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晓阳
2010年4月21日,湖南湘乡市政府采购办公室里,一场别开生面的采购活动正在进行。
市房产局的采购代表王丰在了解了协议供货基本价后,与采购办的同志一起,应用二次询价法向所有协议采购供货商进行了空调电视远程询价。最终他选定了一家最低报价者。20000元的预算,14809元的成交价,直接节约26%的体验让他欢喜不已,发出了由衷的赞叹:“这样的协议供货采购真是太简便了,既省钱又省力。”
“二次询价法”是湘乡市政府采购办今年推出的一项新举措,旨在最大限度的压减协议供货采购价格,节约财政资金,堵塞支出黑洞,防范腐败。
这项制度看似简单,但出台过程却很难。
艰难中摸索
湘乡市政府采购改革自推广以来,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较好地压减了采购费用,节约了财政资金,一直得到广大群众的真心拥护,成为反腐源头控管的一把利剑。
不过,政府采购中的零星办公用品采购一直是老大难问题:—方面,零星采购次均金额少,总量也不大,采购部门不可能单独为每一次零星采购组织招标;另—方面,零星采购次数多,监管少,如果不纳入政府采购统一管理,可能导致批量采购的变相转移,从而产生较大的支出漏洞,导致腐败现象的发生。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减少通用项目的重复招标,方便行政事业单位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2006年,依据上级财政部门及兄弟县市的做法,湘乡市推出了协议采购办法。
当时的协议采购办法规定每年通过一次统一的公开招标择优定品牌、定价格(优惠比例)、定服务、定期限和定协议供货商,并以签订协议的形式加以确定。在协议约定的时期内,各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协议范围内的货物或服务时,应向中标的协议供应商购买。
协议采购给购买者带来了约束,增加了许多麻烦。采购人员需先申请采购,审批后,根据中标目录再自行寻找供应商谈价,最后签订合同购买。无形中,采购失去了——定的自由度。
改革总是伴随着阻力。于是各种明的、暗的对抗应运而生,加之协议采购方式本身也存在一定的缺陷,虽然几经摸索调整,却未解决根本问题。各种矛盾遂逐渐浮现出来。
痛苦中反思
协议供货采购的本意是好的,然而从协议供货的实际运作情况来看,其效果却并不如人意。采购价格往往居高不下,群众怨声很大,甚至有人公然指责称“政府采购是变分散腐败为集中腐败”。种种情况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关注。政府采购工作为此受到了严厉批评。政府采购的群众信任度不断下降,形象日趋恶化,声誉一时下降到冰点。而采购办的同志则是有冤难申,备受委屈。
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面对切肤之痛,为了彻底改变这种状况,湘乡市财政局明确由局纪检组长分管政府采购,请来市纪委纠风室的同志协助,局监察室同志全程参与,并组成了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此举一为加强监督,二为政府采购正名,三为增强监管合力,提升政府采购效率效益。从此,每逢招标,必定有纪检监察干部的身影;每逢采购,必定有纪检监察干部的声音。
新班子搭建之后,着力的第一件事是就协议采购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去年4月份开始,新班子组成三个调研组,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调研活动,经深度调查,发现协议供货产生问题的根源是多方面的:
1中标供应商利用商品价格的季节浮动性对采购人实施欺蒙。少数采购人代表在没有充分进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盲目听信开展采购活动,经常性地造成价格偏高的事实,而一旦发现问题,则把责任归咎为政府采购的要求。
2少数单位因为采购金额数量不大,遂只派出临时指定的采购人代表,这些代表对政府采购的规定往往不是十分了解,在供应商的误导下,经常性地认为协议供货最高限价就是采购价格,而没有在此基础上与供应商进行谈价,以至进行了高价采购,从而迁怒于政府采购。
3个别采购人代表与供应商勾结,虚增采购价格套利,一旦有人产生怀疑,则嫁祸于政府采购。协议采购的环节确实还有待
4削减,采购代表工作量相对过大;
5协议采购招标代理公司收取的中介费虽然符合全省政策,但也给价格的下行带来了阻力。
