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志祥 熊樱茵
2009年10月30日,在创业板以十年磨一剑之势宣告正式开闸之后,湖南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首批联合设立的20只创业投资基金里连中三元。
2009年12月23日,湖南新能源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率先完成3亿元的首期资金,宣告正式成立。
时隔半年,本刊记者深入调查,发现“募资难”仍是一个摆在各家GP(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者)面前的一道难题。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个新东西,目前正在探索和试点。”湖南省创投界一位资深人士告诉记者。
新装修的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路189号长沙商务中心,王鹏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面对记者的问题侃侃而谈。这位湖南清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少帅,正谋划着湖南新能源基金的宏伟蓝图。
“借助政府提供的引导基金,设立产业创投基金,目的还是希望发挥出政府基金的效益,带动其他资本共同参与到对初创企业的支持上。”王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湖南上万家中小企业面临的共同难题是发展资金匮乏,风险投资商一般不愿意在企业还没有看到盈利曙光时就慷慨解囊,而政府基金由于规模的限制,又无法大范围地帮助更多企业。
很显然,王鹏和他的同事们要探索的是:如何利用政府的引导资金,进一步引导境内外创业投资机构增加对高新技术初创企业的投资,从而放大政府基金的引导效应,并扶持优秀企业的成长。
这显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练就的功夫。
湖南第一家“吃螃蟹”者
目前,湖南新能源基金首期募集资金3亿元,正在调研项目阶段,很快就会投出首单。该基金发起人为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湖南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车时代高新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瑞驰丰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基金管理人为湖南清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这是湖南本土第一家率先借助国家和地方资金引导基金成立的创投基金。
“湖南省新能源基金率先成立,在全国不敢说第一,但湖南绝对是第一家。其实成立只用了短短一个月时间,但我们这个团队却准备了很久。”王鹏略带骄傲地直面记者的疑问,“我们是第一家收到政府资金的基金。未来将依托南车时代的实体项目,促进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能源企业快速发展,打造湖南新能源产业集群。”
湖南新能源基金能如此高效成立,得益于一支长期奋战在实战中的创投团队一南车时代高新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南车时代投资)。
作为主发起人,南车时代投资是由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车时代)和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高科)共同出资成立的一家从事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管理咨询和投资基金管理等业务的专业投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2亿元。该公司是中国南车股份旗下唯一的一家专业投资公司,是南车时代实施资本运作与资产经营完美结合战略的重要平台。
王鹏告诉记者,该基金采取国际通行的有限合伙形式。由管理人湖南清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投资人担任有限合伙人。由出资人代表、管理人代表、外部专家共同组成决策委员会进行
项目决策。
目前的发起人各自的定位是,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湖南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国家和地方引导资金出资方,不参与管理;南车时代高新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瑞驰丰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两家通过
实业和创投背景寻找并储备项目。从人员安排看,王鹏负责基金管理公
司的日常管理,周文任湖南清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突破“募资难”
“湖南新能源基金率先成立绝对是一个突破。”湖南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向才柏告诉记者。
本次获批的20家基金中,普遍遭遇了“募资难”的问题,而湖南新能源基金的率先成立则让其他投资人眼前一亮。
该基金总规模为10亿元,10月开始募集首期基金,金额达3亿元,其中国家发改委、湖南省政府各出资5000万元。其余资金则完全来自民营企业。从募集资金比例看,民间资金超过60%。
此外,湖南新能源基金另一重要的突破是对GP的投资地域限制的突破。
王鹏告诉记者,湖南新能源基金投资于湖南省内项目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规模的60%,这就给产业基金投资提供了足够大的空间。
“如果按照以前的条条款款,投资地域仅限于湖南,我们很担心在当地找不到足够多的项目。”湖南本土一位创投人士告诉记者。
“过于苛刻的地域限制会阻碍引导基金发挥更大作用。我们并没有从短期角度考虑,而是试图营造一个投资环境,即吸引更多的GP在湖南落户,进而创造出一种‘集聚效应。”向才柏说。
不过,从另一个层面来看,湖南新能源基金的顺利运作还有其深层次的原因。向才柏进一步解释。
首先,湖南新能源基金的资金来源并非像大多数引导基金一样来自财政,而且大部分都来自当地民营企业,政府只是出了应出的引导资金。
其次,政府不参与基金的管理。这一点,对于湖南而言,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便迎刃而解。“对于财政资金而言,如果亏损的话就比较麻烦,而创投是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如果瞻前顾后,就没办法投,你看好的GP可能官员不看好”,向才柏坦言。
最后,湖南新能源基金借助南车集团的产业背景,以及资深的创投团队,形成了很好的分工机制,对民间资金形成强烈的吸引。
据了解,湖南同时获批的另两家产业基金也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之中。
平衡利益追求多赢
“国内还没有可供遵循的范本,我们必须自己从实践中探索。”王鹏对记者表示。该基金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文件的基础上,不乏很多创新之处。
王鹏对记者透露,在设计之初,湖南新能源基金新模式的最大优势在于基金的市场化运作:所有这些基金都委托给专业的管理团队,按照基金的章程和委托协议,进行全过程的管理。政府不会参与到包括项目选择、投资,以及投资后的管理等过程中。
而基金管理人的筛选同样采取一个市场化选择方式。
“基金团队怎么募到钱,这就要看这个团队在市场上的公信力、信誉和实力等等。这是一个市场化的选择,而不是政府来决定。”王鹏说,“由于做了充分的筹备工作,加之作为国家第一批的基金试点盘子,湖南新能源基金占据了很多优势,其中也包括基金管理团队、项目的选择方面,特别是能选择自己最熟悉的新能源产业。”
记者也了解到,目前虽然私募基金热情高涨,地方政府基金也蜂拥而上,但是因为种种制约问题,真正能形成投资能力的却不多。
“可以说,我们成功的秘诀是兼顾各方利益。主要集中体现在收益方式的分配上。”王鹏告诉记者,他们主要借助国家、地方引导资金,让利给LP(有限合伙人)。湖南新能源基金的设计方案中,收益分配有着详细地约定。
1100%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有限合伙人均收回其实缴出资额;
2如有余额,100%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收回其实缴出资额;
3如有余额,100%向所有合伙人分配,直至国投高科和省高新投实际出资额年投资收益率达到4%,其他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年投资收益率达到8%。核算收益率的期间自各合伙人实缴出资到位起到收回各该出资之日止;
4如有余额,100%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到普通合伙人分配取得的收益达到已累计分配给有限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全部收益的20%;
5如有余额,按有限合伙人80%、普通合伙人20%的比例分配,有限合伙人应得部分在有限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配。其中(国投高科)和(省高新投)应得部分的50%,让渡给其他合伙人,对让渡的部分,分配给普通合伙人20%,其余80%,在除(国投高科)和(省高新投)之外的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配。
6投资期内不进行分配,但经代表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作出不同决定的除外。投资期内取得的现金收入可用于再投资。
7有限合伙企业出现亏损,首先由普通合伙人按其全部认缴出资额进行弥补,若有剩余亏损再由其他合伙人根据其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超出有限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亏损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这样设计的好处在于将国家和地方应得部分让渡给其他合伙人,有利于调动合伙人积极性。”王鹏一语道破玄机。