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明涛
(广东科诺电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广东 广州 510600)
某供销社住宅楼工程场地位于南宁市桃源路西南面。该楼地上32层,建筑平面呈矩形,设二层地下室。主楼基坑设计深度12.2m,裙楼基坑设计深度11.1m。
基坑北侧距供销社4层幼儿园楼1m左右;基坑西侧距离三零三医院15层住宅楼8.6m、距煤气管道10.9m;基坑南侧距邕江300m,距老干部活动中心5.6m,距煤气管道3.5m;基坑东侧距离围墙5.9m、距七十年代修建的5层居民楼13.8m,距自来水管及高压电缆线2.5m。
基坑揭露土层为杂填土①、粘土②、粉质粘土③、粉砂④、圆砾夹砾砂层⑤。
本基坑支护采用排桩+锚索+摆喷帷幕+坑内管井抽排水方案,即先在基坑周围进行帷幕灌浆止水,然后在坑周采用排桩、锚索进行支护,最后在开挖中进行坑内管井抽排水。
根据周边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分布情况,将基坑支护范围划分成八个分区,即Ⅰ~Ⅷ区,详见图1。
监测系统由地面位移、深层位移、支护结构内应力、坑外地下水水位、周边建筑物裂缝等监测项目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地面位移:支护桩顶部位移、坑边地表沉降、周边建筑物沉降监测。
深层位移:坑周20m深度内各深层土体的位移,在西、北、东三个方向各布置一个测斜孔。
支护结构内应力:支护桩的三个截面、每个截面布置两个应力计,在Ⅰ区、Ⅲ区、Ⅴ区各选一个桩,每根桩中间截面为设计最大弯矩位置处,进行锚杆应力、锚索应力监测。
坑外地下水位监测。
周边建筑物裂缝监测:周围建筑物原有裂缝监测、周围墙体裂缝监测。
具体监测布置情况见图1。
图1 基坑支护及监测情况布置图
⑴ 各项报警值如下:
①水平位移、深层位移速率≥2.5mm/d;累计位移量≥5‰的开挖深度,深度为12.2m的基坑报警值为61mm,深度为11.1m的基坑报警值为55.5mm;
②建筑物的沉降速率≥1mm/d,累计沉降量≥15mm;
③建筑物差异沉降≥1/1000;
④锚杆及支护桩内钢筋应力超过设计值的80%;
⑤坑外地下水位的下降速率≥0.5m/d,水位高程高于67.8m,累计下降量≥1.5m,水位高程低于61.5m。
⑵ 基坑开挖期间各项目报警情况:
本工程支护桩顶部位移、深层土体位移都没有达到报警值;基坑东侧地表及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点在帷幕灌浆期间有隆起现象,详见表1;部分锚索(杆)应力超过报警值,具体见表2;支护桩内应力未达到报警值,详见表3;东面围墙在灌浆期间产生裂缝;地下水位未出现报警值。
表1 沉降观测点隆起情况
表2 锚索(杆)应力计报警情况
表3 锚索应力计报警情况
⑴ 帷幕灌浆期间基坑东侧地面隆起,且坑边围墙出现裂缝,停止该位置帷幕灌浆并加强该位置排水措施后,地面不再隆起,裂缝不再发展。
⑵ Ⅲ、Ⅷ区锚杆拉力出现报警,但由于该区33#支护桩内应力最大值远小于报警值,且地面位移观测点未达到报警值,对此次报警不采取措施,至基坑回填前未出现危险。
⑶ Ⅰ、Ⅱ区范围10#支护桩内应力最大值远小于报警值,且该区M80047、M80059锚杆内应力未达到报警值,同时地表位移观测点及深层土体位移都未达到报警值,故取消第三排锚索,至基坑回填前未出现危险。
⑴ 基坑支护设计所采用的各项参数基于经验成分较大,有时导致基坑失稳,这些参数往往无法反映土压力的真实变化情况,所以对基坑进行实时立体监测对安全施工是必要的;
⑵ 如基坑周边地表出现明显破坏,建议分析原因后马上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⑶ 由于土体破坏一般要经历应力改变、内部结构破坏、内部位移,最终使支护结构内应力改变、基坑失稳,故当某项监测项目出现报警时,需进一步综合分析其它监测项目的结果,未得出科学结论前,一般不宜向施工方提出报警;
⑷ 当各监测项目均未出现报警时,并经综合分析确认基坑处于安全状态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建议适当减少支护项目,并保证基坑是安全的,以便节约开支、缩短工期。
[1]马明涛.广西区供销合作社住宅楼基坑工程监测报告[R].南宁: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2007.
[2]林宗元.岩土工程治理手册[K].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5.
[3]夏才初,潘国荣.土木工程监测技术[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1.
[4]林宗元.岩土工程试验监测手册[K].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