实践中再碰壁
查找了症结,就要去努力解决。问题主要在大家对采购工作的不了解。对此,政府采购办正确分析了政府采购的现状,明确了努力的方向。2009年在湘乡电视台制订5期系列报道,滚动播出,全力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开展政府采购知识下乡上街宣传,散发大量宣传单;实行“招标内容、事项、条件、办法、议程、结果六公开”,将招标信息、政府采购的文件精神直接发布在湘潭市政府采购网、湘乡电视台、红网湘乡分网等有关媒体上,对各项采购业务,主动邀请纪委、监察等单位领导现场监督,电视台全程摄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逐渐提高政府采购的公信力,树立政府采购的“阳光形象”。但“说一千,道—万”,政府采购要取得成效,首要在于制度建设。只有通过制度把价格控制下来,才是实实在在的效果,才能让群众对政府采购说“好”。
那么如何通过制度来解决上述问题呢?新班子开始了不断的探索。
他们首先考虑实行政策告知制度:每逢采购单位前来办理协议采购审批,他们都严格履行一道告知程序,将具体的采购办法一一告知采购代表。
此举初期确实有效,许多采购代表因而了解了政策,对政府采购开始有所认同。然而此举并不能彻底解决采购价格偏高的问题。供应商欺蒙抬价、采供勾结的现象仍然存在。
于是采购办使出了第二招:引入竞争机制。他们在组织协议采购招标时号召各大型超市报名参加,力图借助超市的实力及明码标价的管理方式促进竞争,促使供应商降低供货价格。
此举出发点虽然很好,却并未收到实效,各超市并未给予积极响应。仔细调查原因,发现一方面超市的供货大部仍是由许多专销商提供,超市并没有价格优势;另一方面超市未形成销售一维护一服务的整体营销锁链,其综合实力不具备比较优势。
第二招不成,采购办接连使出了第三、四、五、六招:在协议招标时引入最大降价比例中标机制;打破地域限制,推动外地供应商进入协议采购视野;降低准入门槛,打破授权专卖的垄断机制,允许供应商可以供应无销售授权证明的正规产品,从而促进竞价;强制降低中介费用,取消招标代理公司收取的500元/个的授权品牌中介费。
第三招因市场价格的波动性徒然无功;第四招取得了些许成效;第五招减少了供应商为取得特许经营权付出的成本,第六招减少了招标费用,开始为采购价格的下降带来了曙光。
然而,采供勾结的现象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协议采购何去何从?似乎又陷入了僵局。
创新中突破
如何解决协议采购价格的瓶颈问题?零星采购如何才能取得批量采购的效益?财政局领导一直在不断思索,政府采购的各种方式在他们脑海里不断翻腾整合,良久,他们的思路渐渐清晰,融合创新似乎是唯一的出路。于是融合批量采购与零星采购优点的二次询价办法开始走上了政府采购的舞台。
今年推出的协议采购二次询价办法规定:在原来统一公开招标签订协议的基础上,采购人每次采购协议货物,不再自行与供应商分别进行接洽谈价,而是直接到采购办与工作人员共同就采购货物对全体协议供应商进行远程询价。询价以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询价开始后,要求供应商于半小时内在招标协议价的基础上下浮适当比例电传报价或赶赴现场报价,并当场确定最低价中标,随即采购代表与采购办工作人员共同签字认可,并将电传单归档管理,继而完成采购活动。采购人代表如果认为此次中标价仍高于市场价,可自行组织采购,自行采购的价格不得高于本次中标最低价,并且须经采购办组织专家验收方可付款。
二次询价法减少了采购人与供应商的见面环节,为采购单位提供了便利,争得了主动权,破除了个别采购人代表不通业务的尴尬,也防止了采供勾结暗箱操作,杜绝了商业贿赂行为;保证了采购交易的公平公正,促进了有效竞争,确保了采购价格的合理下降,彻底解决了采购价格偏高的问题,将原有的弊端一举消除。
二次询价这一完美解决方案终于体现它的魔力。从调整后的协议采购办法运作情况看,协议供货中潜在的支出管理漏洞已被彻底阻断,采购价格得到了有效控制。新制度运行后,全市累计签订协议供货合同36例,采购预算金额390885元,中标金额347888元,平均下降11%。同时,政府采购的形象也迅速得到扭转。这一曾经备受诟议的政府采购方式得到了群众的逐步认可,今年参与协议采购的单位一律表示了满意。1月22日参与首例新模式协议采购、取得14%降价效益的市人大办公室负责同志欣然发语,协议采购终于走出了困境,迎来了发展的春天。
湘乡市财政局局长文华良表示,协议供货方式的创新取得了一定的经济与社会效益,较好地维护了政府采购的阳光形象。这一创新成果将在巩固完善的基础上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