为出发点,从而把人看成能动的实践主体。这就是自洽的或自我规定的能动存在,而这种能动存在的生成过程既包含客观的物质性的创造因素,也包含主观的精神性的创造因素;他的文本不是关于有限性问题的科学思维,而是关于无限性问题的观念思维;它所提供的不是解决具体问题的知识,而是引导人们不断创新的思想资源。因此,在马克思文本的解释面前,便为人们留下了充分而广阔的主观创造空间。
一定文本的生命力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其一,文本的文化神韵。这是文本具有历史穿透力和积极引导作用的重要条件。其二,文本的理论覆盖面。这是文本之所以能够被多数人选择的本质规定,正如同“月映万川”的“月”须有“光明”才能够在万川中得到映照一样。其三,文本意义的多样化解读。文本只要能够不断地得到读者具有创造性的选择、重构和解读,这便是它不绝的生命力之所在的根本原因。马克思文本意义的生命力从根本上说取决于人们在自己的社会实践中对它的选择、重新理解和重新创造。由此说来,马克思文本的生命力不在于把文本当作一成不变的教条一味地向人们灌输,而在于文本是否能够被人们所选择,是否能够随着历史的行程而继续内在于人的实践和生活,是否能够融入现实人的价值选择和价值生成的实际行动之中。假如过分地强调文本的客观性、过分地突出文本及其文本意义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定在,那么,文本的生命力就必然被规定为对文本的固守坚持,并为此而致力于把文本的原意外在地向人们灌输,认为这种灌输的力度越强、被灌输的人群规模越大、人数越多,文本就越具有生命力。这种曾经长期束缚我们的教条主义的解释方法不是把马克思的文本当作探索未知、不断解决新问题的研究方法和思想资源,而是视之为可以到处解决具体问题的万应灵药或具体知识,从而用科学主义的知识论思维范式扭曲马克思的文本及其文本意义,窒息了人的主观创造精神。
在泛科学主义盛行的今天,跟随着市场经济的世界潮流,人们在不知不觉中迈进了工具理性时代。在这里,无论什么理论、学说,都要在经济的天平上接受审视,经受“是否有用”的经济标准的裁决。然而,马克思的文本意义是不可证实的,可证实的不是意义,而是科学。近代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的物质生活越来越丰裕,物质享受的方式也越来越丰富多彩,人的自然本能不再遭受压抑,人的官能刺激的需要便越来越能得到预期的满足,在这种被誉为“发达社会和幸福时代”的情境下,人们“没有时间进入深层的精神生活,艺术、哲学和宗教不再被人需要,也就更没有人去建设它们。由此可见,科学理性不但不能促进人类精神生活的进步,反而是在消灭真正的精神生活”[8]165。人的精神生活的重要性和丰富多彩实际上并不亚于物质生活领域,只是在人类历史的早期和稍往后的时期,由于生产力的低下和物质生活资料的极度匮乏,人的自然生理需求常常难以得到满足而危及到人自身自然生命体的存在,因此,人的活动也就几乎长期局限于谋生的物质生产领域。然而,随着生产力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人的需求将逐渐趋于丰富和全面,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将逐渐从主要依赖于物质生产领域转向主要依赖于精神活动领域或审美领域,这时候,人的精神生产和主观创造活动将越来越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
值得认真反思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就是,在人类历史上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人们对于经济利益和个人经济权利觉醒的意义曾经给予了过高的估价,对于未来理想社会的憧憬,也曾经过多地强调“社会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的决定性意义。这种估计,如果在欠发达社会还有一定的实际意义的话,那么在发达社会就值得重新审视了。近代以来的大量经验事实证明,人类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并不与社会物质财富的增长成正比,甚至伴随社会物质财富的增长,反而引发出许多新的社会矛盾和复杂的社会问题,这也许正是西方世界理论界长期重视分配正义问题的原因之一。
概略说来,马克思文本的全部意义在于对人的存在方式或活动样态发挥积极的指导作用。然而,在人的存在方式或活动样态的实际历史生成过程中,将始终面临着难以完全预见和把握的偶然事件或随机因素,与此相联系,马克思的文本也将面临着不同地域、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和不同人群彼此差异的选择与解读。于是,马克思文本的历史延生过程也就是不断探索未知、破解人生新问题的过程,其中蕴涵着“从主体出发”、“从人的感性活动出发”的能动创造的方法论特质,与此同时,则不断地排除和超越“从客体出发”、从既定对象出发的消极宿命的形而上学传统。一百多年来的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充分展示和证明了马克思文本意义的丰富多彩和众家纷呈,诸如“西方马克思主义”、“东方马克思主义”、“生态马克思主义”、“后现代马克思主义”,等等,不同的马克思主义派别都在一定程度上、从一定侧面透射出马克思文本的特殊意义。马克思晚年曾经认为,人在物质生产活动领域中所能获得的自由是极其有限的,而在精神创造和审美领域则存在着未来文明人类无限广阔的生活空间。“事实上,自由王国只是在由必需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9]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解读马克思文本的过程中,只有进一步弘扬人的主观创造精神,才能真正有利于人的生活的全面提升,才能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从而也才能有利于我们真正尊重马克思的文本,真正与马克思交流、对话,真正“回到马克思”。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23-324.
[2]王金福.“回到列宁”与“回到马克思”:两种对立的解释学立场[J].唯实,2009(11).
[3]张汝伦.解释学在二十世纪[J].国外社会科学, 1966(5).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4.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12.
[7]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
[8]张志伟.是与在[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1:165.
[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926.
责任编辑:戴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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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1
A
1004-1605(2010)04-0032-05
本文获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研究基地“差异与和谐社会研究中心”资助。
崔永和(1942-),男,河南清丰人,河南师范大学教授,吉首大学特聘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唯物史观、价值哲学和环境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